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於選前加速處分黨產,除巧立名目成立基金會外,也公開拋售不動產及資產。這不但牽涉國家轉型正義的嚴肅課題,也破壞台灣的民主政治與政黨競爭。
對此,我們提出三項呼籲:
一、選後攜手制定《政黨法》,建構公平競爭的政黨政治環境
新國會誕生後,民進黨期盼與所有政黨攜手合作,儘速制定《政黨法》,其中必須明文確立政黨「非營利」的社團法人本質,其經費來源,應僅限於黨員所繳交的黨費、依法收受的政治獻金,政府每年的政黨補助金,以及前述經費的孳息。
政黨經營事業,必是民主的毒瘤,必須嚴格禁止。儘管現階段國民黨以「信託管理」為托辭,但事實證明,其信託對象仍是關係企業,國民黨仍能輕易掌控黨營事業的經營和資產處分,更繼續收取鉅額的孳息,造成政黨競爭的不公平;因此「信託」絕不足以消除黨營事業之惡。
二、推動轉型正義,政黨不當黨產應由社會一齊監督處理
除了制定《政黨法》外,也須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國民黨在威權時期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財產、利益,都應釐清真相,予以追討,還給國家和人民。
三、選前國民黨應凍結資產處分及移轉,企業不宜涉入
禁止黨營事業、追討不當黨產,絕非政治鬥爭,而是轉型正義的追求。對於國民黨在選前加速處分黨產,我們呼籲朱主席應懸崖勒馬,我們也期盼,企業主應該發揮社會責任與道德良知,不要涉入國民黨黨產的處分,避免購買或接收,以避免未來陷入爭議與糾紛。
(全文新聞稿 http://goo.gl/fRdtk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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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革新・台灣好政」:http://goo.gl/pJZxXB
社團法人營利事業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八卦
消費打統編為的是甚麼?
行政院長蘇貞昌為了提醒國人三倍券即將到期,選擇到「台灣漫畫基地」來消費,除了促進經濟的同時,也希望用實際的行動來支持台灣漫畫家的作品,但卻被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質疑,蘇貞昌在購買時輸入行政院統編,是否要藉此來核銷讓全民買單,而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也出面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使用三倍券購買漫畫送給孫女,並未使用個人特支費或其他公務預算,「於法不能用公款核銷,主計單位也不會核可」。
這是繼上次牛肉麵事件打統編後,第二次行政院統編躍上新聞版面,而每次出外消費時,店員一定會在結帳時詢問是否需要統編與載具,打統編又是為了甚麼呢?
統一編號 - 簡稱統編
是臺灣營利事業機構的個別法人身分代號,為一組8位數字。
以我自己為例,我自己有成立一間公司,所有我的商業獲利都需要課稅,而其中我購買的攝影器材打上統編後,這筆費用就能夠扣抵申報營業稅,這也是為何在公司上班時,如果你有採買任何與公司相關聯的商品,會計部門都會要求你必須要發票打統編或索取收據,才有辦法核銷給付款項給你,這對會計在做公司帳目與核銷時是很重要的事情。
但難道任何東西報公司統編公司都會買單嗎?
當然不可能。
我自己生活中買了存放攝影器材的防潮箱,即使裡面我還會放私人物品,但我還是可以打統編核銷,我又是自己公司的負責人,於情於理上我這樣做並沒有問題也不會違法,但外面公司企業行號都會避免有人藉此掏空公款,用發票來跟公司請款,於是項目與金額都會做審查,這也是為何行政院秘書長會出面表示,主計單位不會審核通過,一旦審核沒過,發票還是會用來公司節稅,但購買者並不會拿到這筆錢。
也因此過去我有聽過一些惡質的老闆,會要求下面的員工將自己生活的開銷也打統編,以藉此讓公司節稅,但一般的人通常不會答應的關鍵是,發票一旦打了統編就無法兌獎,即使中了兩百萬與一千萬也都是如此。
統一發票兌獎的用意,是鼓勵消費者能夠索取發票,讓店家的銷售行為能夠課稅,而打統編本身已經讓公司企業節稅,自然不可能再開放兌獎,一方面也是減少兌獎的糾紛。
至於有人質疑消費習慣打統編這件事情,其實如果你是公司高階主管或是負責人,在平常的生活中一定會習慣做這件事,當你的社會階級到了某個程度後,都會有公司企業會來替你的消費買單,也因此每個月都會有一筆開支的預算,是用來支付你的開銷,有些高階主管平常與客戶聚餐吃飯時也都會打統編,公司也都會來支付這筆錢,但絕對不會買任何東西都願意核銷。
