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自由而不受牽制的新聞,才能有效揭露政府之弊。」休戈・布萊克
然而,這「第四權」昨天在香港消失了。
香港警察以《警察通例》取消了部份媒體實地監察的權利,為何警方擁有這種凌駕於法律的權力?而且當他們執行職務時都不遵守《警察通例》時,那麼為何又命令記者必須遵守?
更有趣的是,警方何德何能判斷記者的專業?憑什麼能單方面否決「香港記者協會」的專業執業資格?這不就是等同當醫生的去決定律師的執業資格嗎?啊,抱歉,至少醫生是一門專業嚴謹的職業,而香港警察什麼也不是,在任何層面上也談不上專業。
那麼為何他們要這樣做?
他們究竟在害怕什麼?
他們害怕的是「真相」,他們害怕的是記者揭穿他們的假面目。
這短短半年內,至少有數十單案件因為傳媒證供而揭穿了警方砌詞狡辯的謊言。如今的香港,有不少案件在沒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單憑警方的口供就能將抗爭者判刑,因為香港法庭選擇相信警方為誠實可靠的證人,如果沒有其他證供證明抗爭者是清白的,就會被判入獄。
對,香港已失去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和「無罪假定論」的法律守則,決定你是否有罪的主要因素在於警方的口供,所以屈打成招這種看來是電影的橋段一一在今天的香港發生,不少抗爭者都帶着傷勢上庭接受判刑。偶有幸運者,即碰巧有傳媒拍下當時的實況,才能令他們僥倖脫罪,並從而揭露警方三番四次厚顏無恥捏造事實,所以香港警察為的就是要阻止傳媒揭穿真相。
對了,香港警察無需因他們在庭上砌詞說謊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這就是今天的香港。
P.S. 日後來港的台灣記者朋友們要小心,如果你在示威埸合內進行拍攝或採訪,就有一定機會干犯非法集結或暴動罪,這不是危言聳聽,香港已有不少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為由而拘捕,請你們萬事小心!
#港編
*文中圖片取自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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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因有傳媒影片作證而抗爭者僥倖脫罪的新聞,引文為當中的節錄,取材至不同立場的新聞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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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16/bkn-20200916170617998-0916_00822_001.html
「裁判官裁決指,案中其中三名警察的證供與辯方片段不一致,故裁定三人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反觀32歲男被告利尚寯證供清晰直接,與片段脗合,故接納他的證供。」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907/s00001/1599462925849/%E5%85%A9%E7%94%B7%E5%A5%B3%E6%B6%89%E8%A5%B2%E8%AD%A6-%E8%AD%A6%E6%8C%87%E6%8F%AE%E5%AE%98%E7%B6%93%E4%B8%8B%E5%B1%AC%E5%91%8A%E7%9F%A5%E5%A7%8B%E7%8D%B2%E6%82%89%E8%A2%AB%E8%A5%B2-%E5%AE%98%E8%B3%AA%E7%96%91%E4%B8%8B%E5%B1%AC%E8%AA%AA%E6%B3%95
『警員龍霆熙供稱,他看到首被告在A的右後方從左至右用傘打了A一下,於是制服及拘捕被告。辯方播放現場片段,指出A跑經首被告時撞到她的手及縮骨遮,龍霆熙稱「我睇唔到喎」(我看不到),裁判官聞言後卻反駁:「我第一眼就睇到喇!」(我一眼就能看到)。辯方質疑龍霆熙「護主心切」,根本看不清楚情況,龍霆熙堅稱當時看到襲擊,但不排除A跑經首被告時碰撞到她。』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820/UWMPJLZSWVCD7JFCEI5UE4RZDI/?utm_campaign=hkad_social_hk.nextmedia&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utm_content=link_post&fbclid=IwAR1wPjEGqmLyleIhdGdGVOvahbdZgTL2NoAAr8d9HTIxGj_rDRvwSzB6ShA
「辯方將網上片段呈堂,指其中一名聲稱遇襲警員用手拍打被告,導致他向前仆向警長,製造襲警假象,是警方一貫技倆。警方證人對此全盤否認。」
https://www2.hkej.com/instantnews/current/article/2549769/%E4%BB%87%E6%A0%A9%E6%AC%A3%E8%84%AB%E8%A5%B2%E8%AD%A6%E7%BD%AA+%E5%AE%98:%E5%85%A9%E8%AD%A6%E7%A0%8C%E8%A9%9E%E7%8B%A1%E8%BE%AF%E5%A4%A7%E8%A9%B1%E5%86%9A%E5%A4%A7%E8%A9%B1?fbclid=IwAR06y-oTUWLTl_pkoiJBdWkYptIw9KmI0njb36F0NwMauPMAwyFE4YjjWok
『裁判官何俊堯裁決時指出,兩名警員證供完全不合理及不符邏輯,不盡不實,砌詞狡辯,回答關鍵問題時,更經常顧左右而言他,形容他們以「大話冚大話」,故法庭完全拒絕接納兩人證供。』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43132/%E5%8D%B3%E6%99%82-%E6%B8%AF%E8%81%9E-10-1%E9%81%8A%E8%A1%8C-%E9%81%8B%E8%BC%B8%E5%B7%A5%E8%84%AB%E8%A5%B2%E8%AD%A6%E7%BD%AA-%E7%8D%B2%E6%89%B9%E8%A8%9F%E8%B2%BB%E7%94%B3%E8%AB%8B%E9%87%91%E9%A1%8D%E8%81%86%E6%A1%88%E5%AE%98%E8%A9%95%E5%AE%9A
