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發了對長榮罷工的感想後,很多訂了長榮機票的旅客,很生氣的來問我
「如果是你的行程被影響呢?」
事實上,我在六月底,也就是罷工期間,確實要到美國參加一個正式的國際交流活動。
這是一個從去年就開始接洽,非常難得(可能一生只有一次)的機會。而且行程緊湊,很難接受任何更改。
在機場check in的時候,地勤告訴我,因為長榮罷工,簽轉旅客很多,因此班機全滿,剩下最後一個座位。我差點無法搭上這班飛機。
這次出訪,雖然主辦單位幫我訂的航空公司不是長榮,但仍差點被影響行程。而且,我搭的航空公司,也是有工會的。
在出發前,我確實有想過,如果航班因為罷工有變動或取消,我會怎麼樣?
我應該會非常非常困擾吧。
不過,雖然我會很困擾,但我不會怪罷工的空服員。
第一,我是一個政治工作者,我不能只想到自己。
第二,我相信,遇到困難時,應該信任民主法治程序解決問題。合法罷工為自己爭取權利,並沒有錯。
在民主法治國家,任何自認權益受到損害的人,都有權利用合法的方式為自己爭取保障。
不管你喜不喜歡,這就是民主法治社會。
在民主法治社會,一個公民不會要求別人配合自己的需求,去犧牲他們自身的權益。而是該學習怎麼用合法的方式,爭取自己的權利。
如果今天有買了機票的消費者因為不滿長榮航空,到馬路上遊行靜坐。或許他會阻礙交通,但我都同意任何人用合法的方式為自己爭取權利,不管他的立場跟我是否相同。
臺灣的法律,對買了機票的旅客,保障真的非常不足。這是事實。
不過,有能力改變這個情況,同時也該為此負責的,是有權修改消保法、飛航相關法律的立委,是有權管理航空公司的交通部,以及航空公司。而不是航空公司的僱員,不是地勤,也不是空服。
因此,任何消費者來找我,我的答案都是一致的:
如果需要協助,請提供我訂票的資料,和旅行社的合約,讓我整合台北市消保官的力量,盡力幫消費者爭取權益。
勞工的權利和消費者的權益,並不是互斥的。
算帳要找對人。這不是什麼道德呼籲,而是民主社會的遊戲規則:民主社會沒有萬能的獨裁者,找對人,才能解決問題。
6月29日一大早出發前,我到南崁長榮罷工帳篷,關心罷工中的空服員。
當時,工會已經公開表達「開放搭便車」「放棄勞工董事訴求」「不爭取增加日支費」等退讓意願。
長榮董事長和工會代表會談後,我原本認為,事情將以折衷方案落幕。
飛了十個小時、半個地球,到舊金山轉機時,看到新聞。空服員投票願意接受長榮提出的方案,準備簽下團體協約後結束罷工。
結果,轉機抵達目的地後,風雲變色。長榮航空對董事長提出的方案竟然不認帳。工會宣布罷工繼續。
被外界視為貪婪、只想到自己、被稱為公主的罷工空服員,願意接受打折的方案,願意放棄一部分訴求,願意妥協,停止罷工。
但一路走來踩在受害者的位置的長榮航空,出爾反爾,寧可戰線持續延長、航班持續取消,就是堅持要「保留秋後算帳的空間」。
繞了半個地球,過了好幾天。勞方的妥協,在資方的出爾反爾之下,一切又回到罷工開始的原點。
從六月底開始,我過著與臺灣日夜顛倒、時事新聞脫節半天,白天工作,晚上回到飯店繼續追臺灣訊息的生活。
一面調整時差,一面用全副精力迎接全英語工作,其實滿疲憊的。因此真的提不起勁發文、回覆留言或訊息。
看著新聞和留言,各種對罷工的譴責,甚至對勞工的人身攻擊。
我想,或許是臺灣的空氣太髒了,四處都飄著濃濃的霧霾,讓很多臺灣人看不清楚。
很多人看不到長榮航空一路走來種種違法,看不到長榮資方為了堅持秋後算帳、差別待遇、打壓工會成員,不惜出爾反爾、延長戰線,取消更多航班、影響更多旅客。
很多人只看到新聞和名嘴說,頂著烈日雨水合法罷工苦撐的空姐都是貪心公主病,都不重視消費者權益,執意要影響別人。
到底是誰綁架乘客?是誰太貪心?
