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僅僅50年前,拒絕嫁給強暴她的男人竟然是一種罪]
#法蘭卡維奧拉的故事
#第一位膽敢反抗數百年傳統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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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有的時候,你們會不會看到某些這樣的例子:
女生被男生侵犯了,但是女方親人不但沒有想要幫她伸張正義的意思
反而想順水推舟把女生嫁給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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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那時我看到類似的故事時一整個震驚,心想天阿怎麼會有這種家人啊??
但就在上星期我看到一起事件,看完整個三觀都被顛覆了:原來在西西里島上
嫁給強暴自己的男性,竟然是數百年來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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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直到50年前,才終於有一位叫做法蘭卡・維奧拉的女性
有勇氣站出來反抗這一切。維奧拉一句輕輕的話語,震撼了這整個傳統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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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卡・維奧拉(Franca Viola)在西西里島上的一個小鎮裡出生長大。
1963年,年僅15歲的維奧拉與一位當地小混混梅洛蒂亞(Filippo Melodia,以下簡稱渣男)訂婚
但是沒過多久渣男就因為犯了竊盜罪溜到德國後,維奧拉也隨即解除了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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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渣男回到西西里島後,馬上再次追求美麗的維奧拉
但這時她身邊已經有了一個新的意中人了。所以不管渣男怎樣軟硬兼施
從懇求她、跟蹤她甚至威脅她,她仍然拒絕了渣男
最後渣男實在受不了,決定展開硬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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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開始埋伏在女生家中附近,等她父親離開後
渣男立刻帶著15個朋友衝進女生家中,把女生媽媽毒打了一頓後
把女生給綁走。女生年僅8歲的弟弟死死抱著女生的大腿,但仍然無法改變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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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女生被綁架到一個偏遠的農莊裡整整八天,
在這八天內渣男多次強暴了她。而且在那段期間裡
他還不斷威脅女生現在只能嫁給他了。只有這樣,家族的名譽才不會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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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慘的是,男生的說法真的是於法有據的。
當時的義大利刑法允許一種婚姻,叫做「修復式婚姻」(matrimonio riparatore),
也就是說如果在強暴案之後,男子願意娶被強暴的女子、因而修補了受害者及他們家族的名譽,
那男子也將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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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1月2日,渣男終於被逮補了。
不出所料,他馬上向維奧拉提出「修復式婚姻」。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維奧拉斷然地拒絕了渣男
並且一狀把渣男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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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現在看起來超級正常的反應,在當時轟動了整個小鎮,甚至擴散到整個國家。
維奧拉是第一個膽敢拒絕有數百年傳統的修復式婚姻的女性,現在
她被整個社會認為是donna svergognata,也就是「無恥的女人」
連帶她的家族都付出了代價:她的家人收到死亡威脅、葡萄園和小房子都被燒毀了。
《紐約時報》用的標題更為直白:沒有人支持西西里的法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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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在全國的注視下,她說出了一句話
這句話音量很小,但卻聲若洪鐘
