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的豪雨,中南部地區嚴重災情,數據攤開一看,竟然比八八風災時更為劇烈.....
豪雨還沒結束,請大家提高警覺,小心至上!
#極端氣候
本次熱帶低壓 vs. 八八水災(莫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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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解析圖片:https://goo.gl/n5g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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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發佈)前幾日中南部的豪雨,讓許多地方遭受到了嚴重淹水,甚至有中南部民眾說:「從莫拉克之後,就沒有淹過這麼嚴重了」,連小編台南老家也淹了水。
#天氣小編 在這一次的事件中也很納悶,到底是多麼劇烈的降雨,才能造成如此大的災害,因此特別花了4小時,幫大家整理資料並製圖。
在劇烈降雨中,我們都怕「雨量多」,但其實更容易造成災害的,是「雨下得太急」,因此本文會以「時雨量」、「總雨量」與「大雨時間」來做比較。
並且,將以災情嚴重的「嘉義、台南、高雄」的「平地雨量」作為對象。
🔰事件說明:
▋八八水災(莫拉克):是由莫拉克颱風帶動的「大規模西南氣流」,雨勢「平地猛烈,但山區因地形攔截更為劇烈」。
▋本次熱帶低壓:主要大雨為低壓滯留於中部,低壓本身環流帶動水氣持續灌入,主要影響平地。
🔰時雨量:
▋嘉義:相似,分別為67mm與68mm,都很劇烈。
▋台南:莫拉克較大,但也都很劇烈。
▋高雄:本次熱帶低壓較大,且「異常劇烈」(108mm)。
🔰總雨量:
三縣市皆為「莫拉克較多」,主要原因為莫拉克颱風影響時間更長,有更多時間得以累積雨勢。
🔰大雨時間:
本次熱帶低壓,用「很短的時間(約1.5天內)」就下完「非常多的雨勢」,以「嘉義、台南」來說,莫拉克與本次雨量多出約100mm,但本次降雨時間,卻比莫拉克少40%以上,顯示「雨勢非常急」。
🔰平均時雨量:
▋嘉義:本次熱帶低壓為20.65mm/hr.,是莫拉克降雨強度的「1.76倍」。
▋台南:本次熱帶低壓為18.25mm/hr.,是莫拉克降雨強度的「1.48倍」。
▋高雄:本次熱帶低壓為12.43mm/hr.,是莫拉克降雨強度的「0.92倍」,比莫拉克弱。
(❗但高雄在當天早上11時,出現了108mm/hr.的極端暴雨,讓排水壓力大增。)
🔰結論:
總體而言,本次降雨在「平地或近山區平地」,降雨「總量」不及八八水災,但「降雨劇烈程度(強度)」幾乎都比八八水災當時強,加上山區大雨、水庫洩洪、潮汐變化,就讓城市的排水受到更大的挑戰。
這篇貼文,是要讓中南部朋友知道一件事:
「未來的極端降雨,可能愈來愈頻繁。」
以前我們都說,洪水是「百年一遇」,因此1959年的八七水災的50年後,我們遇到了莫拉克-八八水災,以為在接下來的50年,都能平安渡過。
沒想到,才過了不到10年,一次「更強」的暴雨,卻在南部造成了洪水。
許多的思維都需要重新思考,不論是政府的治水與防洪政策,一直到人民的防災、危機意識,大規模的調整已是必然,不能再用以前的作法來應變未來的災害。
我們面對的,是全球的氣候變遷,沒有一個人能在未來地球氣候有劇變時,逃過一劫。
因此,從事件中,我們必須記取教訓,並持續學習著與大自然共生共存。
#天氣小編,與大家共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10.15 預算總質詢 近年來大小天災不斷,政府對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以2004年的七二水災而言,通過了水患治理計畫,編列了1,160億的特別預算,2009年莫拉克風災編列了1,200億的特別預算。付出這些慘痛的代價的背後,其實是有原因的。 在陳冲院長上台後,積極將「國土計畫法」和「行...