你看得清楚嗎?
同時也有2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外送平台管理規範】 支持創新,鼓勵企業自由發展獲利模式,是我一貫的立場。 但,為了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序,我們也必須有一套合理的遊戲規則,妥善分配風險與外部成本。 美食外送平台是在台北市蓬勃發展的新型態服務。便捷的交易型態確實為生活帶來很多便利。 但,由於食物供應商、消費者、外送平台、外送員...
消保法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八卦
上次發了對長榮罷工的感想後,很多訂了長榮機票的旅客,很生氣的來問我
「如果是你的行程被影響呢?」
事實上,我在六月底,也就是罷工期間,確實要到美國參加一個正式的國際交流活動。
這是一個從去年就開始接洽,非常難得(可能一生只有一次)的機會。而且行程緊湊,很難接受任何更改。
在機場check in的時候,地勤告訴我,因為長榮罷工,簽轉旅客很多,因此班機全滿,剩下最後一個座位。我差點無法搭上這班飛機。
這次出訪,雖然主辦單位幫我訂的航空公司不是長榮,但仍差點被影響行程。而且,我搭的航空公司,也是有工會的。
在出發前,我確實有想過,如果航班因為罷工有變動或取消,我會怎麼樣?
我應該會非常非常困擾吧。
不過,雖然我會很困擾,但我不會怪罷工的空服員。
第一,我是一個政治工作者,我不能只想到自己。
第二,我相信,遇到困難時,應該信任民主法治程序解決問題。合法罷工為自己爭取權利,並沒有錯。
在民主法治國家,任何自認權益受到損害的人,都有權利用合法的方式為自己爭取保障。
不管你喜不喜歡,這就是民主法治社會。
在民主法治社會,一個公民不會要求別人配合自己的需求,去犧牲他們自身的權益。而是該學習怎麼用合法的方式,爭取自己的權利。
如果今天有買了機票的消費者因為不滿長榮航空,到馬路上遊行靜坐。或許他會阻礙交通,但我都同意任何人用合法的方式為自己爭取權利,不管他的立場跟我是否相同。
臺灣的法律,對買了機票的旅客,保障真的非常不足。這是事實。
不過,有能力改變這個情況,同時也該為此負責的,是有權修改消保法、飛航相關法律的立委,是有權管理航空公司的交通部,以及航空公司。而不是航空公司的僱員,不是地勤,也不是空服。
因此,任何消費者來找我,我的答案都是一致的:
如果需要協助,請提供我訂票的資料,和旅行社的合約,讓我整合台北市消保官的力量,盡力幫消費者爭取權益。
勞工的權利和消費者的權益,並不是互斥的。
算帳要找對人。這不是什麼道德呼籲,而是民主社會的遊戲規則:民主社會沒有萬能的獨裁者,找對人,才能解決問題。
6月29日一大早出發前,我到南崁長榮罷工帳篷,關心罷工中的空服員。
當時,工會已經公開表達「開放搭便車」「放棄勞工董事訴求」「不爭取增加日支費」等退讓意願。
長榮董事長和工會代表會談後,我原本認為,事情將以折衷方案落幕。
飛了十個小時、半個地球,到舊金山轉機時,看到新聞。空服員投票願意接受長榮提出的方案,準備簽下團體協約後結束罷工。
結果,轉機抵達目的地後,風雲變色。長榮航空對董事長提出的方案竟然不認帳。工會宣布罷工繼續。
被外界視為貪婪、只想到自己、被稱為公主的罷工空服員,願意接受打折的方案,願意放棄一部分訴求,願意妥協,停止罷工。
但一路走來踩在受害者的位置的長榮航空,出爾反爾,寧可戰線持續延長、航班持續取消,就是堅持要「保留秋後算帳的空間」。
繞了半個地球,過了好幾天。勞方的妥協,在資方的出爾反爾之下,一切又回到罷工開始的原點。
從六月底開始,我過著與臺灣日夜顛倒、時事新聞脫節半天,白天工作,晚上回到飯店繼續追臺灣訊息的生活。
一面調整時差,一面用全副精力迎接全英語工作,其實滿疲憊的。因此真的提不起勁發文、回覆留言或訊息。
看著新聞和留言,各種對罷工的譴責,甚至對勞工的人身攻擊。
我想,或許是臺灣的空氣太髒了,四處都飄著濃濃的霧霾,讓很多臺灣人看不清楚。
很多人看不到長榮航空一路走來種種違法,看不到長榮資方為了堅持秋後算帳、差別待遇、打壓工會成員,不惜出爾反爾、延長戰線,取消更多航班、影響更多旅客。
很多人只看到新聞和名嘴說,頂著烈日雨水合法罷工苦撐的空姐都是貪心公主病,都不重視消費者權益,執意要影響別人。
到底是誰綁架乘客?是誰太貪心?
