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人】
一位銀行會計師,沒有女友太太兒女,三十來歲,上班10年從不請假,每天準時盡忠職守,工作亦永不出錯,老實一生,所有同事都叫他做「老實人」。老實人的人生,只有一個願望,就是環遊世界,不過數銀紙過活的他,並沒有真的賺到什麼財富,打份工,夠糊口。
有天,他請假了。翌日,他也沒有上班。
老闆同事都十分擔心,從未請假的他告假了,生怕他有什麼意外,一個人在家,發生什麼事也無人知道,打電話又未能接通,大夥兒決定等多一天,便去老實人的家找他。
意料之外的事,總教人防不勝防。就在這天,銀行核數,發現帳戶內有1億資金,兩天前給老實人轉走,並提取了。
公司所有人都十分驚訝,不相信老實人會做出這種事,甚至有人擔心老實人被人劫持去偷錢。當然事件重大,最終只好報警求助。
一周過去,警察千方百計也找不到老實人。突然,老實人走進警局,自守了。一見警官,他便坦承偷了1億,不過實在清楚感到自己不是亡命之徒,所以還是決定自首了。
這是一件easy case,所以警察也直接要求他把1億贓款交出來,便會代為向法官求情。可是,老實人卻說:「我坦承我的罪行,所以我自首,但我真的不能告訴你,那一億在何處。我認罪就是。」
「是給了女人嗎?偷錢給她?別這樣傻,你一入獄,她便會帶著1億走了。」
「不是。根本沒有什麼女人。」
「你根本想像不到囚籠內的痛苦,快把錢交出來,讓我們幫你求情!你既然知錯,為什麼不把錢交回去呢?」
「我知錯,我認罪。我知道我應該要受罰的,但我真的不能說贓款在哪兒。」
結果,法官判了他十五年。
扣除假期,老實人坐了十三年的牢獄。在監獄裡,他繼續是模範囚犯,一有空便看旅遊書,又或教其他犯人寫書讀書。
時光飛逝,老實人出獄。當年的老闆也早就退休了,可是他忘不了這年老實人,真的希望知道,究竟老實人發生什麼事、贓款去了哪裡。就在這時門鈴響起,老實人帶著皮包站在門前。
「這段時間,我想通了。我知錯,辜負了大家對我的期望,我打算把這1億還給銀行。老闆,你可以和我一同到銀行嗎?」結果,這1 億,在老實人坐了十三年獄後,又再次回到銀行。
在飛機頭等艙中,老實人拿著紅酒,看著旅行雜誌,決定飛完巴黎,便到冰島,再到俄羅斯走走。
身傍剛認識的空姐,嬌嗔地問他,「你地底做什麼的呢?可以這麽早退休,休閒環遊世界?」
老實人笑道:「我,做投資的。妳知道,把1億買6%利息的不記名債券,13年後,連本帶利有多少?有2億1329萬,扣了1億本金,尚有1億1300萬多,只是利息,已經可以退休環遊世界喇。」
空姐伸一伸懶腰,嬌媚地說:「我哪有1億唷。」
老實人淡淡然道:「借吧。我就是這樣。不過緊記,有借有還,才是「老實人」。」
#追債緊記追利息
#時間的威力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日前有媒體報導司法院政策大轉彎,轉向陪審制。司法院馬上發聲明嚴詞否認。今日我再度詢問司法院:這是假新聞、還是司法院說謊?司法院呂太郎秘書長卻改口說「新聞內容不精確」。 請問司法院:為何不去函要求媒體更正?難道是心虛嗎?司法院還要再進行這種「放消息、帶風向」的惡劣操作嗎? 2. 桃園地檢署檢...
「法官問認不認罪」的推薦目錄: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寄贅民 Facebook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nagee Facebook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nagee Facebook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黃國昌 Youtube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Lew Mon-hung劉夢熊 Youtube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黃國昌 Youtube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轉錄]Re: 為何證據確鑿還可以不認罪?不認罪就沒事? 的評價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一直不認罪、死不認罪、我不認罪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一直不認罪、死不認罪、我不認罪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檢察官誘導認罪的推薦與評價,PTT和網紅們這樣回答 的評價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我不認罪-在PTT/MOBILE01上星座命盤民俗禁忌資訊-2022-07 ... 的評價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我不認罪-在PTT/MOBILE01上星座命盤民俗禁忌資訊-2022-07 ... 的評價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不認罪判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小文青生活 的評價
- 關於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不認罪判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小文青生活 的評價
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nagee Facebook 八卦
【他們突然不懷念戒嚴了】
新聞「王炳忠等4人疑涉周泓旭共諜案 家屬泣訴:回到戒嚴時期」
[新聞]王炳忠涉吸收官員 檢調盯梢1年有錄影為證
http://disp.cc/m/163-anJw
犀利檢座 :
不同國家之搜索程序比較
https://goo.gl/hmrNMA
而某些政黨團體的評論卻是如此:
【平日台灣人被抓】
台灣就是太自由了才會那麼亂
真懷念戒嚴,社會安定治安良好
李明哲活該,沒事搞什麼人權
要革命就不要怕流血
沒犯錯幹麻要怕被抓
人權能當飯吃嗎?拼經濟比較重要
海外台灣犯人被送去中國槍斃最好
警察辛苦了,警察加油!
