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上的人]
星期五下午,港島頂級購物區繁忙非常。從金鐘廊走到太古廣場有一條行人天橋,巨型落地玻璃密封設計,讓行人可以遠眺整條金鐘道,俯瞰電車路的交通情況。在下午約4時,約一百人聚站在天橋的其中一邊,眼神同時望向遠處。路經這裡的有在附近工作的白領,和說英語的外籍人士。
在商場人潮裡,可以聽到這些對話:「何詩蓓真係好勁呀!」說的是這天早上代表香港出賽的游泳運動員,於今屆東京奧運已贏得第二面銀牌,是這天城中熱話,若包括早前勝出劍擊金牌的張家朗,香港運動員已在今屆奧運拿下了三面獎牌,是香港開埠以來最佳紀錄。
對於天橋上聚滿人,有不明所以的人走近,看到地上有人擺放了單張,「24歲的唐英傑 TONG Ying Kit is 24 years old,好人一生平安」,旁邊有唐早幾天因國安法入罪的中文資料,卻欠英語,有人用英語問:「What is this?」
這個城市,在狂喜和狂悲中搖擺。
從天橋上眺望遠處,正是連接太古廣場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訊案件,可判處刑期並不像區域法院有七年上限,嚴重案件都在這裡審訊。從高等法院進出的囚車,需要路經繁忙的金鐘道,但這天警方佈陣下,不但記者被隔到老遠,市民就更能只站在商場的天橋上遠眺。
從天橋位置到囚車出入位置,相隔約150米。以往「送囚車」的人們大喊或揮動手機燈,車內人看得見,這天,百多米外的眺望,只能遙記心意。
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於周二(27日)判兩項罪名成立,三天後即今午宣佈刑期。判決有沒有罪的那天,法院來旁聽的記者人數,要比這天宣判刑期的更踴躍。那時全球記者關注「光時」口號是否入罪,這天判刑,記者人數略為減少。
然而,本地市民旁聽的意欲則沒有減退。早上八時已有中年女士來排隊拿旁聽票。最後,內庭及庭外直播票,公眾人士入場總人數約170人,出現「爆庭」現象。
其中,只有20名熱心市民能夠入到庭內。他們以中年人士為主。有人坐下來低聲互相提醒:「這個庭很細小,只能入二十人」「我們這個位置最接近唐英傑」「一會兒宣判時我們不要有太大的情緒反應以免影響家屬」「我已與唐的家人交換電話,希望將來可以探望,互相支持。」
市民拿的是紫色票,家屬拿的是白色票。然而,家屬票並不夠。
下午2時40分,市民及記者均入坐。家屬較遲到來,一名微胖紥馬尾的少女,拿着「市民票」向坐在較前的旁聽公眾低聲說:「我們是家屬,想坐在一起,可以跟你們交換座位嗎?」公眾隨即把最前的位置讓出,少女連連道謝。
長髮的唐英傑母親,穿着白色麻質套裝,腳踏平底鞋出現。她化了淡粧,做了粉色美甲,戴着紅色手鍊。她和幾名年輕女性親友一起,坐在最接近犯人欄的家屬席。
開庭前,年輕女孩不時拍拍唐母的肩,跟她談話時輕撫着唐母的背,或輕輕跟唐母牽手以示鼓勵。她們的座位距唐英傑約十呎,可以清楚跟唐交換眼神。
下午2時57分,唐英傑終於在懲教職員押送下出來。以往審訊時,唐會提早一點出來露面,可是,這天卻調校到距離開庭很短的時間才讓他出來,於是變相減少了唐可以與律師溝通的時間,或與家人對望的時刻。
法庭的時光,客觀上是一回事,主觀亦有另一種感受。
冗長的審訊,時間像特別漫長;但判決及判刑,又如電光火石。
身型壯碩的唐英傑,穿着十多日審訊的那套衣服出現。灰藍色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髮型清爽但這天頭髮有點凌亂。甫步入犯人欄,唐先舉起左手跟律師打招呼,轉而望向母親及幾位年輕女性親友。
女性親友不時俯身,嘗試找角度能夠與唐保持眼神接觸。因為犯人欄的橫柵,與及防飛沫膠片的阻隔,令視線有所阻擋。女子們不時從座位做心心手勢,鼓勵唐。
律師趁開庭前的寶貴時間,拿了文件遞給唐,揭開防飛沫膠布跟他對話。唐亦把紙張交給律師。
唐英傑接過即時傳譯的耳機,把主機插向自己的西裝的左胸口袋,再把耳塞塞進左耳,再用手指托一托滑落的眼鏡。
不一會兒,一名駕駛着電動輪椅的中年婦人進來,被安置在家屬旁。她是一名熱心市民到來旁聽的市民,法庭未開始,她已經在拭淚。
3時04分, “Court!”的男聲喊出,三名法官步出坐在席上。法官杜麗冰用英語宣佈她不會詳細把判刑的原因詳細讀出,只挑選判刑重點來讀。
她以英語說出 “Six and a half years and eight years respectively for counts 1 and 2….”
