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有機會在民視台灣向前行的節目上,跟大家分享我對於林森錢櫃火災事件的看法。不過這段發言在PTT上引起一些誤解,也有不少人來質疑我要北市府「未卜先知」,但我怎麼看,都不是我在節目上講的意思。
作為一個民意代表,我的所作所為當然可受公評,但我希望不論是建議或批評,都要本於事實,如果要批評我的發言,也要先知道我上節目時講了什麼。
我今天在節目上的發言逐字內容附在下方,由於全部逐字記錄過長,引起大家誤解的內容主要是第二段,所以 #以下為第二段的整理。節目影片片段也提供給大家參考,第一段主要是對業者人為疏失關掉五大消防系統發言,第二段是針對台北市未來改進的部分發言。
👉第一段(影片上集23:23-30:39)
https://youtu.be/ONJ8Ne0udDM?t=1403
👉第二段(影片下集4:06-10:12)
https://youtu.be/JlDVXzk2tWM?t=178
我想要強調的是,錢櫃的確是偷偷施工,在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之後,它應該依照消防法申請消防防護計畫書,但是卻沒有依法送審,有 #嚴重的人為疏失。
不肖業者如果要違法偷偷施工,自然不會想讓市府發現。但這並不代表,市府可以不用有把關機制來防範這種情況,也不代表市府不用盡全力加強事前的審核把關,讓這種事情不發生。畢竟,確保業者依照法律規定行事,就是政府的職責。
台北市政府作為地方主管機關,應該 #依照權責做好把關。除了林森錢櫃KTV之外,有多少的施工現場,是同時營業又同時施工?到底有多少人得到建管處施工的核准之後, #沒有去送消防維護相關的計畫?市府 沒有任何一個環節及步驟可以去確認這麼重要的事項,甚至在4月22日發生火災前幾天的公共安全檢查中,消防局及建管處都有到現場,卻還是 #沒能發現「 #錢櫃沒送消防防護計畫」,這的確是柯文哲市長目前最迫切需要改善的盲點。
遏止偷施工的方法,當然不是要求首長或公務員要未卜先知,而是盡可能的 #強化事前跨局處的連繫、 #補足事前審查的破網。
如果說今天消防局與建管處的橫向連繫可以做好,消防局可以清楚知道此案的消防防護計畫還沒送審、不應讓此案施工,是不是就有機會防堵業者偷偷施工?是不是能夠阻止一樁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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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我覺得,老實說天災人禍這些事情,像這次林森北路錢櫃KTV發生這樣子不幸的大火事件,所有人都不希望發生,也沒有人預料的到這就是事實。但是這的確現場當天,昨天的狀況,的確是柯文哲市長人就是不在台北,第一時間趕到的是黃珊珊副市長。那所有人就會想說,欸,現在明明就算大家都認為說黃珊珊副市長是柯文哲市長欽點接班人,但畢竟就是還沒有接班啊,現在市長就還是柯文哲市長,柯文哲市長人的確是不在台北。
我覺得老實說啦,柯市長他的過去出身他是醫生,他是醫療專業,他在這個所謂的火災救難現場,他沒有消防專業,他也未必真的現場可以幹嘛。但是,他人不在台北這是事實,我認為柯市長他的確就是在忙民眾黨的行程,他的確人不在台北,他面對這樣的質疑的時候,他大可以針對這件事情,好好的老老實實的跟對於台北市民道歉,好好的說的確他辜負大家的期待,他沒有好好的待在台北來第一時間做鎮現場。這的確是他的失職,他的確應該要為此道歉,我覺得這件事情合情合理。
我覺得柯市長他的確也不應該在第一時間就扯什麼工時,因為大家在乎的是,今天林森北錢櫃這件事情就是發生在台北,台北的市長就是你柯文哲,你在這時候如果再去講什麼:「可是我工時比其他縣市首長長。」那這樣子就好像說你今天去考一個大考,你考不好了,你在那邊跟大家說,但我平常小考都滿分,那這是一樣的道理嘛!你人當天就是不在現場,你就好好的為這件事情,辜負台北市民期待,好好的跟台北市民道歉,我覺得才是真正的負起責任的方式,不過,除了柯市長不在台北的事情之外呢?
其實我覺得在整件事情,柯市長的確避談了一件事,是什麼?
這件事情我覺得的確是柯市長跟所有副市長府級責任應該負起來的,為什麼?
