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事件頻傳,除了心痛外我們還能做什麼?
呼籲朝野儘速完善法規,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高雄日前傳出某幼兒園虐打孩童,造成5歲的孩子骨折。監視器畫面顯示,該幼兒園的工作人員以棍棒打孩子,甚至不斷拉扯、扭轉孩子的手臂,看到這些畫面,相信每一個家長都氣憤、難以接受,為何為什麼這些虐童、超收相關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雖然教育局依法進行裁罰並通知停招,但是這些亡羊補牢的措施,仍然無法回答家長的疑問與擔憂。
更令人難過的是,除了高雄這起幼兒園虐童事件,最近新北樹林文林公共托育中心、蘆洲騰愛托嬰中心也發生了兒虐案件。
其實,這些明顯以暴力侵害兒童的違法行徑,都在在顯示了,我們的國家與社會,對於兒童權利的忽視。
《兒童權利公約》早已指出,不只是兒童的父母與法定監護人,包含國家在內的任何負責照顧兒童的行為者,都有義務防止與處理對兒童一切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淩辱,忽視或照顧不周,虐待或剝削。
相關的一般性意見也具體提到,暴力侵害兒童與虐待兒童的行為,不僅可能導致身心障礙、認知障礙,也可能造成心理與情感上的後果,遭暴力對待的孩子可能會產生被摒棄感、自尊受損、創傷與恐懼。
長遠而言,孩子未來的發展甚至可能出現行為問題。許多研究顯示,幼年時期如果遭受不當對待,恐影響腦部發展同理心與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區域。這些遭受暴力對待的經驗,可能使他們不擅於表達情感,甚至無法解讀社交線索、與人如常地互動。
早在今年的兒童節前夕,我就已提出了《兒少權法》與《幼照法》修正草案,為的就是能盡可能在前端保障孩子與家長的權益,針對爭議事件明定規則;同時,也必須修法調整師生比,降低照顧者的工作壓力,並對不肖業者能加強裁罰。
希望能打造更好的托育環境,避免下一次憾事的發生。
然而,如今我們提出的修法草案,仍躺在立法院的抽屜裡,遲遲沒有被委員會排審,而本該有義務將制度完整化的主管機關,本預計在八月提出相關修正法案,目前卻回應會延宕,且無明確期程。
作為一個小黨成員,我們明白在各黨及主管機關都有各自考量。但是,我們仍希望朝野能以具體的行動,正視這些一再令人心痛的虐童事件,共同讓我們的法規更完善,才有可能保護到這些孩子。
讓每一個孩子的人格尊嚴、身心健康與特殊需求,都能受到這個國家與社會的承認、保護與尊重。
「現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僅修正過一次」的推薦目錄:
現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僅修正過一次 在 王婉諭 Facebook 八卦
【2020重點報告】
✅成功爭取:社關員預算/單側聽損權益/幼托機構裁罰資訊透明/兒虐案件調查SOP
❎未竟之路:行政院承諾檢討重大事件畫面外流但無下文/兒少法、幼照法卡關行政院
隨著 2020 年即將進入尾聲,今天上午,我和 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共同召開記者會,為大家盤點,過去這一年來我們完成的、與未完成的事,在這邊向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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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弱勢權益】
✔ 為社關員爭取 5000 萬預算
今年 4 月,我在衛環委員會的施政總質詢上,向蘇貞昌院長表達精神障礙者與家屬的心聲,因為目前社區復健與支持服務的資源不足,導致他們從醫院回到家門之後,經常孤立無援。我們極力地向院長與衛福部反映,希望能夠增加資源,健全社區關懷訪視的人力與制度。
後來,我們在 9 月收到衛福部心口司的回覆,在往年的預算金額之外,成功向中央爭取到明年度增列約 5 千萬元的經費,可以協助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增聘約 75 名社區關懷訪視人力。我們非常肯定行政院、衛福部及心口司這樣的政策方向,讓社區關懷訪視的人力與運作,能夠逐漸走向一個正常的機制。
✔ 單側聽損納入職務再設計
今年 2 月時我們陸續接獲單側聽損相關的陳情案,並在 9 月舉辦「不再漠視!單側聽損勞動權益再評估」記者會。經爭取後,勞動力發展署決定在 110 年試辦「單側聽損納入職務再設計」計畫,預計明年第一季實施;財源部分,勞發署將從就業安定基金找財源支應;標準部分,將以單耳 40 分貝以上者納入考量,評估其他工作場地、職務內容等因素實質判斷;目前規劃申請輔具申請最高上限為 10 萬,並著手研擬相關命令內容中。
在納入職務再設計後,未來除了身心障礙者及受 ECFA 影響產業之失業勞工之外,在職場上需要輔具或其他輔助措施的都可以參加職務再設計的計畫來得到資源。其好處為私人民間企業得因單側聽損族群得申請輔具,有效減緩就業歧視等問題,進而促進職場友善及包容的就業環境。
【守護兒少安全】
✔ 幼托機構裁罰資訊透明
今年4月我們曾要求教育部,全國教保網站應該比照衛福部,彙整及統一公開違反幼照法的資訊。教育部在今年 8 月,終於確實在全國教保資訊網上公開幼兒園的裁罰紀錄!
