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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析論
【作 者】葛克昌|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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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脫離稅捐稽徵法獨立立法,使稅法基本原則更加充實具體,納保法可謂憲法基本權在稅捐法律關係具體化之里程碑。從此徵納雙方觀念應予全面革新,體認現代稅捐法律關係並非對立之干預行政,而係徵納雙方協同合作,共同追求稅捐負擔公平之責任共同體。惟本法規定仍存有部分缺失,如納稅人權利保護官,以任務編組方式派任,獨立性與專業性皆有不足,且職權有限,比較法國際上常有規定有違法處分之撤銷權及權利暫時保護措施,均告闕如。
✔本法公布後納稅者權利保護各種問題仍有巨大進展空間,期待專業法庭法官充分體認,應透過判決確立正確之稅法解釋,以實踐憲法保障納稅人基本權意旨。增訂版加列兩篇納保法實施前後之判決評析,及非法取證之證據能力、納保法立法意旨探討等論文,以利實用。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應如何解釋適用尚缺乏相關同類學術文章及專書探討,故本書以稅法學方法之角度對於本法進行解釋、闡述意旨,期使法律與會計實務工作者能參閱作為適用法律之指引。
【章節簡介】
第一章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評析
壹、問題概說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時代意義
參、稅捐債務法之法原則
肆、稅捐行政法之原則
伍、稅捐處罰法
陸、稅捐救濟
柒、結 論
第二章 作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淵源之稅法判決
壹、問題概說
貳、稅法基本原則
參、稅法解釋、事實認定與脫法避稅調整
肆、稅捐行政法
伍、結 論
第三章 由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檢視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與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壹、問題概說
貳、租稅法律主義
參、證明責任與證明程度
肆、不得依推計結果處罰
伍、爭點主義之突破
陸、結 論
第四章 國會保留與稅法裁判──稅捐稽徵法第條之裁判實務
壹、問題概說
貳、法規命令不得增減法定納稅義務
參、行政規則不得增減法定納稅義務
肆、結 論
第五章 稅法本質特色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壹、問題概說
貳、稅法特色
參、稅捐權利救濟實務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肆、結 論
第六章 稅捐實質正當性與違憲審查──納保法第條第項之立法意旨
壹、問題概說
貳、國家觀與稅制變遷
參、稅法之憲法審查基準
肆、結 論
第七章 正當法律程序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壹、問題概說
貳、納稅者事前參與權──預先核釋等
參、稽徵程序中正當程序要求
肆、結 論
第八章 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法律建制
壹、問題概說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源起──美國納稅者保護立法
參、由國會設置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加拿大
肆、後來居上之法制──韓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
伍、納稅者保護官建置之剖析
陸、現行法制檢討
柒、結 論
第九章 施行前納保法有無適用餘地──最高行政法院年判字號判決評釋
壹、問題概要
貳、案件事實
參、判決要旨
肆、判決評釋
伍、結 論
第十章 事實審得否提出反證推翻推估核定──納保法實施後判決評析之一最高行政法院年判字號
壹、前 言
貳、本案事實
參、本案爭點觀察
肆、判決要旨
伍、本案判決評析
陸、結 論
第十一章 納保法第十一條之違法取證證據能力排除
壹、問題概說
貳、刑事與稅務訴訟之違法取證排除
參、違法取證不得作為認定課稅之基礎
肆、違法取證不得作為稅捐處罰之基礎
伍、結 論
第十二章 賦稅人權與租稅正義──納保法第條第項作為納保法基本法理
壹、問題概說
貳、稅法方法論之變革──從行政法思維到憲法思維
參、人性尊嚴、人格發展──賦稅人權之底線
肆、稅法與基本權保障
伍、結 論
附 錄
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現行法暨立法理由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暨說明
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暨說明
