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住了幾天,終於能回家了,趕緊來跟大家報個平安。
大家不要擔心,母子均安,寶寶還非常非常的活潑健康,是媽媽半條命快沒了…還需要靜養再一陣子。
從小到大我真的是很少生病,幾乎沒什麼小病,但只要一生病,一定就是很大攤的…原以為我的孕期也能跟別人一樣好孕,但終究我還真是毛利小五郎的命格,什麼奇奇怪怪都能讓我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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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醫院時的狀況真的很不好,反覆不停地嘔吐、抽慉、高燒、疼痛,手背跟手臂上也插著很粗的針管跟被抽血,痛得我沒辦法使用手機,唯一會拿起手機的時候就是跟許先生聯絡。
所以平安回到家,稍稍幾分鐘的時間打開手機,立刻看到上千封的留言跟私訊,真的真的很感激大家的關心,我會再找時間慢慢地一一看完,只是這一次,我可能沒有體力每一個人全都回覆到,只能統一以這篇大致交代我這幾週失控的孕期究竟發生什麼事。
啊,我沒想過我的懷孕日誌會是這樣的(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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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已經吐得蠻慘,但進入7月份懷孕23-26週,幾乎天天吐,一天不固定時段吐好幾次,每次都是好幾輪,吐到停不下來全身發抖。
上週才剛跟大家update完我孕期出現的最新症狀-肋骨劇痛,沒想到持續痛一整天後,痛到隔天我就發高燒了。在家一邊高燒,一邊開始止不住地狂嘔,即便已經兩天幾乎沒有進食,我仍舊一直吐一直吐,吐到許先生不得不在下午兩三點左右緊急叫救護車搶送我到最近的醫院。
三位年輕的救護人員一抵達,看到試圖冷靜下來的我,嘻嘻哈哈用粵語彼此說覺得我根本沒什麼大事,但仍例行公事用毛毯跟繩帶把我五花大綁在輪椅上推出門,我的雙手被固定在毛毯下動彈不得,一波波噁心感再度襲來,我尖叫著快鬆綁開,我要吐了!!接著一路在電梯內狂吐不止到被抬上救護車,三位年輕人才驚覺事態嚴重收起戲謔笑臉。
我躺在救護車上時的體溫,39度。我穿著一件很厚的長袖毛衣,覺得自己的頭要燒壞了,但身體冷到不斷發抖。醫護人員對我說:妳這就是高燒,不然沒可能在外頭30幾度的天氣還穿著這件毛衣喊冷。
貧血加上低血壓,口罩下的自己越來越缺氧。這陣子我已經不太能躺著睡,常常才剛睡著就被因為吸不到空氣而奮力掙扎嚇醒,只能坐起來模模糊糊地睡。更別說被五花大綁在擔架上,醫護人員對於央求是否能暫時替我拿下口罩的許先生搖頭說:當然不能拿下口罩啊先生,這是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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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救護車跟擔架推往最近的醫院,我被放在一張靠著斑駁牆面的角落病床上。等了一個多小時,我就吐了一個多小時,無力地看著在病床前著急試圖詢問的許先生。他不斷被醫護人員白眼、用我們聽不懂的粵語大吼、或者丟一句「唔識聽」就離開他走人。
我持續吐到全身發抖抽搐停不下來,嘔吐袋換過一個又一個,許先生一面越來越焦急但一面仍勉強擠出笑臉安撫我,他試著想辦法溝通,趕快找人來幫我打止吐針或給顆止吐藥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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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診室的四、五個小時裡,一切都是惡夢,很可怕很可怕的惡夢,我覺得自己像隻被粗魯打撈上岸不斷掙扎的魚,用快失去力氣的鰓奮力呼吸,但在我昏迷前,活下去的意志卻越來越薄弱。
我別無選擇地被抽了幾管血、插入點滴、被推往X光室,在X光室的門口大概是這輩子最長的時間。
我看著牆上的警示標語,那張海報畫著X光跟一個媽媽肚子裡驚慌害怕的寶寶,我的眼淚流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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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出X光室,被推到另一個走廊的角落,我又吊了一瓶點滴。依舊沒有人理睬我們,許先生得到的依舊是白眼跟丟下他一秒轉身離去的「唔識聽」。
又過了一兩個小時,一位會講普通話跟英語的年輕醫師來了,說我的血液尿液檢查報告需要兩三天才會出來,強烈建議我住院,因為我的高燒暫時看不出明顯原因,不是Covid也不是感冒,這是最可怕的地方,如果不追蹤,最壞的情況有可能是敗血症、腎衰竭、心血管疾病、腎臟或甲狀腺出問題,最嚴重可能死亡,建議我住院觀察,但要住幾天不知道,而且許先生不能陪同。
所有可怕的想法在我腦中閃過,但當許先生問我要不要住院時,我崩潰搖頭哭著大喊我要回家!讓我回家!真的,如果真的怎麼樣,我寧願是在家,在我最愛的人身邊,而不是在這一間讓病人極度恐懼不安跟感到卑微的醫院!
