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隱匿疫情,上舞廳台商成開罰首例!防疫再升級,湖北返台者全面強制居家隔離】
台灣於前天(24日)確診兩名感染者,其中一位50多歲台商,並未誠實申報行程,該男性於1月22日(三)下午4點至6點在高雄市苓雅區金巴黎舞廳(店面招牌:金芭黎)跳舞,甚至全程未戴口罩。由於金巴黎舞小姐隔天身體不適,告知該台商,台商才如實向防疫人員吐實,對此高市衛生局重罰30萬元,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首例被開罰的案例。所幸,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舞小姐目前第一次檢驗2019新型冠狀病毒結果為陰性,目前待第二次檢驗。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高雄地檢署也要辦
由於疾管署已將2019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醫療院所發現疑似病例須24小時內通報,患者確診前可依法隔離,醫院、醫師或患者違反相關規定,除有行政罰則,還涉刑責。
法務部表示,高雄地檢署也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由該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衛生局組成聯合專案小組,並指派一位主任檢察官負責,即刻啟動偵查,依法究責。
嚴重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早召開記者會,衛福部部長陳時中不斷重申,要求人民必須誠實告知旅遊接觸史,有任何隱匿行為,不只會受罰,更是害人害己。同時,指揮中心也自今天開始,擴大限制來台陸籍人士,已經來台的民眾,指揮中心則會照冊追蹤。
■湖北省旅遊史者,返台全面強制居家隔離14天
針對「陽性個案接觸者」、「有湖北省旅遊史旅客」,將採取強制居家隔離14天,比原本居家自主健康管理等級更嚴格,在結束隔離前必須待在家中、不准外出,若外出須告知防疫人員,若違反居家隔離規定一律重罰,且強制隔離。目前自武漢返台人數已大幅減少,但需要居家隔離人數仍在清算中。其他限制如下:
第一,對湖北省的陸籍人士,一律不准入台;若其他地區疫情加重,也會擴大限制範圍。
第二,湖北省其他區域,若觀光旅遊、社會交流、醫美健檢等目的需來台,暫緩受理;已發入台許可證者推遲來台;若有特別需求,如防疫交流、人道就醫、專業交流的駐點服務,則以個案審查方式評估,若審查後若准許來台,需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
第三,陸生即日起至2月9日暫緩來台。
第四,自中國入台的台商、商務交流者,除履約活動、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外,暫緩受理;已發入台許可證者推遲來台;若准許來台,需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
第五,陸籍配偶(含湖北省)回台,需進行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14天。
第六,小三通部分,全面暫緩陸人以小三通為由,如社會交流、藝文商務、就學、旅行等理由,前往金馬澎離島;已發入台許可證者推遲來台。
■台灣累積通報個案達283例、確診仍為3例
目前台灣累積通報283名個案、其中3名確診、124名排除、156名檢驗中(53名初驗陰性)。其中,第一例確診個案密切接觸者46人中,2例有症狀已通報;上舞廳的50多歲確診台商的139名密切接觸者中,目前僅1名舞廳小姐有症狀,已確認陰性、排除感染。另一名確診的為中國旅行團,密切接觸者皆未出現症狀,該團也已於昨天離境。
專家呼籲,只要出現感冒、發燒相關症狀,應戴口罩儘快就醫,就醫時一定要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群聚情形以供醫師確切診斷。 境外返國者,需誠實填寫健康申明書,無論有無用藥,都需接受健康評估,若有不適,登機檢疫時一定要主動通報。(文/陳潔,攝影/中央社/程啟峰)
★台灣防疫下一步怎麼做,詳見【「2019新型冠狀病毒」恐不會像SARS快閃,有潛力發展成有效的新興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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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2019新型冠狀病毒 #武漢肺炎 #報導者
清算職業限制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八卦
[我的罷工日記](個人拙見)
沒想到罷工真的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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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幾日輪班坐在我的公司運航大樓大門前、工會搭起的棚子底下,有時輪到夜班還要準備蓆子睡在柏油路面上(相當新奇的經驗),風吹日曬雨淋偶爾蟑螂襲擊,對比一邊公司那棟灰色大樓內的看似如常(但我知道裡面所有內勤人員一定為我們的事情忙炸鍋了),心底總是有一縷怪奇:我究竟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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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地,早班想睡起不來最不想進的公司、長班前難以跨出家門好想留在家最不想進的公司、年度複訓考試壓力太大想就此消失不見最不想進的公司⋯⋯,就這樣聳立在眼前卻就是想進也不能進。我們在一個層面上已經變成相互憎恨的仇敵似的,不再是從前對外形象營造出的「家人」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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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外界「不爽不要做」的聲浪質疑,我必須很誠實地說,以台灣的物價水準而言,我的薪資水平的確相對高及穩定,人才會喊出這樣的幹話(真的是幹話,因為很幹自己做牛做馬賺得比空姐少,她們還膽敢罷工)。但氣憤之餘,往深一層想,「不爽不要做」其實是薪水較我低的人的對於難以翻轉階級的深深無力感;亦是薪水較我高的人對我們職業的一種隱晦鄙視,認為我們的能力就是只值這樣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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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世間正義,很直白地說,就是關於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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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長是神的化身,帶領族人打贏另一個部落,分配戰爭成果的時候,自然最好的東西、最美的姬妾,要分給酋長,其他勇士按照割下敵人的頭顱數來決定拿多拿少——這是原始社會的資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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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選拔模範生到教育局領獎、接受表揚。除了考量該生的學業狀況,人品性格、家庭背景(是否在困苦環境下依舊孜孜不倦)、甚至是人際關係都會被納入評估之中。進到現代社會,除了「成績」這樣直接的證據以外,我們逐漸開始重視一些難以數值衡量的人性品德,期待有「完人」現世——這是我們脫離動物本性,啟蒙過後的資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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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為身心障礙人士保留的停車位、補助、費用減免,是為補足他們先天或後天造成的社會不適性,卻依舊尊重及肯定他們身為人的價值,所給出的平衡優待;位於城市精華地段的古蹟是否要為了蓋億萬豪宅而拆遷;為保育台灣原生種動植物,比如雲豹好了,政府該投入多少經費致力復育,還是反正不關我事應該把錢拿來大家發大財⋯⋯這些所有,都是資源分配,也就是公義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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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的是,現代科技還無法令我們感知到他人的疼痛,即使醫生問我一到十分幾分痛,我說五分,隔壁的病患也說五分,但我面有糾結,他卻看起來老神在在,我們也無法跨職業別地說因為我比護理師(大家最愛鼓吹他們才該罷工)還累、還辛苦、還血汗,所以我罷工。因為跨職業別本來就無法比較,就像我們沒有人可以衡量是踢足球累、還是打籃球累,是長跑累、還是短跑累;而職業的薪資計算標準即使和身體操勞相關,卻不是絕對。各產業別的薪水計算有其神秘廣大的市場供需原理(單位產值、勞動力再生成本、隱形的心理成本、物價高低、員工學養基礎⋯⋯),一般勞工僅能依循常識,及最簡單的和同產業從業人員的比較,來獲知自己是否有遭到剝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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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在為自己的工作爭取任何權益的時候,和別的產業,比如大眾呼喊最該罷工的醫護人員,其實根本沒有比較的立論點,因為本就建立在不同的基礎上。我們每個人,都只能為自己的權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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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某論壇底下一篇發表對於我們罷工心得的文章回覆中,看到一位護理師留言,由於該心得的結論亦是:「妳們怎麼不去跟比妳們累的人比,醫護人才該罷工吧!」護理師似乎再也不想看到自己的職業一直被拿出來鼓吹比較,便留言道:「我們的產業特殊不能罷工已經很可憐了,拜託不要再拿我們出來說嘴,不希望我們那麼辛苦,麻煩病人自己提升素養或是家屬動手幫忙,不要因為醫療廉價就把我們當傭人使喚。真的是累到每天都在祈禱健保倒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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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人都以「不爽不要做」做為就職與否的唯一標準,其實也掉入了這座過勞之島雇主最愛的邏輯誤區,只要雇主尚且找得到人力替代,勞工就成免洗筷,我們誰也沒辦法更好,只能比爛。即便勞工在工作中培養出經驗與價值,老闆只要一句「不爽不要做」,勞工就被一二三木頭人,只能定格或是砍掉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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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會將求職美化成自由市場機制,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勞工有能力就該自己移動到更優待的地方,不然就等著被淘汰。