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瞭解了東奧正名來龍去脈之後,我依然投下同意? 》
這邊是我認識十年的朋友所寫的有關《13,東奧正名公投》的看法,他是熱愛體育的人,也是個新聞人,他整理的這份是目前我很贊同的一個論述。
看完之後我豁然開朗解開了很多「為什麼」,
但我依然會投下「同意」。
什麼?你居然會轉一個和你立場不同的人所寫的文章?
恩,對啊,世界上本無是非,我只想讓更多人了解事實罷了。
誠如內文所說,無論公投結果如何,我覺得有99%的機率中華奧會會繼續以「中華台北」為名繼續參加奧運,除非由他們自己自發性提出修改洛桑協議,再申請更名;但中華奧會本身全都是「我大中華民國」思想的老國民黨員,他們是沒有可能放棄任何能「代表中國」的機會的,他們心中同時也沒有「台灣」,是「中華民國」。
而能分清楚台灣不等於中華民國的人,其實不太多,大部分的台灣人是混在一起,但面對外國人講話的時候,一開口一定是「I come from Taiwan.」而非「I come from Republic of China.」
其實大部分人,心底的認同早就變成「台灣本身」,而非那個被共產黨趕來台灣的「自由中國」了,只是還沒意識到這件事,甚至不太敢去戳,只好搖著中華民國旗大喊我愛台灣。
這是極端敏感的議題,畢竟我們就是身處在一個尚未結果的內戰之中,有太多人懼怕一個新的時代來臨後,不管是被統一還是獨立,自己會失去現在這個舒適的位置,只好「維持現狀」。
運動員無法參加奧運,權益受損,那只會是中華奧會耍賤招的結果,機率非常非常低,因為這麼做的話,那些人將會失去現在的權位與利益,他們不是阿呆,99%頂多已讀不回,因為「公投不具強制力」。
所以,這個公投對我而言,
也如內文所說,就是個「超大型民調」。
我會投下「同意」,因為我想大聲說,我是「台灣人」,我想讓這個政府知道,讓全世界都知道,我們的國家認同,是「台灣」這片美麗的土地,而不是夢中那片早已逝去的秋海棠。
我不想再被人家以為我是「China」中國人,
因為我英文自介從來不會說「I come from Republic of China.」
我只會,也只知道,「I come from Taiwan.」
【讓我們務實一點來看正名公投】
這張圖是未來會發生的幾個可能路徑,至於為什麼,後文補充。先說結論:不管你怎麼投,結果都是繼續使用中華台北。
不過重點來了,這其中唯一的不可控風險,就是IOC怎麼認定「政治干預」。本案整個流程走的越長,越有可能在某個環節踩到IOC的紅線,導致中華奧會被IOC停權或撤銷會籍。
是故,我個人認為最佳投票策略是:【不領不投、不過門檻*。】因為未過門檻的流程最短、外生因素最少、也不強迫各種立場的人表態,國際更不會將公投結果視為臺灣全體人民的共同意見。
(*公投過關門檻為同意票需達擁有投票權人數總額1/4,即493萬9267票,且同意票大於不同意,本案才能過關。)
#若有任何不盡完備或錯誤之處還請您溫柔地提醒我修正
—— 以下文長,以QA形式呈現 ——
【Q:臺灣政府不能跟國際奧會說我要改名字嗎?】
由於正名公投題目主文的缺陷,導致大家以為臺灣政府有能力對正名做一些顯而易見的努力,不過這件事的困難度之高,連當年的阿扁都不敢碰。
事實上,我們在奧運家族中使用的名字(包含會籍名稱與代表團名稱),都必須由國際奧會(IOC)同意。IOC在臺灣唯一承認的國家奧會(NOC)窗口,是「中華奧林匹克協會」,只有這個單位能處理臺灣在國際奧會的一切事務。換句話說,臺灣政府沒辦法直接跟IOC對話。
【Q:那臺灣政府就叫中華奧會去改名啊?】
不可能,中華奧會是一個資金獨立、人事獨立的民間組織(各國NOC皆然)。理論上,在本案公投過關後,臺灣政府只能將結果「發函」給中華奧會。由於沒有法定強制力或罰則,中華奧會完全可以已讀不回。
如果中華奧會對此非常重視,特別召開會議來商討此案,也很難得出「申請改名」的路徑:觀察檯面上各種蛛絲馬跡,以及目前各方權衡之下,繼續使用中華臺北、不提出更名的路徑最佳。也就是說,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並且,根據《國際奧會憲章》第27.9條條文:「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換句話說,只要NOC受到政治力量或政府機構等來自外界的干預,IOC會來詢問NOC的意見之後做成判斷進行處置,當然也包括停權、終止或撤回承認該NOC。
