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難過
又聽到酒駕肇事致死的悲劇
而遇害者是老友暐瀚的母親
每次悲劇
大家都憤怒的要求提高罰則
但大家知道嗎?
依現行酒測的規定
罰則再高
酒駕者依然可以心存僥倖
因為警察,依目前的法規
其實並不可以隨機性的對用路人實施酒測
前陣子,詹姓音樂老師被警方違法盤查
我們知道警察並沒有「想盤查就盤查」的權力,必須符合法律要件
這一點我認為合理
因為「隨機的身分盤查」對「人身隠私」的侵害較大
應該要有較高的標準
不應任意、無差別的為之
但酒測並非「身分盤查」
而是確認行為狀態
對人身隱私雖仍有侵犯
但程度相對較低
然而依目前的法規,警察要對用路人予以酒測,也必須要有「合理懷疑」
亦即《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實施酒測
問題就在這邊,法律要求警察「客觀上有危害才能攔停酒測」,可是不把車子攔下來,警察要怎麼知道有沒有酒駕?
給大家看幾個案例
2016年,某酒駕的用路人看到前面有酒駕臨檢站,就在路邊停車;警察於是主動上前,要求酒測,被用路人拒絕。法院判決警方的酒測違法,因為:「人民並沒有『無端』接受酒測之義務,不能因為用路人在酒測臨檢站前停車,就說他有酒駕嫌疑。」
2019年,一名機車騎士從華中橋機車引道下橋,遇到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18毫克。後新北地院認為警方酒測違法,對下橋民眾無差別的攔查,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規定,取得的酒測值不得當作裁罰依據。
2017年,警政署發函「禁止員警在民眾停等紅燈時,持酒精檢知器無差別酒測」,但台北市警局至少到2019年,都還在用這樣的方式,市警局說:「民眾可以拒絕」。既然可以拒絕,難道酒駕的人會傻傻的去吹嗎?
這樣的法律實在必須檢討
喝酒到一個程度的人,有些會覺得自己很正常,不認為開起車來有什麼危險,這就讓酒駕的人有一種「賭賭看」的僥倖之心
而實務的判決上,只要警方沒有辦法舉證「合理懷疑」,那麼就算是實施酒測也會無效
酒駕攔檢,對人民法益的侵害相對較小
不像盤查身分,對隱私權的侵犯較大
但酒駕攔檢,對酒駕的嚇阻卻很大
我們應該要對酒駕攔檢
多一些容忍,給警察多一些授權
我的主張是,授權警方在指定的酒駕熱點路段,可以對車輛進行隨機性的酒測,遇測人不得拒絕
否則
徒有重罰
難以攔檢
酒駕肇事者的僥倖心態難以根絕
而類似暐瀚母親的悲劇
只會不斷發生
當然,這可能引起是否牴觸釋字535號釋憲文的爭議
但解釋文說警察不能沒有理由的隨機臨檢
仍可解釋為那是對「人」,不是對「交通工具」;
何況現行制度,光是在「治安熱點」就足以是盤查身分的要件
舉重以明輕,酒測對當事人的侵害更輕微
在酒駕熱點隨機執行酒測,應該也是合憲
倘就此有爭議
不妨再聲請釋憲
我也呼籲
掌握憲法解釋的大法官
在保護人身隱私的同時
也應該要想想
那些被酒駕者奪走的無辜人命
#酒駕零容忍
#酒測多容忍
#重罰之外授權加強酒測攔檢也很重要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Hi 大家好~ 上次「警察違法!?道路臨檢可以拒絕嗎?」的影片播出後 許多網友就紛紛留言想知道 若是酒測的狀況,警察臨檢是合法的嗎? 人民也可以拒絕酒測嗎?拒絕有什麼後果? 另外最近政府連續針對酒駕的法律規定做修改 瑩真律師的私訊就被灌爆了 網友們都想聽聽瑩真律師發表對酒駕問題的看法 ...
