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都很明確 #王瞳 最後選擇賠百萬了結這場官司~ #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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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瞳馬俊麟證據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八卦
新聞:馬俊麟的妻子梁敏婷告王瞳「侵害配偶權」並求償400萬元的官司在11月4日首度在士林地法院開庭。 提告人梁敏婷和被告人王瞳都沒有出席,雙方都由委任律師到場。
想法:
1.這個案子依照現在出現的證據,
應該可以證明王馬(?)交往緊密,
逾越一般朋友程度,侵害配偶權,
法院一定會判賠的,差別只是金額多少而已。
2.侵害配偶權的型態主要有兩種,
一個是證明到有性行為,
一個是沒辦法證明性行為,
如果可以證明有性行為,
法院判賠金額就會比較高。
雙方律師攻防焦點就在這裡。
3.判賠金額高低也取決於雙方經濟狀況,
如果雙方很有錢,金額就會比較高,
一般人通常不會判超過100萬元,
梁小姐請求400萬元,有點過高⋯⋯
4.有些太太通常會告刑事通姦,
可是刑事案件舉證要求比較高,
有時候就是知道他們曖昧,
但就是沒性行為證據,
即使有LINE 對話證據,也是間接證據,
檢察官會不會採,也是一個問題,
所以有時候告民事,反而比較有勝算!
特別是刑事通姦罪告了半天,
最後法院只判幾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對方繳幾萬元給國庫,不痛不癢,
自己反而更生氣,
還不如告民事,比較可以爭取權益。
上面就是侵害配偶權民事官司攻防重點,
這樣清楚了嗎?
王瞳馬俊麟證據 在 我是艾姬-情癒撩慾系作家 Facebook 八卦
【如果老公外遇了,妳離不離婚?】
在沒有直接證據下,如果馬俊麟、王瞳這兩個人並沒有實際上的外遇事實,其實也被罵得蠻無辜的。假設如馬俊麟澄清的,老婆沒有產後憂鬱症,假設也沒有什麼為戲劇刻意炒作的問題,就單純假設剛生完一對雙胞胎的女人而言,如果老公真的外遇了,妳離不離婚呢?
根據艾姫社會觀察和私下調查,女人懷孕時和生產後,簡直是老公外遇的高風險期啊!這當然跟女性懷孕的生理心理變化有關,也和這段期間親密關係生活的「不便利」有關。
雖然我還沒生育,但我曾經語重心長地跟我的伴侶說過:「男人想得通常比較簡單,以為有了小孩家庭就圓滿,還有人和你一起玩。但事實上,小孩絕對會帶來生活的變化、經濟的壓力以及夫妻關係的變化,我們都不確定我們是否有足夠的智慧去面對。無論發生什麼事,我希望你記得我今天說的,想想當初你為何要生這個孩子......。讓他來到世界上,我們又給了他什麼呢?」
選擇離婚或不離婚,都是內心的掙扎。曾經我也看著某些有著良好形象的爸爸們,私下婚外情和偷吃從未中斷過而覺得他們很虛偽。但後來我慢慢能理解,好人不見得是個好爸爸,好爸爸也不等於好人夫,每個人在生活裡本來就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你可能同時是個兒子、女婿、爸爸、老公、主管、下屬......,很少人能夠完美承擔每一個角色,沒有絕對的好,只有相對的好。
當老公外遇女人不離婚,也有可能因為男人還是個能照顧家庭的「爸爸」角色,雖然他在「人夫」的角色上失格。我沒有歧視單親家庭,甚至我覺得被迫成為單親家庭的夫妻和孩子都很無辜,但社會上如果有越來越多的單親家庭絕對不是好事。我覺得「婚姻」制度是不人性的,但如果你已經在這不人性的制度裡孕育了新的生命,做任何事情之前還是想一想,別讓孩子承擔你們的過錯吧!
#不知是誰反串艾姫寫的勸世文
#以上文字不代表本台立場
#我寫完都覺得肯定是自己靈魂出竅帳號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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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案件第一次開庭,梁敏婷律師拿出的證據,就是夾在粉絲卡片中,王瞳寫給馬俊麟的信,以及兩人頻繁透過通訊軟體聯絡的訊息內容。 再加上當時馬王開記者會時,馬俊麟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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