你看得清楚嗎?
消保法 在 柯文哲 Facebook 八卦
當大家都聚焦在跨年防疫時,萊豬進口的行政命令通過了,地方政府只剩一周可以準備。
之前,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食安自治條例修正案,新增豬肉及其製品檢驗出瘦肉精的罰則,不過這個自治條例送到中央後,就不了了之。
中央沒有宣布這個自治條例是通過?還是無效?只函文回覆,因為「要會商相關機關,需要較長時間審查,所以要”延長核定期限”。」所以結論是甚麼?目前沒有人知道。
面對萊豬進口議題,地方政府始終處於資訊不對稱的弱勢地位,這段期間,我們只好先與台北市的進口商、通路業者溝通。並且規範從明年的一月一日起,#臺北的通路賣場,都必須成立「#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還要加入北市的食材登錄平台,加強溯源管理。 #萊豬vs. #非萊豬,自己選,一旦標示不實,北市府就可以依照 #消保法 直接開罰。
自由選擇是民主國家人民的基本權利,號稱 #民主 #進步的執政黨,在執政多年後,竟要剝奪人民這項基本權利,要人民怎麼放心?
消保法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評價
【外送平台管理規範】
支持創新,鼓勵企業自由發展獲利模式,是我一貫的立場。
但,為了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序,我們也必須有一套合理的遊戲規則,妥善分配風險與外部成本。
美食外送平台是在台北市蓬勃發展的新型態服務。便捷的交易型態確實為生活帶來很多便利。
但,由於食物供應商、消費者、外送平台、外送員四方之間的法律關係定性不明確,衍生許多問題。
例如,最顯而易見的「外送員職業安全、消費者食品安全」等外部成本,由誰負擔?以及,外送平台營運不善時,被欠款的商家權益如何保障?這些問題,都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嚴肅面對的。
目前市面上好幾家著名外送平台公司,都是登記在台北市政府。而台北市也是美食外送服務業務最發達的區域。
在此重申,「企業要創新,風險要管理」是我不變的立場。Obike營運不善全民買單的惡例近在眼前,台北市要記取教訓。
支持創新,也要規劃風險和外部成本的合理分配,政府要有遠見,這是政府的責任!
因此,本會期,我會在部門質詢時,跟市府各局處首長探討下列問題:
1️⃣ 外送員權益保障:
高壓力、高風險,如何保障職業安全?(勞動局)
2️⃣ 消費者食安保障:
契約關係複雜,消費者求償舉證加倍困難,食安出問題,誰認帳?外送平台如何確保食安品質?「幽靈廚房」「虛擬餐廳」出現,食品安全,如何把關?(衛生局、法務局消保官)
3️⃣ 外送員為生計搶單、趕時間,違規事故頻傳。用路人權益,如何兼顧?