剛剛我們的這個節目製作單位準備的相關的影片,其實就可以充分說明,除了剛剛講的,五大消防相關系統,人為因素被關起來之外,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當時林森北錢櫃的確在施工,施工他應該要做兩件事情。
第一個要跟建管單位去申請變更使用相關的申請,所以他才可以施工,但問題是,在建管單位建管處發這個「好,你可以去施工的核可的時候」,為什麼建管單位不用同時確保說施工單位有去送相關的消防維護計畫?
這的確在林森北錢櫃這樣的現場是完全沒有把相關的消防維護計畫送到台北市政府的,也就是說消防局其實在現場是完全沒有任何的消防維護計畫。現場的灑水系統因為他要裝無障礙電梯,所以他會碰到一些水管,所以他的確是把那個灑水系統關起來,因為如果他在施工的同時又營業的情況下,他為了要讓營業可以繼續營業 ,施工又可以同時施工,簡單的說業者想要省時間,他不想要在施工的時候,我還要將營業場所關起來,我不能賺錢,所以我就同時營業同時施工。
但是台北市政府作為地方主管機關,為什麼可以縱容這樣的事情發生?除了林森北錢櫃KTV之外,有沒有其它的施工現場,是同時營業又同時施工的,有多少個?到底有多少人在跟建管處,得到建管處可以施工的核准之後,沒有去送消防維護相關的計畫?
這完全是台北市政府橫向聯繫的問題,是柯市長口口聲聲最喜歡講的SOP的問題,這有沒有SOP?這明確沒有嘛!如果有的話,為什麼消防維護系統,消防維護的相關計畫書就是沒有送嘛,那SOP出了問題,誰負責?完全就是柯市長你要負責嘛!所以我覺得柯市長你這時候不要在去花那麼多的時間,他今天這個記者會現場直播,我不在現場,但我有看那個直播,柯市長今天還在跟大家解釋他為什麼一定要去枋寮,因為枋寮的石斑魚怎麼樣台北市的農業產銷系統要怎麼樣直接去幫助這個枋寮的石斑魚的產銷,我覺得農漁民現在受到疫情影響,當然固然重要沒錯。
但是,一個市長的職責,難道不是去做好你底下這些,建管單位歸建管單位,消防局歸消防局,他們平常橫向聯繫就是要靠市長你來橫向聯繫,你橫向聯繫SOP,你最愛的SOP,就是沒有訂好,那這個部分,為什麼今天記者會並沒有說明呢?我覺得這個是不是在逃避問題?是在轉移焦點呢?
那另外,最後兩件事情,其實就如同剛剛講的,到底這些消防系統平常有沒有像剛剛偉杰哥在講的,新北市他們去做抽查,我相信其實在今天剛剛非常多位前輩都講,在昨天的不幸事件發生之後,重大事件發生之後,大家一定會三分鐘熱度,市政府也一定會三分鐘熱度,好以後我們都要來抽查,重點是我們要確保之後的抽查,有確實地去落實之後、半年後、一年後這樣子的抽查制度可以存在,是不是可以不要因為又有哪個議員去喬,去跟消防局說,「我們現在很安全了,不用再抽查了」,這個是不是可以確實做到?我覺得這才是重點。
最後一件事情,抽查誰來抽查?消防局,消防專業的人員來抽查,但是大家知道嗎?全台灣包含台北市政府的消防人員,長期以來,是嚴重人力不足的狀況,什麼叫人力不足?就是這些我們現在火場看到的,救大家出來的消防人員,他們平常嚴重超時工作、加班,但是有沒有辦法補休,有沒有辦法合理的休息時間,其實沒有,沒有!那如果連第一線的消防人員,他們都人力不足,我們要怎麼相信這些消防人員他們可以去做好確實該抽查的該抽查、該檢驗的該檢驗,因為連基層的人力都不足。我覺得這其實才是目前我們在講究責、在講首長柯市長應該要出來道歉之外,真正去做好制度性的把關,觀眾朋友們,我們要一起持續監督下去的部分。』
消防防護計畫書變更 在 楊博宇 Facebook 八卦
【#政治口水少,#法規改革好,#防災無煩惱 】
#錢櫃KTV重大火災之消防問題探討分析
4/26日錢櫃KTV林森店發生重大火災意外,因現場室內施工,消防安全設備關閉無法作動、防火區劃破壞等違反公共安全情形,以致大量濃煙上竄民眾逃生不易,造成嚴重傷亡事件。初步判定是在5樓西北角的儲藏室起火,目前正由檢察官偵查當中。至於是誰關閉包括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和排煙設備等5大消防安全設備,也一併由檢察官調查當中。造成多人死傷的真正原因是「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
關掉消防設備的是業者,衝進火場救人的是消防員,被指著鼻子痛罵的是台北市府,要被懲處的是消防局人員,其實真正的問題消防安檢制度跟消防法及其他建築相關法規應該修正。
🔴#真正主要問題
🚭現實遇到的問題
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成常態?議員爆:因民眾包廂內會抽菸:https://www.nownews.com/news/column/4058202
事實上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根本就是常態,大家常遇到,KTV消費者,在包廂抽菸遇過警察臨檢,警察當下只是勸導,服務員也不會制止或制止再犯,根本默許民眾在包廂內抽菸、關警報器,積習已久。關掉消防緊報器主因是怕一但誤觸自動灑水系統打開,#每一間K房包廂裝潢加上高級音響設備系統上百萬至千萬,一次全毀消費者也不願賠償。
🚫法規問題--修正相關建築及消防法規
🔥#消防法
1. #防火管理人無任何罰則之規定。
消防法施行細則§14,造成只需每月固定巡檢跟依類組定期申報書面資料而已,根本無法落實負責管理。
2. #防火管理權人亦接近無任何罰則之規定。(合法申報及設置丶維護)
