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蕭郎,你全家都蕭郎
但我知道他才是真正的大蟒蛇,而且正在求偶中,幫他宣導一下
昨天Anna的蕭郎老爸帶了一條蛇回家,然後在Anna做功課的時候就丟給我玩。我一直以為很多人會和我一樣覺得蛇是一種很美的生物,但很出乎我意料,大家看到邊寫功課邊有蛇在旁邊,除了覺得「他們家好酷」,更多的反應是「蛇好可怕」、「我怎麼沒被嚇死」。我想這多少和台灣教育有關係吧,當碰到不了解的東西或是事情,在這個島上的做法通常就是嚇阻:「不要碰、遠離他、他很危險」,而不是認真去了解這些東西背後的知識。
我在拿到蛇的當下馬上就回想起小時候在加拿大上的爬蟲類學。那個時候的學校在三點半放學後,學校有提供各種付費的選修課程,我爸看我對爬蟲類很有興趣,就幫我報名一門「Raptilia」。這門基本上就是動物園的員工,會用箱子把各種爬蟲類帶到教室裡面來,然後一群小朋友就圍一圈聽著超專業的人講解關於這種動物的知識。在幾個禮拜裡面我了看了各種蜥蜴、蛇、變色龍、鱷魚、烏龜,然後讓他們在教室地上與小朋友身上爬來趴去。我印象最深刻是有一次員工帶著死老鼠來餵食球蟒,讓我們近距離觀察蛇在獵捕獵物、攻擊、吞食的過程。大概在那個時候我學會欣賞這種生物的美麗。
我不是在說加拿大月亮比較圓,而是我發現在教育上台灣與其他國家有很多基本上不同的做法。在面對恐懼,台灣的做法是透過恫嚇來逃離,而非真切的認識為何你會恐懼。好比海洋,荷蘭會要求小朋友全身著衣,在水底不帶蛙鏡張開眼游過障礙物,台灣則是海邊很危險沒事不要去海底游泳。當真的碰到需要游泳的時候,也許荷蘭人可以冷靜應對,然後台灣人因為只有上過救生員監督滿點的游泳課就在海裡溺死死。好比蛇,在加拿大就會有專門開課來去教你分別哪種蛇有毒、哪種蜥蜴會吐毒液,哪種可以讓他在身上爬,哪種要閃開,台灣就是在自然課本上潦草寫了兩頁,然後老師再補個刀「蛇很可怕,看到就閃」。恐懼是知識脈絡匱乏之後的產物。
加拿大太空人 Christ Hadfiled 在 Masterclass 裡面討論到風險與恐懼。當他被問到上太空會不會恐懼時,他說危險與恐懼並不是同義詞,而能夠讓你克服恐懼與風險的方法,就是知識能力與熟練度(competence)。當你對於這門學問有足夠的知識、了解到他可能的風險、危機處理的方式,你就可以在火箭發射的時候全神貫注,甚至從容的知道你在做什麼,而非單純感到懼怕,然後你才有可能欣賞太空船起飛的浪漫。
我還不會開太空船,但我可以讓蛇爬在手上而不感到懼怕,不是單純的因為我喜歡蛇,而是我曾經透過了解他們的習性與生理構造時知道他對我一點害處也沒有。於是我可以從容的欣賞蛇的美麗:他在我手上往前爬行時身體強壯的收縮著、吐著引信偵查四周的氣味、用他的熱感應知道我是恆溫動物。我不會懼怕,因為我有足夠的知識來去了解他。
結論:好希望哪天我知識夠多可以去開太空船,寫地球離散文學。
監督同義詞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八卦
面對眼前一道又一道的生活困境與難關,她總是積極的去面對。曾動過輕生念頭的她,因一個警示,讓她決定走出絕望,常懷感恩的心。....
讓我們隨著女性們平凡中的不平凡事蹟,她們一路走來的往事,找到屬於我們自己人生中的啟發與溫暖的指引。....