警察臨檢規定 在 陳宜民教授 Facebook 八卦
我對於讓這位員警成為全國的焦點感到愧疚,因為沒有任何人應該成為政治偵防的對象,而該位員警也有拒絕的權利,但來自於長官的違法命令,恐怕也讓她無所適從。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的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當時的情況確實很混亂,在第一時間,因為她穿便服,又戴一頂紐西蘭英文字的帽子,拿著她的手機在拍攝,我以為她是外交部的官員在搜集資訊,向上通報,所以才會走過去問她的單位,並請她出示證件,但她只低著頭,站在那邊,我也沒有聽到這位員警説了什麼。而目前釋出的許多影片中,都有聽到我說「保六,保六怎麼會在這裡」,但這已經是後半段的狀況。那是因為我聽到其他人告訴我説「委員,她是保六的」。大部分流傳的影片並沒有呈現出我在詢問這位便衣保警的真實狀況。
我身為國民黨黨團的龫部,因為其他委員同事正被夾在門中間,情急之下,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而做出了不適當的動作。我會以最謙卑的態度接受批評。更希望不要因為這件事情而模糊了我們到外交部去幫蘇啓誠處長申冤的初衷。
而在2014年,民進黨中央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批評針對學生錄影蒐證的台北市警局違法蒐證,為什麼到了今天,我們幾個國民黨立委只是想進去外交部被關在門外,被數十隻攝影機與秘錄器重重包圍就變的合法了?
在2017年,前高雄市政府副市長、行政院客委會主委李永得,他說只是出門買東西卻遭到警察臨檢,就只是因為李永得和友人神色匆忙又穿著夾腳拖、手提紙袋,員警就「覺得行為可疑」上前盤查,李永得拒絕,也沒有道歉。
今年12月5日,時代力量高雄鳳山區立委候選人陳惠敏説,高雄憲兵隊跟拍他蒐集情資,卻以「支持者」、「鳳山警局」等身份欺騙陳惠敏團隊,到今天憲兵與民進黨都沒有道歉。
楊蕙如到底用了幾個帳號發了帶風向的文章,害一位盡責優秀的外交官過世,到今天楊蕙如都沒有道歉。
蔡英文私煙案買了一萬條,結果從國安局到總統府都是緩起訴,只有承辦的兩位小軍官需要面對數年到數十年的刑責與法律追訴,到今天蔡英文總統也沒有道歉。
還有我追究了整整一年的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在議場上多次公然說謊,一直到被我抓包預算使用有嚴重問題,疑似挪用作為網軍影響政治,還是堅持自己沒錯,陳主委也沒有道歉。
那麼,面對成為常態的政治偵防,面對我無力阻止政府預算的網軍干政,面對未來全國人民都可能成為蒐證對象,面對政府權力的無限制擴張、凌駕在人民的國會之上,我要對每一位台灣人説,我非常抱歉。
最後我想問一下內政部長徐國勇,你認為人民合法的走在路上,可以被沒有穿著制服或警徽標識的便衣員警與情治單位拍攝嗎?
警察臨檢規定 在 陳宜民教授 Facebook 八卦
我對於讓這位員警成為全國的焦點感到愧疚,因為沒有任何人應該成為政治偵防的對象,而該位員警也有拒絕的權利,但來自於長官的違法命令,恐怕也讓她無所適從。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的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當時的情況確實很混亂,在第一時間,因為她穿便服,又戴一頂紐西蘭英文字的帽子,拿著她的手機在拍攝,我以為她是外交部的官員在搜集資訊,向上通報,所以才會走過去問她的單位,並請她出示證件,但她只低著頭,站在那邊,我也沒有聽到這位員警説了什麼。而目前釋出的許多影片中,都有聽到我說「保六,保六怎麼會在這裡」,但這已經是後半段的狀況。那是因為我聽到其他人告訴我説「委員,她是保六的」。大部分流傳的影片並沒有呈現出我在詢問這位便衣保警的真實狀況。
我身為國民黨黨團的龫部,因為其他委員同事正被夾在門中間,情急之下,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而做出了不適當的動作。我會以最謙卑的態度接受批評。更希望不要因為這件事情而模糊了我們到外交部去幫蘇啓誠處長申冤的初衷。
而在2014年,民進黨中央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批評針對學生錄影蒐證的台北市警局違法蒐證,為什麼到了今天,我們幾個國民黨立委只是想進去外交部被關在門外,被數十隻攝影機與秘錄器重重包圍就變的合法了?
