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的意志難道可以超越法律?
財政部將華航在私菸案的角色解釋成擅自移動貨物,而處罰15萬元。這根本是在護航蔡英文的「超買」之說,合法化一萬條走私香菸,官官相護,睜眼說瞎話。
根據菸酒管理法第46條,查獲私菸現值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限。
一萬條香菸現值超過1000萬。華航協助販賣、貯放卻只罰15萬,直接無視菸酒管理法,合理嗎?走私就是走私,政府部門徇私護短,輕縱不法行為,難道是要告訴國人蔡英文總統的意志可以超越法律嗎?
私菸案大事化小!走私變成「擅自移動貨物」財政部輕罰華航15萬
https://www.storm.mg/article/1589992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低薪高房價,不僅是年輕人成家的痛,助長不動產炒作的政策,更造成阻礙實體經濟發展、資源嚴重錯置的惡果。 2014年蘇貞昌院長曾說:「健全的住宅市場,需要政府扮演積極的角色,透過不動產稅制改革來打擊投機、抑制炒作,讓住宅的價格合理平穩,讓人民可以負擔!」 我國房屋稅條例第五條針對非自住房屋授權地...
菸酒管理法46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扯!高雄菸捐用去聯誼.摸彩 考察報告抄襲往年】
說好的專款專用呢?監察院日前發出報告敦促財政部落實菸捐專款專用,詳查該報告後竟發現,高雄市政府曾把菸捐用在聯誼餐費與購置摸彩品、支付與菸品查緝輔導業務無關的國外研習費用等用途!另外,我讀了菸酒業務的出國考察報告後,還發現報告出現抄襲往年報告的狀況,還有無關的人也獲得補助同行。菸捐遭任意挪用、出國考察報告品質欠佳,恐怕有損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捐」跟「稅」的不同之處主要在於「稅」無指定用途,進入國庫後統籌運用;「捐」則是專款專用,有其指定用途。「菸品健康福利捐」(菸捐)之用途法源為《菸害防制法》第 4 條第 4 項之規定,應使用於癌症防治、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等項目。
然而根據調查,高雄市政府竟曾將菸捐指定用於查緝私劣菸品業務之經費挪用於以下用途——
◆ 支付其他人員薪給(38萬7283元):非屬辦理菸酒管理科業務人員。(2011年)
◆ 聯誼餐費與購置摸彩品等(53萬7909元):慰勞參與稅務盃網球賽餐費、辦理聯誼餐敘、購置摸彩品、農產品等。(2011年)
◆ 支付國外研習費用(100萬5527元):與菸品查緝業務無涉之國外研習。(2012年)
我親自查閱出席出國考察的名單,發現 2017 年還讓菸害防制業務無關的文化局專委(後接任高雄新聞局局長)也一起出國。看了出國考察的報告還發現,多年行程著重於酒廠參觀,與菸害防制關聯薄弱,報告中所提出的建議事項也很瞎。以 2012 參訪日本(報告書連結附於留言)提出的建議為例——
◆ 成立「製酒業者專案輔導小組」,並多舉辦大型國際(內)性的酒品競賽 ⇒ 跟菸捐的關聯性是?
◆ 推動建立執行菸酒業務之縱向及橫向聯繫網絡 ⇒ 提出這個建議需要出國考察嗎?
◆ 菸酒管理機關與稅捐課徵機關可增設溝通機制,增加雙方交流機會 ⇒ 提出這個建議需要出國考察嗎?
◆ 採取統一售價及於上市前報部核備 ⇒ 中央權責而非地方權責
◆ 菸酒管理法針對累犯提高刑責 ⇒ 中央權責而非地方權責
甚至在比對之下,還發現 2015 年去土耳其、阿拉伯的報告跟 2011 年去比利時、德國、盧森堡、荷蘭的報告竟有兩大段文字幾乎完全相同的建議事項。這樣的參訪報告品質、這樣的經費運用,實在讓我難以苟同!
菸捐經費挪用不只無助於菸害防制,更讓人民對於政府徵收菸捐沒有信心,反過來成為對於菸害防制的打擊。菸酒管制的出國考察報告品質,也讓人感受不到公費補助出國的必要性。我會要求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處提出檢討,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菸酒管理法46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八卦
財政部薄懲華航 私菸私了護航誰?
總統府國安私菸醜聞爆發迄今,檢調還在持續偵辦之際,財政部關務署近日對協助國安人員走私洋菸的華膳倉儲,處以15萬元行政罰,引發舉國譁然。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5)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財政部刻意引用不痛不癢的法條,將私菸行為解釋為「擅自移動貨物」輕縱華航,懷疑是總統府高層在背後下指導棋,刻意帶風向給檢調「參考」,國民黨團無法接受財政部的作為,要求即刻改正,倘若財政部依然故我,不排除向監察院告發財政部長瀆職。
副書記長柯志恩批評,財政部援引《海關緝私條例》第35條規定,將私菸行為解釋為「擅自移動貨物」,這是繼總統府把「走私」說成「超買」後,將掰功更進化到2.0版。柯志恩諷刺,小市民走私叫做犯罪,特勤人就是「超買」、「擅自移動貨物」,財政部是在鬼月見鬼了嗎?如果不是人,貨物會自己移動進入管制區、貨物會自動插入總統車隊?國安局的內部報告完全不提,只讓基層背罪。8月3日海關查獲漁民私菸334箱,市價達835萬元,漁民走私就該死,總統府專機走私就是「蓋高尚」?
