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同時也有12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贊助專區 Paypal傳送門: https://paypal.me/HsuehHeng 綠界傳送門: https://p.ecpay.com.tw/706363D 歐付寶傳送門: https://reurl.cc/eENAEm #郭正亮 真是老來俏啊,現在成為中華民國駐德國大使最大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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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周美青與馬小九嗎?
最近一則新聞,讓我想起了馬英九、周美青,和他們養的馬小九
蔡英文總統2月領養退役搜救犬「樂樂」,被質疑認養過程有特權,當時她對「樂樂」說:「不好意思讓你上新聞了,希望你不會不開心」,總統府也駁斥外界扭曲事實。兩個月後,蔡總統在官邸設宴款待美方卸任官員訪問團,她在臉書放上大合照,「樂樂」與另外3隻被領養的退役導盲犬都在其中,馬上成為新聞焦點。
蔡總統單身,把領養的貓貓狗狗視為家人,無可厚非
她宵旰勤勞忙於國事,外界也好奇總統怎麼有空照料她的心肝寶貝?
直到總統府公布一名在官邸照顧退役工作犬的「志工」是新冠肺炎確診案例,大家這才知道,原來官邸的犬隻享有特別「志工」照料。
馬英九總統擔任市長時也曾認養一隻「馬小九」,不同於蔡總統的4隻超級搶手明星退役工作犬,「馬小九」只是隻相貌平平的米克斯「
馬小九也鬧上過新聞,原因是綠營立委誣指馬英九用市長特別費養馬小九,還以「禮品」項目報支
事實 上,馬小九被領養回家後的所有開支,都是馬英九自付,隨馬英九搬入總統官邸,當然也沒有「志工」照顧,都靠夫人周美青一手拉拔
媒體還曾捕捉到周美青到寵物店為馬小九買飼料,婉拒隨扈代勞,自己扛起7.5公斤的飼料回家
馬英九在總統府每天吃50元的「中興便當」,蔡英文上任後6萬高薪聘請御廚;
「馬小九」的照料不假他人,「樂樂」受享有「志工」照顧。蔡英文或許不算濫用特權,但公私分明程度,和馬英九實有天壤之別
由小見大,民進黨掌權後又何時在乎過外界觀感?各種量身打造適用的法律規章破格派官,把國家公器當作私人酬庸工具;防疫破功怪人民不收心,買不到疫苗也能怪人民。不管是濫用特權還是觀感不佳,當這些被民進黨上下視為理所當然,又怎能期待這個政府能苦民所苦,真正為民眾著想?
法律得意思 在 QQmei Facebook 八卦
文長。
搬到新家一年多了,我一直沒有特別提隔壁惡鄰的事蹟,因為她對我們做的事大概可以集結成書吧(嘆)。但就在昨天,我們和鄰居的恩恩怨怨終於(暫時)落幕,我心情實在大好,特此來分享這一年來的心路歷程。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的這個時候,有一直follow我們的朋友應該還記得,在入住新厝的第三天,我就收到鄰居的紙條表示「希望可以控制一下小孩的音量,尤其是腳步重踩聲到晚上11點(後來發現是DDC的Bose音響)」。為了敦親睦鄰,在我收到紙條後,除了特地去和鄰居打聲照面之外,也將DDC的音響就此打入冷宮,深怕再吵到鄰居。
原以為事情就這樣圓滿落幕?但並不然。在那之後的幾個月,鄰居動不動就來按門鈴說覺得小孩很吵,而且時間點都是平日的早上10點、下午2點、傍晚6點之類的;有幾次甚至媽媽朋友早上來家裡聚會,離開我家在等電梯時還被她特地打開門怒瞪(後來我才發現她根本足不出戶,24 x 7都待在家啊啊啊)。對於她一再的反應,我也只能繼續注意並且提醒雙Q的音量要小聲,白天盡量帶QDD外出閒晃,也幾乎不再邀朋友來家裡。
然而,時間來到2018年12月31日跨年夜這天(是的,就是跨年夜,外頭都在狂歡開趴放煙火的跨年夜)。印象很深刻的是當天我發高燒躺在床上,由DDC自己在客廳一打二。但是在下午5點的時候,鄰居又來敲門了,碰碰碰碰碰,敲得超大力。這次由DDC應門。他很理性地向對方表示,我們的孩子8點就睡了,平常也就是正常時間在家正常生活,希望她可以不要再像這樣來重敲我們的門。