消防法§35雖規定防火管理權人若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以目前法規來檢討大多數場域在取得使用執照與建照後,加上配合相關消防安檢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都通過就無處罰。加上這次「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目前尚查不出誰關閉,最終只能依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送辦。
3. #自衛消防編組應另訂相關訓練及抽查辦法
消防法§15自衛消防編組: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救護班平時演練不周及火災發生時無法發揮效應。尤其是避難器具#緩降機通常檢測規避,廠商人員示範拍照交差而非場所人員自行演練,導致真正遇到火災時無人會使用。
4. #消防法過於寬鬆(大多只能要求限期改善),消防法沒有一條法條可以要求業者即刻停業(北市這次是用行政執行法要求停止使用)消防法§37、38、39、40皆只要求限期改善(違反消防法案件改善計畫書/勸導單),並未直接開罰或制定罰則。更應加入「關閉或未改善以致於消防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相關刑責提高。」
🔥#建築法
建築法§74中修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室裝法§26中修正:一定模模以上建物施工前取得「#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合格文件。
室裝法§28中修正:不管未涉及或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施工前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建議改善現行問題
1.建議消防署可以仿内政部建築研究所成立的#財團法人建築中心(現行綠建築標章、防火建材認證核發單位)成立#財團法人消防中心來處理上述工作且日後的消防安檢委託消防中心所定期及不定期配合消防局檢查及第三方公正單位稽核與爭議事件處理。
2.財團法人消防中心由內政部消防署、建築師公會、消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士公會等合作成立,專責消防及安檢工作檢查分級分責查驗或認證後之消防公司。現行安檢皆由各種顧問工程公司負責,低價承攬安全檢查工作。大規模建物一棟大樓只花低廉價格如何能詳細負責的完成,因此作假情事就是容易如此發生,如本次KTV十樓安檢随便看個一樓就罷。
3.#救災電子E化系統
台北市政府的所謂E化只有目前所指救護車的救護平面E化系統,實際上各大樓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場域,消防的E化係是大樓各層平面圖,電子化亦即將各層樓的安全梯消防栓警報系統全部電腦化標示正確位置,消防署圖面電腦化甚至於2D、3D化。如此在各級消防控制中心遇火警時能立即傳輸給第一線救災人員立刻能夠了解現場平面狀況甚至進入火場,更可藉GPS定位救災人員位置,更保障救護安全。否則在一片煙霧瀰漫又漆黑裡那𥚃得知自身位置,但目前因消防署中央人員、經費不足無法進行此項工作。
4.應該區域消防局設置分區🆘「#消防受信總機訊號遠端監控機制」,即便當受信總機被關閉或故障📴,即時通報。此外,應該強制一定規模以上之業者裝設📵「#119火災通報裝置」,當火災發生感應時,自動通報消防機關,如今發生憾事,各縣市應該亡羊補牢。
5.#消防人員專責化,救護專責、安檢專責、救災專責,每個人擅長都不同,但把人員特性區別出來,專責化丶分責分權制度,地方政府提高員額和預算編列,職務津貼。
🔴#北市建管處跟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制定法律人民有遵守義務,日前消防局、建管處分開申請報(簡便於民)核確實有漏洞,北市府已經於災後幾天內檢討並立即修正是值得鼓勵:
5/2建管處邀集消防局及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室內裝修審查機構)共同研議,會議中並修正SOP,決議未來台北市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或用途變更,必須依法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送消防機關備查。若非屬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住宅除外),建管處或建築師公會於核准變更或室內裝修許可時,仍將橫向通報消防局知照。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自5/4起,簡裝室內裝修恢復收件審查,不論自任審或公會審,送件時,一律檢附(臺北市建築物涉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檢核表)檢核表。(住宅除外)倘屬應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者,應繳交消防局核備證明文件後本會方核發施工許可證。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ixzz6M7lsjX96