但若是我們的勞動力被自由市場機制化了,全面廢除勞動基準法,各位請以自己的本事博得雇主喜愛,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保障的最低工資、沒有限制的最高工時,除非這是一座佛心之島,時薪三十、四十幹不幹?隔壁公司時薪二十五,老闆已經佛心來著⋯⋯就會發生這種遑論勞權,根本連人權也談不上的事,勞工的自由是假自由,人或許也會為了生存而愈發輕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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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資關係中,勞工本就是相對弱勢的一方。若勞工認為自己遭到不公對待的唯一選擇只有「不爽不要做」,我們是否也等於給了老闆無限秀下限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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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主義浪潮橫掃的現代,我們尚且保留勞基法、環境保護法、文化資產保存法⋯⋯,不希望一些也許對於絕對利益、絕對自由無益的事物消失,就是我們對身為「人」這件事有深刻的反思。所以我們會以理性去探討公義、會希望心裡難以言喻的惻隱能被重視。且勞動基準法居然稱為「基準」,就該僅是我們社會公約待人處事的底線,沒有違法只是剛好而已,願意多給的才能算是真正對勞工價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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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如今有多少雇主以自己「沒有違法」為樂、為人人都該謝主隆恩的依據,我想各位勞工應該心有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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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不能接受我們的訴求,將我們貼上貪婪標籤。在此我想以我同時身為空服員及工會會員,投下罷工贊成票、實際加入罷工行動,闡述個人對整起事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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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先將八大訴求粗分為三組:薪資組、飛安組、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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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錢最難,我們就先從難的來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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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薪資組有關的訴求有三:人人琅琅上口也是公司緊咬不放的日支費一百五合流禁搭便車、國定假日出勤兩倍薪、除有語言需求航班外,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人數不超過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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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質疑工會這一百五十元是怎麼算出來的。我身為一介沒有金融財經背景、數學程度到二元一次方程式就舉手投降的勞工,還真不知道這是怎麼算出來的。但是,我至少會用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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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們和台灣另一間國際航空公司的友人私下比較,我的公司和友航空服員的薪水,一個月至少可以差到一至兩萬,而且職級越高差距越大。相信存有「不爽不要做」之心的人在這裡會炮轟一句:有能力就跳槽啊!
我考過友航,我的許多同事也考過。而自我的公司開航以來,從來沒有友航空服員跳槽過來我的公司,我們過去友航的人倒是不少。往年我的公司在友航招考空服員的日子,總要排上大量待命人力,因為去考的人實在太多。幸好友航的人力資源變動率小(福利較佳之故),一年頂多悠悠地招個一期,有時還不招。而我們完訓上線後需與公司簽訂至少三年契約,沒有做完即離職要罰款十五至二十萬,所以我們私下時常玩笑說我的公司表面是航空公司,實則是空服員補習班,替其他航空公司訓練好了收補習費(罰款)再送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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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的是,我沒有考上友航。但這代表我能力比較差嗎?我想實則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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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空服員遴選標準除了多益五百五十分及身高一百六十公分以外,基本沒有具體的其他事項可以參考。我有位同事天生菸酒嗓,長相甜美但一開口像昨晚去錢櫃唱歌徹夜未歸,照樣神秘地考上。且我的公司屢屢獲獎怎麼解釋?雖然這是所有部門上下齊心的結果,不只是空服員,不過不能否認我們也確實傾盡了自己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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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許多旅客說,不知道為什麼,一上你們的飛機就能馬上有回家的感覺。所謂的「家」,絕對不是靠形式顯擺出來,而是因為有令人安心的人在身邊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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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公司主管在協商會議上主打「日支費是餐旅費」的說詞,問:是哪一站的吃飯錢讓妳們覺得不夠用?比如紐約、巴黎物價較高,看似釋出善意說願意逐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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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空服員的薪資計算方法基本分為兩種:一種是像我的公司及友航一樣,除了底薪、飛時加給(以實際的飛行時數計算一個小時多少錢,像是便利商店打工的時薪一樣),以及俗稱吃飯錢的日支費(我的公司從報到時間算錢到降落後一小時,一小時九十元新台幣;友航從飛機引擎開算到引擎關,一小時五鎂。我的公司的計算方式每趟會較友航多三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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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是如新加坡、香港、中東的航空公司所採用的,一樣有底薪、飛時加給,但日支費卻是實際在每個外站發放當地貨幣,依入住的飯店餐點一餐多少錢、停留期間能吃到幾餐,來計算核發多少餐費現金。這種方式的日支費就實在是吃飯錢了。但若上述航空公司的底薪、飛時加給和國籍航空一樣的話,這些空服員的薪水還會比我們少上許多,但我們都知道他們的薪水又較我們更高,其貓膩就在於這些外國航空公司的飛時加給非常高,依職級不同,可以是國籍航空的兩到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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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種薪資計算方式沒有優勝劣敗,只要不虧待員工便好。但可以簡單得知國籍航空所使用的第一種,是比較簡單的方式,公司不用換錢承受各個外站的匯差、物價不同,每個月用統一標準把錢發下去,空服員自己到外站愛怎麼花就怎麼花。所以即便名目是日支費,這個吃飯錢卻實在是我們薪水的一部分。比較特殊的是,因為名目是日支費,所以這筆錢並不扣稅,國籍空服員的薪水中只有底薪和飛時加給會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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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的公司主管在協商會議中說「是哪一站的吃飯錢讓妳們覺得不夠用」時,本身就陷入了邏輯矛盾。且若是依各個外站不同調整日支費,那麼日支費高的航班一定會造成貪心公主們熱烈搶奪,對不飛長程航線的空服員來說更是極度不公。這樣主管的說詞又陷入了第二層矛盾,因為公司是以「同工不同酬」會影響機內士氣為由,反對「禁搭便車」條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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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弔詭的是,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早就在我的公司空服部門行之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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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從哪一年開始,經濟艙空服員開始接受短程航線的商務艙服務訓練,基本上有經濟艙半年以上資歷的空服員,都會被召回公司進行訓練。完成短程航線商務艙服務課程的經濟艙空服員,我們稱作CAE,在短程航線時就可以到商務艙去工作,不過只能負責外場,內場廚房還是要由真正的商務艙空服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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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做的理由很直白就是用較便宜的經濟艙人力,去補較貴的商務艙人力。