柯志恩指出,不管援引《海關緝私條例》或是《菸酒管理法》都該沒收貨物處以貨價3倍以下罰鍰,財政部以「擅自移動貨物」替華航找「台階下」,如果依照這個邏輯,偷竊、貪汙就是「擅自移動錢財」、傷害打人就是「擅自移動拳頭」、性騷就是「擅自移動身體」?財政部實在是荒謬至極!她抨擊民進黨執政之後,創造太多的「金句」,讓民眾根本無法接受,而且連認錯的勇氣都沒有,人民只能用選票下架蔡政府吧!
藍委林德福表示,國安私菸案就是標準的蔡政府「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例證,現在又有財政部要替總統府護航,想盡辦法替國安高層脫罪,輕罰華航15萬元,企圖轉移焦點。蔡英文曾宣示查辦無上限,結果卻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財政部配合演出的「擅自移動貨物」,讓國安特勤走私香菸,變成「勤務外擅自團購」。《菸酒管理法》第46條「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600萬元」,《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也有相關規定,財政部為何輕放華航,僅處15萬元罰鍰呢?
藍委李彥秀痛批蔡政府持續秀下限,以為國安私菸案民眾已經逐漸淡忘,連「擅自移動貨物」都可以替私菸走私解套,輕縱華航。更諷刺的是,今年6月才修正的《關稅法》,財政部長蘇建榮還表示,目前3萬元的罰鍰,對於業者根本不痛不癢,結果,財政部竟然仍用最低罰則處法華航,這是帶風向嗎?蔡政府左手宣稱杜絕走私,右手卻輕放華航,蔡政府蒙蔽國人、包庇自己人,把政府的誠信法治踩在腳下,最後賠上的是整個國家。
藍委許毓仁表示,有網友在財政部官網貼文,請教財政部引用行政罰法條問題,結果遭到財政部小編刪文高達35次貼文,最後還惡意檢舉該網友違反規定,導致該網友的臉書遭到停權,這就是綠色執政下的「綠色恐怖」,難道連人民貼文諮詢的權利都沒有了嗎?對於財政部援引條文裁罰有疑慮,諮詢法律問題請財政部解釋,最後導致臉書被小編惡意檢舉遭停權,財政部應該要說請處、講明白、給交代!
藍委林麗蟬揶揄財政部使盡全力幫民進黨權貴脫罪,連「擅自移動貨物」這種鬼話都用得出來,近萬條的走私香菸,居然是見鬼變成了「擅自移動貨物」,這是中元節的笑話嗎?
菸酒管理法46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評價
1.低薪高房價,不僅是年輕人成家的痛,助長不動產炒作的政策,更造成阻礙實體經濟發展、資源嚴重錯置的惡果。
2014年蘇貞昌院長曾說:「健全的住宅市場,需要政府扮演積極的角色,透過不動產稅制改革來打擊投機、抑制炒作,讓住宅的價格合理平穩,讓人民可以負擔!」
我國房屋稅條例第五條針對非自住房屋授權地方政府自訂稅率,然而,地方議會金權結構橫行,導致臺灣囤房稅寸步難行。2017年已有學者對此亂象提出批評。
➡️對此,我也正式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由中央建立囤房稅。請問財政部政策立場是什麼?
2.我已清楚說明,華航黃湘媚透過網路訂購的33條私菸,「不在檢察官扣押的9797條菸中」,正是因此才在追查「其他私菸到哪裏去了?」
➡️華航員工竟開著華航公務車將黃湘媚、董靜宜購買大量私菸、免稅品,透國華航自主管理管制門攜出。
✅華航員工私運行為,已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請問關務署到底何時開罰?
✅華膳空廚保稅倉庫經核准實施自主管理,然而,華航員工卻透過自主管理管制門走私。請問關務署,還適合讓華膳繼續實施自主管理嗎?
✅去年,遠雄自貿港區郵包遭到不法移動,關務署對遠雄裁罰停業2個月。針對相同的不法行為,請問關務署何時對華航、華膳開罰?
⛔附註:前情提要
【囤房稅】
2019-9-21 房市是經濟火車頭嗎?
https://reurl.cc/nVEaQD
2019-9-19 【國昌報告:The KC Report】S2EP.2 邁向居住正義:解開禁錮年輕世代的枷鎖
https://youtu.be/wUr4iN2QXRk
2019-9-15 推動囤房稅、明天正式提案
https://reurl.cc/Gko87y
2019-9-4 「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直播
https://reurl.cc/Rd1Z0G
2019-7-20 台灣的下一步光點華山場:「臺灣如何拼經濟」
https://reurl.cc/31L2aR
【私菸案】
2019-9-25 從質詢到記者會,我已經把問題層次分得非常清楚了。
https://reurl.cc/Napkjx
2019-9-25 「消失的走私貨品、華航高層說謊包庇!」記者會
https://reurl.cc/9z5V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