【單色的童年】
訪問對象:柯秋霞(中篇)
現職:彰格工業副總經理、彰化縣千愛慈善會理事長
「童年」對現代人來說是「幸福」的同義詞,腦海中一想起「小時候」常會冒出各式各樣與禮物、糖果、遊戲與歡樂相關的畫面,不亦樂乎!但是,對於身處單親家庭中的柯秋霞而言,「童年」只徒留一片單色的灰。
柯秋霞的母親一人拉拔四個子女成人,其辛苦不在話下,每天早出晚歸,不忙到晚上七、八點鐘沒辦法回家。柯秋霞的姊姊也鎮日在工廠忙著工作,貼補加用。所以,身為家中二姊,家中所有家務便這麼責無旁貸地落在了僅僅只有九歲的柯秋霞肩上。柯秋霞不但包辦家中所有家事,還得幫弟妹洗澡,監督弟妹的功課。十歲時,她甚至已能下廚替弟弟、妹妹準備每天的三餐。說弟弟、妹妹是她一手拉拔大的一點也不誇張。柯秋霞的童年比任何人都短,短暫的像是從來不曾有過一般;還未到當媽的年紀,卻已承接了許多「母親」的角色任務。許多新手媽媽都不知道該如何解決的問題,小小年紀的柯秋霞也得咬著牙,苦撐過來。「不會就是要學。」柯秋霞對於眼前一道又一道的生活困境與難關,總是積極以對。
看著堅毅果敢的柯秋霞,不禁好奇難道從小到大她都不曾因困蹇而感到挫敗? 其實,一個真正勇敢的人不是從不感到害怕,而是能夠跨越恐懼,柯秋霞用她的辛酸為這句話下了註腳。柯秋霞說:「還記得國小四年級不但管理家務、照顧弟妹,還幫忙貼補家用做童工的那一年,真的感覺到生活很苦悶。看到同學們無憂無慮的玩鬧,只覺得自己的生活很憂鬱,可是又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也看不到未來……真的想跳水溝死了算了!」
走到水溝邊,柯秋霞有股強烈想跳下去的衝動,忽然!在這最關鍵的時刻,柯秋霞看到了一隻死在水溝旁的狗,這才重新喚醒了她的求生意志!「是啊!死了又能如何呢?就跟這隻狗一樣。頂多有個有惻隱之心的人走過覺得很可憐罷了!什麼都不能做。」就這樣,生性樂觀、務實又堅挺不拔的柯秋霞回來了!從絕望中再次回到這個對她而言太過紛紛擾擾的塵世,卻不再讓塵埃染上心頭。至今回想當年,柯秋霞更抱持著強者才有的感恩之心,認為這是菩薩示景,要她好好活著!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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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同義詞 在 On8 Channel - 岸仔 頻道 Facebook 八卦
【潘兆初、林文瀚、區慶祥的共同謬誤】
必須同意,上訴庭就《禁蒙面法》一案的上訴解決了很多法理問題,只是未能解決的問題更嚴重。3位法官不敢面對前終審法院法官烈顯倫涉公然蔑視法庭這一重中之重的嚴重問題,但又帶給筆者更大批評法院的言論自由,於是筆者亦不得不對這件充滿法理邏輯謬誤的上訴庭裁決,表示歡迎。
前終審法院法官烈顯倫在本年1月8日在報章發表長文,那是上訴庭正在準備聆訊本案雙方陳詞之前的時刻,公然批評高院就本案屬違憲的裁決,公然支持了警員過去多個月來彰彰在目的暴力執法。恭喜烈老,你成功開創退休法官干預現任法官的先河,充分發揮中國人(烈顯倫倒非純種中國人)退而不休老人干政的傳統,極為成功。
只是普通法從來視批評正在審理中的案件,係蔑視法庭,係對法官施加不當影響力,係中傷法院,威嚇法官。這等言行與在法院外塗鴉寫大字,甚而放個小火,性質相同,只是表達方式不同而已。大家相信不止一次聽到司法部、律政署及兩個律師會跳出來指摘公眾不應謾罵法官,但為何德高望重的烈顯倫老先生享有特權?法律界精英對烈老就算不是違法也是極不尊重法治的行為,屁也不敢放一個?因為烈老的觀點反映了北京法學權威的想法嗎?
