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峻不回來吃飯 ◎黃春明
國峻,
我知道你不回來吃晚飯,
我就先吃了,
媽媽總是說等一下,
等久了,她就不吃了,
那包米吃了好久了,還是那麼多,
還多了一些象鼻蟲。
媽媽知道你不回來吃飯,她就不想燒飯了,
她和大同電鍋也都忘了,到底多少米要加多少水?
我到今天才知道,媽媽生下來就是為你燒飯的,
現在你不回來吃飯,媽媽什麼事都沒了,
媽媽什麼事都不想做,連吃飯也不想。
國峻,一年了,你都沒有回來吃飯
我在家炒過幾次米粉請你的好友
來了一些你的好友,但是袁哲生跟你一樣,他也不回家吃飯了
我們知道你不回來吃飯;
就沒有等你,
也故意不談你,
可是你的位子永遠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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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有幾位讀者私訊給我,希望我貼能療癒香港近來學生接連自殺事件的作品。
我不確定詩能說什麼,也不確定我能說什麼。「自殺不能解決事情」,我們琅琅上口。但生活是自己的,不身在其中,就不能懂得別人的痛。
人們不斷要哀傷的人開心一點、樂觀一點,可是有時候,單單活著就已費盡氣力,能情緒持平就已謝天謝地。
我們的社會不容許我們正視心理疾病,精神病徵和愛滋一樣被污名化。生理感冒拖著不管,可能惡化成肺炎;心理感冒置之不理,當然也可能導向自我覆滅。跌倒了需要ok繃,心理受傷了也得正視傷口。
請不要假裝你很好,不要假裝生活很好。生活有時候就是連罵十聲幹都可以再罵一百聲的糟,有時甚至連罵的力氣也沒有。但或許有一天,一切有可能會慢慢變得比較好。
與其找相關的詩,不如盡己所能對身邊的人好一點吧。畢竟哪天,你也可能是那個需要別人肩膀或耳朵的人。
以前說過,對傷心的人來說,陪伴就是他們所需要的一切溫柔。那麼可以的話就多陪陪在乎的人吧,不用說什麼「別傷心啦活得比你慘的比比皆是」,這和說「嘿你不能快樂,因為有其他人比你更值得快樂」一樣神邏輯。靜靜地聽他們說話就好。
然後也請記得,生活是自己的,路還是只有自己能走,「遇到一些善良的人幫你開門/你要說謝謝/確認好門的位置/自己走進去」(任明信)。
「好好照顧自己/好好活著/好好活著才能明白/活著好好」(林季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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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yummiyumi on Flickr
精神病污名化香港 在 nagee Facebook 八卦
【關心精神病患】
[新聞] 北市聯醫:政大搖搖哥同意住院治療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423749.A.D89.html
政大「搖搖哥」招誰惹誰?台北市政府為什麼可以隨便抓人「強制送醫」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06089/
【為了他好】
https://www.facebook.com/chen.ch.ti/posts/976704899045080
看完影片覺得,是被同意住院治療吧
好多人卻說:很好啊,幹嘛不抓起來?不然出事你要負責喔?我覺得滿可怕的這個中華民國。這根本不是「關心」精神病患好嗎。只是把他們當作「問題」處理掉,講好聽的是把人家當「問題」,其實就是當成垃圾一樣。把垃圾丟進垃圾桶,這就就是處理精神問題者的方法?人民只求自己心安,當官的就是求個官仕順遂。這不是關心。一件事可以思考很多面向的不是嗎?大家討厭做表面功夫的制度,不管是升學教育制度、部隊、社會官場文化。結果遇到流浪動物、街友、精神病患,竟然都覺得「只要」驅離、隔離、抓起來就沒事了。
有不少光鮮亮麗的女藝人也都在節目上,高談自己也有憂鬱症。怎麼不把她們抓起來?還是住帝寶的精神病患比較高級?處處充滿歧視啊中華民國。
我們要怎麼定義什麼是正常人?又由誰來定義?又該防範哪些人?把哪些人隔離?東南亞人、黑人、窮人、吸毒的人、低學歷者、中輟生、單親孤僻者…等等等,要不要隔離?這些「感覺」好像也是高危險族群?如果不隔離,到時候他們犯案了,我這樣的人是不是要被連坐受罰,像廢死一樣被詛咒問候家人?所以這種預防性羈押的範圍應該做到多大才合理?哪天我們被定義成不正常的族群時,你是否接受被隔離,或其他未知的處置?