震撼了整個陳腐老舊的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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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愛你,我不會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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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撐過來了。1967年5月,
渣男被判處11年徒刑。但是維奧拉的生活並沒有因此好過
因爲失去榮譽的維奧拉注定要獨自終老一生」。在電視台的討論中
各方名嘴雖然都欽佩維奧拉的勇氣,但也都承認:沒有人會和她結婚。
但是在1968年12月,報紙出現了新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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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為愛而嫁!」
「西西里的女英雄在黎明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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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整段審判過程中
一直有位男士在維奧拉身邊不離不棄的陪著她。那就是她的童年玩伴朱塞佩·瑞斯
12月4日那天,為躲避大批支持者
20歲的法蘭卡·維奧拉便與瑞斯在清晨互訂終身,
而在婚禮上,他們甚至收到義大利總統送來的一份禮金。
而這起事件也成為提高意大利女權的重要分水嶺,最後那條允許「修復式婚姻」的法律
也終於在1981年被廢除了
#多虧了一個學長建議我寫六八才看到這個故事
#決定成立一個海獅許願池好了
#好好把眾人遺落的故事都撿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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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不承認 在 nagee Facebook 八卦
【肯亞案總結】(續前頁)
中共表示:開心
『中國官方聲明:要將台灣詐騙集團「繩之以法」』
[爆卦] 國際上認為肯亞案代表台灣適用中國法律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616708.A.194.html
中國官方是以一個上對下,中央對地方的角度對全世界宣誓這件事,結果台灣人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站在中共那一方幫腔,不知道在高興什麼。
[問卦] 肯亞事件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嚴重性
http://disp.cc/b/163-9lOl
內文太重要了:「先說立場 我認為詐欺犯都該去死。這次肯亞事件一堆人認為因為台灣罰太輕所以應該讓那些人在中國受罰,乍聽之下很合理,就像之前台灣人在東南亞運毒會被判死刑,台灣人拍手叫好。但這次跟運毒完全是不同的事件。
運毒事件是台灣人去到人家國家,不遵守人家國家法律,所以被判重刑是剛好而已。這次是台灣人在肯亞雖然做詐騙,但是肯亞當地判他無罪,但是中國跳出來說這幾個中國人跟台灣人都是我管的(一中) 我要帶回去審判,至於泰國人我管不著,可以送回泰國。(完全打臉洗風向的「林克穎」廢文)
所以若是我們不強烈抗議 搞到舉世皆知 就等於我們默認台灣人歸中國管,這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 而是政治問題 是治權之爭。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也許主權不是所有人都承認,但是中華民國擁有台澎金馬的治權是大家都認可的。今天如果讓中國來審判這群人 等於是台灣人承認中國對於台灣的治權。」
這是一件國際都在看的事。結果我們的政府官員一副樂見其成,不然就是一問三不知的態度。連代表台灣的政府都不發聲,裡應外合,任由第三國政府讓中國以司法互助為藉口濫捕台灣人。結果我們的國民還傻傻的跟著拍手叫好,在那邊鍵盤辦案自以為把壞人揪出來發放到中國受酷刑很正義。台灣人根本沒有發現事情的嚴重性啊。
今天這件事,就是第一槍,一旦成為慣例,世界各地的台灣人就都危險了。以後都可以尋這樣的模式來抓人。
香港的書商李波就是這樣被綁架的,回來之後整個人都變了。上個月的事而已。新疆、圖博(西藏)那些被鎮壓被槍殺的,那一個中共不是跟全世界聲稱那些是恐怖份子。還有之前中共一夕之間被抓走數十位、一週內抓了上百位維權律師的,去年的大事。這些,大家都沒聽過嗎?的臉書資訊是只容的下娛樂新聞嗎?這是一心要統治台灣的政權的作為耶。大家是覺得無所謂、事不關己嗎?
外媒:殷鑑迫近!中國今日綁架台灣人,明日綁架異議人士
http://www.peoplenews.tw/…/71e11fa9-3dba-4ddb-b48f-c1a59ab4…
香港、新疆、圖博、被抓走、被失蹤、被槍斃的那些那一個不是「異議人士」。中共這一步在收網了,是大動作,國外的媒體都知道,就台灣人不知道,拍手叫好…可憐的台灣人,整整三個世代受中華政治教育超過七十年。要改革教育,掃除黨國威權遺毒還會被罵政治入侵校園…
中國官方高層張志軍宣誓:要將台灣詐騙集團「繩之以法」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662644
那請問馬英九總統,
那些來台旅遊耍賴積欠上億台幣的呆帳
那些中國來台屢屢被抓到來台竊盜、偷拍軍營的中國人
那些共諜在中國的窗口和幕後
你可有像中國那樣宣誓過要把中國的罪犯「繩之以法」?
沒有嘛,連震怒打個嘴砲都不敢
馬區長都縱放天朝來的貴賓,不敢造次嘛。
什麼兩岸互助打擊罪犯
和九二共識都一樣是自慰產品。
滯台中國媒體聯合重工昨日的文創作品,令人大開眼界.
https://goo.gl/rrlivj
說的好像全世界的詐騙集團全部都是台灣人 一樣。我活這麼久,聽過的詐騙電話也不少了,為什麼幾乎都是中國口音?這些官僚和中國媒體是活在平行世界?還是在造謠帶風向?
把那些看洗風向的和情緒發洩留言的時間,拿來看些有做功課的立委質詢的影片和逐字稿吧,你對政治的觀察會成長的很快,把自己提升到另一個層次吧拜託。
[爆卦] 今日黃國昌質詢逐字稿 肯亞案 法務部
http://disp.cc/b/163-9lLh
Terry Chang :真的有個超專業人士質詢才看的出來台灣的官有多好當⋯
隨便一問就爆炸了
上面是昨天的質詢,今天直接問法務部長
結果出現年度經典名言!