『裁判官林子勤裁決指出,聲稱目擊被告施襲的警員盧俊傑並無將全部事實道出,他習慣以「不清楚」、「不知道」作回應,只為避免與他人證供產生矛盾。盧站在被制服的被告旁邊,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當警員打被告動作大至他有轉頭望見,他在庭上卻堅稱自己甚麼也看不見。』
『林官指出盧又故意將事實描述得較輕微,閉路電視片段見到盧先指罵被告,再推被告到牆邊,後多名警員包圍及毆打被告,而盧當時站在後方,理應清晰見到經過,但他只稱其他警員只負責協助。而盧聲稱自己由始至終只有2次揮動警揮,惟片段中所見他揮動警棍不下10次,就盧及後解釋「打中2次」,林官指他不願承認錯誤,批評「砌辭狡辯」、「自圓其說」、「信口開河」,非誠實可靠之證人。』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730/MEC66A2XUDBFA7B3VMSK5ZWICM/?fbclid=IwAR2aGcqz3d_EbrtlZ7qEtqEmIM_xDOSz2qTfKfgAR-ZcaLDes435B4nBzOE
『大批警察2月涉嫌在公園毆打露宿者,事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協助受害人向康文署索取閉路電視片段,署方本已答應,卻在警方阻撓下臨時拒絕。邵家臻繼續爭取下,康文署本月初終改變主意,答應提供光碟,並已收取約2,400元行政費,但今日又突然「縮沙」,第二次按照警方要求下拒絕提供片段。邵怒斥警方意圖隱瞞真相,至今涉事警員無被起訴。』
https://hk.news.yahoo.com/17%E6%AD%B2%E7%94%B7%E9%9A%A7%E9%81%93%E5%85%A7%E8%A5%B2%E4%BC%91%E7%8F%AD%E8%AD%A6%E7%BD%AA%E8%84%AB-%E5%AE%98-%E4%BA%8B%E4%B8%BB%E5%8F%A3%E4%BE%9B%E7%9F%9B%E7%9B%BE%E9%9B%A3%E4%BF%A1%E6%9C%8D-053600923.html
『休班男警去年7月30晚上通勤期間,在天水圍天秀輕鐵站附近的行人隧道內遭10多人推撞,期間一名17歲男生徐瑋樂涉嫌開遮「篤」向休班警心口,他否認指控受審後在屯門法院獲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脫。葉啓亮裁判官判辭中指出事主口供矛盾,一共出現3個版本,而且跟客觀影片所反映內容相違,供詞難以令法庭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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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揭穿警方說謊的案件眾多,所以只援引當中數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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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5月16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kP11UYnzbKo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罪疑惟輕案例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八卦
【違法強制處分到證據排除】(7) 「以臨檢為名,行搜索之實」
——新北地院109年度簡上字第389號「證據排除」無罪判決分析
為什麼要分析這則判決?
這則判決中最重要的爭議事實是警方執行盤查臨檢卻變成「車輛搜索」、全車駕駛與乘客「通通帶回驗尿」的合法性爭議。
這則新北地院判決最重要的是法律見解為,法官明白地提出 #檢查交通工具與搜索之區別 、#臨檢與搜索之區別 的判準。
而本案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警方沒有搜索票、警方緊急搜索的核備經法院裁定撤銷、警方又沒有取得真摯同意(所有被搜索人均拒絕簽署同意搜索書)的情況下,在車上翻箱倒櫃、把人全部帶回警局驗尿……法院認為這一連串的行為是從違法搜索、違法逮捕到違法驗尿的程序一步錯、步步錯,而且錯得嚴重,因此賦予最嚴重的法律效果-- #證據排除。
所有證據都被排除了,因此為無罪判決。
一模一樣的法律問題與案例,我在新北警2018年上半年度警職法講座講義第23頁以下,不但重新溫習警職法第8條條文,也有做完整的「檢查車輛」釋義與案例解析。(【警職法講義索取與使用說明】:https://bit.ly/3kxNju1 )
關於這系列「毒品盤查臨檢案件」違法強制處分「證據排除」的問題,在之前鳴人堂專欄已經有一系列的文章討論(請見本貼文文末所附的文章連結),不過類似的事情,還是一再發生。可見這已經不是「學校有沒有教」的問題了。
值得警職人員好好研究與思考執法為何不遵守法律的問題。
所以本粉專選出這則判決,提供給時常在我們版上流連忘返(不管是找繁忙生活中的樂趣或是被上級派來「查水表」)的警職讀者參考——
願意看、願意學、願意反思與檢討法律規定的意義的人,才能在下次的執法時朝向合法方向精進;
至於那些不願意看、不願意學、不願意檢討,只會怨天尤人罵法條、罵法院,自以為好正義好棒棒,只要不挺警察就說別人「仇警」的人,我們就等著看他們下次踐踏法治國後的法律效果會是什麼。
此外,本案其實還隱藏了一個問題:本案警方的搜索事後其實有報新北地院核備「急搜」,但是經新北地院以108 年度急搜字第37號 #裁定撤銷警方核備之逕行搜索確定在案。檢察官身為偵查主體、偵查程序合法性控制的關鍵角色,不知道在起訴前是否有注意到這個程序問題?