判刑是否分期執行,還是同期?
杜官再說,如果當初唐選擇認罪,會是有減刑可能,但今次唐選擇不認罪。唐有幾次交通相關案底,於國安法判刑則不相關,會視他為「良好品格」。法庭亦表示同情唐的家庭狀況,作為唯一的經濟支柱,而其祖母亦有重病。但認為這些是「被告人應該在犯案前考慮的事」。
杜官指出,兩控罪雖然來自同一組事實(即開着插有「光時」旗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但「兩罪是分開而明確的 (separate and distinct offences)」。
正當大家在疑惑究竟總刑期多長的時候,杜官又說會行使 “totality principle” (整體判刑原則)。
杜官最後交出一個數字,其中2年半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9年。
杜官說,這刑期反映了「被告人的罪行嚴重性,社會人士對罪行的厭惡度,並達至阻嚇性」。
旁聽席上的人互相交換疑惑的眼神,大家對繁複的法庭英語不太聽得入耳,只關注總刑期多長。大家互相在電話上的筆記簿寫上數字,交換眼神。
唐英傑專心聽着耳機,翻譯員以廣東話給他解釋了自己未來命運。唐聽到這裡時,坐得腰板挺直,雙手放在膝上,偶爾用左手食指托一托鼻上的眼鏡,或飛快的揚一揚眉。
直至聽到總刑期後,唐才放鬆了一點點。當法官解釋要吊銷其駕駛執照達十年,唐英傑再向家屬席做心心手勢。
此時法官再談及充公證物的處理。
說時遲那時快,才20分鐘,又有人喊 “Court!”,判刑程序完畢,三名法官離席。旁聽席的人如夢初醒,等待了六、七個小時,為了見唐一面,時光就如此飛逝。「吓?咁快既?即係判幾多年?」旁聽席的人互相追問。
此時法庭有點混亂,坐在輪椅的女士大喊兩次:「抗爭無罪!」保安衝前阻止。唐英傑起身走向羈留室方向,亦即與家屬席最接近的時候。家屬都站起來靠向唐。
有人從旁聽席大喊:「重甲!撐住呀!」
「重甲」是唐英傑在反修例運動的綽號,他愛穿着保護裝備擔任義務救護員。
唐英傑在混亂中回了一句:「你哋都要撐住!」然後身影消失在法庭裡。年輕女親友互相擁抱,痛哭起來。
唐英傑的辯護律師團隊,走近家屬身邊解釋情況,再次確認判刑刑期。
判刑書長達15頁,在法庭外向記者派發,其中一段披露了唐英傑多封求情信內容。
「求情信中指,被告人是個思想單純,心地善良而且孝順父母的兒子,他供養妹妹到海外留學。」
「唐父形容,兒子容易被政治影響,亦受到『不良出版影響,令他做了錯事』。」
「唐的auntie形容,(唐英傑)『受到一些社會人士及傳媒的錯誤報導影響』。」
而判刑書亦有引述唐英傑自己向法庭親撰的求情信內容:「被告人表示感到後悔,現在明白政治看法是觀點與角度問題,最重要還是做人的品格。他亦表達到,希望社會把仇恨放下。」
(For the Defendant himself, he wrote to express his remorse, saying that he had now come to realise that political views are matters of perspectives and should not be more important than human decency. He also expressed the hope that the society might put aside hatred.)