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規矩的孩子,來自堅持界線的父母。
鼓勵孩子自己的事自己做。背書包、削鉛筆這樣的事情,六歲的孩子就可以做到。自己需要的文具,要讓孩子在做作業前做好準備。
在學習過程中不可以邊寫邊問。要讓他先嘗試自己解決,解決不了的可以寫完作業再和父母討論。寫作業是學習知識、提升能力、訓練思維的過程,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是必須要堅持的原則。
摘錄自《#有一種崩潰叫,陪孩子寫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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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早安:
看這些內容,我滿心歡喜。
雖然陪著孩子一起寫作業,這常讓父母爆氣,可是我的歡喜,來自孩子長大之後,跟父母笑談過去跟孩子鬥智的點點滴滴—我也紮紮實實陪了一些父母,走過了當父母的辛苦!
現在還在苦難中的父母,這是會過去的,請給自己與孩子多些寬諒。大部分關心教育的父母(像是會看這篇文章的您),通常是過於焦慮,不太可能怠忽職守,請多給自己肯定。
祝願您,能找到自己的平衡點,兼顧親情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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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規矩的孩子,來自堅持界線的父母
【文/ 王莉】
壯壯是一名五年級的小學生,就像他的名字一樣,他長得異常結實,有著厚實的肩膀、健壯的肌肉,已經有了一個少年男子的健美體態。壯壯屬於樂觀派,無論發生什麼事情,他都會一笑而過。寫作業馬馬虎虎,成績自然也是一塌糊塗,只有見到老師的時候,他才會正經一點。
壯壯是奶奶一手帶大的,老人看著自己的孫子長得結結實實的,為此感到特別自豪和高興,儘管現在年事已高,但她還是每天到學校接孫子放學,陪著孫子學習。
奶奶每天接到壯壯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用手拍下壯壯結實的後背,然後關切地問:「今天有人欺負你嗎?老師批評你了嗎?和同學相處得好嗎?」 似乎壯壯每天不是去上學而是去服刑似的。面對奶奶的詢問,壯壯每次都是閉口不答,而是直接提出自己的要求:「奶奶,今天吃烤肉嗎?」對於壯壯來說,其他都不重要,只有好吃的才是最有意義的。
壯壯長得高大,但是膽子卻很小,所以他都會很主動地去寫作業,如果趕上媽媽也在家,奶奶就會負責做飯,媽媽負責看著他寫作業。
沒過一會兒,奶奶就鑽進壯壯的房間,也不管他是不是在思考,開口就問:「烤肉裡還放香菜嗎?」
「不要!」壯壯頭也不抬地順口答道。媽媽卻不樂意了:「壯壯正在學習呢,您別打擾他!」奶奶雖然因為孫子被兒媳婦唸了,但一點兒也不生氣,趕緊躡手躡腳地離開了房間。
「你這裡錯了。」媽媽像一個嚴格的法官,一旦發現問題就會立刻給壯壯提示。
「哪兒?」壯壯迷迷糊糊地看了半天,也沒有發現媽媽說的錯在哪兒。「這兒……」
媽媽不得不用手指出來,原來是壯壯抄數學題的時候,把「直線」的「直」漏寫一橫。壯壯嘿嘿一笑,自言自語地說:「看老孫來消滅你這個白骨精。」然後用修正帶改錯。媽媽聽壯壯又自己演起來,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壯壯看媽媽笑得開心,對媽媽做了一個鬼臉,母子二人其樂融融。
一會兒,奶奶端著一盤剛剛洗好的草莓進來了,說:「今天的草莓特別甜,趕緊嘗嘗。」
「媽,壯壯在寫作業,您別走來走去的,老師說要安靜才能寫好。」媽媽對奶奶的打擾,又表示出了極大的不滿,奶奶連連道歉,「我又給忘了,不來了,不來了。」臨離開前不忘向壯壯說:「趕快吃,很甜!」壯壯才不管老師說還是媽媽說,拿起一個草莓就往嘴裡放。媽媽厲聲說道:「放下!」壯壯看媽媽的神色不對,趕緊放下草莓,趴在桌子上繼續寫作業。「媽媽,你看這題,怎麼也除不盡,我都算了一遍了。」
壯壯作業中出現了問題,就會隨時問媽媽,媽媽也是隨問隨答,特別認真負責。
媽媽對照著課本和作業簿,看了又看,又在紙上算了一遍,終於發現了蹊蹺。而壯壯這個時候正在一顆一顆地品嘗草莓,媽媽早把剛才禁止他吃草莓的事情忘到了腦後。壯壯嘴裡塞得滿滿的,媽媽說:「慢點吃,看這吃相,餓了一天似的。」她看著兒子慈愛地笑著。壯壯拿了一顆草莓放進媽媽的嘴裡,母子倆幸福極了!