以下為判決的事實與法律見解分析:
本案事實分析:
1. 被告搭乘親友所駕駛之車輛一行5人於某日凌晨兩點多行經板橋某路口,因為駕駛「違規吸食香菸」被警方盤查。
2. 員警稱車內有「散發毒品味道」,警方查證車內5人身分發現他們都有毒品前科,警方以此為由主張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簡單檢查」車輛,並讓車上5人全體下車。
3. 不料,「簡單檢查」變成車輛搜索,員警不但進入車內「檢查」,還動手打開駕駛座置物箱搜索(!),發現裡面有毒品注射針筒,於是把車上全部的人都逮捕了(!)。
接著繼續進行全車大搜索,連車輛地毯也被打開,發現地毯下有夾鏈袋(毒品殘渣袋)。
4. 車上5人被帶回警局,他們拒絕簽同意搜索書,也拒絕驗尿。
警方沒有報請檢察官開鑑定許可書,主張刑事訴訟法205-2條對該5人強制採尿。
法院見解:
一、以上事實3的過程,為違法搜索:
(一)本案無搜索票
(二)警職法的「檢查」職權行使範圍:檢查交通工具與搜索之區別
「按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⒈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⒉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⒊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 條定有明文。
惟該條第2 項「檢查交通工具」與「搜索」之區別,在於 #警察僅得以目視之方式檢查交通工具,並 #不得為物理上之翻搜,例如僅得以目視車內有無犯罪之物品、自小客車車牌是否有偽造、變造等節,蓋依本條項之文義解釋,均未包括屬於強制處分之取證行為即搜索行為,而僅限於「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否則,如認檢查車輛亦包括屬於強制處分之「物理上翻搜」行為,無異以不需法官保留之檢查行為取代應經法官保留之搜索行為,對於人權之保障即有所戕害。
又按「臨檢」與刑事訴訟法之「搜索」,均係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之基本權,惟 #臨檢係屬非強制性之行政處分,其目的在於犯罪預防、維護社會安全,並 #非對犯罪行為為搜查,無須令狀即得為之;搜索則為強制性之司法處分,其目的在於犯罪之偵查,藉以發現被告、犯罪證據及可得沒收之物,原則上須有令狀始能為之;是臨檢之實施手段、範圍自不適用且應小於刑事訴訟法關於搜索之相關規定,僅能對人民之身體或場所、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為目視搜尋,亦即只限於觀察人、物或場所之外表(即以一目瞭然為限),若要進一步檢查,如開啟密封物,即應得受檢者之同意,不得擅自為之(最高法院101 年台上字第763號判決意旨參照)」
因此,本案員警 #打開副駕駛座置物箱的行為已經超越盤查臨檢的範圍。
(三)本案不符合緊急搜索要件,且新北地院已經裁定撤銷警方核備之逕搜
本案警方未事先取得搜索票,且當時情狀並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1 條規定啟動逕行搜索(緊急搜索)之要件,業經新北地院以108 年度急搜字第37號裁定撤銷警方核備之逕行搜索確定在案。
*值得注意的是:起訴本案的偵查檢察官,有沒有注意到這個 #警方核備的搜索已經新北地院裁定撤銷?
如果該核備案經法院撤銷,偵查檢察官決定起訴,那麼對於本案證據取得的合法性又是如何自圓其說?又或者該偵查檢察官根本沒注意到這個程序細節?
最嚴重的問題是:檢察官為偵查主體,偵查主體的責任在於偵查中的合法性控制以及起訴門檻的篩漏。
本案的檢察官決定起訴,是不是採取對於這個「法院撤銷警方核備」的裁定不同的法律意見?如果是的話,又是如何自圓其說的?
這部分,新北地檢恐怕要給大家一個說明才是。
(四)本案被搜索人並未同意搜索。
因此法院認為本案為違法搜索。
二、違法搜索後的逮捕也是違法的,因此本案並無刑事訴訟法第205-2條之2 之規定強制採尿的基礎
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 之規定,本應以被告經合法拘提或逮捕到案為前提。
本案逮捕程序不合法,因此本案強制採尿過程也是違法的。
三、證據排除
(一)「係以臨檢為名,行搜索之實,嗣在場被執行搜索人亦均拒絕在搜索扣押筆錄上簽名,本院依法益權衡原則及比例原則審酌後,認如未禁止使用警方因此取得之證據,將助長違法取證之情形,為促使警方日後偵辦是類犯罪時能嚴守規定,勿便宜行事,確實遵守正當法定程序,是認本案警方違法執行搜索所取得扣案之針筒1支、安非他命2 包及衍生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均無證據能力。」
(二)「本案雖無證據證明警方對於被告所為之採尿,係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然其所為之採尿程序既已違反法定程序,侵害被告之人身自由及身體自主,且本案被告自始即明確拒絕同意採尿,有其拒簽之勘察採證同意書在卷可參(見毒偵卷第27頁),情節難謂輕微,而被告本案被訴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對他人或社會、國家法益尚無直接、具體之危害,且被告施用毒品後,於數日內尚能自尿液或毛髮中檢出毒品成分,並無保全證據之急迫性,警方仍可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之規定,通知被告到場採尿,或報請檢察官許可強制採尿,基上各情,本院認如未禁止使用此等證據,將益加助長違法取證之情形,實有必要導正警方執法之觀念,以確實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準此,本案警方違背法定程序對被告進行採尿,所取得之尿液及衍生之受採集尿液檢體人姓名及代碼對照表、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實驗室108 年11月12日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均無證據能力。」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簡上字第 389 號刑事判決,
判決全文請見:https://bit.ly/37ysz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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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強制處分到證據排除】系列:
(1)桃園保安大隊連續兩件「跟著學長亂搞」的違法搜索「遮羞布」案:https://bit.ly/3eVf1ic
(2)桃園保安大隊連續兩件「跟著學長亂搞」的違法搜索「遮羞布」案_Part.2 深入桃園保大探討違法誘因:https://bit.ly/2VG7rAE
(3)新北警叱吒桃園:「要讓你痛苦我只要放聲出去,一群人就讓你死了。」:https://bit.ly/358b4T0