【共諜或共匪嫌犯被抓】
綠色恐怖啦!戒嚴啦!台灣沒人權啦!
======
白色恐怖 vs 綠色恐怖 比較表
https://goo.gl/xUk2XP
想知道什麼是【白色恐怖】喔?這邊有冰山一角的描述,看一下啦
https://goo.gl/smyBhx
法院開搜索票,警方依法抓人這不是日常社會新聞嗎?
又沒有人被消失、被認罪、被自殺、被不准領回大體
還給你開直播一小時慢慢盧
到底是在恐怖什麼?
真的要白色恐怖戒嚴時代喔
王柄忠你早已經失蹤,正在被刑求畫押
隔天就是冰冷冷的躺在街頭
看看是肋骨短幾根器官破幾個少幾個
都沒人知道,真相石沉大海
因為也不准驗屍
真的要懷念戒嚴給你真正的白色恐怖的話
哪容得一堆共匪同路人叫囂還開記者會哭鬧?
James Hsieh:
哭屁沒人權
你們用盡手段想要台灣被併吞的中國
連直播都沒辦法
王炳忠19日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被搜索拘捕約談
從早上就看到這小朋友開直播一路抵抗喊冤罵綠色恐怖
不過如果今天是中共以《國家安全法》抓任何小朋友
你絕對沒有機會搞關門拒捕抗議直播秀
肯定變成官方開直播看到小朋友自己道歉認罪
然後直接關個五年
或燒成灰撒入大海
中國之父寶王炳中小朋友猴漢廷小朋友
台灣真的沒有那麼紅色恐怖
#原來我們還有國家安全法
王炳忠直播影片 中國網友:台灣沒有人權了 | 新頭殼
中國人民能不能談談劉曉波、李明哲、中國首都的低端人口、六四天安門?
先在自己的國家試看看能不能爭取民主人權吧…
懷念戒嚴經典金句
Ho lu-Kiat:
【懷念戒嚴的人並非懷念戒嚴本身,而是懷念中國國民黨的戒嚴。不然今天換成民進黨宣佈戒嚴看看,他們都會變成人權份子。】
「奇怪?那不是你們最懷念的時代嗎?那個很榮幸能夠感受的治安最好的兩蔣時代嗎?」
何況今日的狀況不過是持搜索票約談共諜犯嫌
根本、完全不是戒嚴、白色恐怖的等級
林南瓜:
「白色恐怖當然不能這樣搞,中國高級難民貴族教你:
白色恐怖是
讓你踏出家門蓋黑布打一針裝進廂型車
讓你從台大系館頂摟被跳下來
讓你出門被贓車輾過肇事逃逸抓不到人
讓你走山路騎車自摔沒監視器
讓你被波士頓通訊學生偷拍照錄音逮補
讓你網拍被憲兵釣出來押回家翻箱倒櫃
讓你被逮補後財產放進軍警情報人員口袋分贓
讓你生活中不斷被黑道騷擾滋事
讓你在國外也會被黑道殺手幹掉
讓你參與社會運動時警察有藉口拿小圓盾跟棍子打你
讓你參與社會運動找人把你全家做掉
讓你被迫自焚還找張大春寫文章消遣你
白色恐怖是這樣」
Vivian Yen:
「中華黨國真應該要有人堅定站出來,為那過去時代真正高品質的白色恐怖發聲。
那可是令中華民國人驕傲的戒嚴時期,怎麼淪落到今天拿個搜索票就要稱為白恐?搜查落人口實是一回事,堂堂白色恐怖的水準怎麼能開玩笑?太廉價了,簡直對不起兩蔣過去辛辛苦苦維持的法西斯。
郁幕明說得好,「白色恐怖不是這麼搞的」,那些懷念戒嚴時期的人,如今竟連白恐戒嚴的品質都不挑了,唉,世風日下,怎可如此沒有節操。」
想知道什麼叫做白色恐怖?不要講那種好像很久遠的例子(其實也不過30年前)。這個,2016年的「憲兵買普洱茶事件」,大家是否還有記憶?
https://goo.gl/vaQJj5
軍方特務把民眾光天化日之下,押進廂型車,押到住處,強搜白色恐怖時期的檔案,見不得光的,還在「機密」。機什麼密?中華民國做過得事情不能攤在陽光下讓歷史記載讓後人檢視嗎?急著拿回去水銷?
