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驅離?
上一篇寫法輪功與愛國同心會在台北101前的「四年抗戰」,很多網友提出質疑:「警察怎麼不驅離」?其中還包含一些陰謀論,說真的,都政黨輪替了,現在的市長是柯文哲,如果過去都是因為國民黨包庇愛國同心會,那現在國民黨在台北市下野了,總可以「強力執行」了吧?
為什麼不?因為一切都得依法。
1 這場地是101的,101不說話,警察無法用「違反集遊法」去處理任何滯留在101土地上的人。事實上不只法輪功與愛國同心會,很多不同政治主張的團體,常常在這裡搖旗吶喊,只要不動手,都OK。
2 101長期默許這些狀況發生,也不提出異議,所以包括法輪功,跟愛國同心會在過去四年來,都未取得合法的集會遊行的權利,也就是說,信義分局根本無法為了保障一方的集會權利,而去驅趕另外一方。(如果有合法申請集會遊行,警察就會保障申請人的權益)
3 我的看法很簡單:如果法輪功可以在那邊,愛國同心會當然也可以在那邊,其他的團體也都一樣,只要不違法,人人都是一樣的標準,因為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4 最後,不管是誰在那邊,都不能違法。「打人、噪音、謾罵」,都各自得面對這些行為的後果。警察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緊急作為。
至於噪音污染法,我支持連續開罰;曾被辱罵的,有人早提告了,因為處罰都太輕,愛國同心會看來是告不怕。
結論:我不覺得信義分局有什麼失職,民主國家,不是樣樣都能「積極作為」。
我絕不喜歡這個組織,吵死了,而且所謂愛國,愛的應該也不是中華民國,我一點都不認同他們。但儘管如此,我還是覺得,應該依法辦事,不能因為「大眾都討厭他們」,就可以對他們進行法律之外的處置。
暐瀚 2015-1-29 de 淡水
信義分局否認陸女踹警新聞稿:
http://sy.police.taipei/ct.asp?xItem=95486384&ctNode=8777&mp=108091
「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標準」的推薦目錄:
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標準 在 顏寬恒 Facebook 八卦
代購❓黃牛❓一線之隔❗️
今天寬恒在立法院針對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出質詢,法令在制定時往往都是對單一事件民眾不滿,政府就想修法,所以會出現OO條款的發生,可能演唱會的票被秒殺,市面出現黃牛票,民眾不滿要政府管一管,政府為了便宜行事就來個一刀切,連代購的一起倒楣,現在有許多新興行業以代購票卷並收取服務費為業,特別是旅遊業者,但因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關係,讓業者可能一不小心就踩到紅線⛔️,我想在黃牛與服務業之間,政府應該擬定更周延的法規來規範。
此外在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的部分,修法雖傾向要專人管理,但是執行面卻不像官員嘴巴講講的那麼容易,還有針對爆竹煙火的定義等,但是今天爆竹煙火最重要的課題其實是噪音跟空氣污染,但是帶頭做壞榜樣都是政府,如2017高雄燈會藝術節有好幾天的煙火秀,民眾很反彈,政府就不能兩套標準啊!
寬恒認為政府本身不能用自己做不到的事還要要求別人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關係著空污、噪音、環保跟安全問題,政府應該有效輔導他們製做更環保安全的產品,而不是一聲令下就要這些業者通通打烊收工⚡️⚡️⚡️
遇到什麼事都用一刀切來處理,還要這麼多政務官幹什麼⁉️
#全面抵制黃牛❌
#保護代購業者⭕️
#內政委員會質詢
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標準 在 唐慧琳 Facebook 八卦
黃國昌下台倒數18天
1. 照片中,可以看到,幫忙掌燈的,就是黃國昌的執行長陳志明,他正在幫李應元、詹順貴照亮要洗地的模板,這是去年12月21日,環保署,公署堂前地。警察有去關切嗎?事後可會去查他們水錶?沒有的,都沒有。綠營上下一心,只要是他們主張的,都是道理;小老百姓用完全一樣的方法,要宣傳罷免黃國昌,明明是標準環保的言論自由,他們覺得刺眼,你就是造反、就是要用社會秩序維護法72條辦你。
社會秩序維護法 (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 )
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他們明知是水洗地,沒有人噴漆塗鴉,金山分局還硬要發聲明說有人報案志工噴漆,噪音很大,讓記者抄警察聲明抹黑志工,但沒有就是沒有,他無法自圓其說何以追查車牌,然後跨區去志工家查水錶、嚇老母。昨天公布錄音,大家都聽到,明明就是警察有壓力要給個交代,所以去查水錶,沒想到被意外曝光,警察局長見笑轉生氣。於是,他們的集體智慧,就是拿出社維法72條,說洗地製造噪音,請問是怎樣的噪音?就因為我們不滿綠營執政、不滿黃國昌欺世盜名,洗地宣傳的言論自由,就算噪音!!大家看懂了。警察國家...但蔡英文未宣布戒嚴就實質搞戒嚴…這位分局長一定會高升。請記住,警察一定找得到法辦你。警察當然不會道歉,他們當打手,查水錶是客氣的了。
2. 黃國昌委員昨天、今天又龜縮了,一如往常,他不會面對不利的狀況。他不回應罷昌志工被查水錶一事,還派助理拿手機反錄記者。黃國昌要檢視任何人的時候,都是神的標準;任何凡人要檢視他時,他都不予理會。這種民意代表不被罷免,以後保證只會更囂張!黃國昌送圍脖,大家質疑是賄選,警察不查;黃國昌樁腳恐嚇選民不得懸掛罷昌看板,警察不查;「罷免黃國昌」字樣被水洗反白在人行道上,警察馬上查!查你水錶!
黃委員,您不應該撇清責任不管的,這樣很心虛,人人都看出來了。這是在您選區中發生不公不義、迫害人權的事,你應該要出面追查,給大家一個交代,不然你算什麼?國昌,我一直勸你當個人,然後才能當個好人,結果你選擇當壞人、欺負人、沒有責任的人,好,身為你的選民,我就是要罷免你。12/16,罷免黃國昌,國家才健康。
3. 有一位金山在地的好朋友說,有洗地活動沒揪他,很不夠意思。說的甚是,小弟在此道歉,並開放報名,清洗地面的第一站,你們說該去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