(4)派出所所長帶頭無搜索票強闖民宅、抓人逼驗尿:https://bit.ly/2KJhCOw
(5)幽靈拘票:https://bit.ly/35fAEp6
(6)被告在驗尿同意書寫下「非自願」?--強制處分「同意」的判斷標準:https://bit.ly/3ot2F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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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鳴人堂 專欄 )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罪疑惟輕案例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八卦
107年5月8號早上7點45分巡視
107年3月25號 晚上 10點10分巡視
翔夹皮革廠有一對一男一女從皮革廠前門走出來
巡視翔奕皮革廠 注意到未來的動向
106年9月26號拆除 正門口
106年9月24號 晚上 7點 十分巡視
106年9月16日 拆除前場
106年9月9號上午9點 38分 他的前場正在拆除從大門口開著的
106年9月8號上午9點 45分 他的前場正在拆除從大門口開著的
106年9月7號上午9點15分翔奕皮革廠他的正門口與前場的門都開著怪手在拆除前廠的廠房
106年9月5號 上午11點巡視翔奕皮革廠前廠與大門口的鐵門的門是開著的 裡面有一台怪手
1O6年8月31日10點巡視正門口開著
106年8月27日14點55分巡視前門開旁地巳整地
106年8月25日10點40分巡視前後門大開好像要搬走機器
106年8月24日9點巡視門開著內有機器聲音
106年8月23日11點15分巡視,106年8月21日上午9點4O分巡視翔奕大門開,側門有貨車
106年8月8號上午9點半翔奕皮革廠的正門口與側門是大開著的旁邊的地用怪手在整地
1O6年7月8星期六9點50分巡視側門
大開
106年6月11日22㸃55分巡視微燈光好像似反光
翔奕皮革廠高污染與違反區域計劃法於104年4月5日發動抗爭。1O4年8月勒令停工。翔 奕擬向政府訴願申請國賠二佰萬, 53年至104年長期 翔奕高污染危害居民不應全民買單 判國賠 ,每天巡視 勿再復工
106年6月1O日2O點巡視廠内燈是亮的
繞翔翔奕皮革廠疑似旁廠違建鐵皮內已拆除中,鐵皮圍牆還在,後廠違建部分未拆
5月27號11點35分巡視翔奕皮革廠 內房門開著疑是在搬機器有聲音
106年3月3日9點45分巡視翔奕皮革廠後廠多三個箱子。旁廠門是開着
1月23日水利會巳清除雜草可見水溝
1月9日上午十點半翔奕皮革廠內有吊車再移動
11月24日下午6點35分翔奕皮革廠内燈是亮着,25日,12月5日燈沒那麼亮
11月16日巡視側門開,17日門關
11月4日9點45翔奕側門開。
11月5日9點3O分巡視側門關廢廠已拆目前整理地
9月15日至1O月5日在美國
8月3日繞翔奕皮革廠內廠門本開著已做鐵門關起來
8月2日星期二上午9點19分繞翔奕旁廠內有一人與一輛貨車
7月8日起颱風吹倒旁厰的小鐵管內漏出油廢油染在道路旁至現在未處理
7月15日翔奕後廠門大開,有一台怪手整理填平的廢水廠土地
7月1O日下起大雨,後廠後門巴關起來
7月8日尼伯特颱風吹倒圍牆與後門
(1O4年4月5日起巡視)
5/28日後廠停一輛摩托車
6月11,12日,13日下大雨
5/2O日下午5點半巡視翔奕皮革廠一輛貨車跟蹤在後,我停車讓他,他往前開至翔奕後廠司機搖窗探頭瞧我,我開車往前離開
翔奕污染皮革廠(104.8.25被撤銷公司證照,1O4年4月5日至門口抗爭)汚泥水溝巳用大鐵皮蓋起來至牛稠溪沒有排放廢水,機器沒有運轉,後廠目測內有約12台鞣製機,前廠無法查看皮革廠廢水廠巳全拆,牛稠溪呈微墨色,欄杆都生繡,有臭味,翔奕前旁厰巳圍鐵皮,右旁廠違建廠房巳拆大半5/16日種滿夜來香與雜草巳清除
5/l8日星期三上午8點4O分繞翔翔奕皮革廠正門口大開疑似旁廠違建鐵皮內正拆除中,鐵皮圍牆還在,種滿夜來香及雜草巳清除,看得見水溝的水
5/l6日星期一下午O4點4O繞翔翔奕皮革旁廠違建鐵皮內正拆除中,鐵皮圍牆還在,種滿夜來香及雜草巳清除,看得見水溝的水
5/9日星朝一晚上O7點3O分繞翔奕皮革廠一,二樓燈全熄
翔奕皮革旁廠違建鐵皮未拆,水溝旁雜草叢生並種滿夜來香有夜來香味夾雜微皮革臭味
5/5日星期四O9點1O分繞翔奕皮革廠前廠門大開
5月4日星朝三1O點30分巡視前進里崁仔頂橋下,呈現有泡沫,隔壁廠有人直看我
5/3日星期三1O點5O分繞翔奕皮革廠前廠前門大開
5/3日星期二晚上O7點3O分繞翔奕皮革廠一,二樓燈全熄
5/2日星期一16點5O分繞翔奕皮革廠前廠前門開著
5/2日星期一晚上O8點1O分繞翔奕皮革廠一,二樓燈全熄
翔奕皮革旁廠違建鐵皮巳拆屋頂一半,水溝旁雜草叢生並種滿夜來香有夜來香味夾雜微皮革臭味
5/1日星期日晚上O7點38分繞翔奕皮革廠一,二樓燈全熄
翔奕皮革旁廠違建鐵皮巳拆屋頂一半,水溝旁雜草叢生並種滿夜來香濃濃夜來香味夾雜微皮革臭味與雞臭味
5月1日星期日16點25分巡視翔奕皮廠旁廠違建鐵皮目前正在拆除中5/1日起
4月29日星期五18點頭前溪崁仔頂橋下水質呈墨紅色
4/28日繞翔奕皮革廠前門大開
4/28日,4/25日晚上O7點15分繞翔奕皮革廠一,二樓燈全熄
翔奕皮革旁廠違建鐵皮未拆,水溝旁雜草叢生並種滿夜來香濃濃夜來香味夾雜微皮革臭味
4/17日星期日晚上O8點3O分繞翔奕皮革前廠一,二樓燈全熄
翔奕皮革旁廠違建鐵皮未拆,水溝旁雜草叢生並種滿夜來香濃濃夜來香味夾雜微皮革臭味與雞臭味
4/17日,4/16日,4/15日星期五9點,4/14日星期四1O點15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已全拆廢水廠,旁廠違建鐵皮未拆廠前旁土地用鐵廠皮圍起來,水溝旁雜草叢生,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
4/13日星期三9點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已全拆廢水廠,旁廠違建鐵皮未拆,水溝旁雜草叢生,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
4/12日12點15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已全拆廢水廠,旁廠違建鐵皮未拆,水溝旁雜草叢生,牛稠溪呈微乳白色有臭味
4/11日O8點1O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1台大怪手,,遇有人疑已全拆廢水廠,旁廠違建鐵皮未拆,水溝旁雜草叢生,有微皮革臭味,牛稠溪因雨水水色正常有臭味
4/1O日O8點4O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1台大怪手,,遇有人疑已全拆廢水廠,旁廠違建鐵皮未拆,水溝旁雜草叢生,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
4/9日1O點3O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1台大怪手,,遇有人疑已全拆廢水廠,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
