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不在籍投票倉促立法】
目前疫情警戒尚未解除,國民黨突然提出召開臨時會,審議不在籍投票。今早立法院就針對這個議題討論應否召開臨時會。
不在籍投票有許多類型,例如移轉投票、通訊投票、電子投票等等。以現況來說,其實已經開放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同一選區內的戶籍地或工作地投票,這就是移轉投票。若要解決外地工作民眾無法返家投票的問題,允許跨選舉區、全面性的開放移轉投票,我原則上認同。但這必須要有更審慎的立法審議過程,而不是短短九天臨時會來處理。
這次國民黨不在籍投票的議案,還大量放入通訊投票的條文,這是為了要讓在包括中國在內的海外國民可以投票的制度,這些涉及資安、影響秘密投票、中國介入的問題,國民黨都隻字未提,加上可能還涉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的修訂,這都不可能在九天內就討論完畢的。
我認為政府儘速針對移轉投票提出草案,以保障人民的選舉權。至於國民黨若堅持包括中國在內的海外通訊投票,就應該負責任地針對資安、國安、秘密投票等問題提出完整說明。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鄭麗君問中選會代主委劉義周,視障朋友進行投票將會無法自行圈選選票,須委託人圈票,有違投票秘密原則以及無法閱讀選舉公報;若是肢障朋友則可能會遇到票匭太遠無法自行投票或是投票所缺乏無障礙設計,阻礙重重。 所以,鄭麗君提出三項建議:1.針對各障別需求製作方便閱讀的選舉公報(例如點字版、聲音電子檔板)2.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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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市府使出賤招 杯葛罷免案到底!】
二階罷免書已達門檻250%,3月9日將完成造冊送件,大家或許會想:「穩了!」 但別高興,最大難關,將來自韓市府頑抗!
由韓國瑜任命負責「反罷免韓國瑜」的副市長陳雄文,作為罷免利害關係人,仍霸佔選委會主委官位。今天更囂張對市民嗆聲,先入為主影射罷免連署書「不實造假」,表示:「將在二階連署書的查核工作上更仔細」
陳雄文在一階提議連署時,要求嚴格找碴,硬是挑出一萬多筆沒問題的提案書,要求中選會剔除,所幸中選會嚴格遵守法規,陳雄文才沒有得逞。
而到了第二階段,陳雄文變本加厲,直接交辦只要「自由心證」有疑義的連署書,全部依照偽造程序辦理。
也就是說,只要高雄選委會高興,#他們就可以寄出查詢單,大規模地對市民 #查水表。而且,當事人不回覆,高雄市選委會就可以逕行剔除。你不回覆,就不要怪韓國瑜喔!
這種奧步,顯然會有幾個問題:
👉#韓市府變相擴權:強迫人民遵循沒有法源規定的回函義務,才能完成罷免權利,等於剝奪公民權!
👉#妨礙秘密:家人收到信就知道你參與罷韓,等於拿大聲公宣揚你的罷免選擇,明顯違反「秘密投票(含選舉罷免)原則」!
👉#無法通知:連署書上僅有戶籍地址,事實上很多人未長居於戶籍地(譬如戶籍鳳山老家,在楠梓租屋),根本等於沒有通知就剔除連署書!
👉#拉長戰線上下其手:韓市府一來透過查核拖延審核時間到最大值,二來在信件來往途中,可能丟失、被韓粉郵差銷毀......這些狀況都能讓市府光明正大銷毀你的連署書!
👉#散播假消息:因為用這種草率方式,一定會導致許多人聯絡不上,韓陣營恐將透過造謠假消息散播網路,包含中國央視、韓天電視來「抹黑罷韓有偽造」,進而影響第三階段投票!
原來,#這就是陳雄文一定要當選委會主委的原因,他就是韓國瑜在市府內設置的頭號「反罷韓辦事員」! 罷免一過,他就會失去一個月十幾萬高薪和副市長的官位,怎麼可能期待他公正推動罷免案程序呢?
秘密投票 在 王定宇 Facebook 八卦
今天早上在立院,否決國民黨、民眾黨提出的「修改不在籍投票的臨時會」!
—以下引自柯建銘—
【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猶記6月4日的第一次臨時會處理紓困預算時,國民黨曾倡言三級警戒不宜開臨時會,今卻主動出擊:從6月底朱立倫拜訪其黨團後,到昨天上午至中選會的演出,下午提案,看起來似乎很有謀略及部署,其實在疫情期間,少政治計算,多朝野合作,共同防疫的主旋律下,被看穿時,實難登大雅之堂,可斷言這絕對是「最臨時的臨時會」。抱歉直言!
