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六同學:
以下是文字版本的重點精華,詳細重點請看上載至遵理學校網頁之片段。
卷一:閱讀理解
1. 注意時間分配:閱讀卷分秒必爭,切忌糾結於個別題目,適時取捨。
2. 注意題目指示:尤其留意多項選擇題可否選取多個答案,勿犯低級錯誤。一般而言,除非有特別指示,三式判斷和選項題不要填寫多於一個答案。
3. 重溫閱讀理解題型的作答方向與策略:筆記已拆解不同題型,包括比喻題、矛盾題、重複題、刪文題等。距離考試所剩時間不多,同學不必苦苦糾纏完成每個練習。重看筆記,掌握拆題思維、作答方向與長短答答題步驟就夠,考試時要特別留意題目有沒有隱含預設立場。
4. 字詞訓釋:切忌大包圍,一條橫線最好只填一個答案。同時,要注意配詞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例如「之」解「前往」,曾有同學譯作「到往」,「到」與「往」之間有矛盾。
5. 文言譯句:作答前先考慮該句用了什麼句式。以2011「其不孝孰大焉?」一句為例,此為問句是毋庸置疑的,但問句也分設問、反問等不同種類,孔子剖白為何自己不願意接見曾參,是由於他「委身以待暴怒」、「既身死而陷父於不義」,認為他的不孝是最大的。因此,這一句應當以「反問語句」作答,以表示孔子肯定的意思。同學作答時宜多加注意。
6. 掌握題目提問範圍:答案須與題目字眼對應,例如題目用「異同」兩字,就必須涉獵相異及相同兩方面;同樣道理,問「相異」或「相同」,則毋須談及另一邊。又,問及「寓意」,即指作者帶出的道理、深意,同學所作答的內容應緊扣文章的深意,不應只表面複述一遍故事情節,未能對應題目。
7. 長問答:答題時要明確表達立場,清晰寫上主題句。答案用字宜具體,解說亦不能空泛。例如題目問及寫作手法,不少同學雖選中了正確答案,但在說明部分卻未能具體解釋,例如只寫「作者正面描寫了郭義官的人物形象。」另外,只提出立場,沒有任何闡述並不會得到任何分數,即使時間不足,亦應儘量簡略說明。
8. 短答題:忌用大包圍方式作答,欠缺歸納,特別是表格題,題目往往只要求同學填寫簡單的字詞或單句作答。同學為求保險可能會答多於一個答案,須避免答案之間出現矛盾。
9. 分段題:最多用10-15分鐘作答,忌過度抄錄原文,宜加以轉化組織。
卷二:寫作能力
1. 扣題是王道:宜在題目重點字眼旁填上數字,再在文中逐點回應,緊扣題目各項字眼,即使文筆平平,分數上亦不會有太大危機。
2. 立意:記敘抒情文不必強求立意非凡。嘗試以小見大,取材生活,加強對細節的鋪陳敘述,以情節的安排和人物的描寫「呈現」個人的體會和啟發更佳。
3. 取材:忌誇張(TVB式故事)、忌寫愛情,因為鮮有中六同學的文筆能妥善拿捏上述題材。關於「死亡」,這的確是容易抒發情感的題材,但若文筆無法駕馭,往往會過於造作,同學可衡量自身能力。
4. 鋪排:轉折不宜突兀,起承轉合鋪排須合理,亦當注意首尾呼應的使用。不少同學喜歡以首尾呼應串連文章,但必須注意首尾兩段與文章中間的主線內容有否割裂,顯得格格不入,須注意首尾兩段與正文的關係。
5. 論說文論點:各段宜有清晰主題句,掌握筆記所授的思維技巧,注意論點之間的鋪敘,段落之間的過渡是否流暢自然、有層次,方向可以是先後(步驟)、輕重(影響)、大小(個人至社會)等,具體視乎題目而定。
6. 論據:宜準備不同例子,詳參《古今例子集成》及《中外例子集成》。引用語例宜特別小心,忌生硬或牽強附會,亦不宜杜撰語例,以免用例不成反而削弱文章的論說力度。
