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系畢業喜歡將所學應用在工作上所以報考移民行政特考三等,順便又準備高普考的戶政類科,在努力準備下今年终於豐收,同時考上移民特考三等、普考戶政。
老師邀請他分享準備心得,希望有助於各位準備國考,趕快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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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準備兩年的考生,目標是移民特考,有去報考高普考戶政、地特戶政、關務特考當作練筆,今年終於考取:108年移民特考第4名、108年普考戶政錄取。
2.背景:畢業於高雄某國立大學的外文系,一直很想在機場上班且希望將所學的語文能力應用在工作上,因此選擇移民特考,於大四的時候,報名補習班準備考試,而大四的時候外務太多,於是就落榜了,但第一次考試的我離錄取標準差0.8分,這讓我覺得自己如果再努力一點或許就有希望上榜,於是我再度報名了補習班,當了全職考生,也很幸運的於今年順利錄取。
3.準備方法:由於準備了兩年的考試,心態上有不同的變化,我會針對第二年準備期間的方法分享,其中,我覺得很重要的是,一在準備第二次考試的時候,我把自己當作是準備第一次考試的考生,全部的東西對我來說都是新的,這樣會更認真的學習而不會抱持著這些東西我都學過了的心情,二要抱著一年(短期)就要考上的決心,考試時有點壓力我覺得對自己是好的,尤其對我這種有點散漫自制力又沒很強的人,三選擇題一定要好好把握,申論是老師改的分數無法控制,但至少選擇可以控制。
(1)國文:田丹老師。我作文不太好一直無法得高分,但老師說只要不偏題且寫到4面,至少都有一定的分數,因此我一直記得老師所說的,考試時就拼命寫到4面。選擇方面我都是靠老本,老師的課本都會附上很多選擇題,因為我知道我回家不會特別複習國文,因此上課時我就會超認真,然後把題目全部寫完,讓自己保持一定的語感。
(2)公文:林嵩老師。老師的課本上有很多範例,尤其說明、辦法這兩部分,老師都有提供參考框架,注意基本的格式以及用字遣詞,也可以有一定的分數。
(3)憲法:韋伯老師。老師上課有他獨特的節奏,而且課本編排很好,可以很清楚明瞭釋字的重點及牽涉的觀念。我會在釋字的旁邊寫上它會考的觀念(像是平等權或是比例原則) 、關鍵字,有些相關的釋字可以寫在一起,這樣我複習時可以直接看釋字就知道他要考什麼,而不用再重新看一次全文,而且老師說特別重要的釋字都要背。
(4)法緒:陳志宇老師。我真的覺得教法緒的老師都超級厲害,法緒包含了超級多法,我很慶幸移民特考要考的法律真的超多,大部分考的科目法緒都包含到了,因此我把法緒當作複習的科目,這科我只能說狂做題目超級重要,從歷屆試題來看,很多相同概念的考題,而訂正更為重要,老師也會提供某些教授的獨門暗器,增加我們對考題的靈敏。
(5)英文:英銘老師。課本是很多考題集結而來,除了上面的題目,老師還會額外補充很多單字跟文法,不懂的單字都要查清楚才行。我覺得語文類都很像,不可能說補習一兩天就會有明顯的進步,是要經過長期累積下來的,平常就要多背單字、看文章,增加對英文的語感。
(6)外國文:威廉老師。老師上課教了很多翻譯的技巧,真的很實用,也可以寫作文與老師討論需要改進的地方。很多人可能覺得外文系考英文很簡單,但我想說並不是這樣的,因為系上所學的與考試導向的英文還是不太一樣,只能說外文系的人對英文比較有語感這樣,而且,我覺得特考的英文真的比較難,很多單字我真的沒有看過,尤其是外交特考跟調查局的英文真的難到爆。我會看很多英文或雙語的文章,尤其是跟新移民、世界、科技或文化有關的文章,訓練自己看文章的速度及觀察他們是怎麼翻譯的,也會上網查有關移民局會用到的英文,平常搭捷運空閒的時間,會用手機app背單字,讓自己保持每天用到英文的習慣。
推薦的網站:自由時報中英對照讀新聞、台灣英文新聞、台北時報、內政部移民署雙語詞彙
