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大同,超越大同】
▌ 事情是 John 的
這個故事說來有點冗長,總之就是 #大同公司 在 6/30 召開了 #股東會 改選董事,公司派跟市場派各個摩拳擦掌都想搶公司的經營權。
這次公司派果然不負眾望的挑戰公司法極限,力圖成為實務上的公司法教科書,先是甩出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底下的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 跟 #民法 規定,剔除涉及違法中資者的股權,再甩出 #企業併購法 刪除許多股東手上股份的表決權。(詳見底下文章)
總共有 53% 的股份被認定成是不能投票的,想當然爾,股東會的結果就是:公司派拿下所有董事的位子,成功剷除市場派!
不過報應來的太快就像龍捲風。
▌證交所:將大同公司打入全額交割股
大家覺得這樣的手段太扯了吧。雖然大同公司在當天晚上就舉行了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但證交所認為大同還是沒能釐清疑點、具體說明種種行為的法律依據,不OK。
所以台灣證券交易所依照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基於 #保障投資人權益 的必要性,變更了大同公司的股票交易方式。
#全額交割,會讓買賣股票這件事情變得比較麻煩,投資人也不能用融資融券的方式進行交易,進而降低交易意願,被打入全額交割股的公司很可能會股價下跌。通常是財務發生問題的公司股票才會被列為 #全額交割股,因為主管機關並不鼓勵大家去買這家公司的股票。
▌ 投保中心:對大同公司董事長提解任訴訟
為了保障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的權益,我們制訂了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並設立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當遇到相關爭議時,可以向投保中心諮詢、申訴,甚至還提供調解的服務。
投保法說,當上市櫃或興櫃公司的 #董事 或 #監察人 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的行為,或者有違反法令、章程的重大事項時,投保中心可以起訴請求法院裁判解任掉公司的董監,替股東踢走不適任的負責人。
不過如果董事本身就是大股東,那麼就算因為有違法行為而被法院解任掉,在下一次的董事選舉時他還是可以躺著選,繼續回鍋當董事。法院解任我,我就再委任自己一次,是不是很簡單呢?
現在可沒那麼簡單了。為了填補漏洞,投保法在今年 5 月進行修法,新規定說如果董監被裁判解任掉,自 #裁判確定日 起的 #三年內 就不能擔任任何一家上市櫃或興櫃公司的董監嚕!
▌經濟部:駁回董事的變更登記
既然新任董事出爐了,就要變更董事的資料登記,但大同公司的變更申請卻被駁回了,為什麼呢?
經濟部商業司的司長對外召開說明,駁回的理由在於 #股東出席數不足,什麼意思呢?
#公司法第174條 規定,原則上股東會的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然而,從大同公司的股東會議事錄來看,總發行股數是 23 億多,照理說要有代表過半股數的股東出席,但實際上只有代表 9.9 億股數的股東出席,所以未過半,違反了公司法的規定。
至於大同公司引用 #企業併購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相關規定自行剔除了 12 億股的表決權是不對的,因為只有法院跟主管機關有權對於這些法規作出解釋跟認定,綜合以上理由,經濟部決定駁回大同公司的申請。
也就是說,大同又要重新改選董事了,一切似乎回到了原點。
不同的是,公司法教科書,現正默默改版中。
▌ 大同大同與眾不同,人家有法我有大同
大同公司封殺市場派表決權的理由為何|楊貴智
https://buff.ly/2DqNw1I
與其讓你落選,乾脆不讓你參選 大同公司2017年股東會爭議|楊貴智
https://buff.ly/2DqNw1I
黃國昌參戰大同獨董!公司治理為何如此重要?|楊貴智
https://buff.ly/38e5f7W
法客電台X黃國昌|大同涉違法中資?黃國昌:最好的解藥就是股權透明化
https://buff.ly/2W92EaL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
https://buff.ly/3gTqPBZ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八卦
【華映破產致股東權益受損協調會】
今天我們邀集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邱欽庭董事長,與新竹縣孫金清前議員等華映投資人,一同討論中華映管公司破產後股民權益協調。
去年12/30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期間華映公司面對在場股東詢問相關問題,完全無視。新竹縣孫金清前議員認為華映公司現在的資訊公開透明是必要的,而投保中心邱董事長則認為,應該邀先行提出民事訴訟,投保中心才可以協助其案件官司方面的幫忙,並通知金管會將有犯罪嫌疑的公司移送檢調。
今天協調會議結論,此案件須先進入司法程序,在與檢調單位確定提告後,我們將告知金管會此公司撤銷公開發行程序先行暫緩,以免損害投資人權益。並了解這樣提告被股民質疑及證交所本身就有立案進入司法程序,因為這些因素是否有機會暫停資產處分。
林為洲服務團隊
#中華映管公司
#華映破產
#股民權益協調
#投保中心
#敢講肯做林為洲👍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在 邱顯智 Facebook 八卦
【那些舊內閣置之不理的爭議:元大原油正2後續】
如果你是元大原油正2的受害者:
1.直接找評議中心陳述你受害的狀況,然後提出申訴。
https://www.foi.org.tw/index.html
2.如果對評議中心的相關程序不清楚,評議中心也答應我們,願意舉辦現場說明會,讓大家針對相關程序提問,好提出陳情。請留言讓我們知道,有沒有辦這場說明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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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新內閣公布了,留下元大原油正2爭議的金管會顧立雄主委,轉任國安會秘書長,受害的投資人,至今仍然等不到一個交代。
從3月至今,透過質詢、財政委員會的臨時提案,還有最近的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我們窮盡各種手段,要求金管會及其所屬機構,給受害投資人一個有效的紛爭解決機制。
過程就不談了,直接講結論。
金管會的申訴管道,沒用,只會給你證期局的新聞稿回應。不要覺得誇張,他們也是這樣回應立委辦公室的要求,要資料沒資料,還引用政府對人民的政府資訊公開法,來規避國會的問政監督。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申訴,現階段沒用,他們會說,有具體違法事證才能提付仲裁或起訴。問題是相關資料,都在金管會跟元大,投資大眾根本沒辦法舉證到違法的程度。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這是目前唯一能啟動紛爭解決機制,也比較有可能得到結果的管道。
評議中心的設置很類似消基會,提供金融消費者購買金融商品的紛爭處理。只要提出,對造(元大或其他券商)就有回應的義務,若是消費者不滿意對造的解決方案,還可以要求評議。目前評議中心已經受理二十幾件的申訴,有5件進入評議。
這個接案量仍然非常稀少,很少投資朋友知道這個管道。
所以,拜託大家兩件事:
1.請告知你的親朋好友,直接找評議中心陳述你受害的狀況,然後提出申訴。
https://www.foi.org.tw/index.html
2.如果對評議中心的相關程序不清楚,評議中心也答應我們,願意舉辦現場說明會,讓大家針對相關程序提問,好提出陳情。請留言讓我們知道,有沒有辦這場說明會的必要?
相關質詢、提案:
2020.05.04 臨時提案要求受害人進行集體仲裁、評議@財政委員會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2621543991419310&set=a.1572766066297113
媒體報導:
2020.05.04元大原油正2ETF惹議 立委要求協助投資人集體仲裁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70552
2020-03-26 「元大S&P原油正2」交易疑雲@財政委員會
https://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videos/511075353127480/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在 2019.12.19 理財生活通專訪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 ...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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