(後來才從許多香港朋友們口中得知,這間醫院風評差到極致中的極致,是大家聞之色變絕對不會去的一間醫院)
簽下切結書,離開醫院時我穿著毛衣、毛襪、大圍巾,頭很燒但身體很冷,我全身在冒汗但已等不及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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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跟隔天我持續發高燒,一場覺我換掉四套全濕的睡衣,床單也汗溼了,許先生在床邊餵食我退燒藥、止吐藥、蘇打餅,這些是我唯一能吃下去的東西。他每隔幾小時就量測我的體溫,但經過24個小時,他決定把昏睡中的我搖起來再次送醫。
坐上計程車,我們到我產檢的私立醫院,想說那裡有我所有的產檢紀錄。
晚間十點半,計程車開抵我產檢的私立醫院,因為那裡有我所有的產檢紀錄,沒料到的是因為我的高燒所以醫院拒收。
許先生打了十幾間其他私立醫院的電話,不是婉轉地以「沒有床位」為由,就是直接說「你太太正在高燒屬於高風險我們不收」,即便可以做Covid檢測證明而我也有檢測報告了,但我坐在輪椅上仍像顆皮球被踢來踢去直到再次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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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十二點半,我被送到願意救人的公立醫院急診,診斷後醫生建議我住院。醫生護士人都很好,會說英文,也很願意試著用普通話溝通。凌晨兩點半,他們要許先生先回家等候,因為非常時期不能陪同住院,我則被推進像冰庫一般的隔離房,獨自在那等待四個小時直到早上六點半,再一次確認沒有Covid才開始安排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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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被抽了三管血,手背上的點滴針孔也還在,一轉進病房再一次被抽了三管血,這一次點滴的針頭粗硬到像鐵釘,一戳進我的手背也戳開了我放聲大哭跟所有委屈恐懼的開關。護士說產科的針頭都比較粗,因為隨時可能有突發狀況必須注入讓身體能快速吸收的藥物。
不知道要住院幾日,沒有牙膏牙刷洗面乳,我連一條可以擦臉的毛巾都沒有,臉上只有一晚沒睡的狼狽跟淚痕。嬰兒的哭聲此起彼落,我縮在一個八人間的角落病床上。
住院的幾個晚上,風雨雷電交加,香港發佈風球,我摸著肚子害怕地看著窗外的閃電。大家都開玩笑說「這個小惡魔,等他出來要好好打他屁股。」
但怎麼可能呢,等他出來媽媽只會摸摸他的小臉蛋,跟他說「謝謝你跟媽媽一起加油,陪著我在醫院,讓我不是自己孤單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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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醫院躺了多久,許先生就有多久沒闔眼,擔心我一個人會害怕、會無助、會做出只保住寶寶的決定。
「寶貝,加油加油!妳要健健康康的,趕快好起來,我要帶妳出去約會!我要帶妳跟寶寶去吃大餐!」
隔著手機螢幕,我們倆哽咽到說不出話,只有一起點頭。
「好啊,那我們來合照一張!」
牽手,我們是彼此的牽手,我們始終牽著彼此的手。
謝謝你,煮了湯,從醫院牽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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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不是少數人鬥爭的工具 在野黨不該成為幫凶】
在立法院眾多法案中,有兩項議題是我們這代政治人物不可迴避之重,一個是憲政改革,另一個就是司法改革,從1999年司法改革會議以來的20幾年,我都一直站在歷史的現場,立法院修正了法官法、大法庭制度、憲法訴訟法等等重要法案,當中的遺珠之憾就是人民參與刑事審判。
「為什麼民主進步黨在1986年11月10日第一次全代會時,把陪審制放入行動綱領呢?」
