我們的文化資產,撐得到人民普遍文化素養復甦的那一天嗎?
文資法及文資主管機關面對私有資產的困境、妥協與逃避
文化資產法三十多年來的修法過程,反映隨時代推進而變動的社會價值,包含指定登錄的有形文資類型、對不同時代空間遺存的態度等皆漸趨包容與多元,但對於私有文化資產受產權者處分的權限與文化資產公共性的扞格,從該不該被無條件指定,到具有文資身分的空間是否該開放給民眾參觀,一直是直到今日仍無法妥善凝聚社會共識的議題,而甫上線的新版臺北市文化局自行擬定的「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運作方式」,更能明顯觀察社會主流價值影響政策導向的推力,反映出官方「不做不錯」的保守心態。
臺灣在戰後接受了由廣東軍閥與江浙財閥共生構成基礎的國民黨控制的中華民國政府,這個本質為由資本家擁護的右派政權,在數年後的國共內戰中因潰敗的經濟政策失去社會支持而全面敗逃來臺,並且源於自身對於失敗與流亡的經驗,在統治臺灣期間不遺餘力的以站在財閥本質的立場,宣傳並深化社會對於社會主義及左傾思想的恐懼,延續臺灣自日本時代以來,由資本家領導社會思潮與主流價值的風氣,將「共產就是共慘」的觀念深化於各階層的意識形態。
在這樣的背景下,卻又相當矛盾的,因為鑒於土地與貨幣政策是造成國民黨潰逃來臺的主因,而在臺推行一連串的土地改革,以表面為公共利益的角度,使軍閥本質的極權政府有權粗暴干涉土地的分配與使用,化解過剩勞動力對政府造成的壓力及社會問題,並鞏固統治的正當性。這種從地主手中拿取土地並由政府主導分配的過程,對於後來無論是十大建設等工業廠房、公路與機場等交通設施到科技園區等公共建設,為取得用地而採取的土地徵收,提供了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動用公權力強制處理私產的經驗。
距今三十多年前,從中共進行文化大革命到臺灣鄉土文學運動等各種因緣際會的歷史因素,在一九八二年終於催生了中華民國政府由官方主導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令,把延用自南京時期即制訂,源於處理清室文物與遏止古文物盜賣的古物保存法,提升至建築物硬體等有形文化資產的保護,這樣的轉變,其實也是中華民國政府終於認清終將長留於臺灣這塊土地,將保存物品從可動文物擴及不可動地產的象徵性法令。
此法的精神與執行辦法,是假設政府對於文化的願景和政策,在前瞻性與執行力超越社會的平均值,透過一群學養豐厚的賢達人士(後來窄化為以建築專業為主體成員的審查委員,這是另一個議題),告訴社會何謂代表群體共同記憶與見證國家發展歷程的珍貴資產,透過公權力的指定與登錄使其永久續存,避免有價值的古蹟與歷史建築,在以工商業發展為主流的政策導向與社會氛圍中快速消逝,所以原本就是具有補救性質,與主流民意抗衡的理想性法令。
這樣的政策看似與政府多年來倡導,反對共產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價值是背道而馳的,在許多民眾的觀念中,如果政府可以派一群人跑到你家裡去說你家是古蹟不能拆,那麼人民還有什麼自由處分財產的人權可言呢?於是至今仍有許多民眾害怕財產被指定為古蹟,時有搶拆與縱火事件來阻擋政府對文資法的實行,訴求保存的民眾,也時常被產權人指為「文資流氓」,認為是干涉產權人對自身財產行使權力的阻礙。
但其實這是極大的誤解,也反映了政府在文化資產政策推行的過程中,對於價值觀層面溝通與相互理解的缺失。將建築物視為原本只有文物做為保護對象的文化資產,其實是某種程度對於建築的「去產權化」,意即賦予文化資產身分,雖然並不會改變某棟建築的產權所有,但在文化意義上,卻是將該建築提升為全民共有的共同資產,這是在實際的土地權狀持有與精神傳承兩種不同層面的意義。