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Eliza A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訂閱SUBSCRIBE:https://www.youtube.com/elizaang 德國生活播放清單▷https://goo.gl/TYp8Hp 分享我去年從丹麥結婚一直到現在回德國生活的心路歷程,希望大家能從這支影片獲得有用的資訊:) 有問題也歡迎在底下留言~ 2016 6月初在倫敦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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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證時間 在 I am TOBY Facebook 八卦
當早上醒來有小鮮肉陪伴,心情 怎能不好~(攤手⋯各位 阿姨 叔叔們早上好,有阿姨問我怎沒 好幾日沒出來~羞
長男今日獨自先飛香港了,因為依親居留沒過,那張在匈牙利申請駐外館認證的良民證被拒絕了(90天到期,不是說一年嗎?丟筆。),於是 所有流程要重來一次,到香港辦停留簽證、從匈牙利申請良民證、寄到台灣、翻譯、請駐台辦事處認證、外交部複驗、法院公證、移民署再次提出⋯ 異國婚姻就是會在文件上鬼擋牆的花上許多錢與時間~外籍新郎真的不容易~(菸⋯
#完了我會成為蛾子控 #這意味著哥這次要獨自帶嬰兒坐飛機到香港加入長男 #香港很近太好了
法院公證時間 在 口罩男 Facebook 八卦
【婚前協議書,該簽不簽?】
收到一位男性讀者來信詢問說,跟女友即將走入婚姻,但女友前幾天卻突然說,想在婚前跟他一起討論一下,〝婚前協議書〞的內容,讓他覺得有點不開心。因為他覺得,兩個人既然都要結婚了,幹嘛還要協商簽什麼協議書?這不是對自己不信任的表現嗎?就這麼擔心我會外遇嗎?
這位先生你好,其實先不要覺得不開心,婚前協議書並不是只保護女生而已,也是在保護男生阿,現在這社會又不是只有男生會外遇,而且雖然有些協議內容並不好舉證,像是:「家務的分擔、下班該幾點回家、一個月夫妻雙方都各有幾天自由日等等。」但其實這些事前的討論跟約定,也是讓小倆口提早演練跟面對,好讓兩人取得雙方的共識。
試想一下,如果連用討論協議的方式,都能為了,誰該煮飯、誰該洗碗、誰該掃地、誰該賺錢養家、小孩要姓什麼、婚後要住婆家、娘家還是搬出去而吵架或不開心,那你覺得你們還敢結婚嗎?
其次,雖然法律無法完全規範到所有細項,你也不可能真為了:「老公今天竟然沒有打掃廁所,或是老婆沒有按照規定時間回家。」
隔天就拿著協議書去法院告對方,你要告可能還覺得怪怪的,那…難道婚前協議書根本是寫心安的嗎?
其實也不然,像是很多人喜歡在協議書裡面加上:「另一半偷吃外遇的話,就要給付對方多少錢、小孩撫養費用要多少、離婚後夫妻財產怎麼分配等等。」
這些都能寫上去,但記得協議書上所指的外遇,行為定義要盡量明白、清楚、明瞭,不要只有〝外遇〞或〝偷吃〞這兩個字,難道我偷吃了你的晚餐也算嗎?此外夫妻財產也可以約定清楚,
畢竟錢這種東西,感情好的時候都沒事,
感情一出問題,往往都六親不認。
夫妻婚後財產有分法定、分別還有共有。很多媽媽可能為了家庭,放棄工作導致婚後完全沒有收入,所以就算跟另一半在感情上出了問題,也不敢離婚,因為沒錢怎麼生活?
