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臺灣優良農漁品種外流,修法強化研發成果及進出口管理】
如何防止臺灣優良的農漁品種外流,一直都是國人相當關心的議題。由於過去的政府品種權觀念薄弱、管制不嚴,導致部分我國研發的技術和品種被複製到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例如鳳梨、芒果、蓮霧、蜜棗、釋迦及部分水產品等皆是。為了加強保護我國的優良品種,我們大幅修訂了「農委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規定凡是農委會預算補助、委託、出資或自行研發的各項成果,涉及智慧財產權終止維護、專屬授權實施、讓與、信託、於我國管轄區域外授權實施、再授權、無償授權、自行生產商品銷售或國際交互授權等行為,都要報請農委會同意後才能去做。
我們也在辦法中特別規定,如果相關的研發成果要在境外授權實施,必須要是不妨害我國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對我國農產業或經濟發展沒有不良影響、不違反我國法令或國際協議,而且要經過農委會同意才可以。如果沒有經過我們同意就私自將研發成果外流,我們不但會撤銷違規計畫主持人的補助並追回已撥付的補助款,還會禁止相關人士申請或執行農委會及所屬機關計畫1到10年;如果情節重大的話,更可以裁定終身禁止。
另外為了防止有人直接將枝條、冠芽、樹苗等直接帶出國繁殖,在進出口規定上我們也特別要求,包括鳳梨、釋迦、火龍果、芒果、蜜棗、蓮霧、楊桃、荔枝等品項的上述繁殖材料,必須取得農委會的同意文件後才能出口;如果沒有取得我們的同意就自行攜帶出境,直接按照「走私懲治條例」法辦。此外,為了避免外流品種的產品回銷我國,損害我國農漁民的權益,我們也禁止上述繁殖材料從中國輸入,違法進口者依「植物防疫檢疫法」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的推薦目錄: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在 吳思瑤 Facebook 八卦
《承諾堅持崗位到最後ㄧ分鐘的翁啟惠,
可以繼續「又傻又天真」嗎?》
千呼萬喚始出來,翁啟惠終於面對國會監督。
大家都關心,翁啟惠有沒有內線交易?
立委不是法官、檢察官,檢調已偵查中,立委不宜未審先判,更不宜以監督之名企圖引導偵辦方向。所以,我今日質詢鎖定制度面的檢討,為台灣生技產業及更多產學合作的技術移轉法規之缺陋,提出針砭。
翁院長給了我三個承諾:
1)正式表態「不辭院長,將堅守崗位到最後ㄧ分鐘」。
2)任內不再代女兒操作任何股票,特別是不代為買賣該利益迴避的浩鼎公司,以杜悠悠之口。
3)全力建構中研院技轉利益迴避處理的新規範,讓制度更與時俱進,符合新時代需求。
制度缺陷包括:
1)子女陋列,特權不迴避?
中研院技轉利益迴避處理原則中,將「子女」漏列於關係人之外,二等親都要揭露,子女卻不需納管,顯不合理。
2)什麼利益,才該迴避?
中研院堅稱:「於技轉過程(浩鼎案技轉是2014)外,院長女兒所認購持有的浩鼎股票(2012擁有),非屬應迴避的利益。」這與社會觀感歧異過大!
畢竟翁郁琇持有股票,會因其父特殊的身分及發言「直接或間接」獲益,也已驗證翁女兒的獲益是事實,怎不該迴避?
因此,「中研院技轉利益迴避處理原則」中有關何謂應迴避的利益,過於寬鬆,當然要改!
3)中研院研管會,管不到院長?翁院長是球員兼裁判?
概「中研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中,由院長任命7-15人之研管會委員,掌管研管成果之管理運用、應揭露利益及違反規定之調查。
研管會責任重大,但人事任命權握在院長手上,這個「研管會」敢不敢要求院長?調查院長?應當檢討。
是無知?還是無良?
是犯錯?沒有犯意?
該道歉就道歉,但就制度論制度,該改就改。
我們雖然要到了道歉,但遲來的道歉,對翁院長個人、中研院聲譽、台灣生技業正向發展造的傷害,「已經回不去了」!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在 陳良基的創新筆記 Facebook 八卦
科研成果推動道路上的石頭搬開了!
行政院終於在今日發布「科技基本法之子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這是我進入內閣最想要更動的重要法案,結果整整花了將近二十個月才竟其功,進入政府才知道,要修個法令真是困難!沒有鍥而不捨的耐心,根本不可能完成。
感謝立法院對修訂科技基本法母法的支持,感謝行政院各部會的協助,更感激許多專家學者被我請進科技部多次,為法令的合情合理字字斟酌,感謝所有參與同仁,為了我的挑剔辛勞再三。
這個法案對一般人也許無感,但對運用我國科技預算經費進行研究的所有人員,可是大大的鬆了一口氣,因為,原本模糊不清,很容易讓進行技術移轉的科技人,不注意而觸法的規定,有了清楚的界定。特別是在第七條和第八條。還有一個有關人員規定的子法,也已在考試院會銜中。
阻礙科研成果推動路上的石頭終於搬開了,接下來,就要拜託所有享用我國科研經費執行計畫的研究夥伴們,加油囉!科技的努力當然是為了人類的進步,就讓我們一起用科技的成果來幫助台灣!
http://law.moj.gov.tw/MOBILE/news_content.aspx?msgid=137026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在 法規內容-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的相關結果
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以下簡稱研發成果):指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執行本部補助、委託或出資之研究計畫所衍生之各項國內外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 ... ... <看更多>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在 法規內容-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 ... 的相關結果
但資助金額未達該科技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者,由雙方約定之;未約定者,本會或所屬機關(構)取得實施權利。 第10 條本辦法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之範圍,包括迴避及其相關 ... ... <看更多>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在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一、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以下簡稱研發成果):指政府機關(構)編列科技計畫預算,補助、委託或出資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所獲得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