而文資法也顧慮到在捍衛私有產權價值,從財產處分到詮釋都不願意讓渡給公眾利益觀念根深蒂固的臺灣,產權人若不願意財產受到指定的情形,因此催生了文資法第28條「... ...其屬私有者,除繼承者外,主管機關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及第35條「古蹟除以政府機關為管理機關者外,其所定著之土地、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內土地,因古蹟之指定、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之編定、劃定或變更,致其原依法可建築之基準容積受到限制部分,得等值移轉至其他地方建築使用或享有其他獎勵措施... ...」等工具,盡可能避免產權人權益受到損失的疑慮,以及因此造成的文化資產滅失。
然而法律的理想性與社會的現實層面畢竟仍有相當差距,相較為了虛幻的科學園區和航空城、對於都市發展想像僵化的都市更新,政府實行徵收與財團圈地,毀田拆屋毫不手軟的魄力,文資法實行以來,還沒聽說過中央或地方政府,為了捍衛某座古蹟而動用優先購買權使其續存的著名案例;而容積移轉的獎勵美意,也淪為開發商大量收購古蹟歷建,草率修復以取得容積暴利的金錢遊戲。從文萌樓淪為投機客炒作物件,臺北市始終不敢開承購先例,至今仍為僵局;到迪化街的風貌保存區如工廠生產化千篇一律複製貼上式的修復風氣,皆為理想與現實落差的顯現。
而文資法第9條「主管機關應尊重文化資產所有人之權益,並提供其專業諮詢。前項文化資產所有人對於其財產被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之行政處分不服時,得依法提請訴願及行政訴訟。」的意涵,也在新北市普安堂事件後,經中央文資主管機關文化部的解釋,「係指程序中適時提供當事人專業諮詢,並非意指私有文化資產的處置均應徵得所有人同意始得為之。」(文化部新聞稿102/12/19)
然而始終沒有妥善被處理的私有產權問題,不但從未透過法令解決,如今更看到臺北市做為首善之都,文化局帶頭棄守文化資產主管機關的專業本位,將產權所有人的意見,在「收辦民眾申請書」後的第一關,就先檢查「是否為所有權人申請」,更在「提送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檢視其「是否為私有建物」,並將「所有權人意願應作為保存與否重要參考」。這樣一來,在臺灣這個被催眠了幾十年,除了拼經濟什麼都可以先擱置的社會,會造成怎樣的後果可想而知。
http://www.culture.gov.taipei/…/c…/cultureDownListAction.do…#
其實若是產權所有人重視自己在使用的文化資產,有沒有文資法賦予的身分,根本無損於資產價值。如圖中仁愛路上這座規模極大的杜萬全宅邸(李乾朗老師攝於一九八○年代),因為使用者維護修繕得宜,即便沒有古蹟或歷史建築的身分加持,仍在市中心一坪上百萬地段的豪宅群中完好使用至今;又如師大附中西樓,早已成為一處精神象徵地標,就算不列入文資,也不會在校園開發中被動腦筋(也有一說是附中校友太多北市文資委員,太清楚審議機制的運作與後續列管是怎樣的一件麻煩事,故說服校方自己好好維護別讓文化局插手干涉)。
然而在社會對於文化資產意識普遍尚未覺醒,才剛有少數共識正在凝聚的過程,官方文資主管機關不正是需要透過工具讓更多的資產硬體與實存空間保留,持續深化討論辯明其保存價值嗎?原本文化局在文資審議過程的職責,就是邀集委員判斷資產的價值,因為不涉及實際的產權變更,也並不需要負擔日後的修復與再利用等管理維護工作責任。但為了規避主要為產權問題的重大爭議,避免陷入「與民爭利」和「得罪民眾」的泥沼,文化局竟然把是否賦予文資價值的責任,也轉嫁為產權人的責任以其意願為「重要參考」,可說是完全棄守公權力與審議委員專業的卸責態度。一座建築有沒有文化資產價值,竟然是由產權人願不願意被保存來決定,這樣一來臺北將來還會有多少文化資產的身分被認定?
