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立論大拆解!
這次社宅中央與地方的爭點是什麼?
▪️中央說
#社會住宅租金有規定地方政府要自己努力
🔸北市府的立場:
規定有些沒定、有些有模糊地帶,明文規定應更清楚啊!這也是為什麼,希望中央能出面制定全國統一的 #計算公式 ,相信在未來同一縣市有中央與地方蓋的社宅後,就不會出現租金落差過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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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阿勇伯說的 #住宅法25條
8折或64折標準從來沒有明文出現在任何社宅訂價的中央辦法裡面喔🔍 法條👉🏼 https://reurl.cc/Gr0M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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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已經依照規定委託專業估價師訂定,
租金約為每坪每月842元,
所謂的「市價」是新成屋還是中古屋應該要規定清楚,法要可以實行而不是 #有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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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依住宅法第11條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住宅法條文施行後2年內完成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 #但目前中央主管機關遲未針對該條文建立相關制度,地方政府即便再努力是否也窒礙難行!
⚠️ #說好的實價登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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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說;公有土地免繳地價稅跟房屋稅
#因此不能視為社會住宅成本
🔸免繳,其實只有前10年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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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目前住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社會住宅租稅優惠實施年限為自住宅法修正公布實施日起五年,屆期行政院得延長一次為限。
☑️就現行條文規定來說,最長僅有十年免稅。
#請中央正視問題 #籲請修法
都發局新聞稿👉🏼 https://reurl.cc/avy6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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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認為租金8折是基本
#要有分級補貼制度
🔸北市府的立場:
正是因為我們十分重視分級補貼,
跨局處溝通協調社會局編列1.4億元,
才能真正達到自償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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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自107年起即率全國之先於健康社會住宅落實社會住宅分級補貼制度,依照不同所得及家庭人口數給予3,000元到11,000元不等之補貼額度,並逐年編列預算補貼支應,其政策目的即為使社會住宅民眾實際支付的租金合理、可負擔 。
▪️中央認為政府有提供補助地方
#所以不需要管自償性?
#中央認為自償性百分之百就一定有鬼?
🔸北市府的立場:
我們就是因為努力往兩萬戶社宅邁進,
蓋很多才知道如果不自償 #社宅政策就無法長遠
而且自償回來的錢也會投入 #住宅基金
拿來蓋新的社宅,為什麼要誤導民眾混淆視聽呢?北市也是為了中央喊出8年20萬戶的目標,
努力興建奮力向前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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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說,依據租金收入扣除長期維護費的餘額,以及每年要償還銀行的本金與利息的差額與興建期的利息與每年需要的土地租金,內政部也是全額補助!?🤨
#甘安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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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感謝次長發文的提醒,
北市府針對低利融資,已有向中央申請低利融資平台協助;而針對中央之非自償性經費補助,中央規範於 #工程結算後始得申請,但實際上工程結算早已有住戶入住,補助時點實在很詭異;而挹注經費規定裡面,又有模糊不清的
#每建坪租金以市場租金水準7折為下限
到底何謂市場租金?明訂清楚嘛!
🉑️參考中央自償率對照表 https://reurl.cc/pyE7Od
看完對照表,相信大家就能理解倒底...
#誰心裡有鬼? #還是小氣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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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興建需要長期且永續的經營規劃觀念,有穩定的財源才能持續興辦增加社會住宅存量,興建量少時財務問題不會浮現,興建戶數越高財務負擔將更趨沉重,臺北市住宅基金投資興建社會住宅,並且以融資舉債籌措興建經費,支出龐大,更須審慎思考、務實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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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珍羽進入市府這段時間以來,
看到北市公務員認真的在推動住宅政策,
大家努力、奔波、溝通,
北市府從找地、設計、規劃、興建、驗收、包租、維護管理、租金補助,一路做下來,
真的是做得流汗又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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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真的需要;
中央地方合作努力而不是相互指責!
社會住宅在台灣算是一個剛起步的政見,
計算到10月21日,
台灣整體社會存量比率是0.189%
台北市社會住宅存量則是比率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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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問題、落實居住正義🏬
柯市府積極檢討!修正!
興辦社宅面對的挑戰與各方的建言,
我們都虛心接受,繼續持續修正精進、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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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當然還是要感謝市民朋友願意來租北市各區的社宅,這是對市府最大的肯定🙏🏼
更感謝市府同仁跟基層的辛勞,
能夠在這個認真團隊中一起為居住正義努力,
是珍羽最大的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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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
#我們一起加油好嘛🥸
北市社宅進度 https://www.hms.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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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兌現「8年20萬戶」社會住宅得舉債3000億!內政部開方便門讓債務變「自償」https://www.wealth.com.tw/home/articles/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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