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肯定陳佩琪
膽敢逆時中,針對小明事件
陳佩琪説:
一場疫情來襲,指揮官陳時中說:「(小明)自己選擇的國籍, 現在自己(小孩的父母)就要承擔」,那時剛在選舉大勝的氛圍下, 這是多麼煽動人心的口號啊!
但…兒童福利法規定:
「 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對其兒童應負保育之責任。」
「各級政府及公私立兒童福利機構處理兒童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有關兒童之保護與救助應優先受理。」
我是兒科醫生, 就是以兒科醫師的良知良心,為小孩的「受教權」和「醫療權」提出一點建議,請別再冠人賣台舔中的大帽子了,台灣需要建立理性溝通的管道和能自由表達意見的平台。
陳佩琪這一段話,説得太好了,一定要給掌聲
事實上,全台灣,第一個站出來為小明發聲的就是羅智強
今年2月6日,我接到了小明的父親的陳情,小明爸爸是中華民國藉;小明的媽媽是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中國籍配偶;小明的姐姐在台灣出生,也有台灣戶籍;只有小明因為在大陸出生,所以戶籍設在大陸,但全家都在台灣生活。
小明跟姐姐、媽媽一起回大陸探親,回台之後,海關卻說媽媽、姐姐可以入境,只有小明是中國人民,不能入境。留在台灣的小明爸爸,心急如焚,到處奔走,跟他們辦公室陳情,小明則和媽媽、姐姐在機場逗留了一天一夜,隔天還是無奈地在媽媽、姐姐陪伴之下,被趕回大陸。
我有感而發,在臉書上寫下了「防疫版的不能沒有你」
然而,這件事,卻讓我看到了陳時中政客冷血的一面。當陸委會一度決定讓小明回台,陳時中,身為兒福法主管機關首長、理應為保障兒童站出來的陳時中,卻丟了非常冷漠的一句話:「自己選擇的國籍, 自己就要承擔」(其實陳時中錯了,小明只是沒有戶籍,我國的國籍認定是採屬人主義,也就是血緣主義,小明的父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他當然也有中華民國國籍)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陳時中然還抹黑小明的父母親,説:「父母丟包小孩,國家沒道理收!」
我看不下去,在臉書上批評陳時中的説法不公道,因為,丟包小孩的是陳時中,不是小明的父母。政府把人都已經到了國門口的小明趕走,竟然還可以冠以「丟包」的罪名。這種話需要多麼冷血才能説得出口?
我肯定陳時中抗疫的努力和功勞。但不等於他説不對的話,就不能批評,甚至還得鼓掌叫好。
我當然知道,陳時中是「神」,我這些逆時中的發言,一定會遭到1450海潮般的攻撃,也果不其然,1450傾巢而出,撲天蓋地的圍剿我。
但道理就是道理,陳時中是神也不能扭曲道理。
所以,我苦口婆心的告訴陳時中:「骨肉不該分離」,這是世界各國撤僑的通則。
我告訴陳時中:當時我正在美國訪問,美國官員告訴他,美國的撤僑作業是包括了「公民及其配偶、子女」,從新聞報導也可看出,南韓、德國、日本、美國、法國的撤僑,都包括了「公民及家屬」。這樣的惻隱之心,放諸四海而皆準,是人類的共同語言。舉重以明輕,連撤僑都包括家屬,現在台灣人民的子女都到國門口了,卻被政府拒之於外,這真的是台灣人民,想要選擇的價值?
我告訴陳時中,請他看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怎麼規定的
第10條第1項
兒童或其父母為團聚而請求進入或離開締約國時,締約國應依照第9條第1項之義務以積極、人道與迅速之方式處理之。締約國並應確保請求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因該請求而蒙受不利。
我告訴陳時中,請他看看衛福部網站上的這段話:
兒童權利公約是最具普世性的國際公約,我國自103年11月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決心國際兒權保障規範為標竿,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
我告訴陳時中,他是兒童權利保護的主管首長,豈能忘卻身上有著保護兒童的責任?
我告訴陳時中,口口聲聲人權要與世界接軌的台灣,真的在乎兒童權利公約中應積極保障的普世價值嗎?
但這些道理,1450根本連聽都懶得聽,直接丟給我四個字:舔共賣台
但,説相信的話,做相信的事。網軍要剿就剿,我不怕。
而現在陳佩琪,也不怕逆時中,不怕被1450冠上舔共賣台的帽子,願意站在道理的一方,給陳時中「良心一勸」
這一點,我一定要表達肯定
以醫者良心言,在小明一事上
陳佩琪和陳時中二人
高下立判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610919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萬的網紅Bryan We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美國 撤僑 父母 在 羅智強 Facebook 八卦
地雷,就讓羅智強來踩
https://youtu.be/9TaAsx8ex-c
有網友反駁我,「美國撤僑也是只撤公民」,讓我引用美國駐陸大使館的網頁,裡面清楚顯示,撤僑的範圍包括:U.S. citizens, their immediate family members, and U.S.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s (https://tinyurl.com/yx87asxo)
事實上,正在鳳凰城訪問的我,也以小明的個案,面對面詢問美國CDC的防疫官員,她斬釘截鐵地告訴我,美國撤僑,包括公民的未成年子女,即便其未成年子女沒有美國國籍。
「骨肉不分離」是普世價值,這世界上沒有政府,會想要去拆散人民的家庭。何況,撤僑政府還需要出動專機,座位也有限,「小明」卻是已經到了台灣家門口,完全沒有「資源排擠」的問題。
美國(還有德國、法國、日本、南韓……)在撤僑的時候,都堅持維護公民的家庭完整,這也是台灣宣示遵守的《聯合國兒童權利保護公約》所要保障的核心價值,也因此有些網友的反對理由,就不值一駁:
「不想骨肉分離,可以全家去大陸團圓啊」
->那美國(還有德國、法國、日本、南韓……)怎麼不跟公民說,你陪小明留在大陸就好了?
