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險峻,行政院蘇貞昌院長,稍早宣布昨天新增確診人數180人,須祭出更嚴格的防疫措施,雙北防疫升至三級警戒;北北基桃是同一個生活圈,為了確保市民的健康,以及降低傳播的風險,桃園應該同步採取更高強度的管制。
為因應可能病例,市府已 #盤點全市醫療最大量能,擴大設置專責病床,並建構檢驗網絡,採取一社區一接種站及篩檢站,提升檢驗時效,請市民朋友安心。
隨著疫情發展, 行政院宣布全國防疫落實以下措施:
1⃣ #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包含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内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2⃣ #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3⃣ #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4⃣ #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因台北、新北提升為第三級警戒至5/28(五),請二、三級警戒範圍人員減少區域間非必要移動。
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防疫要有效,需要嚴謹、需要即時、需要同心才能完成,每個事件都是非常重大的考驗,市府高度戒備,下午將再召開臨時防疫會議,加強桃園防疫措施,一起面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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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一起注意配合‼️‼️
#外出全程配戴口罩
#減少不必要外出移動
#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聚會
#暫停宗教娛樂展演活動
壹、全國防疫因應措施:
一、全國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 (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二、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三、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四、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貳、第三級警戒區域因應措施:
一、時間:5/15~5/28
二、範圍:台北市、新北市
三、第三級警戒區域防疫規範:
1、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2、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4、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5、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6、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7、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8、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9、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四、第三級警戒範圍應額外關閉場所:
1、觀展觀賽場所: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2、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五、第三級警戒範圍醫療體系應變
1、擴大開設專責病房
2、分艙分流
3、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
4、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
5、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
六、第二、三級警戒範圍人員應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七、擴大台北市萬華地區篩檢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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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週六)上午 最新公佈防疫措施】
壹、全國防疫因應措施:
一、全國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 (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二、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三、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四、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貳、第三級警戒區域因應措施:
一、時間:5/15~5/28
二、範圍:台北市、新北市
三、第三級警戒區域防疫規範:
1、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2、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4、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5、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6、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7、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8、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9、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四、第三級警戒範圍應額外關閉場所:
1、觀展觀賽場所: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2、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五、第三級警戒範圍醫療體系應變
1、擴大開設專責病房
2、分艙分流
3、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
4、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
5、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
六、第二、三級警戒範圍人員應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七、擴大台北市萬華地區篩檢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