但其實法律也有保障你們在婚姻中所累積跟負擔的部分,你們的付出跟犧牲,也是算在婚後夫妻財產裡面,當然離婚之後,也能依民法在兩年以內,向另一半請求財產分配。分配方式,就看你們有沒有事前約定協議好,如果沒有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至於怎麼說,簡單說,不管對方以後有沒有錢,都不關自己事,反正老娘自己會賺錢,就選〝分別財產制〞;如果婚後打算一直在家相夫教子也沒收入,老公也挺會賺還特有錢,就用法定或共同財產制。
這些協議內容雙方同意並且簽字蓋章,就能生效,如果勤勞一點,還可以去法院找公證,約定強制執行條款,以後萬一真不幸發生了,可以依照公證書向法院執行聲請執行,直接強制執行,也不用在那邊告來告去,省時、省力、省麻煩。
做錯事,就依照協議書上負責,
不負責,就讓法院來讓你負責。
最後寫不寫在個人,我是覺得,如果協議內容公平,
婚前先講明白說清楚,何樂而不為?
結婚證書這麼可怕的東西你都敢簽了,
又何必害怕這小小一張婚前協議書呢?
法院公證時間 在 Eliza Ang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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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6月初在倫敦決定結婚
07/10-07/13 丹麥法諾,7/12結婚&拍婚紗
07/16扺達台灣,回國辦簽證順便到其他亞洲國家渡蜜月&拍婚紗
07/23 婚禮派對@台灣
08/03-08/25渡蜜月(吉隆坡、雅加達、新加坡、普吉島、曼谷)
08/31 德國先生回德國,我預約到10/11申請依親簽證
09/30 考德檢A1
10/11 申請依親簽證
12/12 德協通知簽證已核准 (等待時間約8週多),獲得通知的當天訂好機票並傳真到德協
12/15 領到護照!同時先生在德國登記結婚,只需出示結婚證書和雙方的護照影本 (10分鐘完成)
12/19 or 20 先生申請我的申根保險,如果先生是德國籍,只需要出示結婚證書&妻子扺達德國的機票,從扺達日起保險即生效,即使還沒收到保險卡
12/23 扺達德國
12/24 聖誕節
2017
01/03 本人親自到外事局申請居留證,同時得到一封信學德文
01/18 選擇一間語言學校,報名德文課程
01/19 收到申請保險的信件,上傳照片等保險卡
約02/27 收到保險卡 (以信件方式)
03/03 領取居留證 (領取前會先收到一封信,得到pin碼,憑pin碼才能領居留證!原本大約1個月就可以拿到居留證,因為沒收到信所以延到了2個月才領到)
03/09 開始德文課程
【Q&A】
Q:戸籍謄本+出生證明+單身證明,需要本人申請嗎?
需要經過德國在台協會的認證嗎?
A:因為決定要結婚的時候當時人在倫敦,所以所有文件都是請媽媽協助辦理,然後再寄到德國給我們,文件不需要本人申請也不需經過德協,但都需要經過法院公證
Q:在丹麥的結婚證書是否需要經過哥本哈根認證?
A:在丹麥結完婚後拿到的結婚證書已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再經過哥本哈根就可直接回德國登記和申請依親簽證
Q:在丹麥拍的婚紗照所支付的100歐是拍攝幾個小時呢?
A:一小時,歐洲拍婚紗照的方式跟台灣不太一樣,通常是雇用攝影師而非整個攝影團隊,並且在結婚當天一起拍攝,大部分也都是比較隨性的感覺
Q:禮服是用買的還是租的?
