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無血緣子女的同志家庭,永遠只能是法律單親?】
來自同志媽媽 Jovi Wu的解答!
有人問及收養沒血緣子女的同志家庭,是否永遠只能是法律單親?
這邊不專業的解釋一下,台灣一直都有開放 #單親收養,規則評估與異性戀平等。除了10~15萬的承辦費用,還有社工需要在媒合收養前後評估最少6~12個月。而目前以單親身份,成功收養子女的同志家庭並不少數,我個人認識的被收養子女年齡為27歲。她曾表達感激同性雙親深愛與收養了她,讓她在愛的環境下健康成長。
法案限定準收養血緣方子女,也就是單親收養之後,再辦理 #釋字748 婚姻登記。與異性繼親收養條件相同的,結婚且共同扶養彼此子女 #兩年以上,與家事法庭申請辦理繼親收養,需要3~6個月的評估,與多次社工探視訪查,在法官核可之後才能成為孩子的扶養人。
而還沒生養子女的同性配偶,再辦理748登記結婚之後,由其中一方所生下的子女,則視為 #婚生子女,直接保障雙方家長在孩子出生當下的醫療、保險等各種權益。
#期盼今年底能讓太太成功收養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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