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議員張淵翔辦公室-分享10月份新制資訊 ‼
今天是國慶連假的最後一天,緣強團隊幫大家整理出了10月新制懶人包給大家參考唷!
10月份新制包含了 #五大優惠補助 及 #十大交通新制,記得將資訊分享給親朋好友,以免大家的荷包大失血唷!⚠️
市議員 張淵翔 謹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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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刷卡繳罰單需自付手續費】
由於銀行不再吸收民眾臨櫃刷卡繳罰款的手續費,10月1日起,該手續費需由民眾自行負擔。手續費分為5級距,罰單刷卡1元至998元,手續費2元;999元至9993元,手續費7元;9994元至4萬9990元,手續費10元;4萬9991元至9萬9980元,手續費20元;9萬9981元(含)以上,手續費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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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巷弄限速30公里】
交通部推動速度管理,針對路寬較窄且車行速度較慢的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進行降速,10月1日起,「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若違規,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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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
為讓民眾確實了解相關規定,以免造成後續執法認定疑慮,如轉彎、變換車道前就必須打方向燈,相同車道超車時,也應打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50公分以上間隔,再打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針對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從900元至1200元加重罰至全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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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電動自行車開罰項目】
電動自行車車主擅自改裝,可處新台幣1800元到5400元;車輛速度超過時速25公里,可處900元到1800元;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可處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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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開罰】
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較現行罰款加倍罰。
自行車等慢車若行近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視障者,罰鍰也從300元以上600元以下,加倍為600元至1200元;若因不禮讓肇事使人受傷、死亡,罰鍰亦加重為1200元至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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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斑馬線上堆放物品妨礙交通開罰】
若在斑馬線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等,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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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警衛保全妨礙交通開罰】
依法令規定,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其餘人員均不可於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針對公寓大廈警衛或保全人員在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分別開罰1200元至2400元、3000元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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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阻礙斑馬線交通開罰】
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將開罰3000元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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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免徵汽燃費】
因陸客限縮來台,衝擊觀光業及遊覽車業者,交通部規劃自今年10月起,遊覽車免徵汽燃費1年,以協助業界紓困,預估1輛車1年可少繳約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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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小貨車載重量】
現行規定小貨車總重不得超過3.5公噸,交通部放寬標準,未來中小貨車可在符合安全原則下,專案申請提高小貨車載重量,估計逾10萬車主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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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
網購時代來臨,因應宅配物流業者引進電動機車載運送貨,交通部增訂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具封閉式貨箱特別設計之電動三輪重型機車從現行80公斤增加到200公斤。
整體規格尺度不得超過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8條機車規格尺度,貨物不得超出或附載於貨箱以外,前軸重應大於或等於該車總重量的百分之30等規定。業者可自即日起依規定進口或製造具封閉式貨箱特別設計之電動三輪機車,並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到公路監理機關登檢領照行駛道路。中華郵政也已宣示將採購電動三輪機車,以順應郵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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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機場免收國際航班降落費】
因應陸客縮減來台,針對桃園、松山以外機場,自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免收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航線的國際航班降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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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花東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
