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錢櫃府級公安檢查現場,竟 #沒有指揮官?
市府螺絲掉滿地!
今天上午的民政委員會由政風處與地政局做業務報告。現場議員詢問政風處:「府級聯合公安檢查現場,是由誰負責分派稽查人員檢查哪裡、查到哪理停止?」
政風處的回答是說要由現場的輪值指揮官負責。
這就牽扯到另一個問題:現場誰是指揮官?
依據〈臺北市政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作業方式〉第二點寫道:「輪值指揮官:由消防局及都發局副局長輪流擔任,單月份由消防局輪值,雙月份由都發局輪值。」
從上述作業方式來看,#4月22日當天應該是由都發局副局長輪值擔任指揮官。然而我今天在質詢政風處時,卻得到與作業方式完全不符的答案!
🔸今日委員會質詢逐字稿節錄
我:包含執行機關有沒有錄影、查哪裡到哪裡,這些其實是帶隊的人要負責,處長剛剛有這樣回答對不對?
政風處處長:對。
我:我再跟處長確認一下,您說政風處是當天會去抽查核稽查地點,抽了稽查地點後誰說可以出發了?
處長:帶隊的。
芬:帶隊的是現場指揮官嗎?
處長:原則就是。
-
我:4/22那天, #都發局副局長有沒有擔任現場指揮官?
處長: #沒有。
我:現場指揮官不是副局長擔任,那誰說可以出發?
處長:就是建管處的幕僚。
我:幕僚說可以出發?那現場指揮官到了林森北錢櫃的現場,是由幕僚單位負責嗎?
處長:現在他們(建管處)就 #不承認他是指揮啊......
我:現在說是幕僚?4月22日現在沒有照作業方式、沒有輪值指揮官就對了?說「出發」的人、在現場說「好你去查幾樓、你去查幾樓就好」的人, #都不是作業方式上面寫的指揮官就對了!
聽到政風處長的回答,我真的覺得整件事情荒謬至極。柯文哲市長上任後,口口聲聲把SOP掛嘴邊,但是在4月22日當天的府級公安檢查中,都發局副局長為什麼可以不依照市政府自己的SOP,擔任指揮官、親自指揮公安檢查作業?
讓幕僚單位帶隊,結果出了重大公安意外,到底是消失的指揮官要負責、還是幕僚單位要負責?
連府級的公共安全檢查,都可以在市長的眼皮子底下出這麼大的紕漏。
#市政府自己的SOP自己都無法遵守,輪值的都發局副局長根本不在場,沒有坐鎮指揮、作好把關,就讓抓住重大公安漏洞的機會,從市府的指尖溜走了。
救下這六條人命的距離曾經有多近,市府監督不周的責任就有多大。我會緊盯政風處確實調查,讓市府負起該負的責任。
🔸相關新聞:
自由|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155497
柯文哲週四提錢櫃懲處名單 挨批證據滅失淪口述歷史調查
臺北市政府 地 政局 新聞 稿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有沒有審查通過?內政部說法前後矛盾
我前幾天在民政部門質詢時,向台北市地政局長請教了一件事情。
因為之前在許多次社子島的開發計畫說明,或是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裡面,都發局跟地政局都曾經提及「內政部都委會大會同意市府所提區段徵收必要性與公益性內容。」(請見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3次會議紀錄)
我問地政局長,市政府的發言是否代表,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與必要性已獲得內政部同意?
地政局長跟我說「是」。
但內政部在4月底回覆政大徐世榮教授的信件中,卻寫著:
「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於107年6月13日聽取臺北市政府報告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後,係作成建議意見提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都市計畫案時參考,並未有審查通過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之決議。」
內政部回覆給徐世榮教授的回信內容,顯然跟市政府一直對外宣稱的「內政部已經同意社子島區段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是截然不同的意思。
這完全是內政部打臉台北市政府。
因為當時我的質詢時間已經不夠了,我接著提醒地政局長,市政府不應該一再說出不符合事實的言論,不管多想開發社子島,都應該要光明磊落、正正當當的。
沒想到在質詢後,內政部竟然大張旗鼓的為了我這一個小小地方議員的質詢,發了新聞稿澄清。內政部在新聞稿中說明「內政部對此表示認同社子島都市計畫具有公益性及必要性,且同意本案朝區段徵收方式執行,對於議員提問不正確,導致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長無法精確回答,因恐引發外界誤解,特予說明。」
我納悶的是,我是拿「內政部自己的回信」去詢問地政局長。
說沒有審查通過決議的是內政部,現在說認同的也是內政部,自己前後矛盾,為什麼要扯到我提問不正確。
內政部真正應該要說清楚的是,沒有經「審查」通過的公益性跟必要性,內政部基於什麼樣的正當性來「認同」,而如果內政部已經認同公益性與必要性了,那未來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審查公益性與必要性的意義何在?
現在的狀況其實就是台北市政府有去「報告」過社子島區段徵收案的公益性與必要性,但內政部就是還未「審查」通過,這是任誰都無法推翻的事實。
還是內政部這篇新聞稿是要暗示,未來土徵小組審查公益性與必要性只是要過過水走個程序而已,反正現在內政部都「認同」了,不是嗎?