馬政府時期還有經典的「客房服務」事件。人民住在飯店還被檢調特勤破門強行帶走,只因為附近有中國高官來訪,這些事情,當初怎麼沒有相干政黨團體、家屬出來哭哭啼啼開記者會?????
白色恐怖的罪行,受害者受的刑求和迫害,簡直是一言難盡的可怕,真的要好幾個篇幅都講不完。說一些比較「軟性」的,文化面的白色恐怖就好
【唱首歌被國民黨關 3 年!唱個「啊~」都被嫌性暗示,中國國民黨禁歌理由太好笑啦】
標題這樣寫我覺得很農場,完全笑不出來,但是內容可以看一看呢
https://buzzorange.com/2017/09/08/kmt-song-ban-reason/
戒嚴時代一共有九百首歌被禁,被禁的理由簡直莫名其妙
經過這長達38年的戒嚴和後續好幾年的延續
完完全全是台灣的文化浩劫
那些加害者的支持者政黨團體
現在好意思講別人白色恐怖
扯什麼綠色恐怖?
想知道什麼叫做白色恐怖?
除了爬網路資料之外
推薦大家實際走訪【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或google相關關鍵字(心得遊記等)
保證跟不同於一般風景觀光區的遊記的平凡無奇
補個小插曲
今日王柄忠的直播部份逐字稿
真的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自爆天才
Re: [爆卦] 王炳忠被查水錶啦!!!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644153.A.F66.html
王:那這樣變成說是不是因為我們剛從大陸回來,所以才懷疑我們嗎?
檢:這跟大陸有什麼關係啊?
王:那你上面寫什麼國家安全啊!
檢:國家安全為什麼就一定和大陸有關?
王:我怎麼曉得!
檢:是你自己先講大陸的。
王:是因為我們新黨剛去大陸啊!
人家都還沒開始查
自己就開口閉口大陸大陸的
根本心裡有鬼啊王小朋友
[新聞]王炳忠涉吸收官員 檢調盯梢1年有錄影為證
http://disp.cc/m/163-anJw
檢調查王炳忠案至少有1年以上的時間,而王炳忠也接觸到一些公職人員、軍人,且這一年檢調有跟監錄影、錄音,盯梢1年後今收網,且王炳忠今早在《臉書》直播疑似打PASS給穿線人。
那些滿嘴人權的,請問盯了一年掌握錄影證據,還要搜索票,還讓你直播隔空串證4分鐘
請問哪裡沒有人權了?簡直讓你個人言論自由踐踏在國家安全之上了。要是比照查扁組查扁家,哪需要那麼多步驟和時間?政黨一輪替馬上把你抓去關,未審先壓,押人取供先關三年,查不出證據判無罪就換法官,發明「實質影響力」定罪再關三年關到大腦萎縮。那時候共匪們可曾喊過一聲人權?還是拍手叫好?
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nagee Facebook 八卦
【趙藤雄的萬聖節】
恐怖唷~
趙藤雄遭求刑24年,隨即「創紀錄」以5.5億交保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2332?tnl_source=fb
5 大弊案偵結!趙藤雄被求重刑 24 年,起訴書超厚如曠世巨著
https://buzzorange.com/2017/10/31/farglory-group-leader-gg/
【遠雄行賄起訴】防火認證造假 大巨蛋恐拆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1031inv021/
之前一堆噁心的建築師還幫遠雄說話
現在都安靜了
交保的金額並不是罰款喔
之後還是可以拿回去的
目前所謂「24年」也只是檢方起訴而已
法官那邊還要一審二審三審
最後會怎麼判還有的等
行賄收賄的對象是誰?