為提振花東觀光,交通部針對飛花東的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50%,改善因航班數量較西部機場少,地勤公司因成本考量,向航空公司收取較高的地勤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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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秋冬遊補助】
配合政府鼓勵國旅所推秋冬遊補助,高鐵於10月1日至12月31日推出飯店聯票,加購高鐵車票優惠從原8折降為75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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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遊補助溫泉優惠】
觀光局研擬溫泉優惠,預計10月中上路,民眾只要入住與配合的7000多家旅宿業者,即可憑住宿的統一發票,到配合的溫泉業者泡湯。消費者只要在發票上留下電話,不限平、假日,每房憑發票可免費泡湯一次。優惠也擬比照夜市券模式,限定同一區業者使用,平衡南北業者差異,只有東部、離島業者可以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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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參考:https://bit.ly/35m4QhM】
「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差異」的推薦目錄:
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差異 在 張淵翔 Facebook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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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推動速度管理,針對路寬較窄且車行速度較慢的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進行降速,10月1日起,「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若違規,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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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
為讓民眾確實了解相關規定,以免造成後續執法認定疑慮,如轉彎、變換車道前就必須打方向燈,相同車道超車時,也應打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50公分以上間隔,再打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針對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從900元至1200元加重罰至全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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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電動自行車開罰項目】
電動自行車車主擅自改裝,可處新台幣1800元到5400元;車輛速度超過時速25公里,可處900元到1800元;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可處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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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開罰】
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較現行罰款加倍罰。
自行車等慢車若行近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視障者,罰鍰也從300元以上600元以下,加倍為600元至1200元;若因不禮讓肇事使人受傷、死亡,罰鍰亦加重為1200元至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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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斑馬線上堆放物品妨礙交通開罰】
若在斑馬線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等,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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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警衛保全妨礙交通開罰】
依法令規定,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其餘人員均不可於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針對公寓大廈警衛或保全人員在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分別開罰1200元至2400元、3000元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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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阻礙斑馬線交通開罰】
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將開罰3000元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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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免徵汽燃費】
因陸客限縮來台,衝擊觀光業及遊覽車業者,交通部規劃自今年10月起,遊覽車免徵汽燃費1年,以協助業界紓困,預估1輛車1年可少繳約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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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小貨車載重量】
現行規定小貨車總重不得超過3.5公噸,交通部放寬標準,未來中小貨車可在符合安全原則下,專案申請提高小貨車載重量,估計逾10萬車主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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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
網購時代來臨,因應宅配物流業者引進電動機車載運送貨,交通部增訂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具封閉式貨箱特別設計之電動三輪重型機車從現行80公斤增加到200公斤。
