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條例審查完竣
#來看看我爭取到了什麼
近年受到少子化的衝擊,導致部分私校營運出現問題,甚至引發退場潮,但是,若學校無預警停招、停辦,便會讓老師和學生的權益受到相當大的損害!
因此,這一週,教文委員會花了非常多的時間與力氣,共同來討論《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退場條例》,希望能讓出現營運狀況的私立學校,能夠及早接受專案輔導,就算真的要退場,也能有相關程序及法規來遵循。
歷經了好幾年的討論和凝聚共識,昨天在教文委員會中,終於將草案審查完竣!
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就提出版本,我在審查過程中,也提出許多重要修正,希望能彌補行政院版本可能的漏洞,讓法案更完備;經過多次和教育部的溝通,也有許多條文獲得各黨派委員的認同,在委員會逐條審查通過,以下來跟大家報告。
❶ 加強相關組織成員代表性及正當性!
成功爭取到學校退場審議會,在原有的機關代表、學校法人代表、學校教師代表、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之外,增列學生代表,確保相關審議事項均能納入學生意見!
維護教職員生的權益,是本法案的重要根基,將這樣的精神納入相關條次中,是對教職員生的重要保障,確保學生們,能在學校退場的過程中發聲。
❷ 明訂查核輔導小組入法,公開查核輔導紀錄!
2014 年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停辦後,內部教職員曾多次抱怨「學校早在 2009 年開始就接受教育部輔導,但是校方欠薪,教育部只會發公文要董事會處理」,雖然教育部曾多次對外喊冤,表示部內的專案輔導小組不僅多次訪視校園,更針對校方提出了財務、學務的具體建議,並非如外界批評所述,但同一年宣布退場的永達技術學院內教職員也反應,面對校方逐漸惡化的校務情形,教育部所謂的輔導機制也僅是無謂的公文往返。
為了解決這樣的認知差異,「查核輔導小組明文入法」便是我們提出的重要精神和特色!
不僅應該要在條文內載明查核輔導小組的設計,更應該納入各界代表,並且公開查核輔導紀錄;經過多次的溝通,相關條文獲得教育部支持納入相關條次中,並且在附帶決議中,也載明了小組成員組成。
❸ 董事會資訊公開透明,避免黑箱損害師生權益!
學校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後,若依照原先行政院的版本,對於董事會運作的規範,並沒有董事會資訊透明的規定。
然而,過往的經驗中,學生及老師皆難以得知校內會議的會議紀錄,即便校長承諾校內學生「絕不會停辦」,最終學校仍宣告結束;若會議記錄和錄音錄影能公開,學生至少不會被蒙騙這麼長一段時間。
因此,為了加強監督學校法人董監事的運作,我成功在第 8 條增加公告董事會組織成員名單、在第 12 條中,加入董事會會議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之規定,避免學校做出損害學校之權益之舉動。
❹ 保障學生就讀權益,不得強迫學生轉學、並給予補助!
過去有些學校在專案輔導期間,就曾發生過學生被強迫轉學、休學,而在學校無預警停辦後,全校的學生更無處可去,必須要由教育部來緊急轉學安置;然而,這些學生在選擇就讀時,很可能不知道校方已經營運不善,更不知道自己有可能被迫轉學、離校,這樣的做法,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
因此,我們明定在專案輔導期間,學校「不得強迫學生轉學」,並且得協調其他學校協助其開班授課;另外,主管機關也應評估,若該校仍有能力維持現有校務運作,就不得任意停辦,導致在學生的權益受損。
此外,若是該校經過專案輔導後,仍被教育部核准停招並且停辦,教育部則應該要在考量學生意願的情況下,協助分發至其他學校就讀;另外,為了解決轉學安置帶來的問題,本條款特別打開「校外上課」的例外情形,讓退場後的在校生可以在「原校址」繼續就學,並且有經營情形穩定的他校來辦學。
除此之外,我也要求教育部,針對這些因為私校退場而被迫轉學安置的同學們,在法條中明訂會得到基金挹注的相關補助,完整保障學生的就讀權益。
❺ 防止巧門規避:學校停招後,應一律重組公益董事會!
私立學校停止招生後,最重要的事情,應該是妥善照顧既有師生權益;然而,過去停止招生的過程中,往往因為學校希望盡快退場,而不當節省辦學成本,像是刻意刪減應開課程、逼迫學生轉學、惡性逼退教職員等,導致發生種種不顧師生權益的作為。
因此,私立學校停招時,必須藉由重新組織董事會,並且確保董事會成員的公益性,使決策能確實反映公共利益及教職員生的利益。
然而,原先行政院版本中第 14 條第 1 項,竟然只規定專案輔導學校因為期限屆滿還無法改善,所以被命令停招時,才須重新組織董事會。
這會有什麼問題呢?如果專案輔導學校「自行停止全部招生」,並受教育部核准後,就可以規避重新組織董事會,不僅排除了專任教職員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董事,也排除了草案第十六條,專案輔導學校於停辦前,應維持校務正常運作,並持續開班授課,所需費用得由本基金墊付之正常運作權利義務。
因此,我們在充分的討論後,將條文修正、明確揪出漏洞!確保專輔學校不論是被命令停招或自行停招,都必須重組董事重新組織董事會,並確保董事會成員的公益性,維護無助的師生權益以及校產公共性。
《私校退場條例》經過多年的討論,對於我國的高教發展,更有深遠的影響。為了保障教育資源的使用,我們花了非常多的時間研究和討論,就是希望能夠避免條例出現漏洞,更希望教育部能更積極的保障師生權益。
很高興我們能有這麼多意見最終被採納進去,針對校產運用的情形,因為國民黨表達不同意見,因此相關條文都保留至黨團協商,屆時我也繼續把關,務必實踐「教育公共性」的基本價值!