並且,我們也持續對此平台需改進之處進行質詢,例如仍有縣市缺漏過往裁罰資料、僅提供違法法條無揭露違法事實、單一姓名跨域搜尋,以及類似違反勞基法網站的開放下載表單的功能,教育部承諾,會在明年1月7日前,提出改善規劃報告。
另外,針對衛福部的違法資訊平台,雖然統一公開所有因違反兒少權法而遭到公告姓名的托育人員、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名稱。但各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常以一事不二罰為由,不公開受刑事判決處罰的行為人姓名。
對此,在我們質詢後,衛福部社家署已將衛福部公布專區名稱改為「各縣市托嬰中心及托育人員違反兒少相關法規公告專區」,不僅違反《兒少法》必須被揭露,只要托育人員有因兒虐行為,而被判決有罪者,都會被公開。往後有裁罰事件,都會在衛福部跟地方政府網站同步更新;衛福部社家署也有發函到各縣市政府,確保不再以一事不二罰為由拒絕公布行為人名稱!
✔ 建立機構兒虐案件調查處理原則
我們在 4 月時提的修法版本,其中包含家長對於托嬰中心兒虐案件應該要有的 #知情權利,而衛福部社家署於今年 9 月公布的托嬰中心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原則,就有賦予行政機關通知兒虐孩童家長及班級內其他家長的義務。
後來,我們10月時質詢教育部,要求教育部也應比照衛福部,應督促地方政府教育局建立調查兒虐案件的程序,明確規範應盡的調查、通知義務。對此,目前教育部正在研擬兒虐案件不當管教案件調查處理原則及流程進度!
【未竟之路,持續努力】
✖️重大事件畫面不斷遭外流,行政院承諾檢討法制但無下文
今年 4 月我在施政總質詢上,向蘇貞昌院長反映「重大事件畫面不斷遭外流、重複播送,多次傷害被害人及家屬」。當時,院長承諾,將會責成政務委員召集相關部會,檢討法制面的問題, #如果法有不足就要修法。
但是,我們很遺憾地得知,院內其實只有在 4 月下旬開過一次會,請相關部會回去盤點現行規範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而在這段期間內發生的萬華房仲情殺案,原始畫面和兇器照片,仍持續在電視媒體及網路新聞上不斷播送,事後 NCC 雖然裁罰了幾家電視媒體,但這些不當畫面,至今還留在網路上。
被害人及家屬在各單位繞了一圈又一圈,依然無法有一個明確的法源依據與專責單位,去建立一個能及時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次傷害的機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這些原始畫面在各類媒體上播放,最後只剩「被害人自力救濟」一途。
✖️《兒少法》、《幼照法》卡關行政院,孩子權益誰來保障?
我們在今年 4 月的兒童節時,提出了幼照法及兒少權法修正草案,修法五大重點包括:
調整師生比,降低照顧者工作壓力
托育機構完整揭露,中央有責建立平台
保障家長權益,爭議事件明訂規則
提升裁罰範圍,加重機構責任
讓政府聽到家長、工會的聲音
不過,在我們提出修法後,雖然屢次質詢 要求衛福部跟教育部盡速提出對案版本,使我們的版本能夠順利審查,不過,很遺憾的,部會都僅口頭上表達會盡速研擬,卻看不到要何時提出版本的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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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在過去一年的簡易成績單,有完成的、成功爭取的,當然,也有被跳票的、未完成的;新的一年即將到來,我們會持續努力,替孩子發聲、替弱勢爭取權益!