嗯,後來鄰居真的沒有再來敲過我們的門,可是跨了一個年後,她改成敲!牆!壁!(抱頭)。只要Q姐在房間裡(因為Q姐的房間和她只有一牆之隔)說話稍微大聲一點,我就會聽見碰碰碰碰碰敲牆壁的聲音;有一次甚至Q姐只是在吹口哨,對方也敲牆。她這些舉動都讓我不禁懷疑是否建商偷工減料讓牆壁是中空的?還是鄰居常把耳朵貼在牆壁上?沒道理只是講個話都被嫌吵啊。
反正鄰居的事蹟不只這些,還包括在公共空間遇到她跟她打招呼,她完全視我們為空氣;再加上動不動敲牆和怒瞪我朋友這些事兒,我真的覺得備感委屈。而這些委屈也慢慢地轉化成一股憤怒。
「妳沒朋友不能讓我也沒朋友啊!且妳一天到晚在家,讓我的生活也戰戰兢兢,到底是想怎樣!!」
這些話總是徘徊在我腦海裡,實在忍到快內傷。我一直很想去按她門鈴和她理論,或是在她敲牆時也捶回去。可是都被DDC阻止了!他說:
「當妳敲回去的時候,妳跟她就是同一種人了。」「面對不理性的人,我們要做的是請公正第三方來處理這件事,只要我們蒐集完整證據,遊戲就結束了。」
=====
而就在這兩個月,鄰居開始每天放重低音音響,時間更是從清晨5點開始,一路放到晚上11點多(有時候甚至放到半夜1點半)。那個重低音的音頻,震得我心臟都痛了。可是DDC一如往常的沈住氣,叫我千萬別衝動去和對方理論(畢竟她平常的行為證實她非理性之人,我們又有小孩,要先保護自己)。他開始每晚錄影存證,再上網尋找相關法律和可申訴的管道。
終於,這個星期,壓死駱駝最後一根稻草,是我搭電梯回我們樓層時,電梯門打開恰好遇見那名鄰居,但她居然擋著門不移動(因為她的身體寬度剛好可擋住整個門.....)讓我只能從她旁邊的縫隙擠出去。DDC下班後聽到我受委屈的遭遇,立刻把所有的資料備妥,同步寄給Council專門處理噪音的部門、以及我們建案的管理公司。
而昨天,管理公司的人直接和我們約見面,並表示「已和隔壁鄰居溝通過了,也已告知對方的房東這件事。如果她再繼續這樣的行為,房東會再採取進一步措施(就是會把她解約的意思)」。原來,隔壁居然是租客而不是屋主?!我聽到這個消息簡直擋不住笑容,這代表萬一她再有任何誇張舉止,房東都是有權力趕她走的。啊~~ 我心中好舒坦哪。
總之,昨晚跟今晨我真的沒有再聽到重低音音樂聲,一夜好眠的感覺真的好棒!經由這件事我也發現到,在古代後宮中,我就像是高(慧)貴妃,一遇到別人搞我我就馬上動怒,還要魯莽地採取行動;但DDC就像海蘭,表面上溫和懦弱,但一出手就直接把對方擊敗。
唯有沉得住氣,才能活到最後。DDC果然是延禧攻略、如懿傳和甄嬛傳都追完的宮鬥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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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看完我的落落長鄰居恩怨史。最後奉上一張QDD自己穿衣服照,來代表我此時此刻的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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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 真是老來俏啊,現在成為中華民國駐德國大使最大的目標,不說還以為阿亮也在德國呢!
今天網友給了一個消息,新加坡跟澳洲達成了一個疫苗互助協定,他們先把bnt庫存的五十萬劑交給澳洲盡快施打,等到十二月的時候,澳洲再把到貨的五十萬劑 #bnt 轉交給新加坡繼續使用(很有可能是第三劑),這樣不是很好嗎?那我們要不要把超棒超寶貝的高端送給外國人呢?
經過千辛萬苦BNT終於要來了,但是卻發生一件殘酷的事實,根據中廣新聞網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31日)宣布,未來除了將開放12到17歲造冊接種外,18到22歲民眾也可以優先預約接種BNT。消息一出大學生整個歡欣鼓舞,但是另一邊的上班族卻崩潰表示:又被插隊。我們偉大的民進黨政府對於BNT施打的年齡是不是有甚麼特殊政治盤算呢?