戒嚴時期,國民黨制定刑法一百條(內亂外患唯一死刑)、懲治叛亂條例(唯一死刑)以及檢肅匪諜條例(唯一死刑)作為整飭異己的工具,動輒以內亂外患罪判決政治犯死刑,高壓統治,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更以軍法法庭審判政治犯,包括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呂秀蓮以及陳菊(花媽)等人,檢察官都以唯一死刑的叛亂罪起訴,後來是因為美國的壓力才改判有期徒刑,1986年民進黨成立時,為了避免國民黨持續利用內亂外患罪來壓迫人權,在行動綱領中,通過內亂外患罪案件的審理中,必須以政黨代表、國會代表以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陪審團進行公開審判,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後,黨禁與報禁也一併解除,民進黨成立正式合法化,1990年3月爆發野百合學運,主張廢除刑法一百條,更促成1991年5月1日終止動員戡亂時期、5月17日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同月21日廢除檢肅匪諜條例,刑法一百條也在1992年5月16日被廢止,臺灣民主化更邁進一步。
「轉型正義已法制化,時空背景早就不同」
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我也自隔年開始擔任立法委員,不斷推動促進轉型正義相關法規,終於在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會撤銷四波有罪判決,當中也包括美麗島事件受難者、監察院院長陳菊,從黨外一路走來,臺灣逐漸民主化,通過行動綱領的白色恐怖已然不再,內亂外患罪的陪審團制度也失所附麗,更遑論當時的陪審團亦非現在在野黨的陪審團,請國民黨、民眾黨跟時代力量認清事實,不要別人說什麼,你們就跟著說什麼,立法委員要做自己!
「司法院從來都沒有提出陪審制的相關法案」
司法院最早在1987年3月黃少谷院長任內,就在該院第二次首長會議決議「我國不宜採行陪審制,並建議派員考察參審制度」,後來在1988年,林洋港院長任內,認為臺灣可以參採歐陸的參審制,並開始研擬草案,終於在1994年3月完成「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但卻因為各界意見仍然相當分歧,因此未送交立法院審議。
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議決「專家參審制」,司法院根據此決議,在2000年翁岳生院長任內,頒布「專家諮詢試行要點」,在當事人同意下,參與審判諮詢的專家學者可以提出意見給法院參考,但不能進行事實認定跟法律判斷,但後來因使用率過低而在2008年中止,此外,司法院也在2006年提出「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送行政院會銜,但卻因為行政院不同意,最後也無法送交立法院審議,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可說是一波三折。
「國民黨徒具形式的觀審制草案」
馬英九總統上任後,因為發生許多爭議判決,社會各界嘲諷法官是「恐龍」或是「奶嘴」,為了解決此問題,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曾經在2012年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但是這項制度讓人民進到法院後,「可觀不可判,可聽不可說」,僅是讓人民形式上參與審判,跟法院旁聽沒有兩樣,根本沒有實質的意義,人民參與審判可謂是漫漫長路,始終走不到終點。
「民進黨為何同時提出陪審制與參審制的草案?」
為了抵抗國民黨提出的觀審制,民進黨黨團當時由我領銜,代表司改會提出「陪審團制度」,也請當初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吳宜臻提出「參審制」,本黨團委員間也相互連署,藉此來阻擋國民黨的觀審制,最後三種制度的草案都未在立法院審議,第八屆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後,也未再提案,在野黨不認清歷史脈絡,反而人云亦云,成為特定人士的傳聲筒,甚至是鬥爭的工具,立法委員失去個人自主意識,照稿讀稿不知所云,悲哉!惜哉!痛哉!