四、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暨說明
五、各章節引用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摘要及評析整理
六、各章節引用之實務判決摘要及評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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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書】刑事暨行政法院裁判爭點解析/劉邦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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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介紹】
法學的研究必須與司法實務結合,讓法律能夠在司法實務適用中因疑義產生,問題發生,發掘爭議所在,提出質疑與解決,才是有生命的法律,而法院裁判是司法實務紛爭發生時所給予的交代,更是法律適用在民眾生活時的紛爭解決表現模式,本書是刑事與行政司法裁判研究專著,以當時社會矚目,或是在法學研究上,具有意義的刑事法院與行政法院疑義的裁判,從司法實務工作者角度提出問題所在,並從實務、論理上予以研究剖析疑義,提出解決可行途徑。
本書作者歷任檢察官、法官及行政執行署分署,曾辦理偵查、公訴、審判、刑事執行及強制執行等工作,因此對於刑事法及行政法之實務運作知之甚詳,亦知之甚詳。本書對於藝人「Ma案」判決、開發金併購金鼎證券案等矚目案件,以及軍費生違反義務之賠償責任、施用毒品刑事政策之方向等議題,均有深入論述分析,是學理與實務兼具之論著,甚具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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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書兼具對矚目案件及具研究價值之法學議題之分析,從實務、論理上予以剖析,並提出可行之解決途徑,值得參照。
2.本書對於行政領域及刑事領域之議題均有論述,結合作者之實務經驗及豐富之法學素養,對該等議題提出批判,對於相關議題的釐清有所助益。
3.本書從十一則不同之刑事及行政裁判出發,對於各裁判之事實及爭點作出整理論述,其後再從予以深入評析,無論對於個案或法制之認識均有幫助,最後作者並提出解決之道,作出完整之論述,甚具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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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介紹♣️
法律學是門應用科學,在司法實務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都是以實例的形式出現,因此法學教育中的實例解析練習,便是在培養法律工作者將抽象的法律合乎事理邏輯的應用到具體案件的能力,此同時亦為法律人應備的重要技能之一。
有鑑於此,身為一本犯罪審查體系的完整版使用手冊,本書的主要任務即為解說如何進行完整的犯罪審查,與怎樣把刑法課堂上所學到的抽象知識,合乎犯罪階層體系地運用在具體案例中。在此同時,本書也整理了法律適用的基本觀念與一般性原則,適合作為法學院新生入門的基礎參考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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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整理方法論 在 [心得] 111年台大民法組、政北雙榜首上榜心得 - PTT職涯區 的八卦
... 函授等等我覺得只是「準備程序」幫你整理爭點,如果自己本身就有爭點 ... 機能論邱聯恭程序利益保護論邱聯恭程序選擇權論邱聯恭爭點整理方法論 ... ... <看更多>
爭點整理方法論 在 [心得] 105律師勞社榜首上榜暨司法官落榜心得 的八卦
標題這樣寫,只是想藉由我的例子,來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反省。沒有別的意思,合先敘明
(PS. 排版好難,而且我不會畫重點、不會標色,小弟首發,敬請見諒QAQ)。
105年司律一試成績
綜合法學一<刑法....法倫>:126.0
綜合法學一<憲法...國際私法>:120.4
綜合法學二<民法 民事訴訟法>:121.2
綜合法學二<商事法 法英>:108.0
總分:475.6
名次:律師38/司法官74
105年司法官二試成績
憲法與行政法:84.5/200
國文:60.0/100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92.0/200
商事法:80.5/200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法部分):79.5/135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72.5/165
總分:469.0(錄取標準:496.5)
名次:348
105年律師二試成績
