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自行捕捉綠鬣蜥之後,為了不讓動物逃脫會使用膠帶綑綁方式固定。
但根據學者表示,長時間使用膠帶綑綁、將大量綠鬣蜥疊放同一籠中、拖延過久才執行人道處置等,都是讓動物承受極大痛苦、緊迫、不符合動物福利的錯誤移除方式。
只是想生存的牠們,如何成為人類眼中惡名昭彰的存在?
為了捍衛生態的任務,如何變調為污名化動物的殺戮行動?
移除可能不殺牠嗎?持續拿取生命的手段,有沒有結束的一天?
“ Man is the cruel-est animal. ” ——Friedrich Nietzsche
「人類就是最殘酷的動物。」哲學家尼采一句話,彷彿映照出外來種移除議題中,人性最醜惡的一面。
當全球貿易蓬勃發展,動物們有機會跟隨人們四處旅行,卻因為人類疏於管理,抑或惡意遺棄,陰錯陽差地置身在不屬於牠們的自然環境。
生存是動物的天性,外來動物們也不例外,努力繁殖、擴散,卻可能與原生動物們競爭食物、棲身之所,甚至直接將之掠食,導致原生動物們逐漸瀕危、消失。又為了遏止生態危機,人類挺身而出,「移除」成了不得不的必要之惡。
移除,意味著奪取生命,並不是一個容易的課題,必須兼顧科學、生命倫理與動物福利。而臺灣,顯然這一課還不及格。
2021年3月英國衛報報導臺灣民眾大舉殘忍攻擊外來入侵種綠鬣蜥,一隻隻中箭後的綠鬣蜥任其掛在樹頭逐漸死亡;一群幼年的綠鬣蜥遭鞭炮一起被膠帶綑綁著,遭殘忍虐殺,至今,上述情況還在我們身邊真實地上演著。
《被誤解的動物——外來入侵種移除物語》專題,窩編採訪了第一線的移除人員、專家學者、主管單位,抽絲剝繭,嘗試釐清移除的同時能否兼具動物福利,給予牠們最友善的對待。
移除外來種並非絕對的正義,卻是目前科學已知的唯一選擇。
而我們更需要回頭反思的是,當人類對動物生命的尊重蕩然無存,無知的惡已悄悄蔓延,甚至讓移除任務更加艱鉅⋯⋯
人類,可以是最殘酷的動物,也可以是最有智慧與能力幫助牠們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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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綠獵蜥情報局社團
綠鬣蜥 2021 在 Facebook 八卦
於某臉書社團中針對一則文章「純分享」中對網友 Victor Lee 提出誹謗告訴。
下文 Victor Lee 甲方
甲方個人資訊公開首頁
https://reurl.cc/mLXv49
粉絲專頁持有人Joby 統稱 我方或我方團隊
個人粉絲專頁首頁
https://reurl.cc/2r3rqE
1.文章中甲方企圖以非事實之言論誹謗我方團隊「圖1」
甲方文中表示有人以虐待動物質疑我方團隊,我方則向該提問者表示「沒關係是你不懂拉」並以「低能」公開誹謗我方團隊。
我方只要遇到合理提問者皆會正確回答或請該提問者查閱相關資料,我方認為甲方並未進行查證義務後回答該題問者有失公正,並以低能等形容詞誹謗我方團隊。
2.文章中甲方非經過同意使用本粉絲專頁之團員照片進行詆毀,並以不堪字眼進行揶揄「圖2」
圖片中所有當事人皆會聯署並個別對甲方求償。
3.文章中甲方系指我團隊並貼上我等非經授權之照片指摘「8+9低能兒一堆」等不堪字眼進行揶揄,並在下方留言回覆提問者我方團隊手法皆單純只是為了娛樂、低能字眼進行辱罵。「圖3」
圖片中所有當事人皆會聯署並個別對甲方求償。
我方團隊成員我Joby以及本人之妻Joann皆在今年2021年5月11日受林務局保育組邀請至林務局受訓,該日皆完成綠鬣蜥移除相關課程,我等使用之手法皆為合理合法範疇內,並在移除過程絕無虐殺虐待等目的,我方使用合法工具以及套索皆為目前國際受到美洲鬣蜥災害等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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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人其實不開玩笑,在公開可讀閱的社團企圖以自己個人扭曲的觀點去抹黑他人,這種行為在現今的網路上實不可取,並也明顯的詆毀到我方團隊以及所有相關人士,為何林務局或當今政府需要跟民眾合作?就是因為目前的綠鬣蜥災害已經不是政府相關人員可以自己移除的等級,所以才會鼓勵民眾一起去幫忙移除美洲鬣蜥,從拍攝影片至今我就說過了,每一部影片的流量或者是點閱的目的都是為了讓社會大眾更了解跟知道目前這個問題所在,至今所有移除的綠鬣蜥皆沒有任何獎金,我等團隊皆為自願性移除,所受到的觀眾贊助也皆非我等人員去懇求等。