因為這些CAE並沒有因為多了一項技能而有較多的薪水,她們與真正的商務艙空服員之間薪資有落差,負責的又是較原來經濟艙更精細的服務內容,但一樣領經濟艙空服員的薪水,這種差異不啻是一種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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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的公司以擔心薪水不同會造成空服員團隊合作不佳為由,緊緊咬住無法接受禁搭便車條款之際,沒有想到的是,空服員們即使同工不同酬,還是團結地為公司屢創佳績,甚至團結到兩千多人寧可手牽手去罷工,整日沒薪水、睡路邊、接受各種謾罵也緊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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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真的這麼擔心影響士氣,反而應該加倍鼓勵我們趕快上車,而不是禁搭便車啊(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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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國定假日兩倍薪,與其說是又要效法友航,不如說是更好地增加我們上班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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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空服員的工作性質特殊,有不能中斷的越洋航線,所以我們須與雇主簽訂勞基法84-1條。這法條也同時令我們不受勞基法對一般勞工例假、休假、最高工時⋯⋯的限制與保護,須另行與雇主約定這些內容。但我們在簽下這個約定書的時候,公司只是請我們簽名,卻沒有與我們「另行約定」,然後就裝傻當我們全盤接受國定假日沒有兩倍薪、工時可以全部超過十二小時這些一般勞工享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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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假期是航空業最賺錢、亦是所有一線服務人員最操勞的時期。在每逢佳節倍思親的時刻還要工作雖是空服員都知悉的事實,但簽下了勞基法84-1條,並不代表公司不能以慰勞特殊時刻的辛勤為由,依舊照一般勞基法給我們兩倍薪資。況且,過去要是公司肯給我們談的機會,我相信所有空服員都會希望自己放棄與親朋好友相聚的時刻,能夠獲得一些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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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位同事自嘲某年過年期間剛好上班次數較多,被朋友笑是「搶錢」,因為一般民眾都以為我們過年上班能賺到較平時更多的錢。不過我們其實整個過年期間,只有除夕到初二上班能領到一個六百元的紅包,一天一個,三天都上就是最多一千八百元。端午連假、二二八連假⋯⋯不論連幾拉幾,則連個屁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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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心裡天秤的激烈搖擺下,也不願請假好像自己沒有一點職業道德似的,所以選擇將自己的年假,擺在國定連續假日上。但在這類需要大量人力的國定連續假期,不是不能放年假,而是能放的人少之又少,要大半年以前就用大學時代搶熱門通識課之姿,起早趕晚地守在電腦前去搶那寥寥數個公司願意開放的名額。若開放搶假的時段正好在上班,則是連搶的一絲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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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有時情感價值大於實際薪資,我們會想乾脆請假算了。畢竟我們也是活生生的人,若是只以責任制為教條來規範我們在國定假日工作,誘因未免太小,也顯得是雇主過於冷漠了些(老闆們不能沒違法就高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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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機內還存有一種同工不同酬,這也是我最不願說的一項。不過為了解釋為何工會主張「除有語言需求航班外,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人數不超過兩人」這項訴求,我還是必須說明,在我的公司,日台泰越四種國籍的空服員,其實薪水會依所屬國籍的物價水平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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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的空服員薪資高低,也是以日台泰越為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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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台籍空服員罷工後確實加了薪水,難保我的公司不會大量起用泰籍及越籍組員,變相打壓,使我們「看得到吃不到」,工會才會在加薪的訴求後一同綁入這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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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知道原來我們空服員的薪水依國籍不同而有差別的時候,我其實很難過。除了薪水比台籍還高的日籍外,那些離鄉背井來台灣工作的泰籍及越籍,也做著和我完全相同的工作內容。雖然這是全球化沒有辦法避免的狀況,資本為了擴張會去尋找更便宜的成本,但當這些人的臉孔不再模糊,是實際和我一起並肩作戰的同事,還是會有些心疼油然而升,盼望世界大同、盼望至少人的價碼可以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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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想先來說最容易解釋的飛安組訴求:東京、北京、金邊、瀋陽、呼和浩特⋯⋯等九條易超時航班改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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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質疑為何飛安這項運輸業最重要的價值,在工會訴求中的佔比居然這麼低,只有八分之一,啐一句:貪婪,就欲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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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細細琢磨,飛安訴求佔比低其實是對我的公司的讚許,因為公司本來就將飛安把關地相當嚴密。若是知道我的公司空服員每年關於飛安的年度複訓有多令人頭皮發麻、演練飛機迫降的緊急逃生程序有多逼真,而空服員是守護飛安的最後一道防線,前頭還有機師、機務,及其他我不知道的公司同仁們的協力相助,就能明白我的公司在關乎飛安的每一個環節上都付出超然的努力,只剩這條易超時航班的漏網之魚還令我們無法做到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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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提出給服勤易超時航班一趟一百五十元(是一「趟」一百五十元,來回算一趟)的飛安獎金,以及派自願的空服員包月專飛,且每月多給六至十天休假(咦,同工不同酬?)這樣的應對方案,會遭到工會拒絕,純然是因為我們將「追求安全,決不妥協」的核心價值,注入生命之中在貫徹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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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民間謠言四起說這根本是貪心公主想去東京過夜的陰謀(喔,誰不想去東京過夜),為了闢謠自清,工會也提出易超時航班帶兩組人上機工作,一組服勤去程,一組服勤回程,不過夜,這樣的替代方案,不過還是沒有和公司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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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經濟再差,世界競爭力排名還算是名列前茅,但勞權意識卻低落地如同第三世界。要不是我切身遭遇到這次罷工經驗,我其實也沒有機會去思考,在這樣政經高度發展的國度(我們同婚立法了耶),為何會有勞權低落這樣如同平行時空般的問題存在。之前我曾去旁聽的一場勞資協商會議上,討論易超時航班時,工會提出了光是一百零六、一百零七年度,我的公司航班超時就被檢舉超過一百二十次,罰鍰累計一百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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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頭去算了一下,光是令空服員在東京過夜,一年成本算下來,我的公司至少要支出一千五百萬。兩相權衡下,若你是雇主,是我的公司的老闆,兩年罰一百五十萬,讓員工冒著超時工作的風險;和一年至少支出一千五百萬,只為了不讓員工超時工作,你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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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開始罷工後,我和我的姐姐討論過一個雇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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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最近自己開了公司,當了老闆,小心翼翼地走在創業維艱的道路上。她說:「我要是發現一個員工的能力很好,會很想將他留下來,他有自主的想法,讓我不用操心那麼多,我也信任他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好。但我同時也知道,一個能力好的人,沒有給他比較多的薪水,絕對留不住。這時候我會突然寧願選能力比較差,但我不用付出那麼多,而且好使喚沒有自己想法的人。因為利潤就是這樣,我要給別人還是給自己,這是我每天都在掙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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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當過老闆,很難設身處地去換位思考到姐姐的層面。