郭正亮除了每天被罵之外,連游盈隆好好做個民調也被牽連,謝志偉說他是諤諤之士結果不領情,還是一樣說寧為芳草不為蕭艾,簡單意思是講謝志偉你臭臭的啦!根據諤諤之士游盈隆的臉書文章,他分析上次的民意調查得出一個結論:【民進黨支持者的疫苗偏好為何?根據我的研究,他們的第一選擇是莫德納34.7%,第二是高端25.3%,第三是阿斯特捷利康14.7%,第四是BNT/輝瑞13%,12.2%不知道。這項發現很有趣,可以從多方面去探討,但我這裡要問的是,為什麼只有25%的民進黨支持者選高端?為什麼民進黨支持者不追隨黨的領導?為什麼蔡總統兼黨主席「把手臂獻給高端」的大動作宣傳沒有出現「風行草偃」的現象?我的答案很簡單,因為人民不傻,人民有知識,有理性。】
根據新頭殼的報導看起來罵郭正亮很上火啊!罵到上了越來越多媒體,看來 #謝志偉 到了可以出rap和到機場拍送行照的時刻啦!【謝志偉在臉書痛批,難不成400公尺大隊接力,4名選手每人跑完100公尺交給下一棒,跑到終點,只有第4棒有功?
他表示,台灣政府從去年8月到今年1月,一直與德國BNT採購疫苗就是400公尺接力的前3棒,可是第3棒順利接棒跑到一半時,忽見第4棒隊友活生生地被架走,卻另外臨時補了一個人進來,匆忙間,只好交棒給他接著跑,場邊教練還得陪跑到終點(中央政府還得處理只有中央政府能做的事,以便疫苗能拐個彎賣給國家)。現在請問一下,「功勞只歸第四棒?前面三棒都是空氣」?
謝志偉怒批,真的有這種沒腦的人會説「所有功勞都是第四棒的。」他說,有人給郭董拍手都很OK,但是如果拍手的人一邊拍手,一邊嘴説:「政府無能買不到疫苗,只有郭董買到了。」那對不起,「要我閉嘴,很難」!】
另外,蘇貞昌和許多塔綠斑知識分子口中的moderna次世代疫苗,看看他們的新聞稿,不是大家以為的多價疫苗啊!【Stéphane Bancel,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of Moderna, stated in a press release issued on March 15, 2021, “Our investments in our mRNA platform have enabled us to develop this next generation vaccine candidate, which is a potential refrigerator-stable vaccine that could facilitate easier distribu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a wider range of settings, including potential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是冷藏溫度需求比較輕鬆的版本啊!這樣講了半天,陳時中還嫌bnt買太多是怎麼搞的?根據ETTODAY的報導:【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未停,變異株也肆虐多國,全球也開始準備明年新冠疫苗施打計畫,台灣也預定明年2000萬劑莫德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表態過要買多廠牌疫苗,因此也有像AZ提出購買意願,另外還有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洽談的3000萬劑。但陳時中今直言「3000萬劑的量稍微多了一點。」】
最後其實我一直有個困擾不懂,我想問中共同路人郭正亮一件事,根據msn娛樂中心的報導:【中國演藝圈近來相當不平靜,包含吳亦凡、霍尊、張哲瀚在內,接連3個藝人被中國封殺,問題甚至涉及到法律層面,現在就連趙薇都成為「劣跡藝人」,《還珠格格》等作品全遭下架,中國更發出「飯圈清朗行動」要整治娛樂圈,其中明星的粉絲團就在管制範圍內,就連周子瑜的微博粉絲團都發文PO出整改通知,不過沒多久後就刪除貼文。】中共中央網路信息辦公室還發布了十點要求,網信辦這次到底是為啥啊?看不懂啊~~~【1.取消明星藝人榜單。2.優化調整排行規則。3.嚴管明星經紀公司。4.規範粉絲群體賬號。5.嚴禁呈現互撕信息。6.清理違規群組版塊。7.不得誘導粉絲消費。8.強化節目設置管理。9.嚴控未成年人參與。10.規範應援集資行為。】阿亮說說這次趙薇都不見了到底為什麼啦,我想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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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開播
07:00 新加坡跟澳洲達成疫苗互助協定
13:00 疫苗接種邏輯一直變
bnt接種年齡 12到17歲造冊接種 18到22歲優先預約
32:00 莫德納次世代疫苗研究針對儲存溫度 非針對多價疫苗
41:00 彭博防疫韌性排名 台灣第41名
45:00 郭台銘洽談3千萬劑bnt 陳時中:多了點/郭正亮:陳時中是心理學家
53:00 綾瀨遙確診新冠
01:01:00 郭台銘採購bnt 謝志偉槓上郭正亮
01:20:00 對岸演藝圈整改
