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要交保證金,里長五萬、市議員20萬、市長200萬,這個制度好嗎?
呱吉脫殼屑EP7,從我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那天來聊聊這件事。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萬的網紅Bryan We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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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剛與林義雄先生一同吃飯,當面和他談談我最近的政治決定。
剛好有記者打來問我,關於柯市長今天左酸時代力量黃國昌,右踩踏社民黨和我的事情。記者告訴我說,柯市長公開批評我擔任民進黨不分區是被收買,這是民進黨的斬首戰術等。
林先生問我什麼事情,我告訴了他。出乎我意料地,他說,
「被不入流的人罵,是一種光榮!」
還在我們告別時說,我可以公開發簡訊告訴大家,這是他的評論。
我真的沒想到,已經不問世事的林先生,會說出如此強烈的話。既然,七十多歲的他願意公開自己的評論,我就如實陳述,讓林先生自負言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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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比較想說的是,任何人都可以酸我、批評我,
但,就是柯市長沒有這樣的正當性。
2014年選後,2018年選前,柯市長兩度找人詢問我是否願意擔任他的副市長。
2018年那次選戰,我除了宣告要參選市長(後來抗議保證金過高,登記不成。目前正在打行政訴訟),還在為社民黨五位市議員候選人助選。對方表示,我個人加入柯團隊助選,五位市議員都會當選,選後,會邀請我擔任副市長等。
2014年那次,我回覆對方,我不可能拋下我正在參與成立的新政黨。2018年選戰期間,我已經覺得社民黨與柯市長在主權與性別平等這些核心理念差異太大。即使五席議員當選不是沒有誘惑,但,只要一深思,就知道這違背我的從政初衷。感謝社民黨當時的核心夥伴也都支持婉拒。
我一向不喜歡把自己經歷過的事情,未經對方同意,就公諸於世。因為,我覺得,人與人之間,即使理念不同,無法合作,還是都留幾分善意。
但,柯市長這次的發言,真的踩到我的底線了。----難道,我也該像你一樣,把當時你的邀請,當成要收買社民黨(的支持)?
柯市長,你不懂我們的心。范雲無法被收買,我所認識的社會民主黨夥伴也是。我們明瞭,政治需要妥協;但,妥協可以不是利益交換,而是以理念作為標竿,在困境中,努力做出最小的妥協,最大的成果。
最後,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還在。我相信,他會繼續站在守護主權與社會民主的立場上,公正地監督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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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 #選舉公共化,讓 #台灣民主更平等!
臺灣選舉最花錢的部分是 #保證金 及 #宣傳費。
【高額保證金讓候選人卻步】
在臺灣想參與各種選舉,必須先準備一大筆保證金,總統副總統要1500萬、直轄市長要200萬、立法委員及直轄市議員要20萬;選完之後還很有可能不予發還。
雖然說保證金制度是為了避免參選浮濫的理由蠻正當的,但是 #德國 #愛爾蘭 #加拿大 等本來有保證金制度的民主國家,都陸續宣告違憲; #法國 及 #美國多數州 也沒有保證金制度,而是以 #登記規費 或 #連署 等方式替代保證金。
不過臺灣在歷經7次民選總統,民主政治蓬勃發展的現在,卻仍然保留毫無配套、幾十年不變的保證金制度。包含我自己在內的許多候選人,都曾對保證金門檻提出行政訴訟,然後幾乎是以敗訴收場。
【鉅額宣傳支出形成不公平競爭】
臺灣雖然小歸小,但是候選人要讓選民認識,還是要負擔沉重的宣傳經費;光是觀察各種選舉期間,隨處林立的各候選人廣告看板以及不斷放送的動態宣傳,就可略之一二。
沒有強大金援的候選人,已經輸在起跑點。
我知道 #日本 有公設廣告看板、補助文宣印刷寄送。法國則有法令確保各候選人在電視及廣播獲得對應其重要性的曝光機會(如基於過往的得票數或支持度);而在總統選舉中,則規定選前15天內所有候選人有同等的曝光機會;還規定選舉期間候選人在網路上只能建置個人網站,不能購買廣告。
這些都是為了提供候選人平等的曝光機會,不再是愈有資源的候選人就能曝光更多。
臺灣雖然也有公辦政見發表會、辯論會、選舉公報、公費提供電視頻道宣傳等 #選舉公共化 措施,但強弱勢候選人對選民的可近性仍然相差非常多。
為了討論這些問題,我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內政部和中選會,以及不需保證金且於公共宣傳管道力主公平的法國在台協會政治暨新聞處古處長,一起召開公聽會,研究國外經驗及提出各種可行性做法。
提供人民平等參政機會,不是法律上的齊頭平等,應該是制度上的實質平等。改革臺灣選舉制度,降低保證金門檻、搭配選民連署制度、提供公共選舉資源,降低經濟資源差異對人民行使參政權造成的限制,實踐社區民主,現在正是時候。
財產不該成為人民參政的拌腳石,我後續將會提出選罷法相關修正草案,讓參政不再是金錢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