我知道她選擇在這個時候和我說這樣的話,是在軟著暗示我,大有大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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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姐姐聊完後,我依舊去罷工,白天頂著烈日,夜晚傍著焦土。或許是因為時間的侵蝕,或許是因為外界的風向,我逐漸變得焦躁不安。我的胸中依舊哽著一口不願放棄的氣,可除了這口氣外,我什麼也吃不下,我因此削瘦到了夢寐以求的狀態,卻也快樂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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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我輪完罷工棚靜坐的班後走至客運站欲搭車回台北,罷工期間我們算是暫時與雇主解除了勞雇關係,當然不得搭公司交通車。不過,我還是認為我的公司有些過於斤斤計較的是,有同事在罷工開始後由洛杉磯飛回台北,一落地,機門開,公司派來的人就和才剛飛完一趟長班的她們說:「有工會的人在機場要收參與罷工的人的證件,證件被收了就要自己想辦法從機場搭車回家,不參與罷工的人才能搭公司派的交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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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趟洛杉磯的座艙長很保護學妹,回道:「我的組員才剛飛回來,大家都很累,怎麼有辦法馬上做決定?而且回來後每個人也都還有兩天的休假可以考慮要不要參與罷工。怎麼能不讓大家先進公司換衣服、拿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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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才解釋自己只是代為傳達公司的意思,沒有要大家當場決定。後來那一路她們壓根沒在機場遇見半個工會的人,這才搭上了公司的車子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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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的人有去機場倒是僅有一次。罷工剛開始的時候,機場的地勤人員因為航班大亂承受著旅客的壓力。有罷工空服員心生不捨發起去機場代替地勤與旅客道歉的活動,工會幹部要大家守在罷工棚就好,她們去。她們揹著請不要責怪地勤的牌子到機場,接著被批為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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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黑的與白的似乎已經沒個準則,在這整個罷工的故事裡,我時常看見黑的變成白的,白的變成黑的。或許是我的眼睛和人長得不一樣吧,我陷入了一種哲學式的,你看見的黑不是我看見的黑,你眼裡的白不是我眼裡的白的考驗。我看見許多人連想都沒想便全盤接受了眼前的一切,指鹿為馬,我突然發覺這樣的生活好輕鬆,比罷工輕鬆許多,那麼我坐在這裡幹嘛?我又陷入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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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走去客運站的路上,站在馬路的一側等紅燈時,遠遠看見另一頭站著一位公司的學姐。即便是罷工期間,學姐依舊謹守公司規範的儀禮,梳著漂亮而一絲不苟的法式包頭,身穿及膝而式樣優雅的A字長裙,及不露趾的低跟包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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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戴著棒球帽,視線被遮蔽,只要頭不轉向她的方向,可以完全假裝沒看見,何況這是公司外、是罷工期間。而且,我是有點怕學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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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結束後,我還是舉起了右手,向著學姐揮了揮。學姐笑容燦然與我回打了招呼,我突然胸中那口氣鬆動了些,明白了自己的倔強從何而來。學姐是出了名地對工作要求的學姐,若以姐姐的話說,就是那種會讓老闆想要留下來的而陷入放利兩難的好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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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公義的本質是資源的分配,那麼一個人情操的高低、一個社會文明的程度,乃至於企業明明是為了營利而生,人卻會在意資本獲得的手段、在意企業有無盡到社會責任回饋世間,是因為我們對於至善還有期待。所以我們不會暴虐地修一條法要比爾蓋茲必須將自己資產的百分之九十拿出來發給窮人,卻會期望他是情願拿出自己資產的百分之九十去做對的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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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摸學姐行來的路徑,她應該是住在公司附近步行而來。住公司附近、對工作有十分地要求,我們自然會將她連結到是「公司派」。畢竟此人的大半青春、花漾年華、生活樣貌、談吐思想,該已經和這間公司連成像呼吸與空氣的共生關係,她該是最愛也最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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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像她的前半生,年輕可愛的時候,有人豔羨似地輕輕簇擁著她,道:「妳該去考空姐。」在對世界的渠道相對封閉的早些年代,她也曾懷疑是否這樣的自己就能站上國際的舞台。然而嘴上硬著說只是試一試、最終面試階段卻緊張到手心不止地冒汗,她才發覺自己很在意。熬過了訓練的嚴謹、熬過了職場的高壓、熬過了身體一再地生病、甚至熬過了公司生意不好隨時可能被不當裁員的恐懼,她用驚人的韌性撐住了自己、也撐住了經驗的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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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新來的學妹稱她作「鬼」,她有些無奈笑笑,不知該怨還是該氣,心說妳們不知道我對妳們有多網開一面。然後她不禁想自己為什麼撐到了現在,還買了房子背了貸款,肩上多駝了一座雷峰塔似的令自己再難離開。而後她才領悟原來自己為人有些老派,她不想做太跳躍、創意的、沒有規範的事,這不是古板,而是匠人一樣,在日復一日近似於無的微小修正上釀出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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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虔誠地割下一塊心頭肉獻祭予一份職業,她想通了以後愈發敬重自己,然後像是鞠躬盡瘁最後一次做好四菜一湯就欲離婚的家庭主婦,悉心妝點自己,昂首罷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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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收到一位相熟的機長私訊,說這罷工期間上班,空服員配置無法按照正常,大多都是較資淺的學妹,他從駕駛艙打電話到後頭,沒人聽得懂他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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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怎麼能做好前後艙良好溝通?」他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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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氣沒人給你打咖啡吧。」我揶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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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這樣的玩笑話,我突地就明白他隱隱然的憂心不假,還有他暗藏在話語中的鼓勵:妳們不是免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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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世間人對我們存有這樣的誤解,摸摸鼻子也就算了;但若說是家的一個地方還存有這種心思,有家也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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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來說管理組:開放工會幹部參與人評會等懲處機制,並有發言權及表決權;開放勞工代表參與公司治理(就是之前被幹到爆的勞工董事);給予工會理監事、會員代表會務公假;變更空服員現有勞動條件與工作規則應先與本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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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會發現,其實訴求中最多的是關於我的公司的管理方法的改變。除了勞工代表參與公司治理這項爭議太大,且要尊重我的公司身為一完全的民營企業,關起門來的確可以「朕不給的,你不能要」。其他的,都是期待工會得以壯大制衡我的公司對空服員的一種有些羞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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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說這是工會的陰謀,是想煽動空服員而後爭權奪利的手段,我自己聽了都有些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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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幾日看著都是自己空服員的工會幹部們,有的要帶活動鞏固靜坐空服員焦躁的心、有的整理物資跑腿訂便當、有的不惜冒著生命危險站上高台要站到公司願意出來協商(不過被我們自己空服員們勸退了,太危險,不要這麼賣命)、有的製作懶人包開記者會發新聞稿⋯⋯。