01:38:00 對岸為何要整治飯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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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 雅典娜一「怒」之下.. ←不好意思,錯字沒檢查到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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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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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得意思 在 老外看中國、老外看台灣 | A Laowai's View of China & Taiwan | 郝毅博 Ben Hedges Youtube 的評價
Hello!大家好,歡迎收看老外看中國,我是郝毅博。大家知道我對中華傳統文化很感興趣,上大學的時候我特別喜歡和孔子有關的課程。兩千多年來中國社會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很深,中國古代官員是按照儒家六德「智、信、聖、仁、義、忠」來辦事。可惜的是,在1949年以後,這些傳統的中國儒家思想和道德觀念持續被中共政權攻擊和破壞。
目前儒家思想除了在台灣外保存的比較完整外,亞洲其他國家一樣也有人還按照著孔子的哲學來生活,最近我就採訪了這樣的一位韓國學者金正奎,他寫了一本叫大同的書,另外我也採訪了台裡的時事評論員,同時也是笑談風雲的節目主持人章天亮教授,請他也聊聊對於這方面的一些看法。首先,金先生認為儒家重視道德的這種思想可以解決當前中國的很多問題,比如說腐敗的官員等等。
《大同》作者 金正奎:
「內心的道德是一個儒家的概念,就是沒有人監督你,自己也會做好。」
當然一個有道德的官員不一定代表他很有能力把事情做好,不過我們可以確定的是,一個沒有道德感的官員肯定不會把百姓的幸福當成他主要的一個任務,所以這邊我也想問章教授的是,中國這種傳統的儒家思想在現代社會還有沒有重要性?那另一方面,中共做為一個文化的摧毀者,他們真的有可能去復興文化,甚至是讓官員們重視道德,學習儒家思想嗎?我們知道這幾年中共一直在推廣著所謂的「孔子學院」,我們一起聽聽章教授怎麼說。
我個人很喜歡中華傳統的政治哲學和理論,我完全不同意共產黨的口號「打碎舊世界,創立新世界」,現代和傳統是可以同時存在的,英國有民主的議會,也有女王;日本有首相,也有天皇,當年孫中山先生推翻了清朝最後一個皇帝,可是他也尊重中國傳統文化,沒有刻意去破壞。很多學者也說過他們認為中國以前的政治制度是世界上最發達的,為什麼?
《大同》作者 金正奎:
「西方與儒家的方式不同,遇到社會問題,西方主要通過制度約束:修改法律,改變獎懲制度,讓人自己衡量利弊。儒家的方式不同,儒家是領袖風範,在道德上起表率作用。一個道德高尚的人,能夠管理社會,教化社會。不只是說說正確的言論,而是給出正確的表率和示範,喚醒社會大眾內心的善念。」
不過假如清朝沒被推翻,中國以前的政治制度還存在,那會怎樣?你會看到這個國旗,這裡大概有一個皇帝的圖片,官員可能這樣說話...
開玩笑的。我覺得儒家思想對中國社會會有很正面的影響。如果官員都重視仁他們一定會照顧民眾。當然用儒家理論來改革中國的政治制度是個很複雜的事,可是我覺得金先生和章教授的想法都很有意思,謝謝他們接受採訪。最後跟大家分享金先生說的一句話:
《大同》作者 金正奎:
「中國的未來不僅關係到中國人,中國的未來關係到全人類。」
我覺得這句話很值得我們去思考,因為中國人口眾多,中國的未來怎麼走,肯定影響著全世界,不過中國現在雖然擁有龐大的市場和生產力,但往往輸出給大家的印象,卻是人權狀況很糟糕、暴力腐敗的官員和山寨或黑心食品等等,大家是害怕中國,而不是尊敬、喜歡中國,這和古代這種禮義之邦的形象差得很遠,所以對我來說,不管是儒家或是其他政治理論,如果中國的人民能有權利,自己選出對中國人最好的政治體制,那對全世界肯定都是好事。好的,今天就到這裡,歡迎大家到我的 YouTube、Facebook、微博或 Twitter 留言,我們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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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準備法學大意,對於測驗題常常出現的刑法之減輕或免除其刑感到困惑
例如貪污治罪條例§8、11中的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
或免除其刑及行賄後自首,免除其刑
這兩條法條是"應"減輕或免除其刑,還是"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有人能告訴我法條中未明確寫出"應"、"得"時,我該如何判斷是哪一個嗎?
因為測驗題很常以"應"、"得"做陷阱,希望有人幫解惑
最後分享一個網路上別人分享關於保安處分的口訣,有諧音真的好背很多XD
保安處分 - 驅趕煎包進工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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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感監保禁強強
除化護護戒制制
出教 管 工治
境育 束 作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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