(7)行政法:林清老師。行政法是我花最多時間的科目之一,一開始讀的時候真的有點不知所措,太多觀念了,但跟著老師腳步穩穩的打好基底,會慢慢的豁然開朗,而且老師的版書超級無敵完整又工整,喜歡筆記的同學我大推林清老師:) 我覺得行政法有點像是打怪的觀念,要一關一關的解,老師不會造著課本順序教課,而是一層一層的帶上去,而這些觀念要融合在一起才能解出完整的行政法。我會在每個觀念旁邊貼上便利貼,舉例像是比例原則,我會在便利貼上寫它的意義、原則、法條、釋字、救濟等,幫助我複習時可以馬上恢復記憶,而且要控制在一張便利貼內,這樣才會是精華中的精華,而這些也是我寫在申論題的內容,至於法條,老師每條都會講解很詳細,看很多次後,許多重要常用的法條都會記起來了,就像老師常說的,課本都要認真看5次以上,我覺得行政法不簡單所以看了超級多次,看到最後可以大概知道哪些觀念在哪個位置了。而且一定要寫申論給老師改,我每次上課時都會交申論給老師,讓自己有寫申論的習慣。
推薦的書單:林清-百分百申論題型、林清-百分百選擇題型(他有附解析)
(8)移民法/移民政策:程譯老師/白容老師。移民法規是移民特考裡很重要的一科,我也花了超多時間,這科與移民政策、國境執法跟國土安全環環相關,cp值相當高呀,移民法規內容相當龐大,而這些法條也都是要背的,母法基本上全部要背熟,尤其數字或是有條件的法條都要特別記,我會在法條旁邊寫上與它相對應的罰則法條與金額,而子法真的太雜範圍又廣,只能多看多記這樣,考試時遇到真的很難的不用緊張,因為大家也不會哈哈哈。兩位老師的教法有很大的不同,都各有特色因此想分開介紹。程譯老師-老師最強大的地方就是他的口訣,我不是很會背書的人,但老師都會發明一些口訣,一開始聽感覺很怪,但不知為何就會背起來了呢,真的很厲害,而上課時老師有時會突然很激動,會被嚇到尤其坐在麥克風下面時lol。白容老師-老師的課本也很厲害內容超完整豐富,很有主題式的學習,可以從內容中學習申論的答題技巧,老師也會提供很多補充資料,像是移民政策這種沒有範圍的科目幫助超級大。
(9)國境執法/國土安全:白容老師。這種沒有範圍的科目真的很麻煩,不像法條一樣可以知道要背哪,除了基本的移民理論、恐怖攻擊等需要背之外,只要有牽扯到的資訊都要看一下,時事超級重要,這樣寫申論時才有例子可以寫,白容老師的課本真的相當強大,很多主題式的內容可以學習,一樣也會提供額外的補充資料,畢竟世界每天都有事情發生,平時自己也要去看很多新聞、網站,知道越多時事對自己越有幫助。我有一本筆記本,專門寫下網路上看到的資訊,當作是自己申論可以寫的內容。
推薦的網站:內政部移民署雙月刊、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政策會報、國家發展委員會、一起讀判決、中央社、芋傳媒(新聞網站我建議找國際的或是獨立媒體,比較中立)、警大恐怖主義網站
(10)刑法:駱羿。老師上課時會把法條作拆解,這樣能更清楚法條的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而且老師會帶著我們寫申論,提供我們申論技巧,每次上課時我都規定自己要寫申論給老師看。我會在法條旁邊寫下爭點、釋字及關鍵字,然後一定要搭配小六法,隨時查詢及背誦,也可以上網看一些判例及新聞,然後自己想想看到案件要怎麼解題。我只能說上完刑法刑訴之後,看新聞的角度也會跟著變了呢,這兩科變成我很喜歡的科目。
(11)刑事訴訟法:城曉白。我很推薦老師的刑訴,一開始覺得老師的速度超級快,快到有需要錄音的程度,但習慣之後就還好了,同時也可以逼自己全神貫注免的漏掉,老師會帶著我們一條一條看法條,這對我超有幫助,因為有些法條文字真的看不懂,有了老師的講解覺得超清楚,老師的課本是筆記式的,可以把訴訟法變得這麼有體系真的超厲害,而且老師的課本也會提供擬答,寫得很清楚,平常上課我都會寫申論讓老師改。因為每個人看案件的角度不同,所以寫申論時答案不盡相同,但只要寫的合邏輯都是對的,因此我推薦的網站並不是說要造著他們的想法,只是可以當作參考,開闊自己看事情的角度,激發自己的想法、思辯的能力,這對申論很有幫助。
