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多數人覺得馬英九做錯了」
臉友轉來
ㄧ位自稱「人渣」的文章
全文如下:
人渣文本 Ninjia Text
先是個人渣,才會是個倫理學家。
但多數的人渣不會發生這種質變。
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
「為何多數人覺得馬英九做錯了」
馬王大戰第一回合差不多結束,
很多人期待我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但是因為剛開學很忙(
我才剛結束33小時內講課16學分的
甲子園先發投手式課程),
加上政治鬥爭並非我的專業……
阿明明就是我的專業,
但我還是懶得講,
因為可以講的太多了。
我選擇談倫理問題,
畢竟這是個以討論倫理學為宗旨的blog。
我要談的主題是,
為什麼多數的台灣人認為馬英九做錯了
(依民調看,大約有六成)。
當然還是有認為馬英九做得對的人,
但那很少(約一成五到兩成),
我就不先探討。
以下的看法,
雖然很多觀點別人都講過,
我還是系統性的再談一次。
1.壓案不發
馬英九早就知道這事,但拖了快一週,
到王金平向他告假出國,飛機起飛後才出手。
這有道德手段上的問題。
如果真的是大是大非,踩到底線的問題,
那為什麼要拖這麼久?
應該立刻法辦、立刻移送呀,
拖了就是壓案,當然就有錯。
雖然大家也都知道,他之所以壓案,
是王金平能力與勢力頗大,不等待時機出手,
不可能拉下他。所以不照應有的程序來走,
是一種策略上的正確。
但策略上的正確通常不代表道德上的正確。
就算你是為了「正義」的目的,
不代表你就可以採取不正義的手段。
有些人說,馬英九是為了實質正義,
而不採程序正義,我其實不太認同這種說法:
在倫理學上,程序和實質能夠分開嗎?
警察為了追捕逃犯,不惜破壞犯人逃入的民宅大門。
因為是追捕上的需求而破門,
所以我們不會認為警察有私闖民宅的法律問題。
但警察還是有道德上的進一步責任:
事後仍應該向民宅的主人致意,並賠償其損失。
這代表在道德上,破壞大門侵入他人住宅仍是有錯,
只是法律不罰。你有正確的目的,
不能以加減乘除的方式來「扣抵」你負面的行為手段。
因此我們不可能接受警察說:
「唉呀我是因公破門哦!所以你就當為國犧牲吧!掰掰。」
若是警方真有這種態度,反而會引起屋主的怒火。
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
或許是從法學或政治學借過來的概念,
不是說不能用在倫理學,自由主義者就用得很爽,
但在道德上要區分這兩者,我認為必須非常的小心。
回到馬英九的問題,他拖延送件,不以公開方式行之,
就算有自認正當的目的性,他的行為仍是錯的。
這是他的第一錯。
2.不給人自辯的機會
他之所以拖,拖到王出國,顯然就是要王無法或難以回應。
來偷襲的就算了,還不讓人講話,不讓人澄清事實,
一路打下來只是要致人於死。
這在講求公平對等溝通的政治場域,
依照其「專業倫理」,已經先失分了。
許多人會定調這是為政爭、鬥爭,或「斗爭」,
是因為馬的手法就是讓王無法有效反應,
一方面當事人不在國內,就算有千軍萬馬,
也無法操盤、做策略,
另外一方面是讓王缺少完整的資訊與媒體環境,
也就沒有對等的發言機會。
如果這是一個可以討論,
也值得討論的政治或公共議題,
那讓雙方各陳己見,讓全民公審,以民意為依歸,
也是個解決辦法。
馬陣營之後也不斷的提到「民眾相信嗎?」
「對民眾負責」等等的訴諸公決態勢,
其實也代表了這種心態。
不過在王回來之前,馬就猛開記者會將之定調為關說,
在讓王依程序陳詞之前,就火速要求要黨紀處份。
還沒有公開討論,就有公開結論,
這在政治倫理上有錯嗎?