恐怖唷~
2015年的新聞,當時早就爆了
大巨蛋保證金8億變3億 馬英九、李述德決策公文曝光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500
大巨蛋保證金8億變3億 馬英九簽名公文曝光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5-04-18/59093
大巨蛋公文曝光 馬英九親簽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68333
對此,周玉蔻直批,「述德放水、英九如擬,圖利廠商。大巨蛋案履約保證金,8億變3億,再減為區區1億。170億的案子耶!」
欽點甄選委員包攬大巨蛋決策 馬英九被打臉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50402/36469449/
影片檔
公文曝光打腫臉!馬英九簽名「欽點」大巨蛋甄選委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lqSl-Zwf-c
上面兩個連結的影片內容真的超精彩搭~
一定要看看
【重點整理】
1.馬英九親簽23份大巨蛋弊案公文
2.馬英九欽點甄審委員(親筆寫下)
3.馬英九親自批閱英文招商文件
把Taiwan 劃掉,改成Republic of China
4.馬英九市長不甩當時中央政府的糾舉
堅持用違法欽點的甄審會決定大巨蛋案
5.大巨蛋甄審會,分數還沒出來
馬英九們就已經知道遠雄得到標案,現場掌聲歡呼。
之前就一直扯說「不知情」,說是承辦人員拿市長章來蓋印。結果被抓到果然是馬市長親筆簽名親筆批示,又開始扯說那是「簽名章」…這一票人,總是愛說政敵「孬種、敢做不敢當」,唉唉,原來都是自我投射。
王時齊:「馬不但親簽還批示意見然後還圈選評選人員,字寫的挺美的,但不認帳就不知道是哪招了⋯⋯」
假工程、假政績,馬英九等養尊處優之徒,真的要抓去關的話,大概關不到一年就要漏尿了。只是馬英九卸任前,司法檢調都打理好了,老神在在沒在怕的。
請問大家,陳水扁下台之後,立刻,被未審先押三年,親友親信皆被「押人取供」,幾乎每個都關到「被認罪」。追殺八年全國檢調媒體都動起來開幹,還特別為陳水扁成立了「特偵組」,還引渡海外在逃的通緝犯(劉國昌、辜仲諒等),以打扁做赦免交換。檢察官還教唆辜仲諒做偽證(這種事情發生在歐美日那種法制水準的國家,檢察官就要下台了)。當時的馬英九總統對電視媒體公開發表:「法院判決不能違背人民期待」。這種法律素養說是哈佛法律系出來的?在此壓力和明示下,一二審無罪的就史無前例中途換法官,最後就是判到有罪為止。結果查了八年最後主打重頭戲「海角七億」根本是假的,無罪。最後在其他無直接證據的小案件以「實質影響力」再關3年關到大腦委縮,以上,有人說這叫做叫做伸張正義。
馬英九卸任前背負「百案」,卸任前幾乎被特偵組和檢調撤銷不起訴。而那些涉案金額多是以「百億」為單位。難道不應該羈押起來查嗎?
陳水扁時期的案子
每一件都要指向當時的總統陳水扁
一二審無罪就換法官,判到有罪為止
沒有證據,就發明一個「實質影響力」
馬英九任內的案子
每一件都有余文扛罪停損切割
有證據的都用「大水庫」脫罪
中華民國的司法檢調有何公信力?
能不砍掉重練嗎?
============
肥宅和布袋爺爺的衣服上線啦~
【$ 50專屬優惠代碼】
在購物車內的優惠代碼欄位輸入「nagee」
就可以折扣50元,期限到11月5日愛你喔
錢太多嗎?來買!
https://goo.gl/k7BpSG
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評價
1. 日前有媒體報導司法院政策大轉彎,轉向陪審制。司法院馬上發聲明嚴詞否認。今日我再度詢問司法院:這是假新聞、還是司法院說謊?司法院呂太郎秘書長卻改口說「新聞內容不精確」。
請問司法院:為何不去函要求媒體更正?難道是心虛嗎?司法院還要再進行這種「放消息、帶風向」的惡劣操作嗎?
2.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有檢察官質疑承審法官也涉入其中,對此,承審法官也出面澄清。
請問司法院,審查庭是在處理何類型案件的何事項?審查期限為何?依照今天司法院的說明,如果審查庭是在處理案情單純較不複雜的案件,為何本案審查庭卻說是複雜案件、要鑑定、因此要求延長期限,而在延長期限後又在討論認罪協商?