推薦的網站:思法人、天秤座法律網、紀綱刑法刑訴部落格、一起讀判決
推薦的IG:法律白話文運動、一分鐘法律教室
(12)民法(總則、親屬):花尋。移民考試對這科比例占不多,因此我都是上課跟著老師的進度,老師會一條一條的講解,印象會很深刻呀,然後用小六法註記,下課時直接看小六法背數字,但也要認真學習因為法緒用的到。
4.問題集:(以下是我朋友問過我的問題)
(1)有額外買解題書嗎? A:我覺得一本書主義真的很有用,除了行政法跟移民法之外(這兩科是移民特考裡超級重要的、cp值也無敵高的),我沒有額外買解題書,因為很多老師的課本上就會附上他們的擬答及考題,另外,我上網把103年~107年的歷屆試題全部印下來,跟移民特考相關的考科像是高普考戶政、地特戶政、調查特考、關務特考、身障特考戶政、原住民特考戶政、警察特考國境組、警大研究所考題,寫完之後每題錯的都要弄清楚為什麼錯,之後再全部複習,覺得這些題目就已經很足夠練習了,有個網站叫「阿摩」,它裡面很多考題可以練習也可以與他人一起討論,我也會用那個練習,但如果有需要買解題書的人我也覺得很好,可以增加更多的知識,寫申論的時候也可以有比較多東西可以寫。
(2)選擇面授還是函授呢? A:面授,因為我很被動,需要親自去上課,而且有問題可以直接問老師還可以給老師改申論題。
(3)有報名衝刺班嗎? A:沒有。考量補習班到家裡交通時間來回的關係,想說都是在某個地方讀書,我就選擇在家裡附近的圖書館讀書,還可以自己控制讀書時間。
(4)作息時間如何調整? A:因為是全職考生所以有很多時間看書,前期還有課時,早上都去圖書館念書,晚上去補習班上課,回家後就是自己的時間,可以選擇放鬆一下,我也會用這時間看一下新聞當作休息,到了後期沒課時,一整天關在圖書館,家就像是旅館睡覺用而已。
(5)有組讀書會嗎? A:沒有。因為沒有認識很多人,而且比較偏向一個人讀書。
(6)法條、釋字這麼多都要背嗎? A:只能說背越多越有利,至少重要的要知道,像是移民法規,真的就是背,當然不可能說一個月就全部背起來,慢慢背總會有背起來的一天的。
(7)有把社交軟體刪掉嗎? A:沒有。我還是過著正常的日子,只是要知道不能花太多時間在那些app上,讀書讀累時還是要休閒的,不然會爆掉,而且我也會用FB或IG看一些資料,還是有用處的呢。
(8)如何平衡友情或愛情方面? A:前期我還是會出去玩,因為我覺得這麼辛苦要給自己獎勵,但到了後期比較有危機意識才實施閉關,還好我的朋友都很支持我也可以理解我,都會用line給我鼓勵,所以我還是有跟他們聯絡啦,用不同方式而已,我也很感謝我的男朋友,我有先跟他說我想專注我的考試,於是他用他的方式陪伴我,讓我不用顧慮很多,只能說雙方溝通很重要,而家人方面當然是無條件支持,非常的感謝呢。
5.最後的最後:我準備了兩年才考上想要的工作(雖然還有二試,希望一切順利哈哈),考試期間真的很迷惘,尤其是畢業後看到身邊同學有工作或有研究所,自己卻什麼都沒有時,真的十分煎熬,常常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偷偷落淚哈哈哈,然後拼命查網路上的心得文。這次換我有機會分享了,希望分享我的考試歷程,可以幫助大家,我們都是這樣過來的,你並不孤單,只要相信就會成功,「你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看起來毫不費力」。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80的網紅陳翰基老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李俊德老師在民法的教學上從最基礎的觀念開始,並因應高普考、司法特考等考試的難易度去調整內容深淺。民法體系架構的陳述,【民法總則】入門,隨後討論【民法物權】及【民法債編】,將財產法作通盤說明。【身分法親屬繼承】講解重心主要在於「婚姻」、「父母子女」及「繼承」,佐以案例及身分法考題三階段解答模式,使同...