7. 論證:闡述例子時注意側重點,與論點有關的部分才多加解釋,須解釋例子與論點之間的關係。
8. 表達:務必注意字體,不求美觀,但筆劃必須清晰可辨,尤其注意簡體字的書寫是否正確。關於四字詞及成語運用,避免為用而用,甚或自創新詞,堆砌成文。同學無須刻意運用生僻艱澀的詞句,文氣欠連貫只會使文章顯得生硬造作,用詞不當更會窒礙表達。
卷三:聆聽能力
1. 審題意識:必須看清楚題目,掌握題目所有關鍵字眼,勿因大意失分。以我們的自擬聆聽卷334學制為例,其中一題為「以下哪些並非xxxxx的原因」,收到多於10位同學詢問某選項如何得出,一看之下,原來同學看不到題目「並非」二字,以致差之毫釐,謬之千里。
2. 「綜合聆聽內容」:近兩年雖沒有出現「綜合聆聽內容」的題目,但不代表這種題型將絕跡考場,同學如有時間,不妨稍為重溫我們的自擬練習卷(Alevel也較多此類題型)。
3. 三式判斷:仍有很多同學混淆心理感受與非心理感受的用詞(如「指出」、「認同」、「認為」之分別),考試前夕可重溫相關筆記的思維與技巧拆解。又,宜小心留意題目「根據內容,判斷以下陳述;每題只可選一個答案,多選者0分。」的指示,有時候題目會在首句收窄錄音範圍,這樣能夠有助同學針對性地擷取相關資訊。
4. 語氣題:基本上這類題型不難,同學只需掌握相關字詞解釋,考前可略略重溫筆記,不肯定的字詞宜自行查字典,效率高之餘印象亦會更深刻。
5. 溫馨提示:考試時打醒十二分精神,將重點抄錄,注意題目不一定順序。
卷五:綜合能力
1. 準備時間:宜仔細閱讀的data file內第一及/或第二項資料。參歷屆試題,重要的資訊(如寫作任務)通常會在第一或二項資料披露,其他內容則可速看,例如剪報、數據,掌握當中要點則可,其餘可待錄音後仔細研讀。
2. 妥善分配時間:整合拓展和見解論證不能顧此失彼,太多同學花極多時間雕琢整合拓展的內容,這不可取,留意我課堂和錄影所述的理想時間分配。
3. 語境意識:自行溫習筆記所載之格式,有時間看一看筆記歷屆範文示例,掌握何謂「謙遜有禮」、「不卑不亢」……
4. 整合拓展:須同時摘錄男和女之言辭內容,彼此的論點有可能互相補足。整合亦須有所歸納,不宜只把資料羅列,詳細之拓展方法可參筆記內容。
5. 見解論證:不必使用抽象字眼,也不必使用修辭。例子:「跟隨個人興趣,相信必會在路上不斷付出,得到自己心中的勝利」;「同學如無興趣,遇到困難時,又怎會有動力去解決呢?就如你明明喜歡吃糖,卻偏再你吃巧克力,你也會覺得不開心或難以接受吧!」同樣不可取。
6. 見解類型:常見的見解論證有評論或建議,審題要小心,注意題目要求,例如題目要求論述甄選準則,若同學寫作時變成了論述甄選方法,等同離題。寫作時要高度集中,以免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如見解論證屬建議類,則要全面回應資料陳述的問題(多為整合拓展內容),不宜偏頗。過去有同學詳寫三項建議,但只能解決一項問題,結果因時間不足,未能針對其他問題提出建議,這樣失分太多,不可取。
7. 加紙:不宜等到最後關頭才舉手,畢竟綜合加紙的情況比較常見,如你尚有200-300字便寫滿答題簿,便要預先舉手,等待監考員把補充答題紙送上,謹記綜合考試最後15分鐘絕對是分秒必爭。
各位中六同學,態度是關鍵,不要想著贏,要想不能輸。給你們最後的話:誰在考場先放下壓力,誰就是勝利者。好好加油!
論證論據分別 在 一個平凡醫學生的日常。 Facebook 八卦
67. 狙擊偽科學系列:器官捐贈 = 活摘器官?