「媽媽,你算出來了,真棒呀!」吃了幾顆草莓後,壯壯想起來自己的數學題,拿過媽媽的計算過程,抄在自己的作業簿上。
雖然看起來一段溫馨、和諧的親子時光,可是細細品味這樣的陪伴,會給孩子留下什麼呢?學習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今日的壯壯一邊吃一邊聊一邊寫,明日的壯壯就可以做到獨立認真地去完成一件事嗎?任何事情有果就有因,正是因為媽媽和奶奶這種陪伴方式,才在壯壯的潛意識裡埋下了「寫作業可以不專心」的種子,所以壯壯才會做什麼事情都不以為然,考什麼成績都無所謂。
父母對孩子不正確的幫助讓孩子一點點地迷失了前進的方向,壯壯的家人需要好好地思考,到底他們要教給壯壯什麼?
……
Point
孩子今後要自己面對一切,在他小的時候就要懂得自我努力的重要性。關心孩子是父母的本心,疼愛孩子是本能,但是過多的愛會讓孩子變得懦弱和膽怯,過多的愛會干擾孩子的判斷和抉擇。
面對孩子,我們的陪伴需要堅持原則:
第一,讓孩子在安靜的環境下獨立完成作業
這是最基本的原則,不可以討價還價。孩子一旦進入學習狀態,就要提供一個相對安靜自主的空間。孩子的注意力是很容易被分散的,一旦分散再凝聚起來就會很難。在一個雜亂的環境中,會大大降低寫作業的速度和效率,也不利於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
第二,鼓勵孩子自己的事自己做
背書包、削鉛筆這樣的事情,六歲的孩子就可以做到。自己需要的文具,要讓孩子在做作業前做好準備,不可以一會兒找這個,一會兒找那個,這樣不利於孩子高效地完成作業。
第三,在學習過程中不可以邊寫邊問
要讓他先嘗試自己解決,解決不了的可以寫完作業再和父母討論。寫作業是學習知識、提升能力、訓練思維的過程,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是必須要堅持的原則。
第四,學習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學習不同於娛樂和消遣,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讓孩子集中精神,只做學習這件事,說笑、聊天是絕對禁止的行為,走動、起身也要儘量避免。如果孩子學習的時間過長,中間可以安排孩子起身活動,比如做原地跳、深蹲起立等簡單運動,以加速血液循環,有利於大腦的思考;還可以向遠處眺望,或是看看家中的綠色植物,或者做做視力保健操。長時間學習容易讓孩子的眼睛疲勞。學習時儘量不吃食物,因為吃完食物的腸胃會和大腦爭奪氧氣,不利於孩子用腦,不妨為孩子準備溫開水─科學研究表明,水有利於提高大腦思考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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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摘錄自
《#有一種崩潰叫,陪孩子寫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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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健壯 道歉 在 彭文正 Facebook 八卦
報復小鳥啄恐龍 就用大砲打小鳥
「三億男」事件,就是去年台北市長選舉周玉蔻說郭台銘捐3億元給連勝文,台北地方法院以周玉蔻未盡查證之責,判決必須賠償郭台銘新台幣200萬元,並在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7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的道歉聲明。總共加一加周玉蔻要賠大約400萬,郭台銘可以領到200萬。整個判決我個人的評論是:報復小鳥啄恐龍 就用大砲打小鳥。