「然後他就死掉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611726.A.AE6.html
[爆卦] 今日黃國昌質詢逐字稿 VS 羅瑩雪
「羅瑩雪:肯亞案無關主權 打擊犯罪才是目標」
這是中華民國行政團隊的部長講出來的話,真的不想貼廢文連結了
同情中國人被詐騙? 葉毓蘭:將心比心吧!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3730
看肯亞事件 葉毓蘭:心有一絲絲正義喜悅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1563
這個在台灣人被中國強行擄走時,有一絲喜悅的警大前教授,平日也是一位散播不實仇恨言論的份子
https://www.facebook.com/yousikun.fans/posts/10153319365877539:0
請問警大前教授葉毓蘭,警察是中立的,無法被政治干預,也不會因政黨輪替而偏頗的嗎?你好意思從台灣人身上榨取月退俸退休金嗎?
肯亞外長: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台灣抗議
http://www.peoplenews.tw/…/34577411-c480-4fc2-b916-4a8dbafb…
又跟八八水災拒絕外援一樣,馬政府外交不斷扯謊被拆穿
易怒的人不要看,看了會一肚子火。
這就是中華民國官員的德性
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sMiaokou/…/1765166220379636/
答非所問,滿嘴官話,看了完全傻眼,這些政府官員到底是領薪水來幹什麼的?
最後對下圖的說明一下,雖然下圖說的是台灣,卻用的是中華民國旗,這是國際理解的現狀,是因為台灣主流民意仇恨台獨,不願意獨立建國。死心塌地的認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所以就算全世界支持台灣獨立,或認為台灣是獨立的國家,還是只能尊重台灣人的意願,認定台灣國旗就是那面旗,那永遠就是這樣和Republic of China做連結。
同步刊登於: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竊盜不承認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八卦
真心悔過 再談和解
實現正義 才能共生
近年來,每到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就有很多人說
「又要消費了;又在操弄仇恨了;又要撕裂社會了」
「到底要怎樣道歉才夠?快點原諒!和解!」
「都過去這麼久了,為什麼還要一直講?」
其實這是值得認真回答的問題。
「和解共生」「修復式正義」是非常甜美的理想。也是我非常認同的目標。
不過,我在過往的法律實務工作,學到一個很重要的道理:
加害人真誠悔過,是和解的必要條件。
不管是過失傷害、竊盜、侵佔、詐欺等輕罪,或是性侵、強盜、殺人等重案。
如果加害人沒有讓被害人感受到真誠的悔過反省,就不可能真正和解、原諒,更不可能療癒、放下。
一般個人的案件是這樣,牽涉到成千上萬人集體受難的二二八事件,與後續的白色恐怖,更是如此。
有些人會質疑:
「都過了這麼多年,難道加害人做得還不夠嗎?要做到怎樣才夠?」
我的答案是:
目前所做的,距離和解共生,遠遠不夠。
在二二八事件後,長達四十年的時間,戒嚴與白色恐怖的摧殘,不僅讓受難者家屬無法發聲,還持續不斷增加更多受難者與家屬。
戒嚴與白色恐怖,讓一代人的創傷,延長到三代子孫。
直到民主化後,臺灣人才被允許說出受難的故事、發出苦痛的聲音。
但很諷刺的,因為受難者爭取到民主憲政的落實,當年的加害者集團,也同等獲得憲法的保障。
加害者集團利用受難者爭取的民主憲政程序,拒絕把關鍵的歷史檔案證物交給國家;拒絕把強取豪奪的不當利益物歸原主。
加害者集團用受難者爭取來的言論自由,訕笑、攻訐、嘲諷受難者家屬。
當時加害者集團的領袖,如今在首都的精華地段,還有專屬的供奉紀念園區。在全國大大小小的角落,還有塑造偶像地位的雕塑。
當受難者終於可以說出自己的歷史,加害者集團同時也用更大的聲量去掩蓋。
數十年的極權統治,受難者遍佈臺灣社會各界。我在地方基層,經常在意想不到的時候遇到受難者和家屬。
曾在一次地方餐敘遇到一位民眾,相談甚歡。
但當話題逐漸走向臺灣歷史,他說出家中長輩被極權政府迫害的故事,忍不住落下淚來。我正要安慰他,他卻立刻擦去眼淚、強顏歡笑。
他不想讓別人發現他在難過。
他怕被指責「都過去這麼久了,怎麼還不放下」「還想怎樣」「不要再操作仇恨」。
正因社會有強逼和解原諒的聲音,直到現在,還是有受難者家屬在黑暗的角落暗自流淚。
「和解共生」不會憑空發生。
必須先有「認錯悔改」,才有和解共生的甜美果實。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今天,台北市政府無視受難者團體的抗議和譴責,堅持邀請馬英九前總統出席二二八紀念活動。
馬前總統在致詞時,細數他從政三十年為二二八事件「付出」了許多。
我覺得很困惑。馬前總統曾任國民黨主席,如果他真的願意為歷史負責,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仍拒絕把關鍵歷史檔案交給國家?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不願把強取豪奪的財產、利益物歸原主?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不願意承認蔣介石和國民政府從二二八事件到白色恐怖的政治責任?