A:通常歐洲人結婚,禮服都是用買的居多,我也買了三套,主要是拍照使用~短白紗是在Amazon買的(for丹麥婚禮);藍色長禮服是在德國百貨公司買的(for德國婚紗照);白色長禮服是在台灣的禮服專賣店買的(for新加坡婚紗照)。另外我有自備一件H&M蕾絲合身洋裝(for吉隆坡&曼谷婚紗照),本來還想訂做魚尾婚紗和蓬裙婚紗,但因為結婚時間很趕,所以只能選來得及在結婚前寄到的XD
Q:德國人在丹麥結婚後會是哪個國籍?
A:在丹麥結婚並不會影響國籍,即使在德國登記後也依然會是原本的國籍
Q:在丹麥結婚之後有什麼要做?
A:1.申請依親簽證 2.回德國辦結婚登記
Q:在丹麥結婚後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拿到德國的居留?
A:在丹麥結完婚後必須回台灣辦依親簽證才能再回德國申請居留
Q:依親簽證所須文件?
A:可上德協官網查詢
(http://www.taipei.diplo.de/Vertretung/taipei/zh-tw/04-Visa/Visabestimmungen/B__Langzeitvisum/Seite__Langzeitvisum.html)
Q:結婚後要冠夫姓嗎?
A:德國女性婚後大部分會冠(改)夫姓,但也是可以選擇不要冠(改)或者是冠雙姓,甚至丈夫也可以選擇冠(改)妻姓,但以我自身的經驗,我是未經過詢問就直接被冠(改)夫姓了…
(取自維基百科:實行「約定從一」原則(即必須擇夫妻原本姓氏之一作為夫妻的共同姓氏),無約定時則從夫姓。如《德國民法典》第1355條第2款作此規定。)
丹麥法諾海外婚禮婚紗文章:http://a80068a.pixnet.net/blog/post/336390422
亞洲蜜月旅行文章:http://a80068a.pixnet.net/blog/post/336206450
吉隆坡海外婚紗文章:http://a80068a.pixnet.net/blog/post/338840555
新加坡海外緍紗文章:http://a80068a.pixnet.net/blog/post/338892770
曼谷海外婚紗文章:http://a80068a.pixnet.net/blog/post/339793802
德文A1檢定準備文章:http://a80068a.pixnet.net/blog/post/3375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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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證時間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評價
160612東森 穩當包租公婆 教你防惡房客五撇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KDZIpvVeT40
大門的門座整個被拆掉,露出鋼釘,置物櫃也壞掉板子通通傾斜,再看看最慘的客聽。天花板被挖空,牆壁也被敲到漆都掉下來,整個殘骸散落滿地。
午間新聞,記者賴正鎧、楊凱採訪報導……↓
比照一下之前與現在,原先牆壁上的櫃子跟電視櫃完好如初,如今卻被敲到殘破不堪,這樣的破壞疑似是因為房東與房客的租屋糾紛導致。
記者賴正鎧:「這起租屋糾紛,就位在於台北市這間房子裡面,當時房東看到他的房子,被弄得亂七八糟之後,是氣到直接上網po文。」
房東po文指控,這名做木工的張姓房客,住了第二個月就跟房東說,門做了7000元要從租金扣,後來又因為裝潢房子要2.8萬,承諾退租時會恢復原狀,但沒有想到,租金沒付就勞跑,還在門鎖裡灌了膠。
受害人蕭姓房東:「我覺得就是他很不滿意這邊,他跟我說,他一來住的時後就說,希望我換一個馬桶,我沒有答應他,我一定會告他,出面來跟我整理善後,就好了。」
蕭姓房東光想頭就痛,但其實遇到這種狀況,還是有事先的預防方法。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如果遇到惡房客的話,沒關係阿,你的租約當初有做公證,到時候你可以直接進入這個強制執行,那這樣的話,房客基本上對於有做公證的租約,他們也都會格外的慎重。」
租屋糾紛屢屢發生,不論是房東房客,最好在一開始的契約上面,就寫清楚,多一道手續,多一層保障。
晚間新聞,記者吳奕靖、黃淳璟採訪報導……↓
記者吳奕靖:「這年頭賺錢好困難喔!所以有人要選擇當包租公、包租婆,不過最怕的就是遇到惡房客,有沒有預防的方法呢?」
一般惡房客的類型可以分成五大類,最常遇到的是不繳房租,偷搬走家具,還有時間到了死不搬走,甚至還破壞房子、把房子拿去賣,怎麼辦?東森新聞教你破解法。