民法總則考題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八卦
中壢志光,大學應屆畢業考取戶政三等,分享給要報考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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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感謝林清老師,每當我在家自己準備考試唸書到懷疑人生的時候,看到老師粉絲專頁發的那些激勵人心的文章,總是能夠讓我重拾信心再繼續奮鬥下去,林清老師真的是一位非常關心學生、用心教學的好老師。
(一)背景
108年畢業於致理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於大學四年級上學期時報名志光年度班準備戶政類科的考試,由於學校還有許多課程尚未修完且通勤時間長,以至於能準備考試的時間不多,108年度第一次參加高考時以平均5.1分的差距落榜(普考差6.5分)。畢業後補習班年度班的課程也剛好結束,我選擇在家自修當全職考生,有幸在畢業後五個月參加新北市地方特考三等戶政類科的考試中金榜題名。
(二)了解考試
首先要了解國家考試的性質跟以往其他學生時代的考試是不同的,因此要用不同的方式及心態去準備這個考試,以下為幾點我認為必須知道的幾件事情:
1.這是「考試」不是做學問:
既然是考試要用準備考試的方式去唸書,很多人都會在一些小地方鑽牛角尖,如此以來將會浪費很多寶貴的時間,沒有必要所有東西你都要了解,你要了解你的考試會考到多深的程度,以此為依據來準備各種「考試」。
2.知道出題(閱卷)老師想看到的是什麼:
想像自己是出題老師出這個題目的時候,他希望看到的回答是什麼。我高考落榜後看到自己的分數之後,發現這個考試不會太刁難人,我只要寫對「關鍵字」分數就不會太差,寫對越多分數越高。就算遇到不會的題目也是照著題目給的線索,把跟該題有關的關鍵字有邏輯、有架構的安排進答案內。
3.要做好長期奮戰的準備
與以往學校的期末考或是其他證照考試不同,要知道這個考試的範圍非常廣、知識量非常大,通常沒辦法在非常非常短的時間內精通所有考科,可能要面對長期的壓力或旁人的閒言閒語,尤其是對未來的不確定性更是折磨人心。因此一定要有堅定的意志、不忘初衷的決心,時時刻刻都認真念書,才能盡量在最短的時間考上。
4.抓住出題的趨勢、方式、類型:
我這次能夠考上很大部分是因為考出來的題目很多都是我重點準備的部分,簡單來說就是我猜題猜中很多題,例如行政法猜對2題、移民法我也猜對2題等等,但也不是完全靠運氣的猜,我覺得這是有方法的,每科的分析方法雖然略有不同,但還是先大致把我的猜題方法分享給各位:
(1)找出歷屆考古題(我是找5年內的題目),記得找自己考試類科的就夠了,因為我發現例如行政法,雖然很多類科都有考行政法,但不同類科的出題方向會不一樣。
(2)把歷年出過的題目按年份列出來。
(3)觀察各法條或是釋字、原理原則等等的出題頻率,包括每隔幾年出現一次,或是有什麼考點隔一段時間沒考了,然後把各個考點或是釋字考題的出題機率、頻率做一個統計。
(4)把常考的、今年有可能出現的考點依機率做排序。
(5)最後妥善特利用「82法則」,把8成的時間花在最有可能會考的地方,2成的時間去唸沒出題過「但你真的覺得很有可能考」的地方,真的不要浪費時間在其他地方了,很多部分沒出過題目就代表在你這個類科不會考這種題目,我們就不要浪費時間在這些地方了,或是看過有印象,如果考試真的這麼雖考出來,到時候掰的出來就行了,要記住沒有這麼多時間讓我們每個地方都念熟的,我們的目標是越短時間內上榜越好。
(三)各科準備方法
我主要的準備方法大致在前段已經說明過了,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考試的趨勢,考古題非常非常非常重要,考古題能讓你知道「這個考試在考什麼東西」,雖然我有幾科考得不好,但還是來分享一下我的各科準備方式:
1.國文(52分):