當然有錯,因為這是公共事務,
你又想引公議,又不想讓對方參與,裝成要公決,
但實際上是密室鬥爭,這當然是錯的。
這是馬英九的第二錯。
3.趁人家嫁女兒
再者是趁人家嫁女兒開炮。
馬英九自己管不住女兒,女兒想嫁就嫁,
加上外省家庭習慣在婚喪事上從簡,
其婚禮儀式在符號意義與價值上,
比起台灣其他家庭要來得淡,
因此他可能認為這不是多大的事。
馬英九自己的婚禮也很簡單。
但對其他台灣人來講,有營辦、參與過嫁娶活動的人,
或是期待海島沙灘婚禮的少淑女來說,
這種「喜事棚上澆大便」的作法,就有點刺到敏感神經了。
馬英九可能不太懂,但多數台灣人「懂」,
知道這樣是「大忌」,而且這種偷襲抄家,
又比去婚禮鬧場還嚴重。
有個鄉民推文:「他就這樣毀了一個女人期待的婚禮」,
短短一言,力過千鈞。就算你有多少的「實質正義」,
不能抵銷你在這事上的錯。
這是馬英九的第三錯。
4.「馬的底線」不見得是所有人的底線
馬英九一直訴諸王金平的作法破壞了憲政五權分立等
一狗票政治法律原則,這是他不能退讓的道德底線。
馬方其他發言管道也一直傳出這種看法,
說什麼這是總統的堅持。可是,「你」的底線,
關「我」屁事?
你的底線又不見得是所有人的底線。
馬英九在這邊採用了「共同理性」論證,
也就是人的理性基本上一致,
所以我覺得「是」道德底線的東西,
你應該也會覺得「是」。
但「共同理性論證」本身是種信仰,
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說我的理性與你的理性相同。
我傾向的社群主義即認為,
不同社群可能會有不同的理性基礎,
各有各的真理與底線,而且彼此無法區分出高下。
我可以用個簡單的反思,
來證明馬英九的底線並不是「大家」的底線。
當多數人都對馬英九為什麼這麼生氣感到疑惑時,
馬方是用「這是馬總統的道德底線」來回應大家的疑惑:
這就代表社會多數人的道德底線不是這種關說行為,
否則就不需要解釋。
像某人看到連續殺人強姦犯而非常生氣,
我們多數人都不會產生「他為什麼要這麼生氣」這種疑惑,
因為連續殺人強姦的行為已經超過我們多數人的道德底線。
馬英九的論述因此就站不住腳,
他必須先證明他的底線就是
全國民眾應該有也必然有的底線,
如果證不出來,
這就是他第四個錯。
他的行為看來就像公園籃球阿伯一樣,
動不動就「打手!」「走步!」「踩到底線了!」
但在其他球友看來,只是個大驚小怪的老屁孩。
5.比例不對
此外,他的底線似乎有某種飄浮性。
許多關說都牽涉到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之間的不正互動。
張通榮的案子有這個味道(但不完全是),
賴素如的案子是,還有其他一大堆的國民黨員的案子都是,
但他卻沒啥等比例的反應。
這個點已經有很多人嘲諷了,
但我認為這種雙重標準是不是倫理學上的錯,
還要先看到比例原則到底是什麼。
法學上有比例原則,倫理學上也有。
倫理學上也會看事情輕重來給予不同的道德評價,
而且倫理學的比例評估可以不鳥法學上的見解。
王金平的這個案子是:
柯建銘一個小案,柯打贏了,檢察官可能要上訴,
柯拜託王,王就幫他去喬一下,
後來果然沒有上訴。
上面這個案情描述是設定
王一定有具體的個案關說,
但現在實際上的證據還沒辦法證成這樣的結論,
為了討論方便,依「施惠原則」(施惠給馬方),
我必須以對馬英九最有利的前提來展開論證。
我要推論,即使是對他最有利的前提,
也還是會導出對他不利的結論。
怎麼說呢?