私校退場預警名單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八卦
#最新【行政院通過《私校退場條例》:土地與校產歸公、列專輔對象即公布校名、退場基金擴至50億,協助師生安置及轉職】
行政院院會今(19)日正式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退場條例》),確立私校退場土地與校產歸公,保障師生權益、並遏阻私校退場的「假整併、真圈地」亂象,並函請立法院審議,列本會期優先法案。
日前《報導者》推出〈私校整併下的新圈地危機〉系列報導,不僅披露近年部分私校出現以整併、轉手為名,啟動圈地布局的亂象,亦率先揭露政院版草案內容。
■專輔學校若未改善,即啟動清算歸公程序
行政院祕書長李孟諺轉述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裁示,少子化造成私校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出現生源供需失衡,預期未來10年將會面臨財務等困難,希望以《退場條例》來規範可能退場學校,確保學生受教權與教職員工的權益,同時強化校產公共性,並請教育部與立法院朝野溝通,盡早完成立法。
根據新版的《退場條例》,將分為「預警學校」、「專案輔導學校」與「停招停辦解散學校」,「預警」會提高教育主管機關對私校的關注,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列入「預警學校」的大專有10幾所、高中職有30幾所,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就會進入3年的輔導期,仍無改善則進入解散清算歸公程序,14個月就會正式解散私校;未來立法後,「預警學校」仍維持不公布,但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就會公告校名。
■新法若通過,可大幅縮短處理時程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指出,《退場條例》將設立基金,協助辦理學生安置、教職員工轉職、退休與離職慰助金等,從現有的大專退場基金25億元規模,增加至50億元,不必等待私校歸公清算,可以先以基金應急。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說明,在《退場條例》中校產除了歸公,沒有其他討論空間,因為私校在捐助興學、董事變更、加上長年接受補助下已經具備公共性,這部分會在立法過程中盡力與朝野委員溝通,並尊重立法結果。
楊玉惠強調,過去在《私校法》中必須向法院申請派任董事,這往往過於耗時,《退場條例》中明確規範,只要停招後由教育部重組董事會,1年後清算與歸公,處理時程可以大幅縮短。
■歸公校產捐贈對象,增列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
在校產歸公方面,楊玉惠指出,過去只能回歸地方政府、捐給基金,本次增加捐給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舉例來說,當這區域缺乏醫院或職訓中心,歸公後可以作為這些公共設施,另外也能捐給公立學校。
■高教工會籲:列預警及專輔名單,即應要求校方改派公益董事或校長
但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認為,這份版本仍有「師生退場,董事發財」的疑慮,私校遭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仍有3年輔導期,屆時仍可以圖謀其他改辦的利益,以及列入預警與專案輔導學校的門檻高,恐怕遭列名的學校或無心經營的學校不會被列入。
高教工會建議,應該在列入專案輔導學校期間就要全面改派公益董事或校長,以及拿掉必須專案輔導3年的限制,否則在這兩個階段,教職員就會被清空,不聽話的老師都會被逼走,這期間學生受教權也將被嚴重影響,「希望政府正視廣大教職員生的心聲,不能透過立法反而讓退場問題加劇。」(文/嚴文廷)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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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私校退場條例》再闖立院,校產回歸公益阻礙誰的利益?】https://bit.ly/38SJX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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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退場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行政院
私校退場預警名單 在 堅持.張廖萬堅 Facebook 八卦
退場條例審查詢答:
1.應設跨部會機制協助轉型
2.完備慰助金制度,保障非自願離職教師權益
退場條例就是要處理私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退場的問題,但是學校怎麼退、退了之後要做什麼,以及教職員生的權益如何保障,一直都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應設跨部會機制協助轉型
現行《私校法》第71條就雖明定私校可以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但仔細檢視後,除了大轉小繼續辦學外,都沒有改辦社福、文化事業的成功案例。而實務上轉型又涉及土地利用、不同部會管轄的法規,甚至有地方行政耗時、推卸給中央等問題。
綜觀長照政策、青年住宅、社會住宅等其他國家政策,亦有土地、硬體的需求,萬堅認為教育部可積極銜接,善用閒置的教育資源。因此萬堅提出應設跨部會協調的機制,並獲教育部潘文忠部長回應,現有私校退場專案辦公室,在退場條例通過後,即可邀請相關部會成立平台,協助學校轉型與改辦。
#完備慰助金制度 #保障非自願離職教師權益
依目前草案規定,「專案輔導學校停招後仍在職的者」才可領取慰助金。但有不少學校在被列為專輔或辦學出現問題時,即遣散教師。萬堅認為,在學校遭列為預警名單及專案輔導名單後,其離職的教職員都要能領到慰助金,在之後審查草案條文時也會持續要求,以保障非自願離職教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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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少子化效應!全國40多私校遭列「專案輔導」 教育部:超過7成是技職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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