4/8日2O點20分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4/7日2O點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4/6日2O點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4/5日12點2O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數輛轎車,遇有人疑拆廢水廠巳拆大半,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4/6日,4/7日
4/4日2O點30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53993
關心污染得罪人?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遭恐嚇
2016-04-04 14:36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長達1年每天到翔奕皮革廠觀察紀錄的屏東縣議員蔣月惠,1日遭到不詳人士電話恐嚇,警告她節制一下,不要天天去「特定廠商」拍照紀錄,讓企業家撤資離開屏東,並批評她已侵犯別人的財產權,蔣月惠於是向警方報案,警方已鎖定對象追查。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每天到翔奕皮革廠紀錄,對於環保的關心和毅力深獲肯定(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每天到翔奕皮革廠紀錄,對於環保的關心和毅力深獲肯定(記者葉永騫攝)
翔奕皮革廠因為長期排放污染造成屏東市頭前溪地區的溪流、土地受到污染,去年縣議員蔣月惠帶領地區民眾發動抗議,縣府進行稽查後勒令翔奕停工,蔣月惠惟恐官員做半套,每天到翔奕皮革廠外勘查、拍照記錄,詳細寫下觀察所得,1年365天除了她離開屏東縣約20天外,其他345天不管刮風下雨都到場勘查,以確認翔奕皮革廠是否真正停工,蔣月惠的愚公精神,逼得翔奕皮革廠不得不低頭遷離頭前溪,打下屏東環保抗爭成功的案例。
但也因為蔣月惠的堅持得罪了部分的廠商,1日下午接獲恐嚇電話,表明對她每天到特定廠商照相紀錄,侵犯廠商的財產權,並讓廠商撤資。
蔣月惠表示,屏東縣不歡迎污染的廠商來投資,她只是堅持她應該做的事,對於恐嚇電話
4/3日2O點3O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4/3日17點35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數輛轎車,遇有人疑拆廢水廠巳拆大半了,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
105年4/1日下午3點43分本人接到關切電話心中不畏懼
關切內容,叫我要自制不要超越議員職權,每天到這家公司錄影,照相,放話讓這家公司倒閉,今天先跟我溝通,他在收集若被他抓到我搭警車巡視這家污染公司他巳知會某家電視台會讓我上報上電視會讓我難看並這近日調查我底細多日,要我自制不要以為自己是議員打著慈善名號在街頭四處募款,他在收集,,,,
在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困難無可避免。所以你不單要勇敢面對,還要支取從天上來的智慧和力量,把困難化作益處。上帝藉聖經給我們提供了妙法
105/4/1日下午3點43分本人接到關切電話心中不畏懼
4/2,4月1日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有再作業,遇有人疑拆廢水廠已拆除一大半,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3/31日
3/29日17點2O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數輛轎車,遇有人疑拆廢水廠已拆一大半,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
3/28日16點3O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數輛轎車,遇有人疑拆廢水廠已拆一半,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
3/27日2O點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3/27日16點35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數輛轎車,遇有人疑拆廢水廠,牛稠溪呈墨黑色有臭味
3/26日17點15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數輛轎車,遇有人疑拆廢水廠,
3/25日14點15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數輛轎車,遇有人疑拆廢水廠,前門開著
3/24日17點25分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一輛轎車,遇有1人疑拆廢水廠,
3/23日17點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一輛轎車,有幾人疑拆廢水廠,
3/22日17點15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4台大怪手,好幾輛摩托車,一輛轎車疑拆廢水廠
3/21日21點15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3/21日17點35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三台大怪手,有二個人疑似拆廢水廠
3/2O日翔奕察看,該怪手有4台,経詢問司机表示:是要拆放流槽這邊鉄皮屋
3月19日中午巡視翔奕皮廠有三台怪手在後廠,與一輛大卡車,我在水溝旁照相遭之前的員工嗆聲說我還照什麼相,讓他都沒工作做,他住在這附近,後來找到附近地下工廠工作,這工廠也被政府依違反區域計劃法開罰六萬,後來有申請到臨時工廠登記證,這名員工被這家老闆給開除了,因為對老闆態度也不好,老闆找我進公司詳談翔奕公司附近地下工廠被政府開罰狀況
3/18日17點15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3/18日12點15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有怪手挖電線
3月16日星期三下午17點54分巡視頭前溪崁仔頂橋下水質呈現墨紅色與泡沬,牛稠溪呈墨黑色
3/16日星期三18點繞翔奕皮廠後廠廢水廠側門開,外兩大桶巳撤離
3/15日13點1O繞翔奕皮廠翔奕前門大開,前廠內擺放鞣製機,後廠與廢水廠大門開,有兩輛轎車
3/14日2O點1O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3/14日12點2O繞翔奕皮廠翔奕後廠門大開,廢水廠有怪手,三,四人在後面處理?