強制就醫四處逮人 精神醫學會怒了:太over了!
http://www.nownews.com/n/2016/04/01/2049901
女童案後,各地都傳出有精神病患接到地方衛生單位關切的電話,台北市尤其動作最大,繼昨天強制送醫政大「搖搖哥」之後,今台北市立圖書館又傳出有一名女性街友遭到強制送醫。
賴德仁:「近日這些動作已經造成精神病患人心惶惶,且更增添社會對精神病患的污名化「大家太over了!」。這幾天陸續聽到有精神病患接到關心電話,好久沒人關心,突然間「被關心」反倒嚇壞不少病友,心理壓力大增,他認為這些由治安相關單位所發動的關懷機制,抱著「寧可錯殺一百,而不錯放一人」的心態,過度緊張,在精神病人並無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時,就被強制帶到醫院,只會引發病人更不安,不會更好的。」
女童案陰影效應? 精神病患丟工作
http://www.nownews.com/n/2016/04/01/2049526
[新聞] 疑似精神異常者 北市將比照街友模式處理
http://disp.cc/b/982-9krZ
頭香留言如是說:寧願抓走那些社會垃圾 也不要在多出現一起濫殺
這些言論看的越多,越覺得這個社會正在崩解。
這是一篇2014年的文,這幾天被大家翻出來狂傳探討
Fw: [問卦] 有沒有蝙蝠俠裡小丑的家庭的八卦?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897782.A.1E9.html
「我已證明我的想法,我證明了其他人和我是相同的。只需要一個糟糕的一天,最理性的人也能成為瘋子。而這也就是這個世界與我的距離---一個糟糕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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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香港、中華民國真是同一個政治脈絡。有被自殺、被嫖妓、被自願、被火災、被同意…還有哪些大家請補充,增廣見聞。
「這都是為你好」「這都是為大家好」「這都是為了拼經濟」所以香港書商李波也可以綁架,人民住的好好的房子也可以拆除,給建商蓋豪宅或根本就荒廢在那邊。
Vivian Yen:
「問題不會只是精障者議題,而是台灣島民對於「政府說帶走就能帶走」其警覺的程度。」「當初鄭南榕自焚,聯合報系也是一路往精神病做連結喔。」
張小博:
『我不懂為什麼今天會看到一堆鄉民說:「政大的搖搖哥被帶走是為了大家的安全,這是好事,不要拿大家的風險幫他背書,讓政府去鑑定他有沒有危險不是好事嗎?」
這些人如果是活在白色恐怖時代應該也是同樣的想法吧:「隔壁的王叔叔被帶走是為了國家的安全,這是好事,不要拿大家的風險幫他背書,讓警備總部去鑑定他有沒有危害不是好事嗎?」
直到有一天,你的弟弟在光天化日下也被帶走了:
「幹!這傢伙竟然也是精神疾病!怎都沒跟我說!」
你應該不會這麼想吧?』
「搖搖哥」案法院打臉北市府 違反意願送醫、拘束自由都不合法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07013/
很多人還是覺得不合法沒有關係,就覺得自己舒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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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污名化香港 在 作者 Facebook 八卦
《喱咕喱咕新年財》裡的伯母,象徵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我們一邊認同她極不正常,將快樂建築在她的瘋傻之上,一邊卻努力地假裝她正常,不論親人敵人都非常有默契地合作不拆穿她,讓她繼續以為自己正常——這瘋傻不是我們都有份維護的嗎?
曾幾何時,香港報紙標題還可以出「癲佬斬人」。一個男人不由分說在街頭亂斬,不是癲佬又是誰?那時代社會還容許這份率真,後來思想法庭冒起了,會有機構打去報館投訴字眼歧視,將精神病人污名化;現在連內文也不可陳述事主「有精神病」,要寫「有精神病紀錄」,刻求準確全然為了避諱。
所以產生一個怪象,我們可以罵討厭的人「癡線」,但當那個人真係癡線的時候,我們反而不准這麼叫他。為了保護小眾,人不再有權指認他者為癲狂,這是一個社會過份強求理性所致——任何事都有一個理由,而癲狂沒有理由,所以癲狂並不存在。他為甚麼當街亂斬呢?因為他報復社會,沒有人關愛他,總之「一定要有一個原因」。我們不能容忍一件事是沒有原因,因為這會讓我們全都發瘋!
詳文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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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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