況且文化局對於產權持有者的「尊重」,一向不僅針對私有產權而言,包括只要不是以文化專業為主要業務的公家機關及公營事業所屬資產,若在審議過程中遭到主管機關的強烈反彈,或者遭到都發等其他市府單位抗議文資的保存將會阻礙都市計畫或都市更新,文化局也時常會棄守自己的文化專業本位,「尊重」產權持有單位的意見,或者淪為主導開發部門的背書橡皮圖章,此種在實務執行早已屢見不鮮的自貶身價作為,竟然被明目張膽的寫入官方頒布的審議委員會運作方式,不啻是為了將來的指定與登錄作業敲響警鐘,也難怪洪致文教授會說「柯P引領台北文資進入真正黑暗時代!」。
http://cwhung.blogspot.tw/2016/01/p.html
如果臺北市文化局終於坦白所有權人的意願是文資價值的判別標準,那麼建議文化局開放目前一百五十七筆古蹟與兩百六十一筆歷史建築的所有權人與產權單位,全部都來申覆重新檢核已被公告的文化資產價值,所有權人不同意財產持續被賦予文化資產身分的案例,全部送交文資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解除撤銷其文資身分,也趁此機會建立社會對於文化資產價值的「正確」觀念。這無關行政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因為根本不需要修法即可實行,就像文化局公布此審議委員會的運作方式,也無視文資法超越產權人意願的立法精神,既然在這座白色力量領導的正義之城,產權持有者的權益如此重要,那麼就公平到底,不要讓任何產權人蒙受權益損失。
評論家楊照曾說:「柯文哲最大的長處,是領悟力強,學得比別人快得多。他沒碰過的工程、規章、預算、法務,他都能一下子就學會,真的了不起。然而不幸的,他從來不知道這世界上就有無法速成學會的東西--那叫做『品味』。『品味』,知道什麼是好電影、什麼是精緻的藝術、什麼是震撼的文化表現,只能培養,而培養的第一步,是一顆謙虛的心,願意去感受,願意去被感動。」
https://www.facebook.com/zhao.yang.37/posts/872099532888601
加護病房的主任醫師,把城市的空間治理當作分秒必爭的手術操作,卻忽略了城市的文化反映時間的積累,是意義交相辯證產生的具體凝結,不是下軍令狀急就章趕鴨子上架的塗脂抹粉。要收前朝的爛攤子不是容易的事,但就是因為不容易,市民才選擇看似優秀的優等生當市長,如果優等生只會把問題簡化再簡化,一鼓作氣小事化無結案了事,一切都拿到自由市場的砧板上血肉模糊的稱斤論兩討價還價,交由市場機制決定文化價值,那麼我們將再也不用討論文化議題,再也不用談文化保存,因為當社會累積到可以把文化議題當作總統大選辯論議題的共識時,我們除了淘寶網買來的獸首,早已沒有什麼值得保存的資產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310的網紅伊格言Egoyan Zhe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給我們的訓誡書:伊格言的瘟疫書單8 種〉全文連結:https://www.egoyanzheng.com/single-post/2020/03/11/%E3%80%90%E7%AB%AF%E5%82%B3%E5%AA%92%E3%80%91%E7%B5%A6%E6%88%91%E5%80%91...
讓渡人意思 在 伊格言Egoyan Zheng Youtube 的評價
☞〈給我們的訓誡書:伊格言的瘟疫書單8 種〉全文連結:https://www.egoyanzheng.com/single-post/2020/03/11/%E3%80%90%E7%AB%AF%E5%82%B3%E5%AA%92%E3%80%91%E7%B5%A6%E6%88%91%E5%80%91%E7%9A%84%E8%A8%93%E8%AA%A1%E6%9B%B8%E2%94%80%E2%94%80%E4%BC%8A%E6%A0%BC%E8%A8%80%E7%9A%84%E7%98%9F%E7%96%AB%E6%9B%B8%E5%96%AE8%E7%A8%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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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單 #新冠肺炎 #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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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來襲,宅在家讀書最安全了對吧。
你知道有哪些好書特別適合瘟疫時期來讀嗎?防疫措施可以嚴厲到什麼程度?可以直接下令讓酒店說停業就停業嗎?
這是本集的主題,來自伊格言老師的文章:〈給我們的訓誡書──瘟疫書單8種〉。這是伊格言應邀為香港端傳媒所寫的文章,你可以在影片下方的頻道資料處找到全文連結。
於肆虐中國後,COVID-19現在幾乎已攻陷地球,當然,台灣也守得辛苦。
為了防疫,我們迎來了許多「不自由」──全民都減少了外出時間;
而萬一你從國外回台,還得先居家檢疫14天。
非常時期,多數人都能體諒這些嚴格的防疫措施;
但話說回來,這些限縮人民自由的防疫措施究竟可以「嚴厲」到何種程度呢?
舉例,現在只要健保卡一刷,我們許多出入境記錄就無所遁形;
因為為了防疫,疾管局和移民署已達成資料交流的共識。然而,等到瘟疫過去,這會改回來嗎?
類似情形不僅於此──就在這兩天(4月10日),政府發佈了全國酒店和舞廳全面停業的命令。
然而我們要問的是,餐飲與KTV,不也同屬「在密閉空間中密切接觸」的行業嗎?只下令酒店與舞廳停業,難道沒有歧視色情行業之嫌?
可能的理由是,餐飲與KTV不易造成相關人員隱匿行蹤;而如果你上過酒店,確實較有動機隱瞞此事,進而導致防疫破口。
畢竟被隔離不會少你一根汗毛;但要是引爆婚姻危機,可就代誌大條了啊。
這好像也有道理。如此說來,是否我們反正一律乖乖「順時中」、聽政府的話就好了呢?
會不會長期讓渡了自己的自由,順民做成習慣,有天就失去獨立思考的能力了呢?