3月13日下午5點2O分繞牛稠溪水質呈乳白色
3/1O日19點1O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3月9日17點20分繞翔奕皮革廠排放牛稠溪附近農田抽地下水灌溉農田有味道乾了呈鐵生繡顏色
3月9日17點20分繞翔奕皮革廠大門口開一半
3/6日2O點O5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3/5日19點45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燈全熄
3/1日18點10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1O5年3月1日上午11點15分與農田水利會社皮工作站會勘牛稠溪旁大水溝污染情況
2/27日20點30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2月28日上午9點巡視崁仔頂橋下水溝呈墨色,上段牛稠溪呈乳白色,有臭味
局長 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1.有關和生路二段96巷沙蛇溪整溪於2月26日至2月27日巡視呈墨黑顏色不知源頭啓於何處?
2.2月27日巡視牛稠溪與嵿仔頂橋下也呈現於沙蛇溪同呈墨黑顏色,請局長派員查明何因是否屬汚染水源並啓於何處流出,月惠懇託!
2/27日14點3O分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後門大門,廢水廠內有二輛貨車,有四人拆屋頂,巳拆一半
2/26日2O點10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2/26日11點2O分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後門大門,廢水廠內有二輛貨車,有四人拆屋頂,
2/25日17點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後門大門,廢水廠內有一輛貨車,內有人,
2/24日19點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2/24日16點3O分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前門與後門都大門,廢水廠內有一輛貨車與一台起重機,內有人,外有一輛轎車
2/23日21點22分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2/16日18點49分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2/15日19點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2/15日16點2O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廢水廠內有一輛小貨車,一輛摩托車
2/14日18點51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2/13日19點10巡視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2/7日11點15繞翔奕皮廠
前門大門開著一人騎摩托車出門,內有二人
2/5日翔奕皮廠後廠門口廢水廠前200公尺養了兩隻黃色的狗看顧後廠
2/3日2O點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1/29日18點22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1/27日19點2O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全熄燈
1/26日18點25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第一間燈亮著
1/25日19點35分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第一間燈亮著
1/24日17點4O分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第一間燈亮著
1/22日19點45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第一間燈亮著
1/19日18點3O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第一間燈亮著
1/17日17點4O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第一間燈亮著下雨牛稠溪水乾淨多了
1/14日2O點15繞翔奕皮廠翔奕1樓辦公室熄燈,二樓第一間燈亮著
1/13日星期三13點2O分冷颼颼的冬天1位患輕度精障在翔奕皮廠放流水污染水源至牛稠溪他下溪網魚吳郭魚賣自助餐一隻十元巴經有十多年了
1/12日18點半繞翔奕皮廠翔奕辦公室熄燈
1/11日17點繞翔奕皮廠前門大開,2O點翔奕辦公室熄燈
1/11日17點繞翔奕皮廠前門大開
1/1O日2O點繞翔奕皮廠辦公室熄燈
105/1/4日上午十點半翔奕皮廠後廠門大開,廢水廠內約有三人,一輛貨車牛稠溪呈乳白色水混濁
1O5/1/2日11點半翔奕皮廠後廠門大開,廢水廠內有人敲敲打打聲大,牛稠溪水乳白混濁
1O5/1/1日下午5點翔奕皮廠廢水廠內有一輛貨兩個人,牛稠溪有很多人釣魚,但魚兒死很多,水乳白混濁
12月31日下午4點半翔奕皮廠廢水廠有一輛小怪手與一輛小貨車內有三人
1O4/12/27曰上午1l1點翔奕廢水廠微風吹來還是有皮革臭味
12/11日下午3點繞翔奕污染皮廠廢水廠疑已清走汚泥袋
12/9日下午2點45分翔奕皮廠前廠門微開,後廠門大開,廢水廠門開內有人和一輛.堆土高機在運作,一輛大卡車從後廠開出在後門墳墓場路上遇見
12/8日編列105年檢舉獎金5萬元預算被議會小組刪4萬9餘1千元。其實當初我有想提恢復案,但考量前進,清溪,玉成,大洲被開罰60多家的地下工廠早就傳聞蔣月惠是為了檢舉獎金來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104年是否有編列農地非農用檢舉獎金
如果有,編列數額多少?是否有發放檢舉獎金?發放幾人?金額多少?分佈在哪些鄉鎮市?名單中是否有縣議員蔣月惠?
