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許多中外媒體朋友應外交部的邀請,搭機前往我國南疆領土—太平島參訪,在島上享用當地食材所作成的午餐、並生飲純度直追Evian礦泉水的5號井水。
這趟旅程的目的,是希望登島的國際媒體可以當我們的見證人,「眼見為憑」(To see is to believe),告訴全世界「太平島是島嶼(Island),不是「岩礁(Rock)」。太平島是個足以維持人類居住與經濟生活的島嶼,依照《聯合國海洋公約法》第121條規定,應該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的權利。
去年菲律賓在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庭挑戰太平島法律地位,質疑太平島是一個岩礁,島上物資都由外地運來,無法自給自足;島上土壤全是珊瑚礁風化而成、無法耕作的岩沙,因此不能享有領海以外的海洋權利。以上的說法完全是沒有根據的無稽之談。
《聯合國海洋公約法》第121條對於「島嶼」的定義為:「自然形成、四面環海、高潮時露出海面而又能維持人類居住及其自身經濟生活的陸地區域」,而「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太平島完全符合這些條件。島上不僅產有豐沛天然淡水,其中五號井井水還可以直接飲用;有肥沃的千年育成土壤供給豐富養份,原生植物(椰子、木瓜、芭蕉樹等)多達108種,20餘種人工種植蔬果(如地瓜、南瓜、高麗菜、蘆筍等);飼養雞、羊及警衛犬;另設有醫院、郵局等,以上例證在在顯示太平島是個足以維持人類基本生活的島嶼。菲律賓一再發表昧於事實的談話,可見菲方對太平島完全缺乏瞭解。在此,我要以中華民國總統身分向菲律賓表示,我們非常歡迎菲律賓政府派遣代表或律師到太平島參觀,以建立對太平島的正確認識,不要再信口開河,繼續傷害臺灣人民感情。
目前,我國的國際法學會南海小組已經完成一份就太平島法律地位所提出的「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意見書,針對菲律賓挑戰太平島法律地位的謬論,逐一具體舉證駁正,並附上太平島現況照片。這份文件已經寄送給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希望五位仲裁員對太平島有正確的認識。我們也十分歡迎仲裁員親自前來太平島進行實地訪問,親眼見證太平島是個有淡水、可種植農作物、可飼養雞羊、可維持人類居住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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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目的 在 馬英九 Facebook 八卦
臺灣四面環海,分別被臺灣海峽、東海、太平洋、南海圍繞,這些海域為我們帶來機會,但也帶來挑戰。就在昨(5月25)日傍晚,屏東漁船「明進財6號」在臺菲重疊經濟海域遭到菲國公務船攔截登臨,海巡署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基隆艦趕赴現場護漁並展開談判,同時我駐菲代表處也與菲國強力交涉,經我國據理力爭,該船並未違法捕魚3小時後菲方同意釋放人船,和平解決危機。
從2013年5月的廣大興二十八號漁船事件,到本月初一艘我國漁船「昇豐12號」遭到逮捕後,在一週內繳交罰金獲得釋放,加上昨天的事件,顯示臺菲間就執法合作所達成之三項共識,包括不使用武力、執法前先通知,以及迅速釋放漁民及漁船等均確實獲得遵循,這些經驗再次證明,唯有保持「和解、合作、和平」的態度,才能解決中華民國與周邊海域各方間之爭端。
最近,南海區域的安全議題受到世人的關心注目,關於南海問題,中華民國政府的基本立場是: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海域係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中華民國享有國際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
為了和平解決爭議,藉著出席「2015年世界國際法學會與美國國際法學會亞太研究論壇」的機會,我特別向與會的各國專家學者宣示,我國願意以在臺灣海峽、東海及臺菲間的成功經驗,提出「南海和平倡議」,重要內容如下:
中華民國政府對於南海爭議一貫主張,願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基本原則,與其他當事方共同開發南海資源,也願積極參與相關對話及合作機制,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共同維護區域和平及促進區域發展。本(2015)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70週年,各國應將歷史的慘痛教訓,化為促進區域和平與繁榮的動力。值此南海局勢日趨緊張之際,中華民國基於在東海促進和平的成功經驗,鄭重提出「南海和平倡議」,呼籲相關各方應:
一、自我克制,維持南海區域和平穩定,避免採取任何升高緊張情勢之單邊措施。
二、尊重包括聯合國憲章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之相關國際法原則與精神,透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共同維護南海地區海、空域航行及飛越自由與安全。
三、將區域內各當事方納入任何有助南海和平與繁榮的體制與措施,如協商建立海洋合作機制或訂定行為規範。
四、擱置主權爭議,建立南海區域資源開發合作機制,「整體規劃、分區開發」南海資源。
五、就南海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打擊海上犯罪、人道援助與災害救援等非傳統安全議題建立協調及合作機制。
中華民國願與其他相關各方共同努力,實踐本倡議的內容與精神,解決南海爭議、開發南海資源,使南海與東海一樣,均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
基本上,我國希望扮演一個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及區域和平締造者的角色;我們強調「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共享」,「以資源共享取代主權爭議」;我們主張「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而且是「整體規劃,分區開發」;我們也呼籲「自由航行、飛越自由」的原則一定要在南海被尊重;我們的目的,就是要在重大衝突發生之前,提供大家一個務實前瞻的作法。
無論在臺海、東海還是南海,我們採取的態度都是一貫的,就是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因為這不僅是處理國際事務的正確態度,更是臺灣生存發展最有利的主張。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目的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八卦
【共機繞台不算挑釁?一場摧毀國防的心戰陰謀 】
選前就被多次質疑親中媚共的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斯懷,再次在立法院書面質詢出現離譜言論,先是2月27日質詢表示「若研判(共機擾台)屬共軍例行性演練,是否需要每次透過媒體廣知,造成人民無端緊張必要?」,3月又追加「共軍繞台,法理上並不能算是對我國有顯著的挑釁意味。」
這番言論,顯然中國國民黨也不認同,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表示:「吳斯懷的言論只能代表個人,不能代表國民黨中央。」
然而,奇怪的是,代表政黨的不分區立委正式質詢,竟然不能代表政黨,如果不分區立委背離黨路線,黨大則開除,小則至少該黨紀處份,然而這樣的立委國民黨還讓他繼續當,難道是「不能代表國民黨中央」,但可以代表「指導中國國民黨路線的共產黨中央」,因此也算是符合中國黨路線囉?
更奇妙的是,吳斯懷突然改口,今天表示共機「持續」繞台當然是挑釁,大喊冤枉表示只是教育民眾「對領空有更正確認知」。
一個當到中將退伍的不分區立委,竟然是這樣「教育」民眾,實在令人遺憾。也讓我們不得不將「共機擾台」的軍事、政治意義完整道來,希望假裝這些都不存在的吳將軍,能夠在自己的環衛委員會外,稍微回去複習一下國防專業,勿讓鄰近國家看笑話了。
一、#為何共機要擾台?
「共機繞台」絕非常態,也不是慣例,而是在2016年底開始的針對性軍事行動(常用航線見圖,為國防白皮書摘錄)。大凡一個國家的軍事演訓,一定有其目的,譬如說美國雖有太空戰力,但不會進行針對外星人的防空演習。共機繞台也當然一樣,不是為了「國防」,而是有其對外侵略的目的:
1.#戰略目的:中國為了成為區域霸權,突破第一島鏈一直是其野心,台灣和南海、東海其他更小島嶼,就是中國侵略目標。而為了避免此區域最大強權美國阻止中國的侵略行為,進入21世紀後,中國逐步建構「區域阻絕/反介入(Anti-access/Area-denial,A2/AD)」力量。機艦穿出第一島鏈,打擊美國特混艦隊,甚至對美軍第二/第三島鏈基地進行突襲,癱瘓美國在第一時間介入的力量,是中國要奪取第一島鏈領土所必須獲得的戰略投射能力。也因此共軍必須開始演練突穿東海與巴士海峽,阻絕駐日美軍、關島基地或從印度洋北上美軍的反擊,並增加對台灣或其他島嶼的打擊面,讓我軍難以防禦。
2.#戰術目的:共軍派遣擾台的機種,包含戰鬥機/戰轟機、大型轟炸機、運輸機、預警機等,演練的科目包含透過大型平台對台灣東岸進行巡弋飛彈或其他武器精準攻擊,癱瘓我國東部生存性高的的空軍戰機與防空飛彈力量,並藉由演訓,試探我軍攔截模式,蒐集電子參數,這都是中共主動發起的「#戰爭準備」一環。
因此,雖然共軍大體沿著我國空防警示區外繞行,但不時越界,甚至傳出用雷達鎖定我軍機,這自然都是赤裸裸的挑釁,乃共軍測試我國空防的招數之一。雖說我國也可藉機對共機電子參數情蒐,但敵軍侵門踏戶,敵方主動挑釁,我方被動防禦,相對而言若共軍變招,我方應變時間遠小於早有預謀的共軍,且對於我國空防來說是徒添壓力,顯然是破壞和平行為。
二、#沒侵入領空就沒有威脅?