許多人譏笑我們毫無謀略可言、反應太慢、看不懂在幹嘛,我才明白這樣的諷刺反而是一種激賞,面對龐大的資方,我們手無寸鐵,只能盡量有樣學樣、有什麼做什麼,杜甫石壕吏中的老嫗般,請從吏夜歸,猶得備晨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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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這是一場陰謀,我只能說這個陰謀太累太深太龐大,不如回去洗洗睡了隔天向公司報到復飛來得輕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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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突然發覺那些對我們憤怒的地勤、內勤人員、一開始就沒有加入工會的、罷工行動真的開始了回去上班的,其實是看得最清明的人。他們實在明白這個世間運作的現實,知道不要雞蛋碰石頭,知道要偎在高牆下才能獲得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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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空服員是只有女生的部門的緣故,所以在這間父權的公司裡備受歧視。當人嘲笑說我們怎麼可以拿血尿蕁麻疹內分泌失調尿道炎中耳炎爆痘爛臉失眠肌腱炎⋯⋯當作抗爭的理由的時候,我想問,若是身體都出狀況了還不能要求改變,那麼要到什麼程度才能要求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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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幸運,是個身體還算承受得住這份工作的人,除了剛進公司第二年,曾有一度內分泌失調,耳下至下顎處密密麻麻長滿了不是痘子但紅紅一點一點的東西;還有因為時常感冒上班,每次都會引發中耳炎,即便感冒好了,半個月一邊的耳朵都會像浸泡在水裡一般聽不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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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問,生病為什麼不好好休息,硬要上班身體搞壞要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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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病請假很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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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感冒都要到公司核可的大型醫院去拿「診斷證明」,想多休兩天還要拜託醫生寫「宜休養幾日」,連生理假都要到醫院拿證明,被公司刁難一次、再被醫生嘲諷開這種證明前所未聞一次(不過這不怪醫生,因為這種證明大概放眼全台只有我的公司需要而已),有時即便身體不堪負荷,也會想說算了乾脆去上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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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制度設計明顯就是在最大化壓榨空服員的單位產值,我必須承認,管理階層真是聰明絕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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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去公司上班的路上出車禍,所幸只是皮肉傷,沒有傷及筋骨,但兩腳膝蓋大面積擦傷,需要每天換藥包紮,傷口結痂走路會痛,當然也不能穿絲襪。我問醫生我多久能好,醫生說每個人復原時間不一定,我說我必須開證明需要休息多久,不然公司不會讓我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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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可以斷言妳多久能好,我就是神醫了,我不能開這種證明。」醫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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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至少給我一個至少的時間,如果還沒好,我再來醫院開,拜託。」我懇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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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兩腳膝蓋都包得像要去打排球穿護膝一樣,就算醫生不給開證明,相信有眼睛的人都會要我休息先別上班了。不過我的公司奇妙之處就在於,即便是外觀上明顯的傷病,只要沒有按照請假規定,還是麻煩去服勤。有同事去拔智齒不慎臉腫了兩倍大,不好意思要請假就是要證明;有同事眼睛發炎化不了眼妝 ,那妳可以擦口紅;有同事失聲開不了口,那妳不要講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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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後來開給我兩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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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禮拜後,我可以緩緩走路,但傷口還沒痊癒,還包著紗布,公司評估了一下,說妳還不能上機就來公司打雜。我被分配到了替空服員辦證件的部門,護照、台胞證、美國簽證。裡頭的課員們都對我很好,知道我不是專業的只會讓我做些簡單的文書處理、抄寫影印,令我從一開始的有些怨恨(為什麼不讓我在家好好休息),到後來也因為這些溫暖的內勤同事,最終傷癒要回去空中時還有些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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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位學姐,工作以來一天假都不請,連母親病危都極力調班換班並懇求公司核放特休整整全勤了九年(她說謝謝很多同事願意幫忙)。後來母親過世,她卻累壞了身體而不自知。一日,穿戴好制服裝備,突然一陣尿意,進簡報室前先去了趟廁所,低頭一看,卻在胯間望見一片血紅,這才發現,原來自己血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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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目驚心的身體警訊,令她終於肯面對健康的臨界點,不再勉強自己。但已經將近報到時間了,公司規定的請假時間是報到前三個小時,她向公司請示自己的狀況,事出突然,能不能臨時請病假回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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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是說,用一貫的制式的口吻,請病假可以,但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後續會有懲處,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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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姐捨不得自己的全勤紀錄、也不願就這樣被記了一個警告還是申誡的明明自己沒有犯錯,回家後,她想起了現在尚在母親百日,而自己還有一天喪假可以用,便致電公司:「那我改請喪假可不可以?我不是請假慣犯,這次真的是突發狀況,請看看我的請假紀錄。」學姐哀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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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血尿怎麼可以請喪假?」接電話的那頭說,還是一貫的制式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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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被公司約談,要她寫報告,請她「成熟理性」地面對。並告訴她,念在她九年全勤的紀錄,公司能將那天病假視為一般病假,免除請假不合規定的懲處,不過還是不能改為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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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有些羞憤的約談結束後,她搭電梯,下樓。等電梯時,一位聽見她與主管對話的內勤同事過來,悄悄在她耳邊說:「學姐,講白一點,喪假已經是大老二了,他們怎麽還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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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請假方式施行良久,才終於在近幾年改為較為人性的方式,只要一般診所的收據即可請假(感謝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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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第一天,看著許多內勤同事衝出來對著我們賤人、婊子地叫罵,我覺得難過,也十分不解(不過幸好沒有看到我認識的內勤同事),甚至有人成立了網路社團,裡頭充滿各種針對空服員酸澀不堪的言語。