莫拉克風災之原因及影響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基隆河谷沿岸開發|市府的配套與審核機制在哪裡?】
今年4月30日,正當經濟部水利署舉行治水會議,憂心氣候變遷下的水患困境時,蔡英文總統來到基隆視察堵南抽水站,和林右昌市長認為基隆河治水有成效。總統現場宣布「解除20年來基隆河開發管制禁令,未來整個基隆河谷廊帶的開發將可以大步向前。」後續,基隆市府針對基隆河岸開發管制解禁新聞稿寫著「基隆市將整個脫胎換骨」,林右昌市長表示「在經濟部4000萬元經費挹注下,市府正在進行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的規劃,...,將可帶動廠商投資意願,更可以引入基隆輕軌系統,連結郵輪母港產業廊帶,讓基隆市真正整合到大台北都會區的產業鏈及發展架構。」
新聞一出,緊接著基隆市議會臨時會,都有議員積極尋問基隆河谷廊帶的「管制解禁時程」、「開發計畫」來到這次八月底的臨時會,也有議員在市府報告事項提案:「請市府說明有關4月30日總統指示解除『基隆河谷廊帶限建20年禁令』之行政命令,目前中央確切進度為何?」在市府以半頁A4紙回覆了中央內政部於今年6月5日發文解除「基隆河沿岸禁止變更為建築用地」、「禁止開放10公頃以上民間投資開發案」兩項行政命令解除,而多數議員們不斷肯定解禁、積極詢問河谷廊帶開發案的時程。開發禁令解除等同於產業發展?而最重要的,在利益之前,可能造成淹水的環境成本盡然如此容易被忽略。
我必須先聲明,我不反對開發,但是在極端氣候下,這幾年的颱風或突發性的強降雨頻率增加。有讀國中地理的人都知道,河岸旁的農地或保護區是洪水的緩衝區,若冒然開發,則會增加洪水風險。總統與市長所謂解除開發禁止的行政命令,是「回歸原有其他法規管制」,但地方政府應該要做得更多,新修《水利法》中增加了徑流分擔及出流管制專章,針對徑流分擔有著更明確的規定,而除了等待中央政府劃定實施範圍,地方政府其實可以「主動」進行 #徑流分擔 實施計劃的擬定或是相關措施的規劃、而關於 #出流管制 的相關規定,母法雖有規範必須接受審查的開發案規模,但同時也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設定更小的開發規模必須接受審查、更積極來作出流管制審查,而確實也已經有其他縣市這麼做了。(徑流分攤、出流管制與地方政府關係的詳細說明請見下方)
現在,地方政府正整理、向內政部提報國土計畫法架構下基隆的國土計畫,地方政府是可以針對敏感地區做相關劃定,進行管制、避免過度開發。我們的基隆市政府除了大發新聞稿宣傳禁令解除(回歸法制)、盼望投資者青睞外,針對地方政府該做好的敏感區域劃定、開發審查與配套,這些該主動出擊的明確審查機制到底在哪裡?難道是不顧極端氣候與水患風險,為釋出土地供短線炒作的開發案嗎?
8月20日的討論中,針對我的提問,市長重覆回到「這次禁令解除只是回歸法制,並不是完全不審核。」我再重覆一次我的問題,「在開放投資與開發之前,關於國土計畫法規定的敏感地區(少開發區域)的劃定,以及地方政府該積極所為的徑流分擔、出流管制審查種種配套在哪裡?」市長沒有回答,僅由議長納入本報告事項的結論中,請市府後續提供書面資料說明。
再一次強調,兩年前的大武崙淹水歷歷在目,再來到近期颱風帶來的外圍環流,面對極端氣候和降水,沒有人能保證河川能百分之百不淹水。我們支持的是將環境成本納入考量的有效益開發,而不是僅以土地利益為優先,跳過地方政府本該積極建立機制,不斷地和市民宣傳還未有明確規畫的產業園區。市長5月的施政報告裡宣傳基隆河谷廊帶「解除禁令」作為他搶先報告的政績,至今,關於廊帶開發案最基礎的評估與審查機制都無法回覆我,不只基隆河谷周遭在此目標下對於洪水的緩衝度堪憂,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甚至是未來園區投資發展的安全在哪裡呢?
🌊🌊以下是我8/20討論的發言與水利法徑流分擔、出流管制的詳細說明🌊🌊
#基隆河沿岸解除開發管制,#除了開發外我們該...?