這裡頭有邏輯「全稱」(所有)與「偏稱」(有些)的問題,
其「其他可能性」無法排除,也就無法形成有效論證。
府方一直強調這是「成功的關說」,
代表完成一個「全稱」論證,卻沒有辦法100%證明,
檢察官最後的不上訴決定,
主要是來自於從柯、王、曾一路到檢察長的犯意連結。
說不定檢察官本來真的接受關說,
後來良心發現不想接受關說,然後又看了案子,
才發現真的無法上訴。
那這要怎麼算?都還不能完全確定,
連個內部調查都還不夠完整,
你就大刀出手,顯然不成比例。
而且,在每一個傳話層級,
受話者也可能是對關說者虛應故事,亂虎爛答應,
之後沒有認真講(這是王現在的辯解策略,
他說只是「練嘯威」,講通案)。
說點別的,我以前在政治圈也關說或被關說過,
送往迎來,會認真去講的,實在是很少,
大多數只是虛應故事。所以王的說法對很多「圈內人」來說,
很有說服力,因為這案子很小,根本不用太認真。
馬英九當然可以不接受這種說法,
他根本沒待過一天基層,沒當過一天民代,哪會懂這種事。
由這種觀點出發,馬英九的反應比例就更不對了,
因為這在「關說業界」看來很可能真的是小事。
此外,現在這個案子看來應該不會進法院刑庭,
這是因為刑法根本就沒有對這類行為有明確的規定,
所以馬方只能發送監院等單位行政調查,
講說這是「行政不法」。
這就弱掉了。在倫理學的比例原則上,
這就代表此關說案是道德上不重要的事。
通常,重要的道德主題會被列為法律,
法律上沒辦法管的,多數代表是小事,
有時候是技術上管不到的事,不然就是立法漏洞。
這種關說例子,自有中華民國以來,應該很多,
過去不管,也沒有這個法,應該不是技術上管不到,
也不見得是馬方堅持的立法漏洞,
而是歷來立法者可能都認為這是小事,
因為其中沒有錢的交易,只是講一講。
我們把格局拉大來看,把許多案子併陳,
現在出事的大關說案,包括台中某監獄的那個農夫,
林益世、賴素如等,都有收錢的部份,
而且案子相關的利益很高。
而柯的這個案子,利益很小
(就算輸了也只易科十幾萬罰金),
也沒有金錢交易,實在差太多。
馬方如果硬要說這在比例原則上很重要,
那除了案子的實際利益外,
也要告訴我們到底還有什麼其他的地方很重要。
他們選擇進入上述的「踩到底線」迴圈,
以「非量化價值」(就是不能用錢買到的東西)
來強調這個案子很重要,會破壞國體。
但如前所述,這個踩到底線論證是有問題的。
因此在比例上,事因不大,但他的手段明顯過於強烈,
造成結果也非常嚴重,超過了倫理上的合理比例原則
(要注意,我不是說法學的比例原則,
要討論法學比例原則還請法學家出手),
因此我認為這是馬英九在道德上的第五個錯誤。
6.什麼都自己上場,表現出來的態度不佳
大家可以回想興票案。那是誰出來打的呢?
我相信九成五的民眾都要google才會想起是誰開第一槍的。
這代表什麼?這種重要攻擊不能洩密,找個無名立委,
代表李登輝的戰鬥團隊很大,
可以把重要的攻擊發起交給團隊中的邊角人物。
但馬英九要砍王金平,連曾永權都不敢講,
代表他的戰鬥團隊小到可憐,因此他只能自己上,
外加特偵組和府方發言人,鐵三角戰到底。
為什麼在政爭中,主事者不應該自己上?