(警察局交通大隊)
4️⃣ 消費者與外送員的人身安全保障:誰來管理?如何管理?(警察局)
5️⃣ 外送平台履約能力:
外送平台營運不善,積欠款項求償無門。餐廳與外送員權益,如何保障?(商業處)
如果以上問題無法在部門質詢獲得解決,總質詢時,我會再請教柯文哲市長。
也歡迎廠商、消費者、外送員陳情意見
📪 tcc10717@tcc.gov.tw
陳情服務電話
☎️ (02)2935-2855
市政建議電話
☎️ (02)2729-7708#7051
⚠️上列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10:00-17:00
----
【20191118補充整理】
苗博雅議員聚焦外送平台議題質詢: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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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 在 分享家-羽 Youtube 的評價
首先,我拍這部影片並不是要大家濫用消保法,
而是當你因為未取貨,而對方提出不合理的賠償請求時,
不要因為恐懼而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即便法律如此規定,
我還是認為合理的賠償金額請求是可以被接受的,
所謂情理法,因自己疏失造成對方損失,
賠償對方這個損失在情理上是合理的,
當然對方提出的金額也必須合理!
這才是我拍這部影片的主要目的。
有不少人來問我會不會被告之類的問題,
我只能說每個人的情況不同,
基本上符合消保法的規範下,
依照消保法的規定去走不會有刑責問題,
非惡意或屢次不取貨就算真的被告上法院,
頂多賠償合理的運費(通常不會為了運費去告人),
如果有任何疑問其實大家應該直接打電話給消保會或消基會,
他們是專業機構,跟他們諮詢才能得到專業的建議!
最後,
什麼忘了取貨、出去玩不在等等,我想都只是藉口,
真正想買一個東西都是迫不及待要拿到的,
既然沒有確定要買,送出訂單前請先想清楚,
才不會造成雙方的困擾與損失!
==========以上為2018/10/17更新==========
前幾天看到有人網購超商取貨付款沒有去取貨,
然後店家就說要收錢和解否則要提告,
到底沒去取貨會不會有刑責呢?
消保法的七天鑑賞期又有什麼規定呢?
就讓我們來看看吧~
身為一個電商賣家,
真的希望買賣雙方都可以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下,
賣家不要太嚴苛,以和為貴,
買家也應該替賣家著想,準時取貨不要造成賣家損失,
彼此互相,世界才會更美好~
分享家-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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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 在 半小時聽完《消費者保護法》全64條真人朗讀 - YouTube 的八卦
![影片讀取中](/images/youtube.png)
半小時聽完《 消費者保護法 》全64條真人朗讀| 消保法 消保官消費訴訟個別磋商分期付款| Memthoven. 916 views · 10 months ago ...more ... ... <看更多>
消保法 在 請益選修消保法的必要性- 法律人板 的八卦
想詢問大家以國考或是甚至研究所考民法組來說的話消保法會很重要嗎或是其實債總學到的那些很熟的話就足夠了,現在在思考在學校選修消保法是不是必要的 ... ... <看更多>
消保法 在 Re: [心得] momo退貨遭刁難已投訴消保官- 看板MobileComm 的八卦
分享一下我個人經驗,以及相關法律見解,本文的重點是「開箱錄影對消費者有保障」
講到底,假設真的連消保協調那邊也沒搞定,最後真的吉起來,會怎樣?