由於沒有人確切知道IOC認定的「政治干預」紅線劃在哪邊,這部分即是本案中最難以捉摸的風險所在。
不過根據最新的來文,IOC尊重國內的法定程序,從形成公投、連署成案到進行投票都是綠燈,後續走到哪裡會亮紅燈沒人有把握,因而推論出最佳投票策略,是投票未過門檻,亦即政府不須對此案做任何回應。
【Q:什麼!中華奧會竟然是民間組織?】
由於現代奧運會至今歷經了兩次世界大戰以及美蘇冷戰等國際局勢變動,許多政治議題是IOC無法解決的,故為一勞永逸,IOC規定各NOC必須為獨立的民間組織,並經由IOC認可後,方能處理各會員國之奧會事務。
更準確來說,就是當年的「兩個中國」問題,讓IOC煩不勝煩,才有了上述規定。歷史上,來臺之後的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曾以CHINA、FORMOSA、TAIWAN等不同名字參與奧運,一直到簽署了《洛桑協議》後,才定案使用CHINESE TAIPEI。
【Q:《洛桑協議》的內容到底是什麼?】
《洛桑協議》是「兩個中國」問題在IOC獲得解決後的最終產物,其核心內涵就是,代表臺澎金馬的奧運代表團必須使用「CHINESE TAIPEI(中華臺北)」為代表團名、代碼為「TPE」、持「中華奧會會旗」、唱「中華奧會會歌」。
名稱部分,當年蔣氏政權選擇了中華臺北,而非IOC建議的臺灣或福爾摩沙,並簡稱為TPE、原則上以英文字母T字序排列,是為了避免「兩個中國」一起出現的尷尬場面;中華奧會會旗大家很熟悉(也很不滿意),而中華奧會會歌,就是重填過詞的國旗歌(歌詞詳:https://bit.ly/2AbiyWk)。
【Q:申請更名沒有違反《洛桑協議》呀?】
這一論點很狡詐。的確,我們沒有擅自拿著CHINESE TAIPEI以外的名字參加奧運,所以並不算是「直接」違反《洛桑協議》。不過只要提出申請更名,就是把「撕毀洛桑協議」的壓力,丟到IOC的身上。
如前所述,IOC是一個獨立的組織,也要求NOC都必須是獨立的。提出申請更名,不但是意圖撕毀協議,更是把刀架在IOC的脖子上,要他們做決定。我想這也是IOC不厭其煩、三度來函的重要原因。
【Q:能不能另外成立臺灣奧會來取代中華奧會呢?】
要成立新的臺灣奧會來取代中華奧會,首先臺灣必須先加入聯合國(國際奧會現行規定,必須為聯合國會員國方得申請加入),並獲得IOC承認會籍。依目前的國際情勢來說,機會真的很渺茫。
關於這個部分,可參考我的大學同學蘇嘉豪所撰之《沒有澳門的奧運:澳門人與奧運的咫尺天涯》(https://bit.ly/2QXL8l0)。
【Q:聽說就算被停權,運動員還是可以參賽啊?】
首先,並不是沒有會籍,運動員就會「自動」變成獨立運動員或難民隊,同樣要由IOC同意。第二,許多運動項目是需要賽事積分、成績達標或世界前幾強,沒有會籍者也非常困難參與其他奧運認可或國際單項運動總會承認之賽事。最後,團隊運動項目是完全沒辦法參加的,比如臺灣人很關心的棒球。
關於這個部分,亦請參考我的大學同學蘇嘉豪所撰之《沒有澳門的奧運:澳門人與奧運的咫尺天涯》。
【Q:所以中華臺北這麼名字沒有解方了嗎?】
我相信一定有,不過礙於奧會體系的遊戲規則,必須等到天時地利人和,加上我們持續不斷的努力及國際友人的熱情幫助,才有可能改變。
局勢會變、規則會改,雖然還看不到正名的終點在哪邊,還是要呼籲各位,別因為這次公投立場不一,就陰謀論四起,輕言誰是親中賣台的叛國賊、誰是不負責任的義和團。
【Q:說到最後,我應該怎麼投比較好呢?】
從國內法制的角度來說,本案公投由於沒有權責機關能夠行使主文所稱之權限,在實務上就變成一個超大型的民意調查。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比較多人投同意或不同意,都會被國際視為是臺灣整體社會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與風向。