令我發覺平行時空的問題不只存在台灣社會,也存在於我的公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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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身為專業經理人的朋友提醒我,製造對立也是一種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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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之間的猜疑與嫉恨,能夠形成一種強大的互相監督的網路,管理者不需另外成立監控部門,就能以相當低廉的成本收割對立之後互揭瘡疤的果實。管理者也能收束權力,形成至高無上的權威。好處絕不全體適用,因為賜給誰什麼都是恩典,因為總要令人有點眼紅;責罰就要連坐,令系統中的人人心惶惶,永遠懸在一種驚懼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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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輕蔑地回朋友說你小說看太多,可有時發現的一點小線索又會令我不禁往這個方向四面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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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上述社團看見一則地勤同仁的留言,大意是在說公司已經對空服員很好了,什麼都給我們,我們憑什麼罷工。地勤同仁舉例空服員的鞋子襪子都由公司提供、下班有專派的公司交通車可以坐,而他們即便和我們穿著同樣的制服,鞋襪卻沒有補助,從機場下班時還要碰碰運氣搭空服員的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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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留言我相當詫異,想起自己從前還覺得公司對待地勤更優渥,戴眼鏡、戴牙套都不用像空服員一樣需經過申請審查,而明明我們是穿著同一套制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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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社團裡還有許多公司同仁放上自己參加各種公司餐會、慶祝會、運動會的照片。我看著螢幕裡的喧騰熱鬧,總有一種冷宮妃子聽見宮裡慶典的絲竹鑼鼓之聲,自己卻清冷寂寞不在行列的幽微心酸。一般空服員若是被邀請去參加公司的這種聚會,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去端盤子當服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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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自己工作近九年,的確沒有參加過我的公司的什麼活動。還記得剛上線的時候,知道公司有運動會,還興奮地有些期待空服部門會不會派人去參加呢,我喜歡運動,也喜歡在遊戲中有點競爭的感覺。然而空服員僅是一人發放一件大會T恤,就算是在這個活動中盡了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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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代表公司飛向世界,回來後,進公司換便服、放行李,就算是銀貨兩訖。接到公司電話不是抓飛,就是有客訴請儘速回覆。不飛的日子進入公司,不是約談,就是訓練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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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的公司終於有首批空服員做滿二十五年退休,這在空服員間是不得了的大事。然而在偌大的整個企業,也是人微言輕如一縷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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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許多人如此愛戀我的公司的言論,我很嫉妒,因為他們定是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備受了公司的珍惜才能那樣振振有詞。然而他們又覺得公司早已把什麼都給我們了、然而一個內勤實習生可以大言不慚要我們回家做媽媽的寶貝(同事表示:我不單是我媽的寶貝,還是我阿嬤的金孫)⋯⋯,我太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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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陰鷙令我只能牽緊身邊的同事,只有她們眼裡還留有一片澄澈,無關黑白,就是單純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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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的公司一位高層在媒體面前哭訴,沒有工作不辛苦,這些空服員好歹都是大學生了,怎麼還不懂呢。我們這些大學生,再怎麼愚蠢,也弄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罷工行動,充分顯示我們的自我進步能力非常強啊,這樣的員工才能令公司Proud到全世界不是嗎(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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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高層真正知道我們的工作辛苦,為何沒從想過要如何改善勞動條件,而是在外狂打我們是幸福企業這樣背道而馳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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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一點如另一位高層直接承認就是威權及專制不也很好嗎(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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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又說,感謝所有願意和他站在一起的地勤、內勤人員。看到此,我希望高層是真正地珍惜這些願意為你加班的員工。至少,鞋子、襪子、交通車,不要虧待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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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日在罷工棚,有相熟的學妹心中很有疑慮來找我聊聊。她說,她怕再不回去,會被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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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呼吸一口氣,想了想我的公司對待空服員一慣的作風、想了想罷工至今公司的態度,我真的沒辦法有自信地告訴她,不會的,在法律的保障下,如果是公司要懲罰我們甚至開除我們,他們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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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語帶保留地說:「如果妳回去了,留在這個棚子裡的人越少,那麼最後公司要想辦法處理我們的時候,他們所能用的手段就越狠,因為罷工的人數越少,他們越好開刀。如果棚子裡的人夠多,公司要動手段就越難,人數越多,本來就越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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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罷工都開始了,我們都還恐懼地感到打壓渺小。我們要促成這場罷工有多麼地困難,尤其在台灣這個工會組成率不到10%的國度、在我的公司這樣業界出名高壓管理的地方。我失眠了好幾個夜晚,就算不是輪夜班要睡在罷工棚的日子,躺著床吹著冷氣都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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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罷工後的協商當中,我的公司連最基本的「不秋後算帳決議」,至少恢復員工福利票的權益都不是很願意。要知道,這張員工福利票在航空公司的員工之間暱稱為「乞丐票」,因為機上有空位才能搭,不如一般人想像的那樣輕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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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上空位沒賣出去,以便宜價格賣給員工這樣的事都猶豫再三,我的公司在罷工開始後放出的各式狀似溫馨的「回家吧」宣言,不禁令人腦內顛覆。或許「回家吧」只是做給媒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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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幾日在罷工棚中,看著許多學姐妹自發性地擔負起很多事,收三寶、收垃圾⋯⋯,甚至是辦理領回三寶的程序,大家時常習慣性地使用原先在機上會用的語言,交接組、cross check、safety check、go that way go that door⋯⋯,好像我們都還在機上工作一樣,令人感到可愛之餘,也總默默令我鼻酸,大家天真地還奉這份工作為圭臬,不願忘了所有曾經烙印在身上的一切訓練,期望就算外人無解,這樣激烈的舉動也能喚起我的公司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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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向來只把工作當工作,是糊口的工具,說是我的天職什麼的太唬爛。可是罷工開始以來,我卻反常地想回去、想再和這些學姐妹們一起做我們慣常做的那些呼吸成自然,但還是會令人煩躁的事(我們工作真的很累啊)。 