在2017年,前高雄市政府副市長、行政院客委會主委李永得,他說只是出門買東西卻遭到警察臨檢,就只是因為李永得和友人神色匆忙又穿著夾腳拖、手提紙袋,員警就「覺得行為可疑」上前盤查,李永得拒絕,也沒有道歉。
今年12月5日,時代力量高雄鳳山區立委候選人陳惠敏説,高雄憲兵隊跟拍他蒐集情資,卻以「支持者」、「鳳山警局」等身份欺騙陳惠敏團隊,到今天憲兵與民進黨都沒有道歉。
楊蕙如到底用了幾個帳號發了帶風向的文章,害一位盡責優秀的外交官過世,到今天楊蕙如都沒有道歉。
蔡英文私煙案買了一萬條,結果從國安局到總統府都是緩起訴,只有承辦的兩位小軍官需要面對數年到數十年的刑責與法律追訴,到今天蔡英文總統也沒有道歉。
還有我追究了整整一年的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在議場上多次公然說謊,一直到被我抓包預算使用有嚴重問題,疑似挪用作為網軍影響政治,還是堅持自己沒錯,陳主委也沒有道歉。
那麼,面對成為常態的政治偵防,面對我無力阻止政府預算的網軍干政,面對未來全國人民都可能成為蒐證對象,面對政府權力的無限制擴張、凌駕在人民的國會之上,我要對每一位台灣人説,我非常抱歉。
最後我想問一下內政部長徐國勇,你認為人民合法的走在路上,可以被沒有穿著制服或警徽標識的便衣員警與情治單位拍攝嗎?
警察臨檢規定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評價
Hi 大家好~
上次「警察違法!?道路臨檢可以拒絕嗎?」的影片播出後
許多網友就紛紛留言想知道
若是酒測的狀況,警察臨檢是合法的嗎?
人民也可以拒絕酒測嗎?拒絕有什麼後果?
另外最近政府連續針對酒駕的法律規定做修改
瑩真律師的私訊就被灌爆了
網友們都想聽聽瑩真律師發表對酒駕問題的看法
究竟「唯一死刑」「加重刑罰」就能遏止酒駕歪風嗎?
大家有福啦😋😋😋
在這次的新影片中,這些問題一次大放送!!!
讓我們趕快進入這次影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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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檢 #酒測 #酒駕 #刑罰 #行政罰 #連坐罰 #酒精鎖
#加重刑責 #故意殺人 #累犯 #吊扣車輛 #吊銷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刑法185之3 #警察職權行使法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遵守交通規則
#瑩真律師 #賴瑩真律師 #律師說真話
警察臨檢規定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評價
「那個戴瓜皮安全帽、騎車腳超開,或穿得像嘻哈男孩Bboy那種的啊,那一定都要攔,那個身上都有東西」... 嗎?這集我們就來聊聊超級刺激、0-100歲都得聽、只要活著都有可能(最好不要)會遇碰上的「臨檢」!
「大麻煩不煩」EP2 重點,三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警察在路邊臨檢盤查的時候叫你「東西拿出來給他看一下」、「包包打開」、「口袋掏出來」、「下車給他看一下」之類的,你是有權利可以拒絕的歐。
3) 我們要募集各位的臨檢鬼故事(你可以錄音或寫信寄到web@ghostisland.media)
段落摘要:
00:48 麻煩都出現在「臨檢」時,聊聊臨檢
01:15 臨檢時到底可以「搜」什麼?(畫重點!)
01:50 警察的話術
02:40 跟警察硬碰硬沒好處
03:38 0-100歲都要知道的:臨檢異議單(畫重點!)
04:06 被帶回警局後的各種千萬注意
04:53 自願搜索同意書簽下去就GG
06:00 一開始這樣做就不用到地檢署一日遊啦
06:48 各種「不能」、「不要」
07:48 還有!鬼故事大募集
臨檢時,真的需要都拿出來給警察看嗎?答案是不用。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在路檢盤查的時候只能查驗身份,而沒有搜索你的權力。
然而警察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以搜索你呢?刑事訴訟法128條規定,搜索,應用搜索票。也就是說,如果警察想要看你的包包、車子、口袋等地方,「原則上」需要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才行。然而,剛剛才知道你名字的警察,是不可能「事先」就聲請好搜索票的,這時警察就會努力的讓現場變成例外不用搜索票的情況,一個是讓你「自己同意被搜索」,一個是「逮補你後附帶搜索」。
所以警察很喜歡用話術要你「自己同意拿出來給他看」這樣就是「同意搜索」了,雖然你根本不知道可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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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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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臨檢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ZWGSDQCKQVZ
警察臨檢規定 在 梁文傑 Youtube 的評價
對於警察在紅燈路囗以酒測棒亂測的現象,警政署早已在二○一七年一月廿五日,行文禁止警察趁紅燈無差別酒測。我在今年五月質詢後,台北市警察局長也立即發函各單位嚴禁。但我至今仍接到許多檢舉。
再說一遍,警察執行臨檢必須依規定設立臨檢告示牌引導駕駛者受檢,不可趁紅燈時跳入車陣之中亂測,這不但違法,更是危險。
各位朋友若再有遇到,請拍照或錄影向我檢舉。
警察臨檢規定 在 【瑩真律師】警察違法!?道路臨檢可以拒絕嗎? - YouTube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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