對我來說,我很希望可以有比CHINESE TAIPEI更好的名稱選項,但我也不希望讓我的運動員朋友們暴露在未知的風險中。更重要的是,整體臺灣社會對這件事的看法,不應該被這次不盡完善的公投主文所綁架。
畫出這張流程圖之後可以發現,不領不投、未過門檻,會是我的最佳解。
不管你挺臺灣正名,或者保護運動員權益,我推薦給大家的最佳投票策略,就是不領不投。
如果你也認同,請幫我按讚、留言、分享,沒有小鈴鐺,不過可以追蹤喔。
—
最後,大家都知道,在臺灣從事競技運動非常辛苦,有許多資源是相當缺乏受限的,只有少數大家都聽過名字的明星運動員,才能過著相對「正常」的運動員生活。
不妨可以看看教育部體育署「體育運動贊助資料庫媒合平台」(https://bit.ly/2znNxPd),有哪些運動員或運動團隊需要資源,給予他們實質的助力吧!
—
公投亮票: #101112不同意 #13不領不投 #1415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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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熙哥!有這一種角度~
【讓我們務實一點來看正名公投】
這張圖是未來會發生的幾個可能路徑,至於為什麼,後文補充。先說結論:不管你怎麼投,結果都是繼續使用中華台北。
不過重點來了,這其中唯一的不可控風險,就是IOC怎麼認定「政治干預」。本案整個流程走的越長,越有可能在某個環節踩到IOC的紅線,導致中華奧會被IOC停權或撤銷會籍。
是故,我個人認為最佳投票策略是:【不領不投、不過門檻*。】因為未過門檻的流程最短、外生因素最少、也不強迫各種立場的人表態,國際更不會將公投結果視為臺灣全體人民的共同意見。
(*公投過關門檻為同意票需達擁有投票權人數總額1/4,即493萬9267票,且同意票大於不同意,本案才能過關。)
#若有任何不盡完備或錯誤之處還請您溫柔地提醒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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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臺灣政府不能跟國際奧會說我要改名字嗎?】
由於正名公投題目主文的缺陷,導致大家以為臺灣政府有能力對正名做一些顯而易見的努力,不過這件事的困難度之高,連當年的阿扁都不敢碰。
事實上,我們在奧運家族中使用的名字(包含會籍名稱與代表團名稱),都必須由國際奧會(IOC)同意。IOC在臺灣唯一承認的國家奧會(NOC)窗口,是「中華奧林匹克協會」,只有這個單位能處理臺灣在國際奧會的一切事務。換句話說,臺灣政府沒辦法直接跟IOC對話。
【Q:那臺灣政府就叫中華奧會去改名啊?】
不可能,中華奧會是一個資金獨立、人事獨立的民間組織(各國NOC皆然)。理論上,在本案公投過關後,臺灣政府只能將結果「發函」給中華奧會。由於沒有法定強制力或罰則,中華奧會完全可以已讀不回。
如果中華奧會對此非常重視,特別召開會議來商討此案,也很難得出「申請改名」的路徑:觀察檯面上各種蛛絲馬跡,以及目前各方權衡之下,繼續使用中華臺北、不提出更名的路徑最佳。也就是說,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並且,根據《國際奧會憲章》第27.9條條文:「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換句話說,只要NOC受到政治力量或政府機構等來自外界的干預,IOC會來詢問NOC的意見之後做成判斷進行處置,當然也包括停權、終止或撤回承認該NOC。
由於沒有人確切知道IOC認定的「政治干預」紅線劃在哪邊,這部分即是本案中最難以捉摸的風險所在。
不過根據最新的來文,IOC尊重國內的法定程序,從形成公投、連署成案到進行投票都是綠燈,後續走到哪裡會亮紅燈沒人有把握,因而推論出最佳投票策略,是投票未過門檻,亦即政府不須對此案做任何回應。
