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瑪:
「殺貓監視畫面都出來了!政府硬起來吧!」
「絕對不要讓事件在跨年節慶後被消失、淡忘了!」
印度民族主義知名領袖-甘地 曾經說過:
「一個國家的道德水準,看他們對動物的態度就知道!」
不要讓台灣成為落後國家!政府硬起來吧!
【臺大化工系男大學生虐殺大橘子貓咪事件】
最新新聞連結(承認殺貓,懲處還未定案):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31/765383/
2016.1/1 02:30最新補充:
其實警方跟動保處後來接受各界檢討,也都會再努力加強,大家不要過度譴責警方或動保處們,要多給他們溫馨鼓勵,讓他們更有動力加強在動保上!大家要譴責的是虐待動物這種行為,後續懲處或罰則也要大家持續關注,大家的極度關注,才能讓此案重判,才會有效制止虐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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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記者會新聞連結:http://www.tanews.org.tw/info/9576
照片轉自Siang-ying Lin
---以下文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STpEmY9_Cc 記者會畫面
這是今早議會的轉播畫面,影片蠻長的(從15分開始),大意是在討論各單位【延後案情】以及【沒有及時處理】做討論,當初就是因為沒有太重視此案,是等到民怨升天後才開始處理。重視此案除了要表示對虐殺貓咪的陳嫌撻伐之外,也是希望藉此機會讓警方和動保處討論出更快速接受報案的處理方式。約略整理出以下中間紅衣主講人-簡舒培議員15:00~20:00左右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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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愛媽(王老師)目睹虐殺事件,12/28下午到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報案,警方疑似因為外籍人士不受理,導致延誤時間點,愛媽從下午4點等到晚上8點多才離開,最後還是沒有受理,警察有把監視器錄影帶給愛媽看,陳嫌疑似把貓抓到臺大宿舍地下室去,但愛媽獨自去了臺大卻沒辦法進去(因為不能私闖民宅),愛媽回到派出所尋求幫助,還是不與理會,後來離開了派出所,聯繫認識的愛媽人士以及動保處,聯繫時間雖是半夜約2點,但動保處號稱24小時全年無休,只是接受到通報後卻完全沒有任何動作,動保處一直到隔天(12/29)早上8點多才透過網路收集事証(沒有打電話給王老師),11點傳真事件移送刑事案,下午4點王老師才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到現場做筆錄。但在這之前都不受理,在簡議員助理到現場後,派出所才在分局長的指揮下接受報案,動保處才開始受理。「是外國人,不受理,這隻流浪貓沒有主人,也不受理,台北市不是號稱愛護動物的城市嗎?一定要有屍體才可以受理報案嗎?如果民眾可以私自闖進民宅把貓屍找出來,那還要警察幹嘛?」。。 。以下大略標記時間點和內容。43-47分大安分局局長報告。51-52分動保處報告。
臺灣大學秘書室電話:02-33662040
臺北市政府:02-27208889 轉1011(市民服務組)
動保處電話:8791-3064 24小時值班
總統府民意信箱:http://goo.gl/VDfLTr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1的網紅陳儀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年四月有熱心民眾向儀君反應炎明新村有飼主遛狗時未牽繩,造成狗直接咬死流浪貓的慘劇,而這樣的案件最近在新聞也層出不窮,使得老人、婦幼行經時膽戰心驚,深怕遭受攻擊。 儀君認為強制遛狗(寵物)要牽繩,是飼主應盡的責任,對比目前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直轄市都有「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強制遛狗要牽繩等相關規...