總統與市長針對基隆河沿岸解除開發管制的理由(也就是蔡英文總統與林右昌市長所提的「回歸原來法規管制」)主要為基隆河整治計畫已經完成、員山子分洪道也完工,防洪頻率已提高到200年,以及《水利法》的修正。
然而,即使防洪頻率已提高到200年,仍然沒有人能夠保證災害會100%不發生。現在氣候劇烈變遷的威脅下,我們無法保證「某條河流已經完全整治好了」、「以後大家都不用擔心淹水了」。從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2015年蘇迪勒颱風、2017年的強勁梅雨,還有去年熱帶低壓的大面積淹水,都已超過保護標準。而2017年6月3日的強勁梅雨,影響最大的就是我們安樂區基隆河支流排水的大武崙溪,當時,大坪雨量站時雨量91毫米,3小時累積雨量175毫米,24小時394毫米,造成基金一路的大淹水,面對這個前年的事實,我們不能否認基隆河的水患風險還是存在的。
大武崙溪的整治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當中,但光靠末端工程沒辦法完全解除水患,到底河流沿岸要怎麼去管理或管制開發?如何讓保護區、農地發揮滯洪緩衝的效果?
市府該積極作為的 #逕流分擔、 #出流管制、 #國土計畫
而總統與市長認為基隆河谷廊帶解除管制禁令另一個關鍵原因是《水利法》的修正。在水利法修法中將「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納入。「逕流分擔」是由公務部門負責辦理,對淹水潛勢高或受害損失大的河段,於新建(改建)公共空間時,在不妨礙原本設施功能的前提下在洪水期間發揮滯洪功用,減少鄰近區域積淹水的風險和損失。
其實在《水利法》修法前,地方政府就可以積極去進行逕流分擔的規劃,若在都市計劃土地中有覺得敏感、危險的土地和區域,想要去提升它的洪水承容能力,可以主動的進行逕流分擔的規劃,這個部份在台北市已經有相關經驗。
現在《水利法》也修訂完成了,當中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淹水潛勢、都市發展程度及重大建設,公告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為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主管機關應於一定期限內擬訂逕流分擔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實施。」
雖然目前中央還在評估、尚未公佈任何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但其實地方政府可以針對覺得敏感、危險的區域,主動和中央進行討論、尋求協助,來討論是否納入為「逕流分擔實施範圍」,進一步來進行逕流分擔計畫的擬定。「逕流分擔計畫內容」包含:「水道分擔方案」(由各水道及各類排水主管機關各本權責分年編列預算辦理)及「土地分擔方案」。「土地分擔方案」由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在逕流分擔計畫內擬訂各類型土地應分擔標準及分擔措施,並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要求土地管理單位依所訂分擔標準分擔逕流量。
回到基隆,都發處、工務處或相關單位是否有已經進行或是正在規劃中的逕流分擔措施或規劃呢?對於《水利法》的修法,作為逕流分擔計畫的主要角色,市府是否有任何主動的作為?
關於「出流管制」,就是要求土地開發案不能僅仰賴現有的雨水下水道系統來排除綠地變建地所產生的雨水逕流,而是必須自行想辦法在基地內吸收處理。根據《水利法》規定,符合《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開發樣態並達2公頃以上,就必須送「出流管制計劃書」審查,但對於基隆來說,2公頃這樣的面積規範,恐怕很多開發案都不會達到。
基於因地制宜的需求,中央也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去提高出流管制的審查條件,以新北市來說,《新北市政府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及監督作業要點》就將規定提升到開發案範圍 #1公頃 就必須送「出流管制計畫書」。針對基隆河沿岸開發解禁,我們基隆市政府是否有針對「出流管制」的審查,作嚴格把關的條件設定?或是相關審查條件修改的規劃呢?
除了公有設施和開發案的「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外,其實在在國土計畫分區中,地方政府是可以針對敏感地區,作相關劃定進行管制避免過度開發,避免災害的發生的可能。目前市政府正在進行國土計畫關於國土計劃,承接市府案的規劃公司也提出關於敏感地區、降低開發區域的設定應該 #加嚴,市政府是否有進行相關的調查掌握敏感地區,並規劃相關管制措施?
解禁基隆河沿岸開發,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我們不是反對開發,在這個沒有人能百分之百保證河川不會淹水的極端氣候時代,我們不能只是看到土地開發帶來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顧及周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園區期初規劃完成前、準備開發之前,市政府是否做好相關準備、擬定好相關配套措施、法令修改及土地開發審查機制了?關於我剛才所提的,國土計畫降低開發區域劃定、逕流分擔、出流管制,請問市長,目前基隆市府的作為是什麼?