擔心房客欠繳房租,最簡單的,簽約之前,就是愛注意!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請房客出示他的名片,確認他的工作怎麼樣?是屬於收入不穩定的?還是說每個月固定穩定收入的工作?」
還有曾經發生過,房客把房東的家具搬走,監視器拍得清楚,不要擔心!只要簽約前把房屋內的家具拍照列冊,簽約的時候一併附在合約書中,到時候東西不見就可以提告。
這是以前發生過的情況,這是香港兩名女子,來到台灣租房,把人家的房子變成垃圾堆,還有發生過毀損塗鴉的情況,這個時候又該怎麼預防?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房客入住之前就是要拍照,而且照片下面要有日期的印記,就可以做比對。」
遇到佔屋不還的租霸,真的很頭痛,因為要趕人,還要透過法院強制,碰不得,所以簽約前可以透過公證的方式來保障彼此的權益。
最後一個最誇張的,就是房子租給人,房客把自己當成所有權人,直接賣掉,別以為不可能,在新竹,就曾經發生過,那該怎麼辦?專家你怎麼說?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權狀給你看,但是你沒有必要權狀影本就附在租賃合約裡面,就給房客帶走。」
記者吳奕靖:「俗話說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所以要避免出租糾紛,還是奉勸你,先小人後君子,公證這道程序,真的不能少。」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5047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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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證時間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評價
171001東森 房東求自保 租約送公證 房屋拍照留證據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G2eYBeXVkTU
房東林小姐:我這邊就是二樓,然後這一個就有隔成三間。
記者 楊容、徐宏智 採訪報導……↓
仔細向房客介紹租屋環境,房租、水電費計算,雙方都得講清楚,不只房客擔心遇到壞房東,房東也更怕遇到惡房客。
房東林小姐:我認為一般那種我們在網路上的這種租賃的,其實就有點危險,因為你根本看不到房客本身的素質。
想要避開惡房客,房屋租賃契約書可是重點,在簽訂租約時,最好找第三方公證,並且須註明「承租人願逕受強制執行」,未來一旦發生糾紛,房客不付房租,或是賴著不走,就能以公權力強制執行扣款,以及強制房客搬離住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可以去法院的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她就可以直接從房客的銀行帳戶直接扣款下來,對房東是非常非常有保障的。
但翻開書局內一般常看到的契約書,並沒有特別載明強制執行部分,如果只是私下簽約,沒有第三方公證,要是產生糾紛,得耗費半年以上時間進行訴訟,但經過公證,雖然有額外費用,但是真的強制執行時間大約只要1~2個月。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會建議房東盡量把租約拿去做公證,雖然說因此你的收入、租金要去報稅,甚至還有一筆公證的費用,但是這是非常有保障的。」
有公證有保障外,挑選房客也得注意,最好面對面交談問清楚對方的背景是否有正當職業,出租前最好也先拍下房屋家具,確認出租前的狀況照片,連同房客的身分證一起附在契約裡,有憑有據,遇上房客來亂,房東才能自保。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10/171001.html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G2eYBeXVkTU/hqdefault.jpg)
法院公證時間 在 關於法院公證結婚的時間 - Mobile01 的八卦
去年在"士林地方法院" 辦理公證結婚,從頭到尾大約花費1個小時(包含填寫文件、資料核對、等待固定時間開放的結婚公證禮堂)。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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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義上公證囉,
但是實際上還沒登記,那就算二分之一人妻好了,哈!
