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是罪〉
蘇打綠有個「韋瓦第計劃」,要順著春、夏、秋、冬,發行四張以四季為名的專輯。而《春・日光》剛好是我入手的第一張他們的實體唱片。那年我十七歲,是個心上繫著花朵的年齡,從沒想過春天可以購買,也沒想過那些溫暖的氣味、下過雨的潮濕、陽光曝曬的金黃色,可以收納入一張專輯裡。
但我深信並且期待,這是一件能夠實現的事——果然,拿到專輯的那一晚,我一個人在外宿的書桌前,戴著全罩式耳機,一頭連接電腦、一頭貼觸耳膜,持著歌詞本發顫,流下了眼淚。
那種感覺是猜。
猜,然後預料不到,然後驚喜,然後共鳴,然後愛。
視線專心於歌詞,一個字、一個字地跟著CD走下去;雖然永遠想不到下一句會怎麼唱,但當它們被唱出來的同時,就完全掉入了。緩慢的過程,緩慢而美好的折磨——你聽一首新歌,也是這樣嗎?
六年過去,我到現在還完全記得那一份感動。我總是在想,即便沒有聲音,每一個創作都具有這樣的魔力。神經元靈敏地牽動著全身,專注、認真、深入,甚至是有點隔絕於世的那種耽溺,我們閱讀一本書,一篇文,一首詩,一句話,如果夠浪漫,一定會想把它們刻在心臟吧。
高三的時候,我讀簡媜的《女兒紅》便是如此:甘心做一隻賞遍所有風景的蝸牛,默默地萃取所有精華斂進殼裡,以它為歸宿。有時一行字我就得來回看個三遍以上,有時一個譬喻我就想思考透徹——為什麼會這樣使用?喻衣、喻體之間的關係為何?想通了答案,覺得寫得實在精妙,那種「懂了」與「悟了」的震撼太太過癮,讓我對於解析後的作品有更多綿長的情緒,依賴在上頭。
才知道,浪漫的人讀浪漫的文,漣漪是會加倍的。不夠仔細,好像就可惜了背後濃稠如瀝青的情懷。
然而這樣浪漫,該如何是好呢?
漸漸地發現,已經無法逃開愛好悲劇的匿癮:厭倦了那些鼓吹人生勝利的口號,聽膩了加油,看煩了成天積極向上又好似天不會塌、淚不會流的人。
燃燒過頭的正面能量是真的嗎?大喊著「我永遠不會倒」又是真的嗎?每天笑顏滿面,不願透露一點負向情緒的「快樂」,又是真的嗎?我寧可這世界的溫暖,都有一點悲傷的成分。
鼓舞與笑容都是可以存在的。幸福也是。
但我的浪漫,替我固執了一種解讀正負的方式——我總在溫暖的作品裡看見一些辛酸,在愁眉的人眼中望得一點希望。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聽到開心的歌會掉淚、沈重的歌反而能獲得力量的原因。
浪漫是必須交綜複雜的啊。
今晚飯後,跟父親說著想要在二十三歲完成出書夢想時,父親帶著有點鄙視的眼神回應:「妳很浪漫喔?過得很愜意?」
親愛的啊,這一點都不愜意。這是罪。這樣浪漫的執念,讓我不得不撞擊許多現實的泥牆。「為什麼要寫字呢?」「為什麼要在二十三歲呢?」「為什麼不做點其他事呢?」我承認——這全部都是因為我那沒所用的浪漫。
可是親愛的你可願意瞭解嗎?如果不這樣活、不身扛這條狀,也許我也不會過得如此心安了。
2015/10/03
#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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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Spla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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