再一次強調,我不是反對開發,而是要認真地提醒,面對極端氣候,沒有人能保證河川能百分之百不淹水,也因此,洪水緩衝的農地與保留區的設定是非常重要的,我剛剛說的不論是國土計畫架構下或是水利法中能進行的審查,都是地方政府必須主動、積極地建立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市民的安全。
(照片為基隆河流域,非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所在地)
莫拉克風災之原因及影響 在 李孟諺 Facebook 八卦
0823豪雨,對台灣南部造成嚴重災情,行政院賴院長昨日向立法院報告中南部治水機制時,也點出主要原因是熱帶性低壓及西南氣流接續侵襲台灣,時間更長達一週,加上農曆7月大潮,沿海的高潮位導致河川及區域排水因下游水位過高,減低排洪能力,內外交攻下,才會造成這麼嚴重的災情。
包括台南在內,我們以往建置的區域排水只有10年重現期的保護標準,也就是24小時的保護標準雨量約為250至300毫米,但此次台南24小時累計雨量,有29個行政區超過500mm,其中18個行政區超過600mm,白河區、楠西區更達800mm以上,不但高於八七水災、莫拉克風災的平地降雨量,更遠遠超過區域排水的負荷能力。
17-18世紀時,台江內海、倒風內海兩大潟湖位於台南一帶,因曾文溪改道逐漸淤積陸化,造成地勢低窪、排水不易,這些先天不良因素,讓治水工作複雜困難,台南更成為全國易淹水潛勢面積最大地區;縣市合併之初,幾次豪雨成災,看到市民朋友遭受水患之苦,讓時任市長的賴院長將治水列為最重要的施政,這幾年來透過整治河川、區域排水、修建雨水下水道及抽水站等改善措施,秉持「先治外水、再理內水」的原則下,逐步改善易淹水地區,達到縮小淹水面積、降低淹水頻率極縮短淹水時間的目標。
這次水災,雖然包括安區海尾、七股區龍山、新化榮豐里、永康工業區、仁德家具博物館、安定蘇厝等以往明星淹水區域,都能感受到治水成效,順利通過考驗,但全市包含農田在內,還是有9997公頃積淹水,讓市民朋友們生活受到影響,也讓我們感到相當內疚。
水利局檢討出五大原因,分別是側溝與雨水下水道老舊,容納能力不足;其次,雨量超過全國一致性區排防護標準;以及部落地勢低窪、排水不易,又適逢大潮,更增排水難度;另外則是部分區排未完成系統性整治,通洪斷面及護岸高度不足;再加上河川淤積問題嚴重。
針對這些問題,在賴院長支持下,我們向中央提列前瞻計畫第一期已核定16件工程,投入經費20.68億,加強整治五大水系區排系統,另外也核定11.29億,將整治老舊雨水下水道約35公里,降低內水積淹風險。至於一些主要淹水地區,包含三爺溪流域、安南區同安路與安中路口一帶,也持續規劃,配合經費到位,逐步改善。
不過,還是要提醒市民朋友,受極端氣候氣候影響,超過保護標準的強降雨將逐漸成為常態,我們會持續研議精進作為,加速各項治水改善規劃,並運用開發管理、智慧防災及自主防災等措施,配合中央政府治水政策,積極面對未來挑戰,也請市民朋友和我們一起努力,將台南打造成為不怕水淹的韌性城市。
莫拉克風災之原因及影響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評價
2012.10.15 預算總質詢
近年來大小天災不斷,政府對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以2004年的七二水災而言,通過了水患治理計畫,編列了1,160億的特別預算,2009年莫拉克風災編列了1,200億的特別預算。付出這些慘痛的代價的背後,其實是有原因的。
在陳冲院長上台後,積極將「國土計畫法」和「行政區劃法」列為優先法案。但依照目前這兩個法案的設想,仍然無法落實中央防災救災預算,和國土保安永續發展的目的。
原住民鄉土地面積大、人口少,在民選制度下,原住民的選票不足以影響縣市首長的產生。於是,縣市首長往往將中央統籌分配款,挪用到人口多選票多的都會區,而這些款項甚至含括了防災救難、保育山林的預算,導致原鄉基礎建設殘破不堪、災害頻傳,原鄉在目前地方制度底下的處境就是如此的不堪。
所以本席堅持「行政區劃法、國土計劃法及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 」行政院一定要併案討論。
假若把國土計畫法中的「中央山脈保育軸」單獨劃成一個行政區,直屬中央,而這個行政區也正是原住民三十個山地鄉(區)的範圍,讓保育軸行政區明確,同時讓原住民族落實自治,並負擔起保育山林的責任,這樣是不是更能將中央的資源,直接投入到防災救災與國土保育之中,而不被挪為他用,台灣土地與人民的安全,才能更好的永續的發展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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