流浪貓處理新北市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八卦
大家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是吳怡農生日的前一天,
但我不是要農約我去慶生,
而是我有件事藏到現在終於可以說了。
你們知道好幾個月前富邦momo親子台寄存證信函嚇唬我,謝謝當時幫我說話的每一個人,你們的力量大到撼動富邦高層,據傳台長陳景怡還跟她老闆狂貼我“政治打手”的標籤😂,超級沒邏輯和常識。
其實我能戰momo親子台到他們龜縮不敢告我,最後跑去告公關公司與經紀公司,我有兩位貴人相助。
一位是大部分臉友都認識的 麵攤大叔,他本身的法學素養非常好,尤其是憲法領域,當時他就跟我說:「這件事情是商標權在箝制人格權,真的要打官司絕對得進到釋憲。」
那時候我們剛好看完《法律女王》與《不恐龍大法官》,麵攤大叔興致高昂每天祈禱momo親子台告我刑事,別只告民事玩假的。
他一直跟我說:「你正在做RBG年輕時候的事情。」
打官司非常耗費時間與金錢,所以momo親子台才敢肆無忌憚地壓迫哥哥姊姊,我基於過往情份對內部黑暗面已經多所保留。
這件事被媒體報導後,我收到非常多的私訊,你們都知道我家裡的電視是當顯示器使用,根本不曉得新聞台報了。
這些訊息大多數是暗示我要花錢委任他們,有的甚至還站在momo親子台觀點,帶著恐慌的法律見解。
但其中有一封信很不一樣。
內容開頭就寫著:「我知道你現在一定收到一堆訊息,而且商標和智財法律是另一個專業的法律領域,一般人不清楚很正常,這也是momo親子台敢欺負你的原因。」(大意)
接著就說目前釋出的資訊太少,但他捕捉這些片段提出的法律見解卻完全命中,甚至連我在momo親子台的勞動狀況都講對了。
於是,他是我唯一回覆的訊息。
委任商標與智財的法律顧問不是三萬、五萬,都是幾十萬起跳的——我怎麼可能會有錢。
——但律師完全義務幫我分毫不收——
我在餐廳媒體聯訪那天,提出我要去廢止『焦糖哥哥』商標就是他教我的,他也是第一位提出反制手段的律師。
當時藍營御用大律師還在那鋼鐵人東、鋼鐵人西,跟著一堆藍腦信眾在那酸言酸語,我看到這些留言只有兩個字:『北七』。
再偷爆一個料,我的好朋友陳沂也跟我說:「你要謝謝momo台,這件事他們真的太蠢了,台長一定沒問過律師,不然就是律師太外行才會這樣。」
商標廢止與我註冊焦糖哥哥餐飲業使用,我本來想等結果出來再跟大家說,但momo台委任的萬國法律事務所還在作文比賽,不知道對方想拖多久🤷♂️⋯⋯
但我們做完該做的事,最終就由智財局裁定。
你們知道當我遞交廢止申請後,跟著麵攤大叔、餐廳合夥人到律師的事務所時,他的秘書倒了一杯超好喝的台灣茶給我們。
我情緒平復後他開始分析智財法會怎麼認定『焦糖哥哥』,席間他接到電話忽然轉換成另一個身分,我聽到關鍵字『流浪動物、動保法、愛媽收容、善終計畫⋯⋯』
我問他:「你不是智財律師嗎?怎麼也管貓狗?」
他笑著說:「#元貞法律事務所 是賺錢事業,流浪貓狗是畢生志業。」
他完全義務當我律師,真的按照市場行情價,我根本付不出來,所以當他帶著不好意思的口氣問我:「在北投陳愛媽的流浪狗收容所,北市府要強拆屋頂,問我能不能幫忙?」
——任誰都不會見死不救——
我跟顏紘(ㄏㄨㄥˊ)頤(ㄧˊ)律師變成朋友後,才知道他一下屏東、一下宜蘭、一下台中跑,都在協助上了年紀的愛爸愛媽處理狗園的法律及救援工作。
大家都愛貓狗,但現行的《領養不棄養》無法解決流浪動物及杜絕動保蟑螂問題,所以律師找了獸醫、志工等創了一個協會,正積極向立法委員、縣市政府及大小企業家推廣《善終計畫》。