如果你了解統編的所有細節,就會明白這次民眾黨試圖藉此帶風向,用蘇貞昌魚肉鄉民來炒作議題,是完全沒用的,無論是想要用有打統編的習慣,還是用購買商品核銷是全民買單,這個議題根本燒不起來。
近期民眾黨柯文哲有打算離開主席位,利用最後兩年專心衝市政,也讓自己在2022的選舉時能夠達到抬高票房的效果,但很現實的是,民眾黨現在的五位立委,目前所挑選的議題與聲量高度都是遠不及柯文哲,甚至比時代力量的三席立委與台灣基進黨的一席立委還低。
可以想見的是,柯文哲如果持續擔任黨主席,對於政黨與新聞曝光有加分的效果,但對他個人的形象與專業都很傷,但如果柯文哲選擇自私的離開黨主席,為他個人的政治生涯未來布局,那民眾黨基本上會直接泡沫化,在沒有任何討論聲量與支持度的情況下,基本上之後即使讓黨內一些外型較為姣好的女性出來參選議員,像是學姊黃瀞瑩、林珍羽等人,最後的討論都只會流於外貌的討論,對於政策的執行與討論都不會有任何的效果。
民眾黨,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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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營利事業 在 Joe's investment Facebook 八卦
宗教團體,透過財團法人,如果王版的《宗教基本法》又能通過,我估計這會是很有套利空間的產業,營運利潤應該可以超越台積電,法鼓山、中台禪寺、佛光山、慈濟如果上市,我認為值得長期佈局,最好是四家合組宗教ETF,投資人就不用煩惱要選哪一家財團法人
宗教團體基本上都會聲明是非營利組織,但一個組織要長期運作,基本上是不可能脫離經濟運行的原理,在台灣,一個公司或組織,營收超過一定程度時,可以透過申請成立財團法人當分身,這是很好用的錢坤大挪移方法。
內政部的網站就有可以申請
http://www.moi.gov.tw/dca/02faith_003.aspx
財團法人可以用來做啥,避稅,規避營利事業所得稅,還可以制定一個魁儡組織,讓組織的董事會掌握在自己手上,法人章程由自己規範,這樣就可以五鬼搬運,把自己營收的錢捐給財團法人,成為所得稅扣抵額,當然每個項目會有上限,所以要雇用會計師,調整每個項目和各單位的捐款上限,盡可能達到低稅賦,適當的修改財團法人的規則,應該不會笨到設定不利於自己的社團法規吧
自己賺的錢,捐給了財團法人,一定要控制董事會,然後把組織的法規給成對自己有利的模式,雖然政府規定財團法人要按照原本的社團成立宗旨營運,但政府並沒有限制財團法人應該如何營運,所以法規漏洞就來了。
假設Joe是某間廟的住持,信徒捐獻香油錢給廟,Joe拿著這些錢捐給廟所屬的台財團法人,某天,廟要擴建了,剛好Joe的親戚是搞營建的,所以財團法人花大錢請親戚的公司來營建也是很合理,一根柱子或一張木雕桌子,有神明加持過,買貴一些也是很合理。
假設剛好Joe也有親戚開醫院,醫院拯救病人需要設備器材,財團法人協助意願添購設備器材,品質好買貴一點也是很合理的,Joe是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長事務繁忙,買車代步很正常,財團法人買車給董事長代步也是很合理的,剛好Joe的親戚也有賣車的,好的車買貴一點也是很合理的,當然廟柱、神桌、汽車、設備,都不屬於Joe私人所有,但Joe會擁有永久使用權,至於有沒有所有權,那不重要,重要的是誰在用,只要確保兒子女兒繼承董事會董事,掌握大權,這個財團法人就是世襲制,肥水不落外人田。
開車需要司機吧,總不能讓董事長自己開吧,廟裡面需要打掃,總不能讓董事長自己掃吧,剛好Joe周圍的親戚都可以任勝這些職缺,高薪雇用也是很合理的。
當然平常天災需要賑災救援,還是貧困人家需要援助,偶爾也是需要幫忙一下,打好名聲,維持社會好的觀感,一來讓人們知道本社團有在做事,信徒捐款才有機會多一點,捐太少錢神明是會生氣的,二來避免國稅局盯太緊,避免超過國稅局的忍受上限,觸犯侵占相關法規,高調經營,低調享受。
宗教團體搭配財團法人的組合,簡直是如虎添翼,合理接受民眾信徒捐款,關係好的話還可以在許多地點廣布捐獻箱,例如高速公路休息站、超市,不用放在顯眼的位置,群眾消費完可以順手捐發票即可,反正大多數人也不會在乎捐給誰,財團法人拿到善款也不用開統一發票,不用課營業稅,還可以節稅和做公關,合法給董事長使用社團設備,增加管理階層友好的周邊企業,增加營運業績,好處多多。
捐款給Joe買轎車代步,和捐款給公益財團法人,法人給董事長Joe添購轎車代步,差別在哪裡,多了這道程序,感覺不一樣,古代有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現在則有「挾神明以令信徒」,意思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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