12/7日翔奕皮廠廢水廠有吊車,後門大開
翔奕訴願告屏縣環保局在改善期間不間斷採水樣違法,翔奕勝訴,撤銷六萬罰款差點還國賠,還好翔奕違法在先,區域計晝,農業發展,工輔法,故翔奕無法再翻身變更立案再復工,以上稽查科長 我問他答覆
12/6日上午11點翔奕皮廠後廠兩人,一人開堆土高機
另一人在廢水廠內,將污`泥袋載入廠內
11/27日中午12點繞翔奕皮廠正門開著內有一輛轎車
11/25日下午2點翔奕皮廠正門口與前廠門大開著
11/23日翔奕皮廠後廠有一輛轎車瞧見發言人與另一人
1O4/11/2O日翔奕皮廠下午4點半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19日翔奕皮廠下午4點半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18日翔奕皮廠下午5點半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16日翔奕皮廠下午2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15日翔奕皮廠下午4點半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廢水廠內有人,錄影改在旁廠道路邊錄影,墳墓場有廢水廠門開著,後廠帆布拉起
1O4/11/14日翔奕皮廠上午8半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廢水廠內有人,錄影改在旁廠道路邊錄影,墳墓場有吊車,開始拆廢水廠
1O4/11/13日翔奕皮廠中午12半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廢水廠內有人,錄影改在旁廠道路邊錄影,墳墓場有吊車,廢水廠門開著,有一輛黑色轎車內有人
1O4/11/12日翔奕皮廠中午12點半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廢水廠上面有2個人在搭鐵皮,錄影改在旁廠道路邊錄影,廢水廠門開著,有一輛轎車燈閃著
1O4/11/11日翔奕皮廠下午5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廢水廠上面有兩個在蓋鐵皮屋頂人無法錄影
1O4/11/1O日翔奕皮廠中午2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廢水廠上面有人無法錄影,下午六點補錄
1O4/11/9日翔奕皮廠中午1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8日翔奕皮廠上午9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下午四點有兩個人在廢水廠
11/7日翔奕皮廠下午3點45分排放廢水至牛稠溪下溪採水樣
1O4/11/6日翔奕皮廠下午3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5日翔奕皮廠中午11點半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4日翔奕皮廠下午1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3日翔奕皮廠中午12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2日翔奕皮廠中午11點半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1/1日翔奕皮廠下午4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廢水廠上面有兩個人,後廠帆布拉起,後門微開
1O4/10/31日翔奕皮廠下午3點半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0/3O日翔奕皮廠中午12點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0/2 9日翔奕皮廠下午3點45分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遇上廠內人員
1O4/10/2 8日翔奕皮廠下午3點3O分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0/27日翔奕皮廠中午12點3O分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0/26日翔奕皮廠下午4點3O分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0/24日翔奕皮廠下午2點3O分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0/23日翔奕皮廠中午12點5O分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年1O/22日上午十點5O分翔奕皮廠後廠廢水廠機器運轉有聲音,錄音後發現翔奕發言人出現
104/10/20日後廠目測有13台鞣製機,21日12台
1O/21日下午1點15分翔奕後廠廢水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04/1O/2O日上午十點半翔奕皮廠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2O繞翔奕門前上午十一點門大開
1O4/1O/19日中午12點O分後廠目測內有約13台鞣製機,前廠無法目測內有一輛摩托車,廢水廠有污泥好幾袋
1O4/10/18日下午4點1O分翔奕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0/17日翔奕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4/1O/16日下午1點5O分翔奕後廠機器運轉有聲音
1O/16日下午2點半翔奕門大開貨車上載鞣製機
1O/15曰晚上6點1O分翔奕後廠廢水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04/1O/13日遇上翔奕發言人聊了一下
1O4年1O/12日下午4點1O分下牛稠溪採水,翔奕排放廢水至牛稠溪
1O4/1O/12日下午3點半廢水廠上面有人,下午4點4O分翔奕皮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11日晚上8點半翔奕後廠污泥水溝巳用大的鐵片蓋起來,曰後無法查看水溝污泥部分
1O/11日晚上8點半翔奕旁廠依然散發皮革臭味與夜來香味
1O/1O日居民紀錄回覆蔣議員:翔奕皮革廠後面靠近汙水池旁、工人說整地是要把樹挖掉、並廢掉汙水池整平、且說地他們已賣掉不知是否真實、以上是工人說詞!
他們說現挖部份是他們的地不知是不是、我不詳細他們廠房地相關位置!