伊格言說,所以瘟疫時期,我們該來讀讀這本有趣的小說──法國作家米榭‧韋勒貝克(Michel Houllebecq)的《屈服》。伊格言如此形容這本書:
米榭‧韋勒貝克依舊是米榭‧韋勒貝克──他還是那個右派;那個一臉滿不在乎,同時引爆法國人極端喜愛與反感,據說「書賣得跟小麵包一樣好」的挑釁者。這次他同樣狠毒無比,既尖酸刻薄,又不懷好意地誘惑包括他自己在內的西方知識份子白男:乖,你去信伊斯蘭教,讓你娶四個老婆好不好?
看看韋勒貝克的樣子──是不是覺得幾乎可以從臉上看見他的桀驁不馴呢?
沒錯,《屈服》這本書的故事背景,就是假想西元2022年親伊斯蘭教政黨席捲法國,取得政權,將法國全面改造為伊斯蘭國家。
對於不信伊斯蘭教、崇尚個人主義的我們(以及絕大多數西方讀者)來說,讓伊斯蘭教成為國教聽來似乎有些恐怖──絕對比為了防疫把自己的自由讓渡給政府來得恐怖一百倍。
對,如果你的職業是大學老師,你甚至可能失去生計──因為依照規定,教師必得是伊斯蘭教徒;
你必須皈依真主,才能繼續任教。所以我們的小說主角,大學教授弗朗索害怕極了。
結果呢?結果完全出人意料。
你以為社會會變得保守又不自由──沒錯,在某些方面(例如女性衣著),社會確實變得極端保守;
但另一方面,由於來自中東伊斯蘭教國家的鉅額金援,教師與知識份子們都意外獲得高薪。
更爽的是,弗朗索居然發現,天啊,他可以娶四個老婆!
韋勒貝克如此描寫社會風俗的變化:
有錢的沙烏地阿拉伯婦女白天罩著密不透風的布卡,到了晚上搖身一變成了天堂小鳥,束著緊身馬甲,穿著鏤空胸罩,多彩蕾絲丁字褲上綴著水鑽;和西方女子完全相反。西方女子白天為了社會形象穿著有品味、性感,晚上回到家整個垮掉,累得放棄一切魅惑的打算,穿上休閒鬆垮的家居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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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格言,小說家、詩人,《聯合文學》雜誌2010年8月號封面人物。
著有《噬夢人》、《與孤寂等輕》、《你是穿入我瞳孔的光》、《拜訪糖果阿姨》、《零地點GroundZero》、《幻事錄:伊格言的現代小說經典十六講》、《甕中人》等書。
作品已譯為多國文字,並於日本白水社、韓國Alma、中國世紀文景等出版社出版。
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自由時報林榮三文學獎、吳濁流文學獎長篇小說獎、華文科幻星雲獎長篇小說獎、中央社台灣十大潛力人物等;並入圍英仕曼亞洲文學獎(Man Asian Literary Prize)、歐康納國際小說獎(Frank O'Connor International Short Story Award)、台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金典獎、台北國際書展大獎、華語文學傳媒大獎年度小說家等獎項。
獲選《聯合文學》雜誌「20位40歲以下最受期待的華文小說家」;著作亦曾獲《聯合文學》雜誌2010年度之書、2010、2011、2013博客來網路書店華文創作百大排行榜等殊榮。
曾任德國柏林文學協會(Literarisches Colloquium Berlin)駐會作家、香港浸會大學國際作家工作坊(IWW)訪問作家、中興大學駐校作家、成功大學駐校藝術家、元智大學駐校作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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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dmoo專訪1:如果在YouTube,一個小說家
https://news.readmoo.com/2020/01/07/200107-interview-with-egoyan/
☞ Readmoo專訪2:那些關於孤寂的問題,以及......
https://news.readmoo.com/2019/03/21/190321-lonelieness/
☞ 香港文匯報報導:棄醫從文 伊格言闖進精神世界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9/02/OT1909020001.htm
☞ 關鍵評論網專訪:透過YouTube頻道展示文學,我的小說虛構其實是把刀子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3126?fbclid=IwAR05NUrcGYIO3CsGLtBwld1XzR2nRnADvGqidEEJzqqpytThgaI2-lABs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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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是什麼?我認為,好的小說是一則猜想──像數學上「哥德巴赫的猜想」那樣的猜想。猜想什麼?猜想一則符號系統(於此,是文字符號系統)中的可能真理。這真理的解釋範圍或許很小,甚至有可能終究無法被證明(哥德爾的不完備定理早就告訴我們這件事);但藝術求的從來便不是白紙黑字的嚴密證明,是我們閱讀此則猜想,從而無限逼近那則真理時的智性愉悅。如若一篇小說無法給我們這樣的智性,那麼,它就不會是最好的小說。
是之謂小說的智性。───伊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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