整體規格尺度不得超過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8條機車規格尺度,貨物不得超出或附載於貨箱以外,前軸重應大於或等於該車總重量的百分之30等規定。業者可自即日起依規定進口或製造具封閉式貨箱特別設計之電動三輪機車,並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到公路監理機關登檢領照行駛道路。中華郵政也已宣示將採購電動三輪機車,以順應郵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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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陸客縮減來台,針對桃園、松山以外機場,自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免收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航線的國際航班降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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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花東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
為提振花東觀光,交通部針對飛花東的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50%,改善因航班數量較西部機場少,地勤公司因成本考量,向航空公司收取較高的地勤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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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秋冬遊補助】
配合政府鼓勵國旅所推秋冬遊補助,高鐵於10月1日至12月31日推出飯店聯票,加購高鐵車票優惠從原8折降為75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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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研擬溫泉優惠,預計10月中上路,民眾只要入住與配合的7000多家旅宿業者,即可憑住宿的統一發票,到配合的溫泉業者泡湯。消費者只要在發票上留下電話,不限平、假日,每房憑發票可免費泡湯一次。優惠也擬比照夜市券模式,限定同一區業者使用,平衡南北業者差異,只有東部、離島業者可以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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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參考:https://bit.ly/35m4QhM】
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差異 在 人助旅行與助人旅行 Facebook 八卦
我覺得這個議題值得討論,所以把下面的留言轉貼上來。
原文在此:https://www.facebook.com/fairyseyes/photos/a.561250973934886.1073741828.561202490606401/1174858109240833/?type=3&theater
有一個讀者提出一個角度,認為「記者提出A柱死角、內輪差還是好的,至少可以提醒其他有責任感的駕駛要留意死角、提醒行人不要走到內輪差的範圍內。」
前提是,媒體也必須用同等的時間和力氣強調“禮讓行人”的重要觀念 & 技巧。但我每一次在看到汽車撞到行人車禍的新聞裡,並沒有看到這些重要訊息被以同樣的力道傳遞。
再者,我們的教育、社會共識、與媒體花太多時間在「提醒行人要小心」上,而沒有把應該要有的注意放在教育駕駛「要有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負責行為」上。
今天一個人帶著一把電鋸到辦公室,安全使用電鋸,不傷害到任何人,也不使他人感受到威脅,絕對是握有殺傷力大的電鋸持有人的完全責任。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當你把車子開到馬路上時。
靠近行人穿越道時,駕駛與騎士均需減速,如有行人準備過馬路,則要”完全停下來“,一旦行人踏上行人穿越道,行人就有絕對路權。
而不是駕駛和行人彼此用肢體語言或汽車語言”測試“、”溝通“路權。
臺灣駕駛在禮讓行人這一塊是很不及格的:
1. 我很少遇到會主動禮讓行人的駕駛。
2. 更少遇到禮讓行人時,讓行人沒有感受到壓力與威脅的駕駛。
3. 行人也不知道自己有路權
4. 斑馬線應該是人行道的延伸,如果行人有路權,走在斑馬線上跟走在人行道上是沒有兩樣的,如此一來,沒有人需要扶老太太過馬路,除非你也會扶老太太走人行道。
5. 再強調一次,斑馬線是人行道的延伸,所以行人有絕對路權。不是行人走在車道上,而是法律賦予其他交通工具使用者,在特殊情形下 (沒有行人使用時),使用行人穿越道。
6. 行人愛在斑馬線上面用什麼速度走,都沒有問題,滑手機、慢慢走,汽機車都要禮讓!行人包含行動不便的老人、輪椅使用者、對環境風險感知不成熟的幼兒、還有使用手機的行人、慢慢走的行人。沒有人有權力用自己的不耐煩、汽車喇叭、或車輛的體型與傷害力優勢,來「逼」行人走快點。
7. 如果你完全停下來禮讓行人,讓準備過馬路的行人完全沒有壓力,也不覺得有被威脅感地過馬路,有八成的機會,你會被後方的駕駛按喇叭催促或超車。
再舉一例說明臺灣行人路權被強姦的例子:很多大樓立體停車場外,會有警衛「指揮交通」?通常有車輛出來時,他們是讓行人停下來,給停車場裡的汽車先出來。
1. 這些警衛有什麼權力這樣做?為什麼他們可以叫行人犧牲自己的權利?
2. 有多少行人被擋下來之後,會捍衛自己的行人路權,跟警衛說「你沒有權力這樣做」?
3. 為什麼汽機車從停車場出來要過馬路時,不會負起身為駕駛的基本責任,先停下來,確認安全後,再繼續前進?
4. 如果駕駛可以負責,我們為什麼需要停車場前的警衛?
扯遠了。
我認為,只有在媒體也強調這些寫在中華民國法律裡「禮讓行人」的基本觀念跟教育駕駛正確的態度和技巧,再來談論A柱、內輪差,才有意義。
我不太想討論臺灣過去的社會脈絡或從文化差異的角度來分析禮讓行人的背景,我想要專注於:
1. 所以我們想要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和交通環境?
2. 或,當我未來有小孩時,我希望他(們)有一個什麼樣的用路環境?
3. 最重要的是,我們該怎麼做?(最佳解法,可能是快點讓臺灣道路硬體設備升級成適合無人駕駛車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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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令保障行人在行穿線上有絕對的優先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以及同條例第48 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略以:「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差異 在 [新聞]蘋果小學堂:行人走斑馬線有優先路權 的八卦
蔡中志說明,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或斑馬線上,不論有無闖紅燈都有優先權, ... 14 F →FantasyNova:不過這點可能有認知上的差異基本上經過行人穿越道 08/07 21:40. ... <看更多>
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差異 在 [無言] 從小到大的認知竟然是錯的- 看板StupidClown - 批踢踢 ... 的八卦
話說原PO最近正在為了考駕照準備筆試
教練要我練完路考後留下來做測驗
然後看到了一題
https://ppt.cc/kxOn
當下想說 這根本送分題阿
要是考試也出這題就好了
結果出爐
https://ppt.cc/hMXQ
從小到大所接收到的訊息就是
穿越馬路時一定要走斑馬線
甚至有段時間傳說穿越馬路不走斑馬線會被開單
但這...
這不是斑馬線 什麼才是斑馬線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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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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