「既然選擇了大陸戶籍,就不能享受台灣人民的權利」
->那為什麼其他國家的小明,可以享受美國(還有德國、法國、日本、南韓……)公民撤僑的權利?
「不讓非台灣籍的未成年子女進來,是防疫考量。」
->把小明接回來的美國(還有德國、法國、日本、南韓……),都沒有防疫考量?
讓本國公民的他國籍未成年子女入境,這是天理人倫,也是普世價值。今天台灣「反小明」的聲量,說穿了就是根源於四個字:仇中反中。
但也要肯定的是,民進黨不會不知道,開放小明入境,會踩到仇中地雷。陸委會剛開始有勇氣踩,這一點值得肯定。
只可惜抵不過現在有「英雄光環」的陳時中一句話,人倫親情、兒童人權,全付東流。
所以,我願意當民進黨的後盾,也願意揹民進黨的黑鍋,幫民進黨踩這個民進黨不敢踩的地雷,請所有仇中、反中的網友,把所有「呼籲同意小明入境」的責任,都推給羅智強。
人類的歷史上,不是沒有仇恨壓過良善的時刻,但那都不是常態。「人性本善」,是每一位從政者,心裡應該要有的信念。
我相信台灣人民的善良厚道;我相信陳樹菊阿嬤絕對不會想要讓一個八歲的孩子,離開父母;我相信「機關算盡太聰明」,不如選擇一個自己心安理得的價值。
我相信。
美國 撤僑 父母 在 羅智強 Facebook 八卦
地雷,就讓羅智強來踩
https://youtu.be/9TaAsx8ex-c
有網友反駁我,「美國撤僑也是只撤公民」,讓我引用美國駐陸大使館的網頁,裡面清楚顯示,撤僑的範圍包括:U.S. citizens, their immediate family members, and U.S.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s (https://tinyurl.com/yx87asxo)
事實上,正在鳳凰城訪問的我,也以小明的個案,面對面詢問美國CDC的防疫官員,她斬釘截鐵地告訴我,美國撤僑,包括公民的未成年子女,即便其未成年子女沒有美國國籍。
「骨肉不分離」是普世價值,這世界上沒有政府,會想要去拆散人民的家庭。何況,撤僑政府還需要出動專機,座位也有限,「小明」卻是已經到了台灣家門口,完全沒有「資源排擠」的問題。
美國(還有德國、法國、日本、南韓……)在撤僑的時候,都堅持維護公民的家庭完整,這也是台灣宣示遵守的《聯合國兒童權利保護公約》所要保障的核心價值,也因此有些網友的反對理由,就不值一駁:
「不想骨肉分離,可以全家去大陸團圓啊」
->那美國(還有德國、法國、日本、南韓……)怎麼不跟公民說,你陪小明留在大陸就好了?
「既然選擇了大陸戶籍,就不能享受台灣人民的權利」
->那為什麼其他國家的小明,可以享受美國(還有德國、法國、日本、南韓……)公民撤僑的權利?
「不讓非台灣籍的未成年子女進來,是防疫考量。」
->把小明接回來的美國(還有德國、法國、日本、南韓……),都沒有防疫考量?
讓本國公民的他國籍未成年子女入境,這是天理人倫,也是普世價值。今天台灣「反小明」的聲量,說穿了就是根源於四個字:仇中反中。
但也要肯定的是,民進黨不會不知道,開放小明入境,會踩到仇中地雷。陸委會剛開始有勇氣踩,這一點值得肯定。
只可惜抵不過現在有「英雄光環」的陳時中一句話,人倫親情、兒童人權,全付東流。
所以,我願意當民進黨的後盾,也願意揹民進黨的黑鍋,幫民進黨踩這個民進黨不敢踩的地雷,請所有仇中、反中的網友,把所有「呼籲同意小明入境」的責任,都推給羅智強。
人類的歷史上,不是沒有仇恨壓過良善的時刻,但那都不是常態。「人性本善」,是每一位從政者,心裡應該要有的信念。
我相信台灣人民的善良厚道;我相信陳樹菊阿嬤絕對不會想要讓一個八歲的孩子,離開父母;我相信「機關算盡太聰明」,不如選擇一個自己心安理得的價值。
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