根據《地方法院辦理民刑事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實施要點》,延長審查庭辦案期限必須經過院長同意,屬於司法行政監督事項。對於「承審法官有無涉入」、「審查庭制度有無遭到濫用」,司法院必須徹查到底。
3. 法官陳鴻斌多次性騷擾助理,引起社會譁然。為此,司法院許宗力院長甚至率院內同仁,帶頭上性平教育課程。
然而,我接獲檢舉,臺中地院副法警長在內部會議對內出現極不妥當的性騷擾言詞。事後,臺中地院性騷擾申訴處理審議委員會竟選擇包庇,這是司法院支持的立場嗎?
附註: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posts/1140354109480162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2019-3-2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先射箭再畫靶的司法改革
https://reurl.cc/ZVWqQ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QojSjUGLEMk/hqdefault.jpg)
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Lew Mon-hung劉夢熊 Youtube 的評價
3月1日,正在保釋候審的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委託律師向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控告加拿大政府邊防部門警察,違反及侵犯她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指控當局在逮捕她之前三個小時,已經開始對她進行搜查和盤問,這違反了司法程序,所以反告加拿大政府,提出索償,這件事情讓我們大家很感興趣。
同一時間,最近同樣引起全中國關注的就是王林清案,眾所周知,王林清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而且是模範法官,發表過很多法律著作。這位模範法官因為舉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不當地干預陝西一宗千億礦權大案,結果早前突然間失踪了五十多天,失踪五十多天後又突然間出現,竟然是在中央電視台進行電視認罪,大家在這五十多天之內,根本沒有人知道有任何消息顯示,王林清被司法機關逮捕,王林清被法庭審訊、被定罪,完全沒有這些程序。
那你說,孟晚舟同樣是中國公民,在加拿大裡面所遭遇的一切,很能凸顯加拿大司法的公開、公正、公平以及很強調程序公義,甚至在事發的第一時間便可以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為自己申請保釋,甚至可以為自己反告加拿大政府也行。但你看看王林清法官的遭遇,與孟晚舟法官的遭遇相比,便會知道中國的司法是多麼缺乏公開、缺乏公正、缺乏公平。而司法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最高人民法院竟然發生一次如此的案件,那你說,對期望依法治國的億萬人民,情何以堪呢?
#孟晚舟 #王林清 #央視認罪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xLUhKIJdWTI/hqdefault.jpg)
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評價
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部遴選要點規定,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應「操守風評均佳」。然而,彭坤業在2000年時參與股市富商招待的「鳳梨宴」,得知內線訊息後竟然參與炒股牟利,事後遭到監察院彈劾。這位早已顯露嚴重風紀問題的檢察官,當初沒撤職已經很離譜了,法務部在他再度涉及弊案後還幫他升官?
3. 上週桃園地檢發了一個避重就輕的聲明,說檢察長是接受「陳情」。對此,我要求法務部具體回應基層檢察官質疑,法務部沒有回應。
我今日公開請教法務部:當初到底是誰向檢察長陳情?有無通聯或書面紀錄?桃檢公訴檢察官負擔很重,請問本案哪裡重大特殊到需要找另一名公訴檢察官來「協助」協商程序?是這個案件「特殊」?還是被告「特殊」?還是辯護人「特殊」?
4.根據司法院地方法院認罪協商案件終結件數統計,去年在所有涉及作假帳逃稅的犯罪案件中,達成認罪協商僅有3件、其中由法院審查庭自結件數更是0件!請問本案到底是如何「特殊」到檢察官竟然在審查庭中進行認罪協商?
更何況本案在偵查階段,被告矢口否認犯罪,責任全部推給醫院財務與會計人員;犯罪期間長達9年、犯罪所得超過5億元,情節如此嚴重、惡性如此重大的案件,請問到底憑什麼給他特殊待遇?
附註:
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https://reurl.cc/34znX
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https://reurl.cc/vvMOl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reurl.cc/xvvvV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51qfyezJuik/hqdefault.jpg)
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一直不認罪、死不認罪、我不認罪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八卦
法庭上~公訴檢察官口沫橫飛地宣讀著對被告的起訴要旨…… 落落長地講了一大串後,準備庭(言詞辯論前的準備程序) 上的法官開口問:「被告,你認不認罪? ... <看更多>
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一直不認罪、死不認罪、我不認罪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八卦
法庭上~公訴檢察官口沫橫飛地宣讀著對被告的起訴要旨…… 落落長地講了一大串後,準備庭(言詞辯論前的準備程序) 上的法官開口問:「被告,你認不認罪? ... <看更多>
法官問認不認罪 在 [轉錄]Re: 為何證據確鑿還可以不認罪?不認罪就沒事? 的八卦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edens (情深說話未曾講) 看板: LAW
標題: Re: 為何證據確鑿還可以不認罪?不認罪就沒事?