現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僅修正過一次 在 黃健豪-北屯漸好 Facebook 八卦
【友善育兒政策】
那天,辦公室來了一位支持者,應該是我目前認識年紀最小的支持者了。
很可愛,是一個在幸福家庭出生的小小孩。
傳統的政治人物,很少關注這群沒有發言權的小小孩,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在公共議題的論述上,很難聽到代表他們權益的聲音。
但工商社會時代,少子化已成國安危機,我們這些新一代的議員候選人,應該花更多心力,呵護我們的下一代!
我的友善育兒政策:
一、未來盧秀燕當選市長,我們將落實公托公幼倍增計畫。
二、我主張修正現行的育兒補貼,0-2歲幼兒家長領6000元,並訂定排富條款,減輕雙薪家庭負擔。
三、托嬰中心強制安裝監視器,並增訂不適任幼教人員退場機制,保障幼童托育安全。
───
講政策之前,先講個小故事。
記得應該是上週五,我在選區內的東山路沿街拜票的時候,經過一間機車行,有一對年輕夫妻騎著機車正好要來保養機車,我聽到老公轉頭跟老婆說:黃健豪耶,你不是要跟她說那個事情?
然後我就湊上去,好奇他們要說我什麼。
聊了一下,這對夫妻一位是護理人員、另一位是交通事業單位的輪班人員,換句話說,這對選擇在北屯定居的夫妻,都不是傳統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而是需要排班、輪班,讓這個社會能穩定運作的小人物。
他們的問題,就是托嬰制度的僵化和半強迫性,以補助來說,現行制度送準公托才能有6,000元的補助,但是這制度提供的是補足上班族夫妻白天上班的時間,而這對在我眼前跟我聊天的夫妻,則是另外一種「非典型就業」的典型,準公托的美意和政策,他們幾乎用不上。
真實的困境是,托幼機構或簽約保姆的時間固定,但輪班制的夫妻無法在上班族上班的時候送去,下班的時候接回,他僅剩的選擇可能只有兩個,一個是找私人保姆、一個就是辭職自己帶。
直接面臨的問題就是補助減少、收入也減少。所以我主張,除了增設公托之外,托育補助也應平等對待。
───
台中市目前針對0-2歲的托幼機構,僅設有五處公托中心,分別為:豐原、清水、坪林、沙鹿、太平,合計共143名額。
北屯區的27萬人口是全台中人數最多的地方,其中到今年10月底為止,0-2歲嬰兒共有7,917人,3-5歲幼兒共有8,858人,卻沒有設立公托中心,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目前北屯更只有8家業者,在公立幼兒園的部分,北屯目前也僅有8間,合計共600名額。
補槍一句話,上次選舉,北屯區有兩位現任議員都有提到,要增設公托中心,但看來是確定跳票了。
有跟幾間業者和保姆聊過,公辦托育有與民爭利的疑慮,但在目前雙親皆須外出工作的家庭變多,托幼需求大增的情況下,設置合理數量的公托公幼,減輕雙親負擔,對多數的年輕家庭而言,也是重要的幫助。
另外,雖然中央與台中有托育補助,但針對0-2歲部份補助分類繁多,依照選擇托育機構或人員的不同有所差異,光分類就有:「公共托育」、「準公共托育」、「非準公共托育」和「自行照顧」,分別領取補助2500~6000元不等,並且「自行照顧」跟「非準公共化托育」更只有補助2500元。
家長必須要了解自己選擇的托育機構種類,如果要選擇收費較低的公共化托育與準公共化托育名額也甚少,幼兒照顧不該因為選擇機構不同而造成雙親困擾,補助應該一致皆領6000元,並且訂定排富條款與補助到戶,將資源合理配置。
當然,6000元是參考現行制度,如果財政允許的狀況下,能提高育兒補助,減少不必要的挖馬路費用,也是必須努力的方向!
最後,除了在公托數量的增加與費用的補助,質的管控也同樣重要。
近期虐嬰事件頻傳,不適任的保母與從業人員卻無退場機制,目前嬰幼兒托育分成兩個部分:
0-2歲由各地方政府社會局管轄的托嬰中心及社區保母系統提供服務。
2-5歲幼兒由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來照顧。
前者由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管理,後者屬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和學前教育署,但均缺乏不適任人員退場機制。
並且托嬰中心監視器裝設目前也未立法強制裝設,全憑業者自行管控,托育對象為幼兒,遭遇虐待與不當管教,父母發現問題時可能也為時已晚,所以托嬰中心強制裝設監視器,並且增訂不適任幼教人員的退場機制,我認為是對幼童托育安全的保障。
#年輕世代都會面臨托育問題
#選一個能聽懂問題的議員
#公托公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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