法官判決指出,周玉蔻只憑柯文哲轉述對話就爆料,未向郭台銘等人查證,使郭台銘的社會評價受到貶損。我有幾個問題要問法官:第一,要怎麼問郭台銘,郭台銘是願意接受採訪的人嗎? 第二,你覺得柯文哲是信口雌黃的人嗎?第三,郭台銘會不捐款給連勝文嗎?第四,麻煩法官查證郭台銘到底捐了多少錢給連勝文?然後告訴社會大眾。
這個案子讓我想起新新聞「嘿嘿嘿」官司,最後新新聞也敗訴。《新新聞》社長王健壯隨即開記者會說:「對判決非常的失望,今天是《新新聞》最沉痛的一天,更是台灣新聞自由蒙塵的一天。」這兩個案子法官都以同樣理由就是未經合理查證判媒體人敗訴。問題來了,法官老是把媒體當成法院,認為媒體記者神通廣大,有司法調查權,事實上像政治獻金這種黑箱政商結構除了當事人良心發現說實話之外,有誰有能力查證? 針對新新聞的嘿嘿嘿敗訴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廖元豪曾經撰寫一篇文章叫「媒體不是福爾摩斯」,他說「民事案件是不是適用憲法釋字第五○九號解釋等相關的言論自由保障呢?美國最高法院在一九六四年『紐約時報對蘇力文案』就曾斬釘截鐵地表示肯定」。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林世宗的文章「寒蟬效應籠罩新聞界」,他說四十年前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著名的「紐約時報」案,勇敢地創出重要的所謂「實質惡意法則」,所謂「實質惡意」,乃是一種主觀狀態,並非客觀之合理標準。不得僅以媒體未經「查證」,據以認定為誹謗。我們要請教法官,政治獻金氾濫背後的政商對價關係對台灣的傷害不大嗎?郭台銘沒有到處助選開支票嗎? 媒體不該合理懷疑嗎?郭台銘如果不是三億男?那麼他是幾億男?還是幾千萬男?請法官告訴社會大眾,也請法官教教媒體這種事要怎麼查證。
王 健壯 道歉 在 羅智強 Facebook 八卦
王健壯的文章,平素我也敬佩。
但既然點了我的名,也容我回應一二。
其一,面對抹黑,與其要人不告不理,倒不如呼籲,把刑法毀謗罪與民法的妨害名譽侵權責任都廢了,或者直限立法排除毀謗「公眾人物」或侵害「公眾人物」名譽的法律責任。
若能一視同仁,那我也贊成,這様,張三、李四、王五也可以天天用三字經問候我或王先生,也可以漫天撒謊,誣賴我或王先生貪污收賄。
其二,我要求南方朔道歉的是他説我「打電話給黃世銘商討滅王事宜」,若我真的對黃世銘下指導棋,要他滅王,我已涉及干預司法。馬英九在黃世銘向其報告王金平司法關説,告訴我這位「總統府的政治幕僚」都被北檢辦洩密了,南方朔公開撰文,指控我和黃世銘、蕭旭岑三人共謀滅王,請問我該當何罪?王先生要我沉默,是到牢裡去沉默嗎?抱歉,我是沒那麼在乎黑牢,但我有家小要養,這一點請王先生體諒。
其三,王先生拿美國老牌參議員馬侃日前因大法官同意權行使問題,而痛批同黨的多數黨領袖麥康諾是「超級白痴」為例,意指被他點名的人不夠大度。南方朔若用「超級白痴」或三字經罵我,我還不想理會,那只是顯得他自己沒格局度量。事實上以人身攻撃方式罵我的人還不少,我也不曾訴之法律。但南方朔「更惡劣」,他是直指我違法亂紀,我根本不曾打電話給過黃世銘,卻編造我打電話的情節,誣陷別人。
其四,言論自由當然重要,但言論責任,也一様重要,台灣今天謠言滿天,不正是被南方朔這種不負責任的烏賊之筆,搞得烏煙瘴氣所致?我就算不為自己名譽計,説真的,我也看不慣這種錯亂是非的作法橫行台灣。
其五,王先生可以批我沒度量,這罵我願受教。但南方朔為王先生之筆友,難道不該在文中稍勸南方朔一二,請其撰文論事,更加謹慎惜名,否則,厚南方朔,而薄羅智強,也非公道吧?
其六,我也不想浪費司法資源,所以,才請南方朔道歉,只要他願道歉,我就不會採取法律行動,這一點,要不要請王先生以同様的「大度期待」,勸勸南方朔,有過即認,這才是真大度,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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