根據國際法定義的領空,乃領海或領土在空域的延伸,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領海僅有12海里。也就是說,如果共機接近到台灣北部領空外,不用侵入領空下,對總統府發射高超音速巡弋飛彈(HCM),只要45秒左右就會命中目標,我國防空系統根本難以反應。
再舉個極端的例子,假設敵人對我發射彈道飛彈,若是堅持在飛彈重返大氣層進入領空前都禁止反應,那麼大概在敵軍擊中我軍前10秒,才能發射防空飛彈,根本就等死好了。
用膝蓋想也知道,全世界的空防系統,沒有把在領空外的外國軍機當作無害好朋友,直到等敵人飛進領空才動作的,也因此,才有了「#防空識別區(Air Defence Identification Zone,ADIZ)」的概念。
防空識別區是一國基於空防需要,單方面劃設的區域,也就是該國「覺得應該防禦」的縱深空間,和飛航情報區有所不同。在外國軍機進入防空識別區後,就必須進行目標識別,告知動作,或是進行驅離,但在對方展現敵意或侵入領空前,根據國際法無權攻擊。但不能直接攻擊,不代表對方沒有敵意,每個國家,包含美國、俄國,都會根據標準接戰流程,進行攔截,以防對方做出更進一步行為。
三、#吳斯懷是真不懂國際法還是假不懂?
吳斯懷嘗試以「防空識別區」不等於「領空」,來嘗試削弱共軍侵入防空識別區的意義,甚至要消毒這不是威脅。
在他的質詢中表示「據國際法,在沒有侵入領空且遵守『#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慣例的狀況下,不論美軍或共機經(繞)過台灣周邊空域,法理上並不能算是對台灣有顯著的挑釁意味。」
到底什麼叫做無害通過呢?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無害通過係指:「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通過。」
但根據中國國防部在2018年4月26日(真剛好426)發言,該國國防部發言人吳謙表示「中國空軍繞中國的台灣島」,是「#針對島內台獨勢力和其活動...#所開展的實戰化軍事訓練」。也就是說中國自己就打臉吳斯懷的「例行演訓」,「無害通過」之說,公開承認該國跑到我國防空識別區內是在「實戰化軍事訓練」,期間攜帶實彈,還對我軍機多次進行威脅行為,這顯然和「和平安全的通過」有十萬八千里之差。也和美軍對我無敵意的飛航完全不同。
吳斯懷幹到中將退役,當然不會不知道中共對我有無敵意,或擾台演訓對我沒有害。假借國際法發言,那只有一個可能,大家都知道。
而這個立場,其實也不是吳斯懷本人發明,而是延續中國國民黨一貫說法。和中國黨直轄智庫「國政基金會」2014年發表的文章:〈「防空識別區」與「領空」不可混為一談〉幾乎完全一致。也就是說,這是中國國民黨「研究多時」,刻意來幫共軍演訓消毒的說法,過去共軍越過海峽中線,國民黨就跳出來說「國際法上沒有海峽中線」,所以不算侵犯主權;而今共軍擾台屢次侵入我國防空識別區,國民黨就說「國際法沒有航空識別區」,所以不算挑釁。這都是一樣的神邏輯。
四、#解放軍泛用人型決戰兵器吳斯懷
吳斯懷進了立院以後做了些什麼呢? 當台灣拼命增產口罩時,他去罵不該讓國軍協助生產口罩;當各單位積極防疫時,他跑去罵量體溫擾民;當蔡總統展現捍衛主權決心時,他跑去罵蔡總統挑釁;而當共機不斷逼近進行「實戰化軍事訓練」時,他則出來緩頰「共軍不算挑釁」,或是「持續」繞台才算。
當今,只有中國肖想吞併台灣領土,而台灣早就已經放棄蔣介石奪取中國領土的主張。現在中國不斷派遣機艦擾台,我方被動攔截防禦。誰在挑釁,有眼睛有大腦的人都知道,就只有當到中將退役的吳委員不知道。
這個結果很明顯,就是要打擊我國執政政府,削弱人民對政府信心,刻意混肴敵我意識,為中國滲透創造有利態勢。
中國軍機擾台,是實戰化軍事訓練,而吳斯懷擾台,可以說就是實戰化心戰攻擊,威脅不小於解放軍戰機!
可以說,中國國民黨送吳斯懷進立法院,就是將一具幫解放軍助威的泛用人型決戰兵器混入國會,起到打擊政府的目的。對於這麼好用的兵器,除非作戰完成,否則中國國民黨雖假意切割,終究是不會約束他的行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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