我感覺我身邊的這些人的心意好珍貴,在獲得我的公司真正的回應重視之後,我們才能不把自己當奴才,不是因為害怕而磨損自己的身心,是因為被珍視而願意貢獻自己的一切;不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完整而成熟的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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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文章中,因為放了我的公司與世界上最豪奢航空公司的薪資比較而被許多人提醒,應該注意兩地工作條件及物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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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補充中東航空公司的飛行狀況:中東由於地理環境炎熱,為了避暑,許多飛機的起降時間都在早上八到十點或是凌晨一到三點的極早或極晚、一杯珍奶加一份炒飯或煎餅就要台幣八百、月飛時往往破百甚至到一百六十小時、和我們一樣快閃美澳24小時,及一人拉一台如果放滿可以重達百斤的餐車⋯⋯,寫到這裡我愈發慶幸自己身在一個可以合法罷工的地方,因為在中東組工會是犯法的行為,可以被抓去牢裡關(謝謝中東航空姐的資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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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必須注意的誤會是,我們從沒要和世界上最豪奢航公司一樣的薪水(當然如果有也很好啊),放出比較圖是希望這樣的落差可以提點眾人,為什麼我們上不去?為什麼台灣的勞資環境一直停滯不前?為什麼能合法組工會卻組成率這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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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訴求中雖然喊出了日支費一百五的價碼,卻從來沒有要好要滿(讓我破個三位數一百零五也是可以嘛),在我的公司高層後來向工會提出的新六大方案中,關於薪資的部分大打折扣,工會會員們含著眼淚也是同意,只能說,沒見過罷這麼久還這麼溫柔的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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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文章附圖為我的公司學妹與一位年資相當友航同仁的薪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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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妹當月飛時為90.43小時,友航同仁為88.58小時。兩人年資都是五年,但我的公司學妹已經是商務艙空服員的職位,而友航同仁因為友航人力結構較穩定,所以還是一般空服員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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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妹的月薪為77,513;友航同仁為94,817。我用計算機算了一下若我們的日支費提升到每小時一百五十元,的確是接近到友航的程度了。而我的公司提出的新六大方案,與薪資有關的只有每趟短班含過夜班加飛安獎金三百元;長班每趟加飛安獎金五百元。而我們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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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真的是貪婪的公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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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你必須先有承受如此心理壓力的勇氣,才有資格說我們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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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結束了,我心目中最高貴的公主們,明天我們機上見。
清算職業限制 在 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 Facebook 八卦
【造反有理 革命無罪‼】
前國大代表也是退休高中教師邱建勇今日在直播中指出,一百萬名被政府聘用的員工私人財產被剝奪,不是一個單純社會事件,而是一個政治事件。當國家領導者出現模糊錯誤方向的時候,你我若沒有意見,這個國家就完了。造反不是摧毀這個社會的結構,而是「士」的階級該出來「執干戈以衛社稷」的時候。
⚠退休金≠年金,是私人財產
邱建勇說,軍公教抗從來都不是反對年金改革, 而是「反對政府對私有財產粗暴的剝奪」。他指出退休金是職業所得,實際上是由保險跟儲金所組成,領取者有資格及工作年齡的限制;社會福利年金則主要依國籍與收入狀況來決定。既然是和薪水、年資相關,不同職業類別 、不同職級的退休金當然不同,可是今天當政者把一個簡單問題弄得複雜化,讓人民無法瞭解實際狀況,還讓有權力的人在中間模糊焦點,軍公教被他的雇主也就是政府「吃了豆腐」還要受社會譏笑。
談到抗爭,邱建勇說民進黨的抗爭示威向來都是在人多時要求警察退後,但守法的軍公教人員卻是要求自己的夥伴不要再往前走,抗爭後準時解散,這樣溫和的示威卻被譏諷為「死公務員」。
對於世大運開幕式的陳抗他覺得一點都不丟臉,丟臉的是下令選手延後進場的那位「爬蟲類下的蛋」的人,6千個號稱國際級反恐警力維安卻無法圍阻1千個老人家?丟臉的是這個政府選擇五0年代中共清算鬥爭的剝奪方式來清算人民的私有財產,及事後的司法追殺。
「這不是強辭奪理」邱國勇說,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聯福製衣關事件,勞工抗議資方惡性倒閉積欠薪水、遣散費及退休金,由工運人士曾茂興率領工人到鐵道臥軌,造成台鐵十萬旅次通勤量受阻,最後成功逼迫政府立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創業貸款」和「關廠歇業失業勞工再就業補助」等關廠相關法令,也促成或加速了勞退新制及關廠法(後來並未制定,而是改制定大量解僱保護法)的立法。2003年曾茂興更被當時總統陳水扁聘任為有給職之國策顧問。
一樣是面對資方背信忘義,一樣是勞方抗議資方侵佔剝奪私人財產的抗爭,工人臥軌抗爭,對社會施壓,得的結果是法令改變、政府代位求償及帶頭者受聘為國策顧問。反觀軍公教警消的法定退休給付被政府剝奪,向社會發聲及政府抗議示威,卻被政府運用媒體及洗風向網軍污辱譏笑為「貪婪老人」。
邱建勇指出,這是一場政治事件而非社會事件,在年金改革的政治迫害中,人民想尋求現有政治勢力奧援,無奈民進黨是兇手 ,國民黨無能力及不願意,親民黨是牆頭草,受害者只好自行做體制內外抗爭,所以組織政黨, 導正國家方向和社會風氣,不只是為政策受害者平反,也是當今「士」的責任。………
🔼點選影片,收看邱建勇今日的精闢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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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任職於某律師事務所
處理債清已半年左右(債清條例於今年四月起跑)
有鑑於很多代辦公司將債清條例視為一大商機
然真正負債的人卻在搞不清楚的情況下 就被連哄帶騙、傻傻的走上法院一途
究竟走更生是好的嗎?
你知道解決債務有哪幾條路可以走呢?
不想流於「落落長」 卻又一言難盡
這半年期間 與相關客戶溝通的過程中 有不少感觸
而周遭朋友亦鼓勵本人盡己所能 試著將 know how帶給大家
總之 我來了 我發文了...
就我所知的 將經驗 盡力分享給大家(請不要介意白話文)
這篇不是寫給法律人看的,也不適合。
解決債務以我手上可知的具體方案有二:協商或更生(清算)
絕大多數的客戶案件要輪到我手上,一定是pass需要做更生的案件,
基本上,我所作的動作首要是先針對他的所有基本資料(包括薪資收入、財產、
不可歸責事由、扶養情形、個人必要支出狀況、負債形成原因等等)做確認,
但究竟到我手上的客戶是不是真的都適合走更生?
誠實說,不僅要依個案還依時機
假設今天是五月初,事務所的評估上幾乎都會建議更生
但偏偏在每次與法院書面周旋(陳報狀)的情況下,事務所更趨保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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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決幾個關於更生的迷思:
1.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裡面有兩種程序,一個是更生,一個是清算
硬要說,更生是適合給有固定工作收入的人
清算是給沒有固定收入的人適用
因為更生月還款是依據你的月收入,
扣掉你每月的必要支出,再扣掉你每月的扶養費用(至於扶養一個人的費用
在法官心中也是有行情的,內政部主計處有統計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台北市約
一萬四千多,台灣省是將近一萬元,但報扶養不可能將費用報滿,一個人頭大概在7000
~8000元左右,當然還要除以共同扶養義務人,若是夫妻養一個小孩,那小孩扶養
費用大概就是報在4000左右)
清算比較像是破產,但是否免責(免掉還債的責任)要看法官
當然免責也有一些限制都是在法條中,清算比較少被提到的原因可能也是
因為比較沒有人選擇此路,因為他不僅有反奢華條款、可能有限制住居、
有一百樣左右的職業限制、還須承擔一直不被免責的風險,在免責之前,
銀行的利息繼續滾,可以催收等等,幾乎跟沒走過法院一樣,免不免責也要
看法院的guts
2.走更生要不要請律師?
沒有限制,債清條例是將更生、清算程序設定為非訟,
但反過來說,一個非法律系的大學生都不一定知道怎麼走此程序了,
又怎能期待一些知識水準較不高、資訊取得受限的民眾了解呢?
3.更生真的只要還債務2~3成嗎??
會相信這句話的人...大概是沒有當過業務吧...
這句話要說不對也不一定,但這句話的確是非常有問題的,
一個月薪4萬的上班族好了,有配偶(有工作)12及14歲的小孩
和沒有工作的媽媽(債務人有一名哥哥共同分擔扶養)
他個人必要支出以及扶養費用合一合共計:
個人支出15000+扶養8000(小孩x2,與配偶平攤)+扶養4000(媽媽,與哥哥平攤)
﹦27000 (絕不可能完全真實報滿)
那收入40000-27000=13000
以債清條例要求更生還款6年或8年
那月還款13000x72期(6年)﹦總還債936000元
假設他總債務是3000000元 約還款三成一
接下來就是看他這樣的更生方案會不會通過的問題,
很有可能司法事務官一句話:希望展現誠意,扶養少報3000,
那就是月還16000元x72期(6年)﹦1152000元
還款成數約三成八, 還款成數是不一定的 要看個案
進一步舉例
那如果今天這個人是月收入4萬,但沒有結婚,父母也都有資產不須被扶養,
那他不就需要月還40000(收入)-15000(個人支出)=25000
月還款 25000x72期﹦ 1800000元
欠3000000 的話, 約還款6成
所以說到底要還款幾成 是依個人情況
不是說像百貨公司週年慶一樣 說打幾折就幾折
4.走更生的話 本金可以打折 那為何要鼓勵我走協商?
簡單說... 誰可以保證走更生就一定會過?
如果說早早被駁回 那可以趕快做個決定 速速去協商擋下利滾利
但如果你今天案件到了法院從五月送過去 到現在十月了
連個裁定補正都沒有...利息又一直滾 扣薪又害你老板討厭你要辭掉你
那究竟要搏一搏通過更生?
還是選擇(在自己範圍內)務實的跟銀行協商穩穩的一邊安定生活一邊還錢呢?