「漫長的溝通與審議歷程」
2015年,總統與立委大選前,我與許多民進黨委員,在基於不讓國民黨繼續推觀審制,受司改會之邀,也簽屬願意支持陪審制的連署書,時至今日我也從未否認此事,但情勢已然變更,主客觀條件早就不同,持續用過去的事情來抨擊本黨並沒有意義。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司法院在呂太郎秘書長的努力下,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但在立法院審議時,就到底要採行參審制,由人民與法官合審合判,或是陪審制由人民決定有罪與否,法官來決定刑度,而爭論不休,即使呂秘書長多次與各方溝通,也未有成果,立法院在第九屆結束前,仍然無法三讀通過。
「橘逾淮而為枳,移植美國陪審制將是法治史上的大災難」
民進黨作為執政黨,在草擬法案時,必須衡酌國內的審判體系、司法教育系統以及人民觀感,若貿然採行陪審制,我國的審判體系跟美國完全不同,美國是英美法系,是採行以判例為主的審判制度,有嚴謹的「刑事證據制度」以及「量刑基準」,與臺灣的司法體系不同,如果直接施行美國的制度,很可能出現如同移植手術後的「排斥現象」,反倒使我國的司法體系受到嚴重的傷害,而陪審團制度中,沒有判決書只有評決書,檢察官也無法上訴,更嚴重的是,陪審制中必須要所有的陪審團一致決定有罪,只要有一個人認為無罪,就會出現僵局陪審團(Hung Jury),必須解散目前的陪審團,重新啟動選任陪審員的程序,再次進行審判程序,若是再出現僵局陪審團,就必須再行解散,這樣一來一往,曠日廢時不說,我國重罪嫌疑人的羈押上限為15個月,如果陪審團審議超過這個期限,重罪嫌疑人就必須釋放,試問,臺灣人民能夠接受殺人嫌疑犯因為僵局陪審團而被無條件釋放嗎?
「變形的參審陪審拼裝車,不負責任的在野黨」
第十屆立法院上任後,司法院再次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在委員會與朝野協商時,在野黨無法回應陪審制的缺陷,於是提出許多奇怪的變形制度,或是一意孤行強力支持陪審制。
「時代力量的錯誤之處」
時代力量提出純陪審制,在審查時長篇大論,但卻未回答如何解決僵局陪審團的問題,特別是提出世界獨創的條文,只要最低本刑三年以上,就必須使用陪審制,時代力量號稱最在乎環保團體,最在乎臺灣的生態保護,空污法第5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5條以及水污法第37條,致死或致重傷都是三年以上的重罪,也就是時代力量認為必須適用陪審制的案件,請問這些破壞環境的嫌疑犯,如果遇到僵局陪審團,是不是就要無罪釋放?請問時代力量如何向最支持你們的環保團體交代?另外,時代力量也引入訴因制度,讓法官不能夠變更起訴法條,如果檢察官以傷害罪起訴,但最後法院發現犯人有殺人故意,在訴因制度的規範下,法院必須判這個人無罪,試問,公平正義何在?
「民眾黨的荒謬之處」
民眾黨代表司改會提出參審與陪審的兩制併行,最低本刑七年以上或是致死的案件是用參審,但是在第五條之一卻規定許多重大政治性的案件,例如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貪污、選罷法、內亂外患、反滲透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集會遊行法等敏感政治案件,都要適用陪審,這些案件在臺灣藍綠對立的社會氛圍下,非常容易出現僵局陪審團,所有的嫌疑人都可能因此被釋放,民眾黨也沒有告訴我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台灣社會能夠接受嗎?