公文考前1.2個月或是前幾週,有空就練一下公文,作文跟選擇都吃老本。
2.法英(64分):
我是韋伯老師教的憲法,我也只有念憲法,雖然也只有看幾次而已哈哈,我覺得憲法看老師說重要的地方就好,尤其是憲法增修條文。至於法緒跟英文我沒在念,就上課認真上而已,這次英文我全部用猜的(我有看題目但都看不懂),所以我覺得共同科目對於三等(高考)是否上榜的影響真的沒有這麼大,若沒考上也不會是共同科目的問題,絕對是專業科目不夠強,把時間花在專業科目上cp值才是最高的。
3.行政法(80分,申:20/18,選:42):
我這次能夠上榜真的要多虧林清老師教我的行政法,這是我最高分的科目了。以下分段說明:
(1)認真上林清老師的課,老師會把考點講的非常清楚,不會浪費時間在不會考的地方,相信老師就對了!這邊我想替老師澄清一下,因為有些人可能會覺得老師猜題沒有很準,認為老師猜的題目都沒考出來,我要說那是因為老師的學生非常多,準備各種考試的都有,老師猜的題目雖然沒在高普考出現,但可能會出現在警特或是法制等其他考試,這是我從蒐集考古題發現的結果。結論就是,老師猜題很準,老師猜的題目通常都會考出來,但是會出現在哪個考試老師沒辦法一一告訴所有學生,因此你要自己再從老師猜的眾多考點裡面去分析哪些是你準備的類科會考出來的東西,因此我在上面才會說要找自己類科的考古題,其他類科的題目只是拿來參考用的。
(2)申論題就按照老師的架構去寫就行了。至於行政法我是如何去猜題的呢?行政法比較不一樣因為除了法條他還會考原理原則、釋字、聯席會議決議,因此我以上述這幾項來分析出題方向,然後一樣是去找考古題,然後去分析他的出題機率,只要照著做就會發現行政法的考點其實是很好抓的,就跟林清老師說的一樣。
(3)選擇題一直刷題目就對了非常非常簡單,買林清老師的行政法測驗題型百分百,然後把題目刷個4.5遍,如果有問題拿去問老師,就可以搞定行政法的選擇題了,選擇題真的沒甚麼技巧,只要一直練習題目就可以搞定了。
4.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66分):
這科應該可以說我猜題命中了2.5題,因為有一題原本有列入重要考點但後來覺得還好所以比較少念,沒想到竟然考出來了,但還好之前有唸過一下還能寫出一些內容,以下分段說明之:
(1)首先一樣把考古題列出來,然後了解考時事的機率、考人口統計的機率跟比例等等,例如有些時事常常在發生一年後會被拿來出題,或是人口統計常常只考一題等等的資訊都能列入分析內。
(2)人口政策就上網關注重要政策等等的就夠了,我的課本上完課後幾乎沒在看,只看老師補充一些時事政策的講義跟自己上網找資料分析哪些東西會考,僅此而已。
(3)人口統計練習老師說會考的題目就好,沒出過題或是很少很少出題的部分就不要管他了,非常浪費時間。還有有些人口統計的專業名詞可以去背一下,因為考古題有出現過,這部分各位再自己去研究考古題吧。
5.國籍與戶政法規(71分):
這科我完全猜中一題拿了滿分,有兩題算是猜中一半吧,一題拿17分一題拿19分,以下分段說明之:
(1)這科一定要把法條背熟就對了,但也不用全部都背,一樣把考古題列出來,好好分析他愛考哪些法條。
(2)戶籍法、姓名條例、國籍法、涉民法都是把會考的法條背熟,然後多看題目知道如何去應用跟搭配各個法條就沒問題了。涉民法我只有背常考的法條,其他我雖然也有看過然後有劃可能考的地方但後來也很少看,我這次就被突襲到涉民法那題只拿10分,但我是覺得分數就送他沒關係,這也沒辦法,但是會的地方要把握住,我覺得這就是82法則的概念。
6.地方政府與政治(32分):
這科我覺得考點很難抓,所以我原本打算這次地特如果沒上要把這科的準備時間減少,因為cp值太低了,我的目標不是每科都拿高分是要考上,所以我寧願花時間在其他科目拿高點分數我覺得更值得。這科我一樣從考古題抓考點,把地方自治法背熟,然後治理的部分上網找最近有沒有甚麼重要政策之類的,剩下就要看唬爛的功力了,這次的題目我真的是幾乎都不會還是靠唬爛拿了32分(雖然不多啦),一樣寫滿了8頁,記住不管會不會都一定要寫滿8頁就對了,而且是照著題目的問題有邏輯的去寫,不要答非所問就行,一定會比都空白來得好。