🔴#爭議事件處置
這次事件是整個公務體系制度與中央法規的問題,該負責的人沒出來(關安全緊報設備之人),最後怎麼會由救火的消防局來負責任,盼市府、民代及外界能搞清楚究責方向,勿因政治化不問是非就錯殺基層好人,本因施工或電線走火造成火警傷亡,消防盡心盡力救人,最後怎麼所有指責都到消防單位身上,要消防來扛責任。建管丶消防抽查單位也是配合原有中央法規遵循而建立聯合稽查制度,原有分開申請報核(簡便於民)亦是依循中央法令規範。
KTV大火事件更交應由「第三方公會與府方聯合鑑定」(建管丶建築丶消防),不失正當公平公正性。交由第三方的鑑定 而不是慣性交由「府方高層」及「政風單位」調查,更不應受獵巫影響,政府也不應讓公務基層士氣低落。此舉才能夠全面完善而客觀審理所有看法、衡平論點,避免貿然採信單一事證,不失公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55652
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丶技師顧問專家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研判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基層消防人員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建管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消防法」目前真的很有問題必須多傾聽產丶官丶學丶民的多方意見召開多次的檢討會以及研討會去修法!不合時宜的法規遵循應給予修正而不是「政治化」的罵聲獵巫,為出征而出征,「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文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
相關建築、消防法規、建築師公會
消防防護計畫書變更 在 徐巧芯 Facebook 八卦
4/28針對錢櫃大火事件向建管處、消防局質詢:
北市錢櫃KTV林森店26日大火造成重大傷亡,我昨天對此提出質詢。建管處與消防局的「聯合稽查」跟一般大眾想的不一樣,只是「一起去」檢查而已,各自管各自的,沒有橫向聯繫。兩個單位分別有不同的檢查的項目與範圍,建管處需對有無室內裝修進行查核,但消防局的稽查表單並沒有這一項,大多是勾選消防設備的合格與否。這正是日前有議員質疑,建管處明知有裝修,但消防局卻不知情的原因。
我也向建管處確認,4月22日建管處表單上勾選的「室內裝修」正是26日施工的電梯。根據法規,業者除了向建管處提交使用執照變更的申請外,也應向消防局提交消防防護報告,但局處間並無橫向溝通與通報的程序,因此產生無法掌握業者未及時提交消防防護計畫就偷跑施工的漏洞。
我要求「聯合稽查」未來需強化不同單位的橫向溝通,並且要求消防局思考加入「裝修與消防防護計畫」的稽查內容、未來建管處的使照變更申請需檢附消防局核准的防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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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台北市議會黨團與柯文哲市長座談,我提出幾項改善公安的建議:
一、「聯合稽查」的橫向聯繫必須強化,有實質的統整功能;並增加突擊檢查,遏止業者動態違法。
二、重新整理消防局的安檢稽查表格,納入「室內裝修」和「消防防護計畫書」項目。
三、未來建管處核發使用執照許可的增加「須檢附經消防局核可的消防防護計畫書」項目。
四、修正《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並建議中央修消防法,增加罰則。
五、八大行業消防設備需連線到消防局,一旦設備遭人為關閉或故障,消防局即可接獲警示即時確認。
第一項至第四項,柯市長已明確承諾會朝此方向修改。
第五項昨天市長雖然在記者會當中提到,「北市100多萬戶難道要每戶還要連線總機授信系統」,認為戶數太多有難度;今天我也向柯文哲市長解釋,目前只需要針對風險性較高的「甲類場所」(八大行業)設置即可,市長也點頭承諾可朝此方向研議。
消防防護計畫書變更 在 請教有關於消防管理人變更,需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消防局. 的八卦
消防防護計畫 自行檢查表請問還需要什麼資料? ... 請教有關於消防管理人變更,需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消防局. 前往頁尾 ... (或GOOLE一下ˋ 防護計畫書)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