因為可能無意間會把自己的真實意向曝在鏡頭前。
馬英九就出了這個問題。
如果他能夠語氣和緩,態度堅定包容的講,那還好,
亮個相不會對自己有太大的殺傷力。
但他鏡頭前的樣子,
有如各大事件經常上鏡代言的那位地堡中的希特勒,
大呼小叫,活像要逼死人,又哭又罵,不知精神還正不正常。
就算你有一千萬個道理,鏡頭前表現不好,
人家只記得你目露兇光,不會記得你的理。
別忘了,態度謙和溫文,在我們的社會中也是一種德行。
因此這算是他在道德上犯的第六個錯。
我就先歸結出他的這幾個倫理錯誤。
我不是文學屁精,不會刻意湊十個、八個,
也不是四字魔人,不湊個四字對聯就像會死掉一樣,
因此這六點看來長短不一,用詞難度也有點不太整齊。
但我已盡可能淺白,能不用倫理學術語就不用,
希望大家不論老少都能看懂。
最後補充,這六點可以整合為一點:不仁。
我這輩子第一份工作,是在馬身邊提包包、訂便當的,
帶我出道的幾個師父,都是他征戰四方的第一批謀臣。
早在馬聲勢大起之前,他們就已看出「此人不仁」,
對他人沒有同理心、同情心。
但那時講,是不會有人信的。
馬英九的倫理主張有點康德式義務論的味道:
堅持原則、重視共同理性,強調道德規則本身的崇高與尊嚴。
但他行為上卻比較傾向目的論,
包括為了達成目標越來越不擇手段,
認為自身價值高點也會是社會最終目的等等。
如果加上一些排除條件(不重視效益分析等),
我認為他的道德光譜會落在「利已主義」這個流派之中。
這是種說起來有點道理,但深思起來,
可發現其中問題重重的少數派倫理學主張。
馬英九之後可能繼續出包,所以這文章可能會有續集;
要我寫王金平的錯也可以,我又不是挺王的,
但要寫這種東西,明顯對國民黨有利,
那就請先付費了。
張貼者: lidance 於 下午4:02
義務論結果論德行論 在 侯漢廷 Facebook 八卦
今晚八點,我在YAHOO TV談論「母豬教」爭議事件。(新舊文合併)
【沒有人有資格定義誰是母豬】
一、標籤不對
任何時刻,標籤化仇視特定原生性的族群都是不道德的。
每種人,都會犯錯,該檢討是事件本身,而非其族群,一旦標籤化,就會波潑及無辜人員,引起社會對立。
當某男女發生「感情不忠」、「佔便宜」等錯誤,該咎責是行為。此種道德缺失,無關性別。忽略行為,攻擊犯者之群體,一旦被冠上「公豬」、「母豬」標籤,未來無關感情、貪小便宜等行為,也會被貼上同樣標籤,(參考Serena Chansey Huang「母豬定義圖集」,慎入,http://ppt.cc/Xl2WK,抱歉看到想吐),「既然這個詞這麼好用,以後我看不爽的任何人事物都用這個詞來罵」,進而使得所有行為、所有人都成為標籤指涉對象。
使用「標籤」罵人者,攻擊的是「想像的去脈絡化的抽象群體」,說著「女生都是下賤母豬」言論者,真實的女性在他面前,他罵不出來。說著「猶太人都該死」言論者,猶太人在其面前,他憤怒不出來。同樣地,說著「支那人就是骯髒下賤」言論者,大陸同學、朋友在其面前,他根本沒有罵人的動力。
此種人,往往自知理虧,因此只敢隱居網路,或者聲稱,「只反個體,不反群體」。
「不是仇女是仇母豬」,最後的就是女性都仇。
「不是反猶太人,是反搶我們工作的猶太人」,最後就是猶太人都該死。
「不是反外省人,是反那些位高權重的外省人」,最後就是最無權勢的老榮民也被痛批。
二、追求高富帥無罪
很多所仇視的「母豬」行為,正如苗博雅與蘇美所說,是「德行」問題,無關性別。除卻「感情不忠」等明顯違反道德,很多行為可能是否違反道德都有爭議,如何能一概貼上負面標籤?
