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凡納香港分校6月停運 港府8月接管北九龍裁判法院】
政府今日(3月13日)收到蕯凡納藝術設計(香港)大學通知,其前北九龍裁判法院的校舍將會由2020年6月1日起停止營運,有關租約於今年7月31日屆滿後亦將不會再續租約。
發言人續說,了解蕯凡納已經通知所有受影響的學生及其家長有關決定,並知悉院校已經制定方案處理學生的教學問題。院校指出會致力確保學生可繼續完成相關學位課程,包括可選擇轉到另外兩所分校或透過網上學習等。
政府期望蕯凡納大學在妥善照顧學生和教職員的利益的前提下,作出其辦學及營運方面的安排。政府會繼續和院校就相關事宜保持溝通,跟進包括學生的教學及其他安排。
另外,政府會於有關租約完結後,即2020年8月1日起,按租約條款接管該幢歷史建築,即前北九龍裁判法院,確保建築物妥善交還,並會把它納入第六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內,邀請非牟利機構遞交活化建議,詳情容後公布。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3-13-2020/60846
#薩凡納 #北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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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區活化不是問題,問題是⋯⋯】
自從星期日開始,社交平台上開始流傳一則澳廣視的新聞報導,單看標題,已教我膽戰心驚;再看畢那長為兩分多鐘的短片,我真如「對穿祥」般嘔出幾十兩血。那報導的標題是︰【活化下環街?】團體表示有意與商戶合作將十月初五街、關前街及下環街打造成片區。
之所以會覺得膽戰心驚,是因為我害怕以後大家不會再懂得應用「締造」、「營造」,一概只用「打造」;我害怕自己會因為不懂何謂「片區」而被取笑,心想,將澳門分成不同堂區這概念早已不是新鮮事,何以要特別「打造」?至於嘔血的原因,相信你也能猜到,就在「活化」二字。
由保育到活化
要談活化,或許要從保育開始談起。
澳門早與古蹟、文化遺產等有著不解之緣。據現存資料顯示,澳門的文化遺產保護始於1953年,當時,澳葡政府受到二戰後歐洲文物保護熱潮的影響,遂成立了一個委員會,確定澳門歷史文物清單,而於1976年更訂立文 物建築保護法,比鄰近地區要早,及後幾經修訂,於1992年公佈了《澳門文物名錄》,清楚列出所有受法律保護之文物。到2005年,澳門申遺成功,正式成為「世遺城市」,就是大家都已經知道的事了。
正因為小城與文物、古建築的關係有著如此漫長的背景,要如何在文物保育與發展間取得平衡,更是討論了不下千次的事,而聰明的人慢慢摸到了出路——活化,也就是「將古舊的歷史建築,以創新的方法,予以善用」,香港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這個定義可謂最堂而皇之的說法,但將鏡頭放回澳門,活化有成功過嗎?
我的答案是︰也算是有的。
就以位於大三巴旁戀愛巷的戀愛電影館,能保持舊有建築特色的同時,亦回應到社區需要,而且長遠來說,也算為澳門電影覓了一個根據地,在活動推廣、資料保存、知識普及方面也有所推進,當然,我們可以斟酌戀愛電影館除了「戀愛」這主題外,與所處的環境未有太大關係,但在我心中,算是合格有餘;還有沙梨頭的圖書館,也好好利用了幾座本來已荒廢,甚至有結構問題的舊樓,豐富了社區內涵。但當文物活化尚算不過不失時,何以一到了舊區活化就會弄成一團糟?我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經濟」二字。
舊區活化的三大疑問
根據澳廣視報導中所言,舊區活化,即是「重新包裝景點和完善周邊配套,從而帶動社區經濟」,而關前街、康公夜市就是例子。聽罷這話,我腦海馬上浮現了三大疑問︰
1. 在澳門,舊區老化是大家不會質疑的事,但目前所提的活化是否就是唯一出路?
2. 「重新包裝景點」說的是一個景點,而活化的是整整一個舊區,由點到面的過程中,有何標準?
3. 說是要帶動社區經濟,那是否意味著舊區本身沒有經濟行為?若有,兩者如何協調、配合?
這三個疑問只是由一句話而引伸出的問題,但更根本的,或者就是︰舊區活化,為誰活化?怎樣活化?活化了甚麼?
目前,澳門舊區活化(也就是澳廣視新聞中所提及的關前街、康公夜市)的做法,就是加入新式商店,舉辦活動,或者直接地開設不同檔攤,務求做到「人多,踩旺個場」的效果,而在他們眼中,只要人流多了,就是經濟發展的黃金機遇了!是的,經濟效果是有了,但容我問一句︰這就是社區經濟嗎?抑或只是剛好發生在這社區的經濟?假如以目前現有的例子來說,答案似乎是後者,而再看活化關前街的「爛鬼樓巡禮」開始以來,民眾的怨聲之鼎沸,就知道在現時這些「舊區活化」中,社區內的原居民似乎沒有角色(或是扮演被影響者的角色),那麼,容我武斷的說一句,現時進行得如火如荼的這些「舊區活化」,不過是以「活化」之名,把舊區現有的經濟行為打亂或將之無視,再引入一些「被認可的經濟」的商業行為。
是活化,還是商業化?
商業行為有沒有問題?沒有,但問題是,現在的情況是以「活化」之名,行「商業化」之實,以「舊區活化」之名,大開社區的門口,為本來已經有資源的人來搞經濟(更不必再強調主辦單位與地產商那千絲萬縷的關係),是徹底不同的兩件事來的,就如周星馳在《回魂夜》中的一句,「七孔流血還七孔流血,死還死,兩樣嘢嚟嘅,唔好撈埋一齊講呀吓!」
在我來說,舊區活化最值得看重的,不是活化,而是舊區——一個有其文化背景、歷史脈絡,有不同持份者參與、一同貢獻的地方,所以,若要成功活化舊區,尊重歷史、文化背景,達致社區聯繫、重視該區不同持份者意見等是必要,在這前設下,才有繼續談活化的對話空間;若然抽空背景脈絡,胡亂安插一些與當區完全無關,能夠隨意剪下、然後貼上在世界任一角落的,很抱歉,那不叫活化,極其量只是向「(更)商業化」邁進了一步。
若以活化的標準,目前這些活化項目明顯未做好與社區有機結合,甚至以社區為本位,發展相關經濟的目標;若以商業化的標準,主事者又何以會覺得,單靠這些千城一面的商店就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旅客?
舊區活化不是問題,商業化也不是,問題是以活化之名,作商業化之實,更可惡的,是挾社區之名、發社區的財,繼而將社區的真正持份者驅離出社區的生活之外;但這可惡的,是這個惡俗的事會繼續出現。
你說,嘔血不嘔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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