稍微有點法律概念的都有聽過「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所以關鍵的問題就是瑕疵如何認定,以及舉證責任到底在賣家還是買家身上,假設「瑕疵
」的舉證責任是在買家,你提不出來就是敗訴,必須要告訴各位,目前實務上的見解就是
認為網購的瑕疵舉證責任是在買家,所以請各位真的要錄影。
106台上字第194號判決,這個最高法院的判決被引用多次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買受人主張買賣標的物有瑕疵
,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或不完全給付之損害賠償責任者,應由買受人就瑕疵之事實負舉證
責任」
關於這一點廠商他們當然知道,所以通常有爭議的情況下下,他們都可以說這瑕疵是你造成的,是
「人為造成的瑕痴」,「廠商並不可歸責」
最壞廠商情況
廠商“明知”瑕疵不是你造成的,可是卻不想吸收成本,他就賭你沒有錄影啊,你沒有證
據來證明瑕疵是到貨之前就存在的,那告到底你最後還是會輸,所以第一步當然都說是買
家造成的,試想廠商用這招可以省掉多少成本?又有多少人遇到這種事會PO上網替自己
討公道。
但是我想一般情況下,通路商也不知道瑕疵到底是誰造成的,原廠發貨給通路商,通路
商不可能每次出貨都要把包裝拆開來檢查,再發貨給你,所以當他們收到有人要退貨
有時候"技術上"他們也沒辦法判斷瑕疵到底是誰造成的。
最壞消費者情況
再來,也可能商品完全沒有問題,是消費者"故意"或"過失"把商品弄壞,卻又要退貨
那假設這樣也可以退,對廠商也不公平。
所以不能只看消保法§19條的無條件解除權,或者民法§354條以下的物之瑕疵擔保
的規定就以為天下無敵。
以下為我個人經驗
我在2/26號在pchome24h花了六萬多塊買了一台HP筆電
27號就收到,收到當下馬上發現螢幕有瑕疵
我在當天就辦理退貨,隔一天28號快遞就來取件,但是此時已經進入連假
直到3/4號,pchome的退貨列顯示「退回商品異常」,看到這幾個字我心裡就有個底了
基本上以我在PCHOME退貨的經驗正常不會顯示「退回商品異常」,我是第一次看到
3/4看到這個狀況馬上聯繫客服人員了解,客服當天說會去問廠商(應是通路商)
當下並表明,我開箱有錄影,若需要我可以提供。
隔一天3/5,PC客服跟我說"廠商"說這是「人為造成的」,意思就是這是我弄壞的。
Pc客服並叫我提供錄影。
我傳錄影過去給他們之後,PC表示會傳給HP"原廠"認定,否則通路商說是人為損失,不願退。
最後3/8號,PC客服打來說原廠表示同意退貨。款項最後在3/12回到我的信用卡。
法律關係
買家:我們
賣家:PCHOME24H
買賣契約是成立於我們跟PCHOME24H之間
廠商(通路商)是PCHOME的契約履行輔助人
另外還有一個"原廠",是"廠商(通路商)"的老大
所以假設真的遇到問題要吉,我們是吉電商平台,不是廠商
所有有可能電商平台從頭到尾都沒有碰過東西,更不可能知道瑕疵是誰產生的
這個時候有一個消費者說東西有問題,他也不會僅憑單方面的說法直接要求廠商退款
當然他也不會完全相信廠商的說法,那最後就可能變成再拿去給"原廠"認定
因為即使電商自己認定是廠商的問題,但是電商平台對通路商的壓力,絕對不如原廠
原廠不爽,之後就找別的通路商你就沒得賣了阿,而且原廠是真正會在意商譽的人
心得
1.開箱請錄影,錄影是客觀可以驗證的東西,即使你有三寸不爛之舌,也不如拿出證據
有用,如果有錄影,那這樣電商平台幫你跟廠商商洽也比較容易。因為事實擺在眼前。
重點是最後真的要吉,你才吉得贏。
2.最好不要再連假前一天網購,因為假設遇到問題,要等假期過完才能處理,如果是
用信用卡了話,額度會被扣住。
3.其實PCHOME的處理,這次我個人感覺他們還是有替消費者爭取,並沒有偏袒廠商,
歐對了,PC客服有跟我說,因為我的影片很清楚,所以一看就明白,他說有的人雖然
有錄影,可是影像很模糊,這樣可能也會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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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02.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53416319.A.068.html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沒有錄影退貨不會那麼順利。
問題是要怎麼證明他們是故意的,事實上很難證明,因為他們可以說運送過程中
所產生的瑕疵,這樣的抗辯,我覺得也不算不合理的,而且到底有沒有故意,只有當事人
跟老天爺知道。問題是網購買個東西還要跟別人告來告去,會增加很多時間跟精神成本。
不一定值得,我只是覺得大家錄影,是一個有效保護自己的手段,但如上面的推文
錄影也是有侷限,大家買高單價商品之前最好要有通盤考量,要怎麼錄,或者基於
商品特性,去實體門市購買,或者嚴選電商平台。
我聽到也很生氣....。
另外請參考以下
林瓊嘉律師 https://goo.gl/K4Xw3u
吳常銘律師 https://goo.gl/4ajESj
※ 編輯: ejrq5785 (123.193.102.244), 03/24/2019 18:19:29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