最近「國師」在網上口出狂言,說醫護人員推廣器官捐贈不道德,因為被定為腦死亡的病人還有知覺,做手術時卻不會下麻醉藥,活生生地「劏開」病人以獲得合適的器官。(https://goo.gl/yGysjH、https://goo.gl/9ZWHF8)
姑勿論上述意見的宗教道理,既然著者用科學作理據,我們就嘗試用科學的角度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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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腦死亡的定義
一個平凡醫學生的日常。於《遺體肝臟移植懶人包》一文 [1] 已經詳列腦死亡的判定標準,如果跟足標準,當中絕無可能出現醫生不察覺病人細微動作而誤判的情況。
要確認病人腦死亡,需由兩名醫生分別透過一系列國際通用、有證據支持的準則,肯定他們對外界刺激沒有任何反應 [2]。這套標準套用於所有病人,不論他們會否捐贈器官。其間,負責移植的外科醫生並不會參與判斷過程。
腦死亡的病人不會有腦電波活動,腦部也失去基本維繫生命的能力。由於心臟的跳動和某些神經反射作用獨立於腦幹,故病人腦死亡後仍可能有心跳和某些反射動作,但這並不是病人仍然生存的證據。正如一顆心臟離開身體後仍可在體外跳動,但這不是生命存在的證據。在科學發展下,人類可以使用無數的儀器、注射各種的藥物而拖長已死病人的心跳時間,但這並不等同病人還未過世。某例子中,病人因中風而出現閉鎖症候群(Locked-in Syndrome)[3],聽見醫生商討是否應進行腦死亡的測試。她大可放心,真正測試的話,醫生一定會觀察病人的眼部活動而得悉她仍然生存的事實。
誠然,世界各地對腦死亡的法律定義有別,但學術界對「腦死亡」的科學定義是有證據支持的 [4]。有研究甚至發現,有別於懷疑論者以為醫生會胡亂把病人判定為腦死亡,他們事實上顯得較爲保守,會低估腦死亡個案,以致適用於器官捐贈的遺體比實際數量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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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據的強弱
不少懷疑論者喜歡以個人經驗或報章報導的個案來支持自己的論點,但在醫學上,我們傾向使用一些所謂「較高等級」的證據作為論據,而證據的等級也有「國際標準」,名稱簡而清,就是「證據等級」(Level of Confidence)[6]。
新聞報導、個人經驗(也就是「隔離屋阿順嫂話架!」)作為論證,跟據此標準而言是毫無價值的。即使新聞最喜歡引述的「專家意見(Expert Opinion)」,也只是最低層次的證據。若要增強說服力,按次序可以引用「案例研究(Case Series)」、「病例對照研究(Case-Control Study)」、「Cohort Study(世代研究)」、「Randomised Control Trial(隨機對照研究,RCT)」,而所謂最有權威的,就是針對RCT的「系統性綜述(Systemic Review)」。用了那麼多的複雜字眼,也只是想讓大家知道,「隔離屋順嫂」、「都市閒情個名醫」、「街市樓上個神醫」都並不屬於高等級證據,我們的論證一定要以嚴謹的邏輯去解釋,佐以數字,否則也只是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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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器官移植的醫學倫理
現代醫學一直發展下來,所顧及的倫理問題亦越來越多。一來要保護病人、二來要避免醫學上的爭拗。以人工受精為例,胎兒哪一刻法律上的父母是誰、誰有權為胎兒作出醫療決定、究竟提供卵子的女士抑或是提供子宮的女士是法律上的母親,這些都在立法時一一羅列,而器官捐贈亦有類似的指引。
一般來說,醫學要求器官捐贈者(不論活體或者屍體)作出決定時,一定要知清楚所有風險和後果,在盡可能的情況下不受任何外界壓力,參與的人士亦不應有利益衝突,這個時候決的定、簽的名才會有效。為了保護這個過程,在病房內一般會有以下的安排。
1)除非病人自己將資料透露,病房和負責醫治病人的醫護人員都不應該知道病人是一位器官捐贈者,以免出現任何對臨床判斷的影響。
2)除非病人自己將資料透露,捐贈者的資料亦不應對外公開,以免公眾期盼影響捐贈者,施以不應有的壓力。
3)獲器官者及其家人亦不應知道捐贈者的身份,以免對捐贈者造成不必要的壓力。
4)宣佈病人腦幹死亡的醫生,亦應該完全獨立。
總括而言,捐贈者到被麻醉前一刻,仍然有權「轉軚」。
另外,很多人都以為簽了捐贈書就似一紙契約,一死了,不論有無反對,醫生便會衝出來搶走器官。其實,一直以來,病人意向當然重要,但若果病人死後,家屬反悔並且拒絕捐贈,我們當然會繼續遊說,但若達不到共識,我們依然不會「搶走」器官。而且,負責輪候器官者的醫護人員亦不應該會知道有可能捐贈的病人,也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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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想法人人不同,但若用不嚴緊的科學包裝主觀意見,並以此影響他人作出正確決定的權利,對病人、醫療、甚至大眾都只是百害而無一利。
注:本文改編自筆者與 Dr Who 為香港大學醫學院時政關注組織 青醫匡時 合寫的文章(原文鏈接:https://goo.gl/qBWQWd),請大家移玉步到該專頁多加支持。
圖片來源:Pixabay - 生死本是相扣,逝者已矣,希望家人能支持器官捐贈,為有需要病人的生命注入希望。
[1] 青醫匡時【遺體肝臟移植懶人包】https://goo.gl/i233GK
[2] Spinello, I. M. (2013). Brain Death Determination. Journal of Intensive Care Medicine, 326-37.