「國民黨的離譜之處」
國民黨在這個議案上的行為,更是荒謬中的荒謬,離譜中的離譜,起初提出跟司法院版非常類似的參審制,後來為了杯葛民進黨,又支持參審陪審兩制並行,表決時,突然提出第五條之一的修正動議,國民黨的版本比民眾黨的更加荒謬,在陪審的適用案件中,除了民眾黨版本有的敏感性政治案件外,還增加了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政黨法、促轉條例等,此外,也新增跟環境有關的案件,例如空污法,以及行政訴訟類的所得稅法等案件,都必須優先適用陪審,這些案件都會出現僵局陪審團的情形,而國民黨也只在該條文聲稱兩制並行,後續條文卻完全沒有陪審制的施行條文,顯然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製造出一台根本跑不動的拼裝車。
身為立法委員,必須擔負起責任,不能民間團體說什麼或是司改國是會議的投票結果是什麼,不加思索就照單全收,「司改會找義和團來當自己的御林軍,在野黨就成了被利用的工具跟打手。」
「兩制併行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如果採行兩制併行,除了陪審團制度可能的問題以外,還有司法教育上的疑慮,大學教授不可能同時熟悉兩套制度,並且把相關知識傳遞給學生,如果連大學老師都無法熟悉兩套制度,那未來將成為法官、檢察官跟律師的法律系學生們,如何使用這兩種不同的制度進行訴訟,又如何追求真相、如何保障被害人與被告的權益?我們不可能眼看著臺灣的司法體系,因兩案並行而陷入重大的危機,這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黨能夠做的事情。
「司改會、陪審團跟在野黨無所不用其極抹黑污名化司法體系是極大不道德」
司改會與在野黨,刻意透過所謂的權威效應來污名化法官,懷疑臺灣的法官不值得信任、都會貪贓枉法或是操守有問題,我必須說,司法體系確實有需要檢討的地方,但不是利用這種無限上綱的攻擊方式來進行,中間討論本來就是為了讓職業法官能夠在國民法官有疑問時,由職業法官回答國民法官,但在野黨卻不斷抹黑,民進黨的版本中,直接明定職業法官的釋疑只能在國民法官提出時才可以進行,民間原有的疑慮早該消除,而在野黨跟有心人士的扭曲抹黑,也該適可而止!
「實踐承諾的民進黨,進步的國民法官法」
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在就職演說時,提到要進行司法改革,獲得臺灣人民最大的掌聲,身為執政黨黨團,我們也非常負責地提出「國民法官法」的修正版本,在這個版本中,實踐了許多進步的司法改革理念,包括人民參與審判、起訴狀一本以及全面證據開示等等,民進黨黨團始終站在改革的第一線,從不退縮,也從不盲從,今日三讀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更是民進黨推動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期盼司法制度在人民參與審判後,能夠注入活水,讓人民願意信任司法制度,使臺灣的訴訟體系能夠更公平,更符合人民期盼!
謝謝所有黨團同仁以及助理們的努力,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國民法官法 #民進黨 #蔡英文 #鄭運鵬 #鍾佳濱 #周春米 #郭國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吳玉琴 #司法院 #法務部
直接注入法英文 在 王立第二戰研所 Facebook 八卦
上次沈伯洋教授說的代理人法,我後來發現很多人不理解,甚至誤解,才會覺得代理人是某一種神奇的組織,或者是被害妄想症的產物。
這篇來講一下,我們的調查結果。
目前看到的幾乎都是很類似中二病的性格,可以根據社經階級分為高級跟一般人。
會當代理人的主要是高級中二病,高學歷甚至太陽花青年,竟然變成中國代理人?????
某個被掛紅榜的嘉義立委參選人小孩,大概就是標準例子,某個北市府裡面一堆年輕人居然挺得下兩岸一家親。也是一樣的概念。
我也發現,大多數人不理解,就會想去抹紅或是用個性很糟糕之類解釋。其實不是啦,都是現實利益所致。
你想想,一個大學生參加了太陽花,就以為自己是台灣救星,下一世代的領航者,認為未來光明滿載的案例多不多?超多的。
這類人,在太陽花到地方大選後,畢業即就業的投入政治業,滿懷熱情的結果是什麼?