原來翔奕之前疑似有埋暗管
有一輛怪手與一輛大型油罐車
1O/10日上午十點半繞翔奕墳墓後廠有怪手整地,旁有放了很多管子下午2點半怪手還在整地
1O/9日上午1O點半翔奕皮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8日翔奕皮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1O/8日下午一點1O分翔奕皮廠廢水流入牛稠溪
1O/6日下午6點路過翔奕墳墓後廠廢水廠機器運轉廢水廠門大開
1O/6日繞翔奕後廠廢水廠前後廠機器有運轉中有聲音
1O/5日下午4點1O分隨警車繞翔奕皮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0/4日發現有新的管子放在後廠
1O/3日下午2點半繞翔奕皮廠廢水廠後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1O/3日上午十點五十分繞翔奕墳墓後廠遇見翔奕對外發言人與兩部轎車和疑示鑽抽地下水機器車
1O/2日下午2點15分隨警車繞翔奕後前廠門大開,後廠機器有運轉,有人在裡面處理,廠內有大貨車起重機,兩輛轎車,堆高機來回跑
1O/1日上午十點5分隨警車繞翔奕後前廠門大開,後廠機器有運轉,有人在裡面處理,前廠,後廠都有大貨車
9/30日上午十一點二十分翔奕皮廠排放廢水至牛稠溪
9/27日下午2點隨警車至牛稠溪,下溪發覺排放廢水巳末剩微滴水
9/26日下午6點隨警車至翔奕廢水廠
前廠與後廠機器都有運轉中有聲音
9月24日下午5點半翔奕後廠廢水廠機器有運轉有聲音
9/23日上午9點半翔奕後廠廢水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廠內有二台摩托車,一輛腳踏車
9/22日中午12點隨警車繞翔奕後廠廢水廠機器運轉中有聲音
9/19日下午2點4O分與男院生翔奕皮廠廢水排放牛禂溪
9/19日下午2點4O分翔奕皮廠廢水廠有機器運轉中
9/18日凌晨一點多到現在我又聞到夜來香跟皮革的臭味超濃的,居民記錄
9/1了日上午1O點15放黑煙與崁仔頂橋水欵似污染
9/14日日廢水廠內有四大帆布袋,一桶液疑似新裝的
9/14日上午9點45分有一輛轎車出入
9/15,9/12日隨警車至翔奕後廠廢水廠機器運轉中
9/12日12點隨警車至牛稠溪查巡,發現翔奕大量排放廢水,我先下溪採水留證至等環保局下午1點38分到達下牛稠溪採水取漾才離開只是先採水,上次環保局到達時他們就不排放了,所以有前車之鑑,我先取水留證,聽牛稠溪附近農夫說9/12日凌晨2點翔奕大量排放廢水發出惡臭
9/8崁仔頂橋下水疑似有污染
9/6崁仔頂大排溝整治完成
9/4周邊工廠放黑煙
9/11,9/7,9/3廢水廠機器有運轉中
9/3,9/2日崁仔頂產生很多泡沫
104年9/1日上午10點半翔奕皮廢水大量流入牛稠溪,牛稠溪疑似有暗管
9/l上午十點翔奕大門開著
8月24日上午8時至11點半感謝上紘,上僮營造公司老闆何萬勝先生親自率員工奉獻義務清除翔奕皮廠在水利地上種滿夜來香與雜草叢生蚊蟲之多恐生登革熱。不好清除真的很辛苦!!!!— 在屏東市頭前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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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5月16日(100蚊花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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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反修例風暴一周年在即,監警會公布「審視報告」,全文逾千頁,內容雖有觸及6‧12、7‧21、8‧31等重大事件,可是對於一些最惹爭議的問題,包括警方執法有否過度使用武力、處理元朗襲擊事件有否失職,乃至示威暴力「有某種形式的組織」等,全都點到即止,未能符合社會各方的期望。報告提出的52項建議,有些知易行難流於空泛,有些臨場操作可行性存疑,搔不着癢處。監警會沒有調查權力,難以就反修例風暴一系列爭端提出具公信力的說法,政府堅拒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社會創傷很難癒合。
蘋果頭條
教育局監控之手不斷蔓延,中學文憑試歷史科前日開考,卷一試題要求考生根據資料,解釋是否同意「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惹來建制派及內地官媒批評,教育局更鐵腕插手,除先發聲明譴責外,局長楊潤雄昨更史無前例要求考評局取消題目,下周會派員到考評局跟進出題及審題機制。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炮轟教育局越權,犧牲一眾學生利益,開干預學術自由壞先例;有議員更指教局此舉令人聯想起文化大革命期間派員進駐機構做法,擔心將「摧毀整個考評制度」。
東方正論
昨日因,今日果。一名參與反修例暴亂而被控暴動罪的年輕男子,昨日被判罪名成立及監禁四年,成為黑暴以來首宗暴動罪成案例。惟事隔近一年才判刑不僅姍姍來遲,是否具有阻嚇力更是令人懷疑。顯而易見,黑手為了煽動年輕人充當爛頭蟀,不惜妖言惑眾摧毀年輕人大好前途,自己則躲在暗角坐享政治紅利。香港要重回正軌,法庭判決必須快而重,更重要的是嚴懲幕後黑手。一味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只會令社會萬劫不復。
星島社論
監警會去年七月成立專案組審視反修例大型公眾事件及警方執法行動,審視報告昨日終於出爐,詳述期間六大備受關注事件,共提出五十二項建議。針對當中八月三十一日港鐵太子站「打死人」的傳言,報告指毫無根據,是「超乎尋常的主張」,惟警方、消防處及港鐵在反駁有關主張時反應緩慢,導致謠言不斷發酵。報告又指,當日警方關閉太子站可防止其他示威者入內支援,屬合理做法。
經濟社評
反修例風波爆發至今近一年,監警會昨發表詳細報告回應,在當下的社會氛圍難免惹起爭議;惟望港府認真跟進報告建議,嘗試重建警民、警媒互信,遏止某些一直處心積慮丶不斷意圖重燃街頭衝突、「攬炒」香港的極端人士,加深社會矛盾,好讓本港捉緊大灣區的金融發展機遇,走出新冠肺炎帶來的重重逆境。
監警會昨天發布逾千頁的專題審視報告,聚焦6.12金鐘衝突、7.21元朗事件及8.31太子站等六大爭議,不同政見人士隨後各自表述,像非建制派質疑偏幫警方,實屬預期之內。報告多次指出示威漸次變質、暴力升級,甚至有早期恐怖主義的苗頭,難免令大家警惕,希望避免暴力重臨,變成攬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