憲法與行政法:121.5/200
國文:70.0/100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34.5/200
公司法、票據法與證券交易法:65.0/100
勞動社會法:64.0/100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法部分):99.0/135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90.5/165
總分:645.0(及格標準:502.5)
名次:1
背景說明:
1.小弟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目前就讀於台灣大學法研所民法組。
2.大一時非常不喜歡法律,但有幸錄取台大法律生活營,因而對於法律產生些微興趣。然
而,大一、大二因為沈迷於辦活動、演爆笑劇的緣故,所以對於法律知識,可以說是一
直壓等在5等初心者的階段。
3.由於大學時代經濟壓力龐大,所以大一在KFC擔任服務員,大二到大三轉而到高中升學
補習班擔任解題老師、輔導老師,甚至一週要去桃園分部工作兩次,大三到研一都有在
接家教。(這部分看起來跟法律知識無關,但小弟認為對於我在考卷上的表達能力助益
甚多)。並且,在準備國考的時候擔任老師的計畫助理,跟院方的行政助理,所以讀書
時間不斷被壓縮啊~
4.幸好,一來,老師要我好好考國考,沒給我什麼工作;二來,因為保成總複習,尤其是
公法與刑法刑訴的老師,讓我向來破爛的公法與刑法刑訴有如神助XD(下文會提到本人
對於保成總複習班的服用方式)
5.大三開始學習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赫然發現一片新大陸,深深覺得腦中法律那一
塊被開啟。尤其民事訴訟法爭點整理的思維更影響我在國考「各科」的寫作方式(笑)
。
準備方法核心思維:
1.首先須注意者,在考取研究所之後,我有帶一個民法讀書會,因此,我從批改成員們的
考卷,加上準備研究所的經驗,大致產生下述的一些準備考試上的核心思維。
2.「良好的解題架構」占有重要性地位,足以直接影響考試分數,並間接影響讀書方式
(1)如前所述,民訴法爭點整理的思維影響我國考各科申論題的寫作方式。
(2)詳言之,我在研究所的正式考試或是讀書會考試中,面對題目,都是直接從請求權
基礎下筆。但依照經驗法則,出題者通常都是以爭點出發,包裹成一道題目。從而
,在面對題目時,作答者首先應該探討本題爭點、可以思考的方向。進而,在提出
基於不同利益角度提出學說與實務的見解(而非機械式地開肯否兩說,縱使根本不
知道學說與實務見解)。
(3)這樣做的好處在於:一來,符合我們思考問題的邏輯;二來,我主觀上認為,直接
從請求權基礎下比,就好像在一萬個思考方向先挑幾個來寫,其他沒寫的感覺像是
不會,或是沒時間寫,反之,如果先討論本題所涉爭點、主要討論方向,就好像在
一萬個思考方向中,劃定本題所欲討論之爭點,排除其他沒有討論實益的思考脈絡
,這樣,或許比較符合律師、司法官等實務家在面對繁雜的事實所進行的思考方式
(沒做過實務,純屬個人臆測XD)。
(4)好了,在確定上述的解題架構後,我們在讀書的時候就可以以爭點為出發,包裹自
己的法律知識,簡單來說,在讀書時,固然法律基礎知識必看必懂,但在面對爭點
時,應該先闡明爭點之所在,輔以實務見解,並採擇「自己在考卷上所欲採納的學
說見解,及其理據」,如此某一爭點在腦海中便可穩固建檔,並節省考試上的思考
時間(因為平常讀書時都「想」好了,而不是「背」好喔,因為對於記憶來說,理
解勝於背誦)。
3.「等價交換」法則(理解、分解、重組)在國考準備上馬欸通(也可以適用)
(1)鋼之鍊金術師愛德華.艾力克(Edward Elric)曾說過,煉金術的基本法則就是,理
解、分解和重組(再構築),如此,物質會改變既有形態,以另一種形態存在。
(2)在我的理解中,等價交換法則也可以適用在國考的準備上。申言之,「理解、分解
、重組」這樣的一個順序,某程度上就是人類的記憶方式,也就是說,只要能「理
解」法律概念、法律爭點,並將之「分解」成構成要件、法律效果、學說見解、實
務見解等要素,最後再加以「重組」成我們面對考卷的表述方式(白話文:用自己
的話來寫考卷!不要總是背別人的話)(同樣的,我也是用這樣的方式來整理我各
科摘要)。
(3)這樣一來,就能將書本上的知識,轉換為考卷上的表述。
時間規劃:
1.前言:書單的部分,我想大家喜好不同,自己到書店翻翻才是正解,而且我的書單跟大
家都差不多,所以茲不贅言。
2.一試準備方法:保成司律總複習班
(1)保成會陸續發很多一試總複習講義,多半都是考古題或是題庫,也會有一些需要聽
講的部分。
(2)基本上我一試前,只有在考前兩週,把只有一試會考的科目的總複習講義唸完,並
且把考古題寫完,訂正。換言之,總體準備的時程上,準備重心建議擺在二試。
(3)國私、法英、法倫考古題CP值超級高(記得要看詳解,如果有的話)。國私的法條
看過一遍,大概一半的題目都會了。
3.二試準備方法:保成司律總複習班
(1)前言:二試的準備其實就參考上述的準備方法核心思維即可。我大致上的準備方式
就是二試每科都看參考書打底,用自己的話做成摘要,並在考前唸過一遍以上的摘
要(根本都沒時間看第二次啊QQ詳後述)
(2)摘要的作成方式:「必須」要嘗試將一大段法律概念、學者論述或實務見解在「理
解後」,「分解」構成要件(一般要件、特別要件)、法律效果、理論依據、結論
,並且要在摘要中嘗試「整合」成自己的論述。這樣的作法,雖然很花時間(所以
我才沒時間讀第二次或第三次@@),但卻非常值得,一來可以讓自己真正深入了
解某一個爭議,二來省去了考試時的構思如何鋪陳的時間。
(3)推薦的老師&推薦的理由:
A. 公法李澤:真的是保成王牌,今年司律命中超多題,是少數可以讓我可以在上
課就理解很多東西,並且信手捻來的一句話就可以直接變成擬答,今年律師有
一題我準備時沒準備到(老師講義有,但我沒時間仔細讀QQ),只憑上課印象
寫結果分數不錯。而且講義超用心>///<
B. 刑法陳介中:一樣也是可以在上課用一兩句話就講出實務或學說的精髓啊!
C. 刑訴伊谷:超強,可以用超級白話文加上實務經驗讓學生快速理解實務見解或
是具體的爭點所在。
4.推薦的課程:這不用說了吧,就是保成司律總複習班呀!不過,有時候自己讀書,比聽
老師講課重要,所以既然保成都有發講義了,可能在遇到讀書時間不夠、老師不對tone、精神不濟等情形時,要懂得取捨!
心得:
1.這次想來分享自己的準備方式,不是為了要炫耀自己律師考試成績不錯,而是覺得自己
實力沒這麼好,能夠考這麼不錯的分數實在是宇宙霹靂無敵幸運(喂~你是小學生R)
,希望能夠藉由我的一點點心得分享,和大家一起找到自己考試的盲點。
2.並且,蔡宗珍老師某次在課堂上曾說過,一直成功的人不會知道自己為什麼成功,反而
是曾經失敗的人才會知道自己為什麼成功。我雖然律師上榜,但研究所僥倖上榜,司法
官甚至落榜,其實可以知道我實力不佳,所以也算是個曾經失敗的人,對於自己的落榜
有一些反省,所以才來與大家分享,希望值得大家吸收。
3.這次雖然律師考好,但參照司法官名次,其實我只是在司律考試上運氣太好了,律師考
試運氣無敵好,司法官考試運氣超級好。想說的是,大家實力其實都比我強,真的不要
妄自菲薄。我只是因為大學以來的一些工作經驗,讓我表達能力提升、組織架構思路的
能力較高,並且因為台大法律學術討論的風氣盛行,所以可能可以藉由我的例子來提醒
大家要多進行思考、論辯(不論是對自己或與他人),方得及早上岸,不要浪費歲月在
射倖性甚高(而且都不公布申論題答案)的司律考試上。
4.最後對於自己的反省是,壓力太大沒有宣洩管道、事情太多所以無法專心考試、沒有時
間讀實務見解、沒有時間模擬考,所以導致司法官考試無法順利上榜。以後要更進一步
精進自己的法律涵養,以名符其實了!
5.好了,寒假要來研究國私,連戰…呃不是…再戰今年司法官考試!青山常在,綠水長流
,我們後會有期!(燦笑)
補充
關於爭點整理的思維,可能有點抽象、不好理解,或是大家可能無機會接觸到這樣的操作
,所以以下補充一些我的個人建議。也就是說呢,如果大家有時間的話,可以看一下邱聯
恭老師的《爭點整理方法論》(至少要看P.1~P.70)或是喬律師的《民事訴訟法實例題實
戰解析》(主要需要看的地方是,第六章的爭點整理方法論型,本段論在前言有概略介紹
爭點整理的方法論,以及詳細解說爭點整理的題目該如何寫,進而認真吸收的話,就可以
同時理解爭點整理題型如何架構,以及在面對一個純事實的案例時,該如何進行思考)。
甚至,或許一個比較好的方式是,針對一個案件,看高等法院或地院民事判決(因為通常
只有事實審法院會針對個案紛爭事實進行爭點整理(甚至講明本件爭點所在),所以才沒
建議大家只看最高法院的判決。)手邊沒有好判決的話,建議可以詳細閱讀最高法院 104
年度台上字第 715 號判決的歷審判決,並自行整理個案事實、所涉事實上爭點與法律上
爭點、及各審級就爭點的相關見解(甚至學者見解),其實這樣就有點像我做各科摘要跟
寫國考考卷的方式啦~而且這其實是我大四的一份報告需要做的事情!
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說,做完真的比較會看判決書,而且更會抓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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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3852710.A.4A4.html
不過也是因為,我把你們的笑點都培養得很高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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