[3] http://www.dailymail.co.uk/…/Doctors-said-stroke-victim-bra…
[4] Wahlster, S., Wijdicks, E. F., Patel, P. V., Greer, D. M., Hemphill, III, J., Carone, M., & Mateen, F. J. (2015). Brain Death Declaration: Practices and Perceptions Worldwide. Neurology, 1870-9.
[5] Bartscher J. F., Varelas P. N. (2010). Determining brain death - no room for error. Virtual Mentor, 879-84.
[6] http://www.cebm.net/oxford-centre-evidence-based-medicine-…/ 其他更高可信性的研究為「系統綜述」(systematic review)、隨機對照試驗(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等,詳情請參閲以上網址。
論證論據分別 在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Facebook 八卦
【我不是挑機,我只負責煽風點火】
財演羅家聰向某幾位響美國教緊書嘅經濟學教授開炮,話佢地只係響三流大學教書、無似樣學術期刊文章、「以為經濟學萬能,將所有其他問題都納入其學術框架去答」
有關三流大學教書、學術文章水準呢啲唔係我專業,不予置評,但似乎佢都真係對利物浦約翰摩爾斯大學幾有自信;
然而響香港掛住「經濟學者」招搖撞騙,卻係連經濟學畢業都唔係嘅財演、KOL何其多?點解呀末日博士又唔敢出聲指責,偏偏只針對幾位遠在美國教書嘅經濟學教授呢?點解當WIKI同各大傳媒用「經濟學者」、「經濟學家」黎稱呼你嘅時候,你卻又甘之如飴呢?
不過我真正有興趣講兩句嘅,卻係「以為經濟學萬能」呢一點。喂當你批評別人以為經濟學萬能,係咪應該拎啲例子出黎作為論證?呢啲點都係作為一位「學者」、或者一位「經濟分析師」最基本嘅底線掛?唔開名都算、例子都無,只一味追住講「學者財演」乜乜七七,咁同講啲無營養嘅垃圾有乜分別?咁又可以寫篇文登報呃稿費,今時今日「專欄作者」何其廉價?
佢批評人時無例子,但我卻永遠記得,佢由樓市爆升初期已不斷話樓市一撚定跌,跟住樓市愈升佢愈話跌,然後每逢跌少少就認屎認屁,一早信佢賣樓或者唔買樓果班應該DUP哂春;2015年話股市會跌到萬五點,連續幾年只跌不升,結果呢?
不過最撚正都要講到佢早幾個月反對派錢時嘅論據:「當你上司賺咁多錢但竟然同你收倒派錢一萬,你就明白派錢係解決唔倒貧富懸殊問題」
即係咁都講得出,原來條友經濟學知識零蛋,唔撚怪之得會走去亂咬正牌經濟學者
BTW我響度唔係挑機呀,煽風點火咋,過兩日咁橋會有篇反擊文章,到時再SHARE
延伸閱讀:張五常的偉大之處
https://bit.ly/32P81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