7.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48分):
老實說我以為自己這科會考高分一點的,因為我覺得我都有抓到出題的方向,2、3、4題我都有猜到可能會考但沒有完全命中考點,可能是沒寫到老師想要看到的點上,亦或是其他原因導致分數不高吧,這邊一樣向大家分享一下我此科的準背方式:
(1)考古題列出來,分析常考考點。
(2)把常考的法條背熟。
(3)我後來發現民法蠻常考一些實務見解,很多是光看法條不會的,所以要認真聽老師上課、多練習題目,知道每個部份有甚麼特別的實務見解,然後再搭配各法條的運用,如此一來就能順利解決這一科了。要訣就是多看題目跟見解、背法條、多練習如何運用。
8.移民政策與法規(60分):
這科我猜中了2題,一題拿23分一題拿20分,剩下兩題我真的念書的時候是完全沒念到,但也靠著題目給的資訊好好的去做答,其中一題還拿了11分,所以細心的去分析題目,然後大膽的去做答就對了,以下分享準備技巧:
(1)把考古題列出來分析常考題目,你會發現移民特考跟戶政會考的東西不太一樣,戶政常常就考法條運用而已,移民特考考得比較深或比較多政策,知道考甚麼就不用浪費時間去念比較難又不會考的東西了,不然你會覺得這科法條超多又超細根本念不完,但實際上很多東西戶政根本不會考,我也是後來才發現的,能早點發現不知該有多好。
(2)移民法就背會考的地方就好,然後釋字沒幾個就大概背一背吧。
(3)移民政策一樣從考古題去看都考甚麼,然後自己讓網找資料,例如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等等,少數幾個看一看能寫出東西就好。
(四)結論
從我的準備方式可以知道考古題絕對是非常重要的資料,會分析考點、出題趨勢、並利用82法則節省念書時間也是縮短上榜時間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不求完美,只求上榜,因此一定要學會如何運用82法則。
到考場上要知道每題的作答時間分配,然後考完就不要討論不要回想,好好準備下一科的考試,還有就是要想好中午要吃甚麼,會花多少時間吃東西,我自己是中午都沒吃時間拿來看書(我是習慣了才這樣做,看個人),總而言之就是要在內心沙盤推演考試當天的所有情形,如此一來才不會出現平時念書都會但到考場一緊張全部都忘記或是行程亂掉不知道接下來要幹嘛的情形了。
網路上說的方法不一定適合每個人,每個人都有最適合自己的方式。例如網路上都說到考場還帶一大堆書的就是沒念熟一定考不上,但我就是偏好看書本,我覺得做太多筆記很浪費時間,因此我的筆記不多,我就是每科都帶書去考場念,我知道要翻哪裡要看哪邊,我也是考上了啊。所以人家說甚麼選擇題一定要拿幾分、每科都不能放掉或是一定要做甚麼屬於自己的完美筆記等等,都是沒有一定的,只有最適合你的讀書方式才能幫助你在最短時間內上榜。
雖然我沒有拿到特別高分,但我上榜了,上榜才是我們考生的目的,可以依照自己的狀況跟每科的cp值去分配各科的念書時間,不是一定要每科都拿非常高分才會上榜的,會的科目把握住,不好拿分的的科目(如考點分散的科目)維持住一定水準就行。
5.最後,我的念書方式也一定不是適合所有人,但希望能夠多少給還沒上岸的同學們稍微有一點方向,希望大家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讀書方式,祝各位都能夠早日金榜題名!
民法總則考題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八卦
<星期五民商法教室|非法人團體與決議門檻>
各位好,我是賴川。星期五民商法教室復刊後的第二篇文,我和各位一起來讀一個過去較冷門但最近可能出成考題的爭點,這個爭點是:非法人團體社員大會表決普通決議時,如出席人數未過半,該決議效力為何?
舉例而言,非法人團體A寺廟召開信徒大會,信徒名冊人數共計31人,會議簽到簿上雖有19人簽名,但部分簽到係偽造,實際出席僅7人,顯未達過半數16人出席,該信徒大會決議之效力為何?
