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釋字724後續發展
Quote:
"內政部昨天會商此事,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表示,由於「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部分條文違憲,人民團體經主管機關限期整理者,未來不會直接停止其理事、監事的職權,而由現有的理監事互推整理小組成員,內政部將修改相關辦法。
陳志章並指出,集會結社屬於人民自由,政府應採低密度管理。據了解,內政部正研訂「社會團體管理法草案」,將社團申設由目前的許可制全面鬆綁,改為登記制。"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在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5-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人民團體 應於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十五日前,或召開理事會議、監事會議、理事監事聯席會議七日前,將會議種類、時間、地點連同議程通知各應出席人員並報請主管機關 ... ... <看更多>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在 法規名稱: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 植根法律網 的相關結果
法規名稱:,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內政部臺內團字第1041400642號令修正發布第20條、第20條 ... ... <看更多>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在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為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健全組織發揮功能,特訂定本辦法。 ... 章程規定擬具組織簡則,載明設立依據、組成、任務、經費來源等,提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