由於計畫的核心邏輯是《協助私人狗園退場,愛爸愛媽放心退休》,這和一般人的認知邏輯有點衝突,所以推廣時阻力較多。
要讓私人狗場退休,政府同時得蓋出合乎法規的收容中心,這樣才能處理流浪動物的核心問題:『百分百絕育、沒有違法私人狗場偷偷繁殖貓狗販售』,沒有產出再透過生命自然淘汰,流浪貓狗問題才能徹底解決。
顏律師協助愛爸愛媽分毫不取,但推動善終計畫這麼龐大的法案現實面就是要資金。
🌈:如果你們信任顏律師的元貞法律事務所,可以直接捐款給協會,收據等協會立案完成後會補寄。
或是,想像我一樣借助顏律師的法律專業打爆壓迫者,你們也能委任律師案件或聘請當法律顧問。
——他會將八成的律師費捐到善終計畫——
他的法律專業除了智慧財產、商標領域,一般的存證信函、律師函、刑事及民事訴訟也能委任。
我已經強迫顏律師開粉專,想參與推動《善終計畫》的朋友,可以私訊給他。
如果是企業要大力推動,顏律師可以到貴公司報告。
🐱🐶 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
*協會名稱:《毛小孩德格之家協會》
流浪貓處理新北市 在 林宥嘉 Yoga Lin Facebook 八卦
今天晚上九點半,在丁文琪♪ Kiki Ting キキ・ティン 頁面,義賣我們的喜帖。有興趣收藏的朋友們、想和我們一起幫助流浪動物的朋友們,請看這則文章。謝謝!
終於打敗時差魔王,要來好好處理多印製的喜帖及謝卡了。由於數量頗多,回收或是開放索取都覺得不是很妥當,和先生商量後,決定用義賣的方式,讓想要收藏紀念的朋友可以有一個管道獲得。今天晚上9:30會發一則新動態讓大家留言下標,會以留言順序決定得標名單,有回覆留言才表示得標。
#義賣金額及數量
A. 喜帖1份+謝卡3張 NT.300 共100份
B. 謝卡3張 NT.100 共100份
每人限購A、B各5份
#下標方式
請於21:30的動態下留言⚠️不是這則
「我要AX2份 BX3份,共900元,謝謝」
#付款取貨方式
得標者需於7/10-8/10至繪本咖啡|嬉々café 完成付款索取
#捐贈對象
義賣款項將全數捐給以下3個單位,是我長期有在關注照顧流浪動物的機構
流浪動物花園協會
徐文良(徐園長護生園)
社團法人新北市流浪貓狗再生保護協會
p.s 因為是義賣做好事,提供的數量也蠻足夠的,屆時名單將以我的電腦顯示為主,希望不要發生任何不愉快,得不得標都是一種緣份,大家都要開開心心!另外為求最為簡單迅速的方式完成義賣,故採用到嬉嬉付款取貨的方式,還請大家多多包含。海外的朋友趕快詢問一下有沒有台北友人可以幫忙購買喔!
流浪貓處理新北市 在 陳儀君 Youtube 的評價
今年四月有熱心民眾向儀君反應炎明新村有飼主遛狗時未牽繩,造成狗直接咬死流浪貓的慘劇,而這樣的案件最近在新聞也層出不窮,使得老人、婦幼行經時膽戰心驚,深怕遭受攻擊。
儀君認為強制遛狗(寵物)要牽繩,是飼主應盡的責任,對比目前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直轄市都有「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強制遛狗要牽繩等相關規範與罰則,而新北市卻於法令上落後其他直轄市,只有不具強制力的「犬貓管理辦法」!
所以儀君在本會期總質詢時,要求農業局、法制局等相關局處儘速提出本市專屬「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在動保政策執行上才能於法有據,並且增加動保員的警察權,加強動物保護案件的即時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