女性追求高富帥被罵母豬。男性也喜歡白富美,鮮少被說公豬或渣男。追求美好的人事物跟美好的生活是人之本性,過程無欺騙,何錯之有?現況多數認為白人國力強,與白人交往值得炫耀。未來若亞洲國力強,到時自然有一堆白人搶著跟黃種人交往。女生與白人交往被罵「哈洋屌」,持此言論之男性就沒「哈洋穴」?人偏好與優秀的人作伴,何關性別。
更何況,不分男女,希望結婚對象經濟條件好,人之常情。如你為人父母,有兩男追求女兒,兩人對女兒的愛及外在能力條件都一樣,唯獨一富一窮,你當然也希望女兒嫁給有錢的。
傳統父權社會下,再三強調,是傳統父權社會下,婚姻對女性本就是牢籠跟枷鎖。婚姻,如同人口販賣。婚前有再好的成就、再高的收入,社會的期待婚後就必須得「相夫教子、孝順公婆、整理家務」,張愛玲的《傾城之戀》更直白:「流蘇,在你看來婚姻不過是長期的賣淫。」
容我說的直白點:如果一次性行為值一萬,一周兩次,婚後十年,就要960萬。這還不包括生育孩子所帶來的痛苦、負擔、壓力,還有大大小小家務事、負擔夫家和自己娘家的生計。如果妻子又是家中獨女,該如何照顧娘家?一輩子的婚姻,就是一輩子的牢籠。
如果你認為女性應該要任勞任怨,才不是母豬,那麼你婚前沒有一千萬,哪有資格提親?沒有一千萬,也要「保證」衣食無虞吧。希望嫁給穩定收入的先生,嫁給有經濟能力的先生,錯在哪裡?妻子很多時候要的不是錢,要的是「安心」、後半輩子能放心的「安全感」。
正如同男性年紀越長,找對象看的不是外表,而是賢慧;女性找對象看的也不是外表,而是能力。因為沒有良好經濟基礎的婚姻,未來很高的機率走向不幸。
為什麼很多女性沒有一千萬也願意結婚?因為愛。因為愛,所以妻子不去計較她在婚姻中承受的苦楚及付出的代價。因為愛,妻子信任她的丈夫能夠給他完美的家庭、給她足夠的依靠。
我們大多數人,是在這樣的家庭下長大的。
結果,竟然有人對著我們的母親指指點點,說這些不論跟富人窮人結婚的都是母豬。
三、仇女有其緣由
然而,我也沒有一千萬,一百萬都沒有。
我也是個魯蛇,很能體會「交不到伴侶因此厭惡女性」的感覺。尤其在男生圈,「有伴侶」是值得驕傲的事(背後價值觀是把女性視為私有財,以性平觀點來看該被檢討),眾人皆有我獨無,產生相對剝奪感,人不會怪自己,學生沒伴侶不會怪社會,最後就是怪別人眼光差。
我比較幸運,不會咎責女性,因為自己忙於工作,沒錢。
大學時期,父親過世,生活困蹇,每餐以不超過50、60元便當為原則,約會被要求請客,我面有難色。真的有一次女朋友要我請她吃繼光香香雞,我卻以沒錢婉拒,鬧到差點分手。也有女生直白跟我說我沒錢,雖然很欣賞我但不可能跟我在一起。約會、看電影、吃飯、旅遊,花費甚鉅,我自知口袋不深,對於長期單身,自我寬慰。
朋友們抱怨女性硬要男方出錢,我多少體會那種不滿。
自己大學時期有位朋友,人帥又溫柔還無不良嗜好,但是感情不順,追求女生付出很多被當工具人(朋友都勸女的在利用,但他相信真心,最後換絕情),順利交往的最後都被劈腿(女的跟有錢的或者跟老外)。幾年下來,雖然渴望愛情,但也成為在網路上時常發表「母豬」言論者了。勸,沒用。這是他言論自由,生活經驗讓他仇視那些「相似的前女友們」。
還有朋友常跑夜店及聲色場所,看待女性視角完全不同。在他眼中,每個女性都是可以被標價的。他所見的女性九成看到老外、跑車、金錶、就倒貼。
人們容易指責別人「以偏概全」,但看不到自己以偏概全,因為你眼中的偏,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我有著上述人的生活經歷,或許我也成了「母豬教」的教徒。
我買不起車、買不起金錶、也沒有房。女性選擇有車有房者當另一半,我能說什麼?