5.再來 這個迷思 是一般我看到反債清條例的人的說法
「為何要幫那些卡債的人還錢、欠錢本該還錢呀 他們活該...」
常常看到有這種說法出現,很無奈, 沒錯,欠錢本該還錢,
沒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但是這邊我要為他們說一些話
第一、債清不僅處理「卡債」也處理「信貸」,
第二、那些債務人,
依我經驗絕大多數是收入不足 扶養過重 經營小本生意失敗
家人普遍有殘、病、弱, 幾乎都是40歲以上為家計而負債的人
我每天看這些案件,看他們的情況,
幾乎不輸蘋果日報某些報特別可憐之人需要捐款相助的案件
我不須看社會新聞,看我手上的客戶 就多數是比那些社會新聞可憐之人
我手上有921受災戶,有溫妮颱風過境汐止林肯大郡的受災戶
我手上的客戶哪個人資料內沒有身心障礙手冊、沒低收入戶清寒證明、
我手上看到領有重大傷病卡的不在少數、身兼2份工作的更多
坐牢的、被詐騙的、王又曾底下公司員工沒薪資只好轉換工作的
你說有沒有刷卡換現金的?
有呀 那他們呢?我沒得選也必須幫他們做呀,但已經被駁回了,
所以不用你們瞎操心, 不該過的,不會逃過法官及銀行的眼的
但刷卡換現金...究竟又是不是那些負債的人願意的?
老實說...真正可憐的是那些不懂卻又太過純樸的老百姓,
某些代辦公司業務教的,他們只是傻傻做了而已...
這個世界有太多拿不上台面的事...
或許是這個國家的福利不夠好,所以...
小分享--
我看過一個客戶他房貸三百多萬,
後因天災房子倒塌後 銀行用了些手段讓該筆有擔債變成無擔債務...
十年下來,他還的一直只有利息,利息還越還越多
總之本金尚欠三百多萬未清償,利息現在也三百多萬了...
如果大家有興趣看這類的書籍,推薦一本「塑膠鴉片」~
有些迷思我一時想不起, 就先打住吧
接下來後續談一下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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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更生程序簡單來說,
若你是95年參與過銀行公會所提出的一致性協商的人
那就看你是否已經毀諾了(就是沒再繼續繳協商的月還款金額)
若你已經毀諾了 那接著就看你當初毀諾的理由
理由百百種 重點是要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要件:不可歸責事由
什麼是不可歸責?
大概就是你遇到了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說你被資遣了、你薪水被調降了、
你出了車禍、你家裡的人忽然重病醫療費用暴增、家庭成員增或減造成你的開銷忽然
變得負擔不來、工作關係造成受傷等等
上述這些理由是法院可以接受的(符合進入更生程序要件的)
但還有一個理由是很典型的,那就是入不敷出
什麼是入不敷出?
例如
薪水才2萬元,95年的一致性協商卻要月還16000元,
或者薪水5萬元,月還款35000元,但是一家六口全要靠這五萬元薪資過活,
扣掉月還款只剩下15000元,怎麼可能養6個人
諸如此類根本就不可能繳的出來,或者是根本續繳力就很低的情況,
只是...
很無奈的說,入不敷出的理由...是否被接受,要看哪個地院看哪個法官
這是很現實的,
如果毀諾的理由不被法院接受,那就是第一關都沒有過,
更甭提第二關的更生方案了。
(走更生程序有2關,第一關是要有充足的毀諾理由才能pass進入更生程序,
第二關是更生方案,更生方案就是提出還款方案,是否能被銀行或法官接
受又是一大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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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balabala一堆毀諾理由什麼的東西
都還只是如果當初有參與95年一致性協商的人才適用的情況
倘若沒參加過呢?
那就必須與銀行先走過前置協商再說,
前置協商是什麼?
總之他就是協商的一種,目前銀行肯給的最優條件是180期, 0%利率,
怎麼拿到這個條件?要看你的最大債權銀行!
看他內部審核的標準,畢竟他不受限於法條,銀行肯不肯給跟法條是無關的,
只是說銀行做的合不合理好像唯一管道就是找金管會(有申訴管道)
例如說 房子都被銀行拍掉了, 若分配完後還有法拍不足額的部份,
那不足額的部份自然從有擔保的債務成為無擔保的債務,
只是說有些銀行小動作不少,
照理來說該筆法拍不足額要列入協商是合理的
(消債條例就是要解決無擔保債務的問題)
但就有銀行會以多種理由告知不能列入協商,
此時多半會依循金管會申訴的管道解決
真的若前置協商不成(例如說銀行給到 10%利率,條件根本就差到不行)
那再循法院管道,也就是聲請更生,
至於這個情況會不會比95年一致性協商過而毀諾的人來的好走呢?
恩...誠實說,這條路更不確定了
第一,走毀諾的人至少他有個標準讓法官決定他是否能進入更生程序(毀諾理由充分否)
第二,前置協商不成,再走更生,那讓他進入更生程序的標準是什麼?
法條上沒有一個明文固定的標準,這時就會回歸到「是否有不能清償之虞」的要件
這個抽象的「不能清償之虞」要件怎麼拿捏...不就是看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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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說到這裡 大概就是要走更生的大致流程
那我標題中提到
解決債務有兩個具體方案 一個是更生 另一個是協商
更生上面提一個面貌了
只是協商也提到了2個,一個是95年一致性協商,
另一個是前置協商,
這兩個協商都算是出現在法條中了
但事實上還有一個,
基本上,我們稱他二次協商,他有一個比較正式的名稱是「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
大體就是95年參與一致性協商而毀諾過的人適用,
可以說是債清條例施行後,
銀行公會釋出最大的善意(也有事務所覺得銀行公會放出這個協商機制也只是為了
讓入更生的人少一點,卻導致債務人聲請更生後,法官會先勸導嘗試再做二次協商,
倘若拒絕二次協商,也只會給法官觀感不好而已,看要怎麼解讀囉)。
只是在這邊要鄭重釐清,沒有要設定銀行是壞人這樣的角色,
也不會想鼓勵負債的人走更生或走協商,
只是每個人可以負擔的情況不盡相同,
但我的立場一定是給最好的建議,
如果月還款真的負擔的起(負擔的有點辛苦也包括)那還是盡量走協商就好,
所以,有介紹更生,就也要介紹協商,
目前二次協商是要債務人先找自己95年一致性協商的最大債權銀行談
把彼此條件談好,包含期數及利率
若談成,
就拿該條件給自己其他的債權銀行,
要求比照一樣的條件還款,
而現在二次協商可以給的最好條件也是180期,0%利率,
那我過程中所說的協商,
如果說不至於完全不懂,那真的自己去談就好
why?
一來,銀行只求你還錢,不要進入什麼更生鬼程序
二,只要把表格填一填 就開啟協商了
三,代辦公司處理二次協商的費用2、3萬跑不掉
四,會上ptt找資訊的人,我就不信會有資訊不足的問題,
事前去多問協商的竅門 條件期數利率自己有個底
不要傻傻被行員牽著走就ok
總之最好的條件不是只有身心障礙者才可以拿
除非你有刷卡換現金
除非你協商的前一兩個禮拜還在刷卡
除非你有奇怪的密集大量刷卡記錄
否則要拿到奇爛的協商條件 也是強人了...
目前
已經稍微介紹了更生、一致性協商、前置協商、二次協商
之後
若有機會(時間)或有板友需要 會再儘可能陸續詳述更生的一些大小事。
以上,還請knowhow的人多多分享指教
另外
請不要來信問我哪間事務所, 我不接任何case,
上來真的只是純粹想給大家更多對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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