曾經為了假日預約公證、假日預約登記搞得一個頭兩個大,
現在終於有了點經驗,來分享一下,
以後有親朋好友也想要公證的話,就可以參考一下囉!
自從97.5.23之後結婚就改採登記制,
也就是說以前傳統兩個證人以上與公開儀式的婚禮(宴客或是公證)已經都不具法律效力
所以,現在一定要去戶政事務所進行結婚登記之後,
才是法律保障的婚姻關係。
我99.5.23在台中法院公證結婚,場地小小的,有一些簡單的佈置,還算小而美的溫馨,
當天共有四對新人,
一對有穿白紗、一對穿結婚禮服、一對穿簡單衣服,我穿小洋裝。
Q1:公證需要合日子嗎?
看長輩意見,我們徵詢長輩意見後自行找師父合日子(紅包隨喜),
合了三個好日子後,選了一個對大家都方便的假日。
Q2:要怎麼提前辦理預約假日公證?
不得不說,各家法院不一定真的很困擾,
有些不辦理"假日"公證,有些更直接"不受理"公證結婚,
所以要事先查詢法院的網頁才好!
改天有機會再來寫預約假日登記的事情,
現在有些公務員齁,真的很....(搖頭~)
1.方法:一定要在上班日的前三天(六日不算),
請委託人或新人其中一人去法院預約
(法院不限定戶籍地,有些佈置比較美麗,可以事先比較一下)。
2.物品:新人的身份證正本、影本和印章;兩個證人身份證影本。
3.場次:一般而言,有10點和11點兩個場次可以預約。
4.費用:假日公證費1500和結婚證書(一式四份,共八元)
5.備註:為了避免出現龜毛又機車的法院,用電話再確認一次最保險!
Q3:假日公證當天,要準備什麼?
當天出門前一定要檢查有沒有帶齊全,
就像考試忘記帶准考證那就麻煩了~
1.身份證正本<---新人+證人共四人的身份證正本,因為會親自核對。
2.印章<--其實簽名也可以。
3.信物<--戒指一對。
Q4:公證結婚當天的流程是什麼?
1.提早半小時到法院,出示證件,要連續蓋四張結婚證書。(新人兩張+證人兩張)
2.等候主持人宣佈入場(這時候可以先去法院裡面照相,比較沒人)。
3.主持人會說新人入場(證人站在後面,其他觀禮人站外面)
4.公證人進場,宣讀公證內容,依序念讀新人名稱,新人說:我願意。
5.新人互相鞠躬、互相交換信物、新郎親新娘。
6.感謝證人、觀禮來賓。
7.禮成,公證人頒發結婚證書。
前後時間大概半個小時左右結束。
Q5:公證結婚要穿什麼?
看個人需求,也是有人穿牛仔褲來的!
不過我是穿小洋裝,
畢竟這樣對來觀禮的親朋好友也是一種隆重的歡迎與表示。
Q7:公證結婚其他問題:
*不用包紅包給公證人、不用準備嫁妝和大小聘等儀式。
*可以先公證再登記,可是如果先登記,就不能公證囉!切記~
*一般民間公證人也可以作公證結婚,網路咕狗一下就有了。
*預約的證人和當天的證人要同兩個,不能換。
Q6:公證結婚最大的心得是什麼?
*如果可以的話,一定要找人幫忙照相,
公證的流程很簡單也很隆重,難怪很多人還是很想公證結婚,
我們當天還好有姑姑和朋友帶相機當攝影師,
不然很多重要的畫面沒有紀錄到會覺得很可惜。
*如果還想看起來更華麗一點的話,
簽名筆和印章都可以準備美一點的,拍起來比較漂亮。
*證人可以雙方各找一位代表,
這樣雙方家長都比較有參與感。
*雖然公證結婚只是一項儀式,本來很低調的,想不到後來"東窗事發",
還是得到很多人的祝福,很謝謝大家,
明年的宴客希望大家還是很期待,呵~
謝謝大家耐心閱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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