以上告訴本周就會提出,未來請有疑問或問題的網友們可以直接詢問或上網查詢綠鬣蜥危害相關資料。
最後請注意,貓狗並沒有被政府劃分為需"移除的危害種",所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貓狗來去做評比,至於為什麼沒有被歸類成"需移除的危害種"可能是因為,沒有造成"具體或巨大"的經濟作物損失,也有可能是因為政府因愛貓狗人士所以也有他們的"困難",最後我從來沒有在任何一部影片中要求他人贊助我,每一個贊助皆是觀眾自發性贊助,本人實況跟影片創作行之有年,請不要過度渲染。
綠鬣蜥 2021 在 Facebook 八卦
這兩天將提告資料送件給律師,經過雙方討論後得出以下結論。
1.律師認為該社團內較活躍的臉書帳號大多為分身帳號,這種行為也表示這類型的人打從一開始就不打算以真面目示人,所以對自己的言行從一開始就不打算負起責任,針對這種人沒有必要浪費時間提出告訴,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地方即可,因為即便我方告成,被告也有很大的機率學不乖,況且假帳號的言論通常不具有參考價值所以放置不理較佳。
2.我則認為,該社團討論的內容基本上大多在於針對政府對貓狗的相關法令不公或偏袒等,但也因為討論內容較為敏感,所以以假帳號參與社團討論,較可發揮台灣民主自由言論的最大價值,但觀察該社團幾則討論串發現,多數人的討論文章皆還是跟台灣生態較有關連,只是較不清楚外來種跟外來危害種的差異,外來種在台灣有非常多的種類,陸海空都有所謂的外來種,但是綠鬣蜥議題是因為,美洲鬣蜥是被政府單位歸類成"外來危害種"的需移除對象,所以我等行為不是該社團少數人所認為的雙重標準"對貓狗偏袒,對綠鬣蜥殘忍"等。
而現今法律上本身在外來種貓狗就有一定的法規法條,是受動保法(脊椎動物)所保護,所以該社團少數成員可能產生了"對綠鬣蜥這麼拍手叫好? 對貓狗呢?" 的不平衡的反應等,認為所有支持移除綠鬣蜥的人皆是雙重標準,具個人淺見該社團可能有少數人深受外來種貓狗所害,所以有偏激言論我認為皆屬正常反應,就跟你不可能要一個被綠鬣蜥欺負的農夫去公平的對待綠鬣蜥一樣。
另外綠鬣蜥在2019年依野保法公告已改為危害種,且地方政府也與民眾"合法"偕同移除綠鬣蜥至今,政府單位也因持有高動能移除氣槍所以在移除效率上會更迅速於一般民眾,但一般移除民眾無法合法持有或使用高動能氣槍,倘若私下持有將依照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送法辦,所以大多數民眾皆以彈弓套索協助移除綠鬣蜥,所以請不要以為我們會用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方式去做移除,如果可以合法申辦移除用之氣槍,我等團隊不會使用鎮暴槍跟套索等效率較差的工具。
另外嘉義大學生物資源學系助理教授陳宣汶表示,綠鬣蜥體內有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可能還有一些未知的病毒,所以請剛接觸甚至只是側面了解的人,可以"確實的做好功課",而不是隨意的亂下評論。2021年5月11日我方所參與的受訓,基本上是政府為了之後推動移除計畫所開設的移除試行訓練,基本上與一般民眾移除手法雷同,所以未來如果開設了移除獎勵,基本上領獎者也必須接受事前移除課程訓練。
那經過跟律師短暫的討論後,我認為即便言詞上過於偏激,但是多數人還是關心台灣生態議題,所以我選擇不浪費國家資源,把時間用在其他事情上(跑法院是還滿浪費時間的,即便法院就在我家旁邊..排了一兩個月進去開庭出來不用十五分..)。
所以這件事情就到這邊,爾後我將會更仔細去挖掘各種對我的幹譙、批評的背後所富含的生命意義。 2021/7/16
[圖為小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