時間: Sat Dec 16 01:43:59 2006
※ 引述《nilenile (幼稚無知者應被原諒)》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 作者: nilenile (幼稚無知者應被原諒)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為何證據確鑿還可以不認罪?不認罪就沒事?
: 時間: Fri Dec 15 23:59:01 2006
: 阿珍的例子是怎麼回事?
: 不認罪 就被卡住了
: 然後她暈了 就沒戲唱了
: 這是怎麼回事?
: 懂法律的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 證據之下 她為何有權不認罪?
: 如果是你們要如何讓程序合理走下去?
: (還是就卡死到她認罪為止....沒這麼白痴的法吧XD)
很多人誤解了 準備程序中 法官問被告認不認罪的原因
常有被告在法官問認不認罪後 表明不認罪後開始陳述事實 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然後法官叫他不要講 他還硬講 因為他覺得不認罪 更要跟法官講清楚
然而準備程序 原則上是不從事實質證調的
雖然刑訴第二七三條第二項 證據能力認定無可避免會調查到證據
但是基本上準備程序的用意在於使訴訟程序緊密且不間斷的進行
作為主餐的證據調查在準備程序就弄完了
那麼後面審判庭 就算完交互詰問 也是玩假的
因此 此時法官訊問被告認罪與否 其目的在確認被告是否有意開啟特種訴訟程序
如刑訴273之1 449以下 455之2的 簡式審判程序 簡易判決處刑 協商程序
程序的開啟 其共同點 均是被告是否自白犯罪
如前文與推文中 認為法官問認不認罪 足認法官有偏頗之虞 而得申請迴避者
似乎是不了解 現行審判實務 才會有此誤認
回歸原問題 "證據之下 被告為何有權不認罪"
不知道氣死老師的 是這個法官 還是不用功的學生 XD
這邊應與指正的概念是 所謂的證據為何??
刑事訴訟法上 作為有罪判決基礎的證據
須是法定證據方法 且經過嚴格調查程序者方屬之 此乃刑訴155 條第二項反面解釋
在準備庭中 證據方法根本未確定 更遑論對其的嚴格證據調查程序
所以你的命題是錯的 現實上不存在合法調查的證據
第二點 被告不自證己罪 不僅是刑訴的原則 也是法治國原則的體現
被告當然有權不認罪
第三點 假設被告裝死 訴訟程序是否會因此而中斷
答案是要看情形 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六款規定
除有特別規定者外 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構成判決當然違背法令事由
本件案件非屬可一造缺席判決或不經言詞辯論判決案件
加以被告於審判期日始終在場 兼具權利與義務性質
故於本案件被告不到庭 不得審判
因此訴訟程序 會因被告不克到庭 而中斷
第四點 審判程序如何續行
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第2項 允許法院對證人的訊問 以影音方式代替
然而被告的訊問 似乎沒有做相同的規定
加以刑訴281條 被告到庭義務 刑訴283條 被告在庭義務
似乎不允許以影音方式訊問被告
因此在現行法未修正前 可否以影音訊問被告
一定會有肯否二說 我個人傾向肯定說
第一 證人影音訊問是91年修法新增 被告 證人 鑑定人同樣是以人作為證據方法
然而依其性質 被告與證人的性質較為相似 同樣是陳述自己的經驗
修法者既允許證人影音訊問 顯見影音訊問是否損及被告詰問權 立法者的權衡應採否定
那麼被告在庭 同樣是保障其實質辯護權 自不應做相異之認定
應該允許在法院指定的處所與完善的戒護下 進行影音訊問 與時俱進
所以我認為 未增加影音訊問被告規定或是準用規定 應是立法疏漏
第二點 被告在庭 目的乃是為了直接與言詞審理
影音訊問未損及此兩審理原則 且亦無妨被告詰問權之行使
並於被告未能到庭時 便利訴訟進行之實益 應予肯定
但就算採肯定說 應否影音訊問 仍屬審判長職權
然而按現行法 似乎被告是一定要到庭的
所以被告如果一直因並不能到庭 或是有正當理由的請假 訴訟程序自無法進行
人沒有完美的 所以人制定的制度 對其有完美的冀求 乃過於浪漫的幻想
--
給我一個愛妳的理由 給我一個留下的藉口
即使代遠年湮 相思一如陳年紅豆
頑固地回憶屬於妳我的時空 絕不褪去那一身絳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2.53
※ 編輯: edens 來自: 218.167.32.53 (12/16 01: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4.43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