四、社會結構
挑蘇美個人來戰或人肉蘇美,在我來看沒有意義。戰倒了一個蘇美,還有千千萬萬個蘇美。因為孕育蘇美的文化及社會結構沒有改變。(當然,去挖戰蘇美者的劈腿行徑或者去挖蘇美曾經約砲一樣,除了增添八卦沒有意義。)
社會賦予男性的期待是賺錢養家,女性在婚姻有壓力,男性也有。社會都知道女性很辛苦,但是男性的更多苦是說不出的。一旦男性表現軟弱一面,就會被說沒有男子氣概、像娘們。
在傳統社會的想像中,一旦女性遭遇困境,最後還能有男性出來解決問題。但是很難想像當男性出包,最後卻由女性出來收拾殘局的畫面。(是的,這就是性別不平等,但我們生活在這樣的刻板印象中)。
因此,男性遭遇的委屈,除了自己吞,就開始仇女。還有仇性別平權主義者。
仍然離性別平權有很大距離的現在,主張性別平權的男性,並不比父權思維的男性,在交伴侶上有更大優勢。舉例,平權者主張AA制(消費平分),但是主張平權的男性使用AA制卻在現實下很難交到伴侶(女要男請客)。而父權思維者(老子請妳、有陽剛氣、很man)卻容易交到伴侶。
交不到,就仇女。被指責仇女很糟糕,改過成為平權者,平權仍然交不到,更仇!仇女已成為社會的潛在問題,難保何時有下一個韓國江南殺人案。
正如同社會將低學歷當成缺陷,才使得考不好的學生憤世忌俗。社會將「缺乏伴侶」當成缺陷,使得交不到產生仇恨。沒有伴侶藍瘦香菇,眾人可以理解。但並不該怪罪於異性。畢竟世界上沒有人有義務要跟你在一起。性別意識的改變,有賴大家努力。
但是,底層社會的改善,更需要人民的團結。
我相信很多人都願意給另一半良好的經濟基礎,不論男女,真愛不會吝嗇。我也很願意在婚前存到一千萬,買好房子,儘管不是精華地段,求婚時拿著存款簿,請她嫁給我。(其實我這種想法還是很父權,也會被攻擊是把另一半當物品。儘管我沒這個意思。男方女方該採取什麼模式、誰該賺多賺少,都該是兩人協商。)
但是,幹,這年頭薪水是漲得過房價膩?
多數人看到性別意識。而我更關注到經濟問題。
有些人,願意努力、但是掙不夠錢,沒有伴侶。有些人,同樣因為經濟窘迫,縱使結婚,也以離婚收場。伴侶希望與有經濟能力者在一起,沒有錯。該怪的不是哪個性別,而是這個資本主義的氛圍及賺不到錢的社會。
我倒希望事情有這麼簡單。仇女不見得都是因為經濟問題,但若經濟問題獲得改善,仇女狀況亦會獲得相當緩解。經濟蕭條,往往使得社會某一群體尋找代罪羔羊,毫無理由地仇視他們。貧富差距擴大、社會財富分配不均,也間接助長了仇女風潮。有女性購買昂貴物品、出國旅遊,就被譴責「母豬」,正反映此種現象。
一個社會,無論如何,都會有好吃懶做、不務正業、性格乖劣者,交不到伴侶,怨天尤人。我們永遠不可能杜絕這些人。但可以做的是改善制度,建立一套讓窮人能翻身、百姓能富裕、只要人願意努力就能買得起房的制度與社會。
改善經濟很緩慢,卻是該做的路。至少,可以讓人沒有藉口抱怨,因為社會已經有足夠的條件讓你富裕。
至於如何讓經濟變好,那又是另一篇文章的事了……。
※
有人說,「母豬教」的爭議媒體不願多談。
但我就是要談。今晚八點,YAHOO TV「遠山道風向」,不是要戰誰、批鬥誰,希望不分立場、感情受挫或者有苦衷的男性女性、歡迎PTT上的名人、蘇美大哥或OBOV都能今晚一起上線聊聊,分享彼此的心得。YAHOO網站留言仍是匿名機制,大家可以不要顧忌。小編會把大家的留言整理起來,我會一起討論。
我不是兩性專家,只就個人經驗與對事情的分析,也和大家一起談談「兩性關係」。
※
手機可下載 YAHOO 新聞觀看直播,加入討論
義務論結果論德行論 在 作者 Facebook 八卦
1968年布拉格之春後,捷共特首杜貝克下台,哈維爾對他致以這一番話:
「即使是沒有任何直接和可望影響政治的純道德行為,也可以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或間接地獲得政治意義。」
哈維爾講法治:
「法律只是其中一種捍衛生活中更好事物而不是更壞事物的不完善外在手段。就其本身而言,法律永遠不可能創造出更好的東西……建立對法律的尊重並不能自動確保人們為此生活得更好,因為畢竟這是人民的工作,而不是法律和機構的工作。」
哈維爾講國謊:
「一個剝奪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也對其鄰國構成威脅:內在的任意統治將投射在對外的任意外交。壓制公眾輿論、廢除公共競權及其公共活動、為國家權力以其認為合適的任何方式武裝自己的道路……一個毫不猶豫地向自己的人民撒謊的國家,將毫不猶豫地向其他國家撒謊。」
哈維爾談異見者:
「異見者不是你突然某天毅然決定從事的不尋常職業,而是你的個人責任感及一系列複雜的外部環境使你陷入這種困境。您被逐出現有結構,並被置於與它衝突的位置。開始時只是為了做好你的手頭工作,最後卻被打上社會公敵的烙印。」
哈維爾談激情:
「堅定的毅力比熱烈的情緒更有效,熱烈的情緒每天都能毫不費力地轉移到不同的事物上。」
哈維爾談討厭政治:
「儘管我每天都面臨所有政治苦難,但我仍然堅信,政治的本質並不骯髒。只有邪惡的人才能帶來污垢。我承認,在這是人類活動的一個領域,通過不公平的手段前進的誘惑可能比其他地方要強,因此才要對人的廉正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一個政治家如果沒有撒謊或不夠引人入勝就不可能做得到』,這種想法經常被那些想勸阻人們對公共事務感興趣的人散佈,這簡直是胡說八道。」
哈維爾談集體維穩:
「我們都已經習慣了極權制度,並將其視為一個不變的事實,因此有助於使其永存。換句話說,我們所有人——儘管本性各有不同——都對極權主義機制的運作有責。我們誰都不是受害者。我們也是它的共同創造者之一。」
哈維爾談經濟掛帥:
「先前的政權以其傲慢和不寬容的意識形態武裝起來,使人淪為生產力量,而自然淪為生產工具。它以此攻擊他們的實質和相互關係。它把一些才俊和自立者縮減為一粒粒螺栓,嵌在某部巨大、嘈雜和發臭的機器中技術性地運作,偏偏這部機器的真正意義卻無人清楚。」
哈維爾談習慣失德:
「最糟糕的是,我們生活在受污染的道德環境中。我們在道德上感到不適,因為我們習慣於說出與違心的話。我們學會了不相信任何東西,互相忽略,只關心自己。愛情、友情、同情心、謙卑或寬恕之類的概念失去了深度和廣度,對於我們中的許多人而言,它們僅代表心理上的特殊性,或者它們像是遠古時代的誤入歧途的問候,在電腦和宇宙船的時代顯得可笑。」
哈維爾談媒體操盤:
「我本人對此有親身體驗。通常,新聞界對我寫過或未寫過的文字發表言論,其結果遠比言論本身要嚴重得多。在這種情況下,民主選擇不再是人們熟悉的、在親身體驗的選項之間選擇,而是變成了在媒體經營者提供選項之間選擇。」
哈維爾談共同建政:
「我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將過去四十年的悲慘遺禍理解為某種外在施加的東西,這是很不合理的。相反,我們必須將這種遺禍視為我們對自己犯下的罪行。如果我們肯這樣承認,我們將理解,這是我們所有人的責任,而我們自己也要為此採取行動。我們不能將一切都歸咎於先前的統治者,不僅因為這是不真實的,而且因為它會削弱我們每個人今天所肩負的義務:即獨立、自由、合理和迅速採取行動的義務。讓我們不要誤會:世界上最好的政府、最好的議會和最好的總統不能靠它自己成功,不要錯誤期望僅從他們那裡獲得拯救。自由與民主包括參與,因此包括了我們所有人的責任。」
作者
義務論結果論德行論 在 德行例子2023-精選在Youtube/網路影片/Dcard上的焦點新聞和 ...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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