台大文科畢業生,助理薪資28k,碩班32k,看地區而定。
有多挫折?若是去業界呢?抱歉,一樣的行情,私立大學恐怕才24k不到。
這裡就有分歧點,靠到民進黨或是新興勢力,例如某個市長幕僚的,因為急速擴張有了新職缺,市府還可以安插高薪。畢業一年薪資變成40k甚至50k起跳,有些人做了四年下來,已經拿到了70到80k以上,跟對市長的還可以拿超過100k。
太陽花?服貿?台灣未來?自己薪水比較重要啦。
為何2018執政黨大敗後,一票出餿主意的被罵翻都死不辭職?都結婚生子了,薪水突然腰斬,還得搬離台北去鄉下,誰受的了啊。只好想辦法推責任給其他人,推到明年大選都可能要炸掉,不為任何,因為薪資跟生活水準降不下來。
要注意,這類可以爬到高層的,都是大學菁英,從小教育一帆風順的很多,自然不覺得應該過苦日子。
其他某些政治業二代投共當代理人,原因也是一模一樣。
「從助理幹起?不要,我爸是XXX欸,直接選個議員合理吧。幹,誰理你啊,你有去蹲點嗎,憑什麼剛畢業就要選議員,里長還差不多。」
「去選里長,老爸挺你好不好?不要,跟這些歐吉桑歐巴桑握手降低格調,我們要有理想有抱負,上網講講話就夠了。老爸OS:最好這樣選得上。」
「外面丟履歷才30k?太瞧不起人了吧,我X大畢業,一身武功,起碼要50k才夠吧。結果試用兩周,自己就覺得太累受不了走人。」
「嗯?中國平潭有創業團,過去看看好了。喔喔喔喔喔,薪水人民幣20k,而且還可以拿創業基金,超棒的。」
一年後
「就說太陽花都是DPP陰謀,祖國多好發展多棒,社會主義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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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嗎?哪種人特別會被拐,這種人。
其實就是吃不了苦,嫌薪水低,責任往外推,個性中二,才會對岸給點甜頭就投共了,理想都是屁。
這種台清交頂大的如此,為何有些科大的,也照幹一樣的事情,還帶團交流,甚至引狼入室?
答案更簡單,只是說出來很難聽。
當你成績不好,一路跌跌撞撞考到某個私立科大,還是後段的。老師用愛的鼓勵告訴你,你能力很好未來無可限量,然後還讓你讀了本科系的碩士班。做了某個其實不怎樣的研究,但覺得自己肩負台灣未來。
結果畢業後,求職碰壁想自己創業,拿研究成果沒人鳥,無人要投資。黑色情緒湧上,轉頭看中國有補助台青,就過去試試看,馬上被奉為上賓,稱為百年奇才,拿了千萬補助款回台創業。
畢業不到一年就變成千萬資本公司的老闆,整個人輕飄飄,但想也知道燒錢很快,沒一年就快倒閉。只好不停借錢,再去求補助,弄到最後被中國趁虛而入,資本注入換人經營,被迫當中國代理人做政治宣傳。
當然,也有人對這種行為甘之如飴,拿錢宣傳很好,反正台灣不給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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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般代理人是怎麼回事?大多是被上面這種高級代理人,母雞帶小雞去帶出來的。
自願宣傳的,有些根本就沒有拿錢,只是被請去開個粉絲聯誼會,見到了某些政治人物,突然覺得心花怒放。
「我接近權力核心了欸」
從此人家講什麼故事,通通都信下去,包括蔡英文墮胎跟陳水扁掏空七兆,啥米鬼都接受。
有些則是拿得很少,但跟上面的一樣,薪水20k,發現幫忙宣傳可以拿5k,果然可以發大財。
至於他的上線,跟中國請了500w,只發了100w給你,擺明洗錢,永遠都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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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要說的是,政治業為何要有基層經驗的人去做,因為只有親自走過看過,你才會曉得怎樣幫助社會較低層的人。而不是覺得人家該死。
你不幫,以為這些人成不了事?
#順便說
#這套游擊隊統戰策略
#在中國也是統戰部的非核心小角色寫的洗錢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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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6:00修改
因為被專科醫生朋友罵,說邊緣人這個有專有稱呼不要亂用,所以全篇修改,即使如此看內容也應該不影響文意,不好意思誤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