〈何以言之〉:
一個充滿政治計算的提案: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國民黨的提案連猶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演了,提出美其名為不在籍投票之「公民投票法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22個條文,除第22條、23條二條抄第24條原條文及選罷法66條延期要件,交待了事,其餘20個條文,全都是為「通訊投票」而寫的條文。直球對決通訊投票,圖窮匕見,亮出刀光劍影,一眼望穿,毫不掩飾,易言之就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所圖為何〉:
實乃:國民黨主席選舉,江、朱之爭之內部矛盾外部化,話語權之爭而已。
〈君不見〉:
6/30朱立倫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談防疫卻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但會後受訪表示:「黨團成員和他都認為,不管是828公投或明年大選等任何時間,都要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
「再明示也不過如此!」
以後任何選舉,2022、2024都要通訊投票,這就是對江啟臣的黨中央828公投四項決議別苗頭,不是嗎?都是選舉計算、政治權謀而已。
〈今天〉:
朝野協商時,鄭麗文更直言,台商通訊投票,民進黨反對是怠惰、落後、反動,大喊民進黨「怕什麼」?我倒要反問國民黨你們在「講什麼」?橋接到海外、台商通訊投票之選舉,不會有舞弊、賄選、中共介入問題嗎?遑論憲法問題(後論),台灣人民會接受嗎?這樣就可重返執政?這是民主的展現?或扼殺?
〈民進黨主張〉:
一、我們贊成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因工作地、就學方便就近之實體投票。
二、訂立「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專法。
三、下會期召開公聽會、委員會好好審、好好討論。
四、相關配套不管技術面、執行面及典章制度,完善之建立,不急就章,2023公投移轉投票較可行,也來得及。
〈為何如此主張〉:
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特定投票所、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通訊投票是最不可行的,如假公投、假不在籍之通訊投票,加上朱立倫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識橋接到爾後大選,這已不是單純制度選擇或政策選擇的問題了,是台灣民主實踐的百年大計,可如此倒退嗎?
〈最嚴肅的是我們都必須向憲法低頭〉: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註:1994年總統直選修憲時加入此規定)
二、憲法本文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白話文就是不管公投、選舉投票須在台灣,且秘密投票,如要通訊投票,就須修憲(1994年為1996年總統選舉而修憲,才有爾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立法)。
〈回顧歷史〉:
1992年4月19日,民進黨推動總統直選運動,上萬群眾走上街頭6天5夜,夜宿台北火車站(我在現場),後被強力水柱及警察暴力驅離,但也促成總統人民直選,1994年為總統直選國大修憲及1996年台灣人選自己的總統,翻起了民主運動歷史上璀璨的一頁。
〈回到立法院〉:
30年來選舉制度的憲法討論及修法,可用臨時會三天委員會討論就表決嗎?
修憲後,從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至今第十屆,有關於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之爭,歷年來共67個版本,朝野皆有,從未停止過,「在立法院開第一槍」的是第二屆國民黨不分區程建人委員,為政府派駐海外工作人員及眷屬之通訊投票,所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這是歷史的濫觴由來,及後來有丁守中、蘇起、賴士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人所提之通訊投票案,第八屆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提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憲。
〈由此可見〉:
通訊投票所碰觸的是憲法問題,否則李登輝、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國會過半早就修法完成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可用臨時會「拉弓」處理嗎?
回顧30年台灣民主發展近程,3天委員會就能審竣、表決?
〈民進黨重申主張〉:
好好的立「公投法不在籍投票之移轉投票」,才是負責的態度,少政治,多防疫,才是正辦,臨時會就到此為止吧!九月再見!
秘密投票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評價
鄭麗君問中選會代主委劉義周,視障朋友進行投票將會無法自行圈選選票,須委託人圈票,有違投票秘密原則以及無法閱讀選舉公報;若是肢障朋友則可能會遇到票匭太遠無法自行投票或是投票所缺乏無障礙設計,阻礙重重。
所以,鄭麗君提出三項建議:1.針對各障別需求製作方便閱讀的選舉公報(例如點字版、聲音電子檔板)2.制定一套「檢驗投開票所無障礙環境與必要設施」的標準作業程序3.所有凡透過轉播者的官方政見發表會、候選人辯論會等,應確切加上字幕或手語即時翻譯人員,以上,希望在年底九合一大選時確切實行。
鄭麗君說,障礙從來就不在任何一個人身上,事實上,每個人都會年老病痛,每個人可能在未來要面臨充滿障礙的生活環境,然而,「障礙」始終來自於生活中不友善的環境,因此建構一個對每個人都友善、利於行的無障礙環境是政府的重責大任。
鄭麗君最後呼籲,社會公平正義就是:你不必親身經歷,你要能夠設身處地。
秘密投票 在 穎艾達利 Ingay Tali Youtube 的評價
2019年3月25日 臺南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會
專案報告 「107年選務作業檢討」
市議員Ingay Tali穎艾達利詢答
詢答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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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艾達利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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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投票 在 少數族人秘密投票權益中選會:同一投票所|每日熱點新聞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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