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故事一起看斯卡羅
身為一名探險家,必麒麟幾乎走遍了臺灣各地,與原住民進行深入交流。那麼,在他眼中,原住民是怎麼樣的一個族群呢?
以下內容節錄自由必麒麟本人撰寫的《歷險福爾摩沙》:
原住民多居住在深山地區,鮮少與漢人接觸。一直到 1865 年,我才有機會拜訪莫里遜山附近的原住民,在此同時,淡水商人陶德則見到了臺灣北部的部落。
住在西部的漢人相信山地原住民長著尾巴,模樣像猿猴,還會吃人。長尾巴的想法當然是無稽之談,至於吃不吃人,倒是值得爭議的。
事實上,山區原住民十分熱衷獵取人頭,能將敵人的首級帶回部落,是一名勇士的偉大功績。
一旦獵得人頭,其家屬和族人便會設宴慶賀,將死人的腦漿混入烈酒裡,一飲而盡,據說這種酒可增加力量,變得更為英勇。
除此之外,我並不認為臺灣原住民是食人族。即使有上述那種行為,漢人也不能蔑視原住民,而自視中國文明高尚。因為漢人社會中也流行一些可怕的行為,例如:
『罪無可赦的罪犯被處予死刑後,劊子手會將死者的肝臟挖出來,過油煎烤,切成小塊狀,自己吃了一口後,把剩餘的賣給觀眾,他們相信吃過這種肝臟,可以感染被砍頭之罪犯的大膽勇氣。』
1868 年,在臺灣府附近,有一位不幸的基督教徒被一群漢人暴民扯成碎片,最後他的肝臟就像上面所描述的那樣被人吃了。
山區原住民以部落形態群居。他們所居住的房子用石頭建造,屋頂也是石板瓦,外觀十分潔淨,也有若干部落用竹子茅草和泥土建造房子。
原住民通常對外國人很友善。如果送一些肥皂、小珠子、紅布、鋼製器具或小鏡子,他們會十分感激。原住民對漢人極為反感,有時也對行為不檢點的歐洲人表現敵對的態度。
原住民具有特殊的敏感度,可以察覺文明人看不出的足跡,去追蹤敵人。常常,只要發現可疑人物,他們便尾隨跟蹤許多哩路,一定等到最有利的時機才出現,敏捷地將敵人包圍起來。
所有原住民都是英勇、技術高超的獵人和漁夫,即使年紀輕輕的獵人,也能輕易獵取一隻鹿。通常,他們有一種特殊品種的狗幫忙打獵。
我拜訪過幾個部落後,發現男人們除了打獵、捕魚、戰鬥和製造或裝飾自己的武器外,心裡並無其他懸念。
婦女們負責背負重擔、做飯、照料農務、種植玉米、旱稻及煙草,空閒時還要織布。
她們善於用麻和多色的歐洲棉線,編織美麗的紋布,製造精美的網袋。男人們要遠征狩獵時,一些婦女也跟著去,好將獸肉揹回部落……
📺和故事一起看斯卡羅
1867 年發生在恆春半島南端的「羅妹號事件」,深刻地影響了臺灣日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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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外國人眼中的臺灣人是什麼模樣?英格蘭冒險家必麒麟的福爾摩沙歷險記,網站文章這邊請:https://bit.ly/3lgfbVj
📖本文節錄自必麒麟(William Alexander Pickering)著作,由前衛出版社的《歷險福爾摩沙:回憶在滿大人、海賊與「獵頭番」間的激盪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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