如果他真的悔過,為什麼國民黨堅持不願負責?
當馬前總統在細數他的「付出」時,我後面一排有受難者家屬忍不住說「我要走了,我覺得很不舒服」
現在,加害者不願意把關鍵史料交給國家,不願意把強取豪奪的財產物歸原主,還有人在對受害者叫囂「還要多少道歉才夠」。
加害者集團沒有真誠悔過,就直接要求和解,甚至由加害者集團的代表來高唱和解,就好似一邊虐打小孩、一邊怪小孩哭;一邊斬斷樹的營養、一邊怪怎麼還沒開花結果。
沒有真誠悔過的加害者集團要求「和解共生」是一種去脈絡、強迫式的和解。
不願負責的加害者談「原諒放下」,是對還在傷心的受難者的霸凌。
霸凌不是正義,強迫的和解是對正義的消費,是社會撕裂的真正兇手。
如果你問我
「到底要做到怎樣才夠?」
我的答案是:
加害者集團必須把所有歷史檔案交給國家,加害者集團必須把強取豪奪的利益物歸原主。
加害者集團必須停止強迫被害者原諒。
加害人真誠悔過,受難者自願的寬容、和解,才會帶來真正的療癒。
唯有加害者集團先真誠悔過,「和解共生」的果實才能降臨在臺灣這片土地。
——
Photo credit: 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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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文章有點長,先感謝各位耐心的觀看
先前在版上有發過文,我家出租,而家裡的東西被房客偷了
是一套3個西式餐盤,擺在一個木架上,跟一套餐具禮盒
原本因為苦無證據,而無法將對方定罪,後來去調閱監視器畫面
很明顯的看到他手上拿著擺放盤子的木架,以及2個塑膠袋
https://www.wretch.cc/album/show.php?i=join1022&b=1&f=1493319988&p=2
其中一個塑膠袋中,可以隱約的看出袋中是圓形且扁扁的物品
但重點在於是「隱約」,
https://www.wretch.cc/album/show.php?i=join1022&b=1&f=1493319987&p=1
而另一個看的出來是裝一個盒子,而大小跟我家的餐具禮盒差不多
但因為袋非透明,所以看不出內容物
至於如何佐證東西是我的,我剛好有一家居家照是拍到盤子剛好就在我的後方
只有拍到餐盤
https://www.wretch.cc/album/show.php?i=join1022&b=1&f=1493319986&p=0
本來我只想私下和解,希望他東西還我就好,我跟他說已經拍到他拿木架的錄影帶
他聲稱東西是他的,所以我只好請警方去查
現在警察到他家去搜,只發現木架,盤子、禮盒都沒有搜到
警察問他,他仍辨稱東西是他的,說木架是拿來放書的
問他當時塑膠袋內裝什麼,他說裝衣服,但盒子的大小約20*20*10
而另一袋, 從影帶上看是側面看是扁扁的,且內容物是圓的
警察打來請我再去做一次筆錄,只為了說「對,這東西是我的」
卷子才能往上送
我只想問說,我提供給警方的這些證據,到底能不能定對方的罪
因為我在外縣市念書,只要警方需要我回去做筆錄,我就必須回去一趟
為了家裡被偷東西的事,從搜證、以及害怕他再度偷東西
我的精神上以及時間上,來回的車程費用,再加上被偷的東西少說也有1萬
已經是透支很多,如果最後會以「證據不足,所以結案」
我就不想再告了…因為這件事情,我已經沒辦法好好的入睡快2個月了
從很生氣很生氣,到現在是無可奈何
因為從被偷開始,警察來只說沒有證據,現在有了證據
難道還是沒有辦法嗎?還是說我能夠再往什麼方向去找尋更有力的證據呢?
請有經驗的人可以幫忙判斷嗎?這到最後能夠判罪嗎?
我真的感激不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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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經濟不景氣的年代
只好另尋一條生機…
https://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c=&m=&o=&p=&s=join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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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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