▎有效成立說(不限制出席門檻)(通說及實務)
通說認為,法律既未限制總會普通決議之最低出席人數之明文,則反面推論,立法者應無限制之意思,此時章程如有規定,應依章程規定定之,章程如無規定,則無出席門檻限制,不問出席社員人數多寡,只要經出席社員過半數決議即為已足。但通說中之多數看法認為,僅有1人出席,則不具會議形式,故至少應有2人以上出席,始得依出席人數過半數做成決議
實務認為,民法第52條第1項之社團總會普通決議規定,與民法第53條第1項及第57條相互比較,第53條第1項增加「應有全體社員過半數出席」之要件,第57條則是以「全體社員」為計算基準,故本於明示其一,排除其他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民法第52條第1項並無全體社員過半數出席之門檻限制。
■ 最高法院 108 年台上字第 120 號民事判決
按未辦理法人登記之寺廟,倘有一定之辦事處及獨立之財產,並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屬於非法人團體者,其團體性與法人無殊,自可類推適用民法有關社團之規定。又民法第52條第1項規定:「總會決議,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係源自18年5月23日之同條項條文。考其立法理由:「謹按總會之決議,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以出席社員過半數之決議行之。所謂特別規定者,如第53條變更章程之決議,及第57條社團解散之決議,均不得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是也……」,與當時民法第53條第1項「社團變更章程之決議,應有全體社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社員4分3以上之同意,或有全體社員3分2以上書面之同意」及同法第57條「社團得隨時以全體社員3分2以上之可決解散之」對照以觀,前者增加「應有全體社員過半數之出席」要件;後者以「全體社員」為計算基準,足見立法者就社團總會決議是否應有一定比例社員出席,已有斟酌。本於「明示其一,排除其他」原則,除民法有特別規定外,社團總會決議並無「全體社員過半數之出席」之限制。
▎不成立說(限制出席門檻)
陳忠五教授認為,社團總會之普通決議,應有出席門檻之最低限制,並應「類推適用」民法第53條第1項之「應有全體社員過半數出席」之規定,如未達出席門檻之最低限制,應認為決議不成立。理由在於,首先,不限制出席門檻之考量,是為「便利社團運作」與「尊重社團自治」,但出席門檻之限制,既僅為一預設任意規範,社團仍得以章程變更之,則此即無害於便利社團運作及尊重社團自治之目的。然而,如法律之預設為無出席門檻之限制,則將使決議形成過程違反民主原則及失其正當性之基礎。因此,限制出席門檻,係在便利社團運作或尊重社團自治下,同時兼顧社團運作程序之民主原則及總會決議行程之正當性或代表性,較為可採。
民法總則考題 在 陳翰基老師 Youtube 的評價
‧李俊德老師在民法的教學上從最基礎的觀念開始,並因應高普考、司法特考等考試的難易度去調整內容深淺。民法體系架構的陳述,【民法總則】入門,隨後討論【民法物權】及【民法債編】,將財產法作通盤說明。【身分法親屬繼承】講解重心主要在於「婚姻」、「父母子女」及「繼承」,佐以案例及身分法考題三階段解答模式,使同學學習身分法事半功倍。本課程並隨章節解答考題,即使非法律人也能輕易上手,並掌握考試脈動,而法律人也得以迅速複習民法基本概念,掌握國家考試民法概要題型,聽完本課程可清晰建立民法體系觀念,並培養解題應有的法學實力。
‧李俊德老師在大學期間就雙榜通過律師及司法官考試,資歷非常顯赫!迄今20年以上的教學經驗,好口碑遠揚!李老師非常擅長解析、整理及消化法學資料,教學介面大量採用PPT,圖文並茂,法律學科在老師的演繹下,架構清晰、生動易理解。
‧陳翰基老師為地政國考,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考照知名大師!為造福方便各地學子在課程上之需求,老師終於推出了專屬個人品牌的的雲端函授課程,歡迎舊雨新知踴躍加入!陳翰基老師粉絲團: https://goo.gl/RWppGt ,首宇文化免付費專線080-909-5999,客服信箱showing4e@gmail.com
民法總則考題 在 AKIRA放送/日語教學網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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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以如下方式更新:
週一:新聞日語(N3、N2、N1)
週二:聽說技巧(N4、N3、N2、N1)
週三:閱讀攻略(全程度)
週四:文法大綱(全程度)
週五:NHK氣象(N2、N1)
週六:日檢考題(N3)
週日:教學現場(廣播放送,全程度, 月2回更新)
其他:特製教學影片
教學影片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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