[ 成批評法官先例 ]
這些問題筆者在本欄1月14日的文章公開提出了。(烈顯倫何以不怕蔑視法庭?)筆者準備若然司法界及法律界及政府不公開澄清,則一定見賢思齊,一改以往不評論審訊中案件的做法,公然藉激烈的評論影響法院審訊中的案件,包括對法官的言行作出以個人為本的批評。本想坐言起行,但疫情令社會的焦點轉向,也就沒有執筆效法烈老指導潘兆初、林文瀚、區慶祥3位法官應如何判案。
這也許是好事。今天《禁蒙面法》案也就成為「烈顯倫先例」的同義詞及先例。按此先例,一眾記者評論員及網上KOL再無禁忌,大家可就審訊中任何案件無差別限制地作輿論監督,可隨心所欲地作出猛烈批評(烈老文章很激烈,直指原審不識如何判案),不批評不再是不方便不合適或是要尊重什麼的,更非違法,而是失職了。
再強調一次「烈顯倫先例」給大家罵法官教法官如何判案的自由,筆者從來認為本當如是,所以極表歡迎。
回到這件受烈顯倫指導下的上訴庭案件,筆者沒有細閱判詞也就分不開哪一觀點是哪一位法官提出的,但既是一致的裁決,3位對本案的基本謬誤有負有共同責任。
而事實上,潘兆初、林文瀚、區慶祥的法理保守與終審庭的張舉能、馬道立沒有大差別,差別只在於迎合北京法學界的意欲方面如何包裝得更符合普通法傳統而已。可惜就算沒有筆者這類懂得法律又不給面子的評論員,市民憑常識也知道法治不保,法官聽令於北京多於尊重市民的權利,對本案的結果與其失望,又無謂地大呼小叫法治已死,不如思考如何行動,人人直接行動發揮革命精神,令法治可以如戴耀廷教授所期望,得以「浴火重生」,而不是將希望寄託給終審庭那幾個法官。
3位法官的邏輯不單謬誤,而且矛盾。3位既要表現出獨立見解,沒有受到烈顯倫的影響,但事實上已經受到他的影響,也不敢批評受到北京器重的烈顯倫行為不當。於是結果是既要接受《禁蒙面法》的制定沒有違憲,但又要裁定其中第5條違憲無效。
這是既不同意警察有隨意的執法權力,但又不批評人人皆知皆見的濫權警暴事實;不敢基於事實果斷地裁定這次立法是理應無效,只好在原則上同意特首有權就緊急情況立法,這不是矛盾咁簡單。西諺有云:想討好所有人,結果是沒有討好任何人。法官想保持自己崇高獨立的司法形象,但就表現出一個小媳婦要想討好幾個婆婆的尷尬相。
[ 無視已發生的事 ]
被廢的第5條是指警員有權要求市民在公眾地方除去蒙面物品屬違法,這一點市民還須記取,法官老爺保護你們了,但市民亦深知警察不單濫權亦濫釋法律,很隨便就指市民在非法集結,馬上就執行濫捕,3位法官的裁定從何保護市民的人權?完全經申請合法的集會警方多次隨意宣告取消,馬上變成未經批准的集會了。現實如是,3位法官的持平就變成只是方便警方的偏幫了。
3位無視已經發生的事實,就是市民的人權已經受到零尊重的事實;充滿想像力地指出:「法例有必要阻遏人們通過佩戴蒙面物品,以妨礙《公安條例》的正當執行。」空洞的道理已經令人生厭,前提的「正當執行」早被無情的事實打破而3位法官不置一詞,你們以為受害的市民會給你們的法理予以尊重,還是回應以一句粗口?
相信市民會同樣以粗口回應說堅持會就本案上訴到終審庭的郭榮鏗及梁國雄。上訴之日上訴庭首席應該換了張舉能吧?未換也好不到哪裏,更重要的是政客不帶領政治改革而天天去打官司(用公眾籌來的錢),將政治問題交給被指偏藍的法官去解決,何必再投票支持你們?
市民不必再重視這條法令及對什麼上訴什麼法治再有幻想,必須記着的是警方無權在公眾地方叫你除去口罩,有警員叫你除口罩時大聲說:第5條已經廢了便可。其餘的事,各自修行,量力而為,抗爭就是抗爭,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打官司,從來如是,此案之後更清楚而已。
信報財經新聞 2020-04-14
A15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