【Q:什麼!中華奧會竟然是民間組織?】
由於現代奧運會至今歷經了兩次世界大戰以及美蘇冷戰等國際局勢變動,許多政治議題是IOC無法解決的,故為一勞永逸,IOC規定各NOC必須為獨立的民間組織,並經由IOC認可後,方能處理各會員國之奧會事務。
更準確來說,就是當年的「兩個中國」問題,讓IOC煩不勝煩,才有了上述規定。歷史上,來臺之後的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曾以CHINA、FORMOSA、TAIWAN等不同名字參與奧運,一直到簽署了《洛桑協議》後,才定案使用CHINESE TAIPEI。
【Q:《洛桑協議》的內容到底是什麼?】
《洛桑協議》是「兩個中國」問題在IOC獲得解決後的最終產物,其核心內涵就是,代表臺澎金馬的奧運代表團必須使用「CHINESE TAIPEI(中華臺北)」為代表團名、代碼為「TPE」、持「中華奧會會旗」、唱「中華奧會會歌」。
名稱部分,當年蔣氏政權選擇了中華臺北,而非IOC建議的臺灣或福爾摩沙,並簡稱為TPE、原則上以英文字母T字序排列,是為了避免「兩個中國」一起出現的尷尬場面;中華奧會會旗大家很熟悉(也很不滿意),而中華奧會會歌,就是重填過詞的國旗歌(歌詞詳:https://bit.ly/2AbiyWk)。
【Q:申請更名沒有違反《洛桑協議》呀?】
這一論點很狡詐。的確,我們沒有擅自拿著CHINESE TAIPEI以外的名字參加奧運,所以並不算是「直接」違反《洛桑協議》。不過只要提出申請更名,就是把「撕毀洛桑協議」的壓力,丟到IOC的身上。
如前所述,IOC是一個獨立的組織,也要求NOC都必須是獨立的。提出申請更名,不但是意圖撕毀協議,更是把刀架在IOC的脖子上,要他們做決定。我想這也是IOC不厭其煩、三度來函的重要原因。
【Q:能不能另外成立臺灣奧會來取代中華奧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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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並不是沒有會籍,運動員就會「自動」變成獨立運動員或難民隊,同樣要由IOC同意。第二,許多運動項目是需要賽事積分、成績達標或世界前幾強,沒有會籍者也非常困難參與其他奧運認可或國際單項運動總會承認之賽事。最後,團隊運動項目是完全沒辦法參加的,比如臺灣人很關心的棒球。
關於這個部分,亦請參考我的大學同學蘇嘉豪所撰之《沒有澳門的奧運:澳門人與奧運的咫尺天涯》。
【Q:所以中華臺北這麼名字沒有解方了嗎?】
我相信一定有,不過礙於奧會體系的遊戲規則,必須等到天時地利人和,加上我們持續不斷的努力及國際友人的熱情幫助,才有可能改變。
局勢會變、規則會改,雖然還看不到正名的終點在哪邊,還是要呼籲各位,別因為這次公投立場不一,就陰謀論四起,輕言誰是親中賣台的叛國賊、誰是不負責任的義和團。
【Q:說到最後,我應該怎麼投比較好呢?】
從國內法制的角度來說,本案公投由於沒有權責機關能夠行使主文所稱之權限,在實務上就變成一個超大型的民意調查。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比較多人投同意或不同意,都會被國際視為是臺灣整體社會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與風向。
對我來說,我很希望可以有比CHINESE TAIPEI更好的名稱選項,但我也不希望讓我的運動員朋友們暴露在未知的風險中。更重要的是,整體臺灣社會對這件事的看法,不應該被這次不盡完善的公投主文所綁架。
畫出這張流程圖之後可以發現,不領不投、未過門檻,會是我的最佳解。
不管你挺臺灣正名,或者保護運動員權益,我推薦給大家的最佳投票策略,就是不領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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