🔹相關新聞:
聯合報|社子島區徵北市稱中央背書「必要性」 議員揭公文打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577253
自由時報|社子島區段徵收內政部同意? 議員打臉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74083
新頭殼|社子島案打臉風波 內政部背書挺北市府:認同具公益性必要性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5-20/409733
內政部|內政部認可社子島都市計畫具公益性及必要性
https://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2&sn=17980
徐世榮教授|內政部官官相護,刻意混淆視聽,應予以譴責!
https://www.facebook.com/srshiu/posts/27077603361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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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郁芬到底質詢了什麼
👉https://youtu.be/lxZW0JPMu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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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地 政局 新聞 稿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八卦
《主要經歷 》
臺北市議會(第六屆)議員(78-83)
臺北市議會(第七屆)議員(83-86)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86.08.09-87.12.25)
內政部政務次長(89.05.20-91.02.01)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91.02.01-94.01.31)
民主進步黨秘書長(94.02.01-95.01.25)
內政部部長(95.01.25-9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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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洋自傳(二)
(http://hanreporter.blogspot.com/2017/01/blog-post_57.html)
李逸洋自傳(三)公職生涯回顧
(http://hanreporter.blogspot.com/2017/01/blog-post_2.html)
李逸洋自傳(一)
我從小在基隆的郊區―七堵、暖暖區長大,家中有三個兄弟,父親在三、四十歲時就罹患肺病,長期臥病在床。不是開放性肺結核,未具傳染性,只要飲食營養,花錢就醫,服用藥物即可痊癒,但因無錢就醫,只好臥病在床。於是一家五口沈重的生計都落在母親的肩上,她以做裁縫來維持家計,很遺憾在我唸高一的時候,父親就過世;母親也因承擔家庭重擔,過於勞累,在我大二時離開,未完成學業前即父母雙亡。
其實父親曾留學日本十大名校―法政大學,學歷很高,而祖父李悌欽先生是日治時代臺北最大的私塾─同文書房的創辦人,父親與祖父年紀相差很大,學成回國,並沒有分得家產,加上身體不好,所以家道中落。多年來一直是二級貧戶,相當辛苦,都是租別人的房子來住。在七堵、八堵地區,從小學到大學總共搬了十多個地方,大約平均一至兩年就搬一次,因為無法付足房租,所以一直被迫搬家。為了分擔家計,我在唸國中二年級和三年級的時候,當時住在八堵,每天凌晨四點左右就起床送報,因為住在後車站,必須扛著腳踏車經過鐡軌,下地下道及上地下道,而且基隆一年有兩百多天在下雨,一踏出門鞋子就弄濕,但是學業成績還都名列前茅。後來考上成功高中。高三時,學校第一次由全體三個年級學生票選模範生,很榮幸我當選為三個全校模範生之一,接受教育局表揚。之後順利考取臺大政治系,就學期間常獲得書卷獎。畢業當年考取臺大政研所碩士班,多數同學要三、四年畢業,我僅唸兩年就畢業。而且為賺取生活費,在唸研究所的時候,在基隆第二信用合作社兼差當研究員,如果早上有課,就下午工讀,如果在下午有課,那就早上工讀,雖然如此,我用最快的速度取得碩士學位。我的指導教授是國際政治權威學者蔡政文老師,恩師在民主啟蒙、學業指導及生活照顧上讓我獲益良多,碩士論文蔡政文老師給98分,幾近滿分,他是前臺大政研所所長、政治系主任,後來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考試委員。我的體能狀況還不錯,在臺大就讀時,當時學生約兩萬多人,曾經獲得校運四百公尺第四名。之後我入伍服役當預官,在花蓮防空學校接受空軍砲兵預官訓練,也以學科術科第一名成績畢業。
我雖然家境非常貧窮,但求學卻非常順利,甚至第一份工作也出奇順利,在退伍的第三天,就在中國時報上班。因為我在臺大就讀的時候,曾擔任臺大法言社及畢聯會訊社長,所以服役階段,就請學長彭懷恩教授,當時擔任時報雜誌總編輯,幫我引薦給中國時報董事長余紀忠先生的女兒,時任採訪主任余範英小姐。退伍之後第三天就上班,而且分配我非常好的路線,主跑立法院。當時我在中國時報的工作量相當大,現在採訪立法院記者一個報社都有6、7位,當時中國時報是兩位,聯合報是三位,曾經最多時一個晚上發稿達七千多字。這段經歷,因緣際會,躬逢我國民主政治的轉捩點,亦即「增額」立委大量進入立法院任職,「增額」與「資深」立委的衝撞,立法院成為國內重要的政治舞台。在那裡我結識很多「黨外立委」,如康寧祥先生、黃天福先生等人,當時新聞報導,受限於政治環境,所以並未完整於報上表達真相,因此常在黨外雜誌投稿,寫出報紙不能寫的另外一半。也因此與黨外立委建立友好關係,對他們少數人能夠為臺灣民主奉獻發聲,非常敬佩,所以在中國時報任職一年半後,就投入黨外陣營的工作。
民國72年黃天福先生競選連任立委失利,之後黃先生開辦《蓬萊島》雜誌,總統陳水扁先生擔任社長,我則擔任總編輯,大約一年多的時間,共發行52期,其中51期遭查禁,唯有一期未被查禁,這一期卻發生蓬萊島事件,3個人被告誹謗,坐監8個月。因為評論馮滬祥升教授論文,「以翻譯代替著作」,事實上,先前政大國關中心陳姓副研究員披露馮滬祥的論文是抄襲。7個字就坐牢8個月,在司法史上可是空前絕後。抄襲的手段是翻譯,所以這7個字批評是有所本,引述有根據,但法院並不採納。官司進行中為了鑑定究竟有無翻譯或抄襲,由7位國際級北美洲臺灣人教授協會,在各個領域研究最權威的教授,每個人分1章檢視,共7章,深入比對,結論與政大國關中心陳姓副研究員相同,涉及嚴重抄襲。然而在那個高壓戒嚴統治年代,像如此由學術界客觀的第三者查證出來的結論,證明批評並沒有違背事實,法院仍然宣判有罪,可以說是政治干預司法的一大惡例,也是一個為爭取言論自由坐黑牢事件。我也因此走上政治這條不歸路,出獄後擔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也當過兩屆的臺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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