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的所有機構審訊過程中,自解放軍逮捕那一刻,都一直有錄影機拍攝我,連如廁也跟著。
整體過程我把自己塑造成熱愛祖國青,歌頌兩岸統一、一國兩制、一個中國、服從黨的指揮、只有一位最高領導習主席,然後講話自然不做作,口條順暢、態度心情正向且開心,但其實我怕死了!!!我很怕被消失...
還不斷用非常訓斥的口吻罵著[我持有是台灣地區私自護照、私自身分證、私有人民政府,是不是打算叛國搞獨立追隨叛亂分子首領蔡英文。]
至於他們還有拿哪些資訊跟問題?我大概說明一下有哪些,因為資訊問題量太大,我無法記得全部。
社群平台:LINE、微信、臉書、IG、推特、GOOGLE、奇摩、所有電子信箱,所有帳密都被拿走。
所有銀行帳戶及歷年存款金額紀錄。
所有工作過的公司背景及地點、收入、生活花費。
近年跟我聊天平台上有互動的人,一生跟我比較要好的朋友鄰居同學老師。
手機內所有儲存的電話號碼,以及當兵所存的所有長官電話。
一年兵役所有位置資訊及內容。
好朋友伴侶親屬的收入、工作、生日、地址、身分、姓名、電話、聯繫方式。
健保勞保國民年金退休金資料、民生政府機構單位有哪些。
年輕人常用平台社團資訊,例如PPT、Dcard、臉書社團。
飲食文化、進口商品本土商品消費文化。
政治黨派民調等等資訊。
學校結構教育機構、交通建設。
不斷使用單眼相機拍照記錄我GOOGLE MAP所戳記的地點跟備註,還有顯示衛星雲圖查看台灣各地建築物。
★新增重要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AlllenCao/posts/3247886001920142
【如果你是我朋友,應該要來閱讀,如果你是台灣人,更應該花個五分鐘來思考這段「經歷」。 】
每逢選舉將至,可見各方角逐演出的丑戲,從圖博>新疆>香港,「反送中」社運延燒半年,仍然有人選擇忽略,甚至無邏輯式遮住自我感官。
有人說是假消息抹黑,若僅一則消息,如果說是假的,那我也不可否認。
從過去到現在案例來看,為何各大國際傳媒頻繁報導「圖博藏人自焚絕食至死、新疆教育營集中營鎮壓、香港黑警馬腳破綻百出」,換個角度想想,台灣、香港都有過社會運動,兩者人口相差三倍之多,為何香港社運的自殺個數會這麼高?有人認為這是香港人憤慨自殺嗎?難道許多人都覺得電影情節是不可能在現實中上演的?
是的,在我親身經歷前,也認為這些情節只會在電影中...
我是名台灣客閩青年,科大畢業服役一年,生性樂觀喜愛挑戰,壯遊中印之旅、縱貫中南半島,無關心任何政治與其立場為白色,家中更沒有任何企業政治背景,簡單說就是一名純白素人,自認為是中國深度旅遊玩家,去過的小鄉村、貼近過的庶民生活,比大多數的台灣人還要多。
猶記得前陣子鬧得沸騰事件「台灣青年赴中旅遊,在旅社因亮出彩虹旗、國旗,被人舉報,結果僅公安做筆錄並盤查行李後了事。」
五月,我挑戰台灣首位用自行車野營方式「單人單騎橫貫蒙古國」,
事情發生在5/31下午,騎行在內蒙自治區路上,目標前往口岸過境至蒙古國,半途在草原上休息之際,中共解放軍駛著汗馬車直馳我來,上頭坐著兩名軍官及士官武裝攜帶槍械,並第一時間沒收證件及手機後,將我與所有裝備押上汗馬車前往軍營。(我有看到軍營單位是3XX旅12營)
我被扣押在軍營前的室外廣場,身邊包圍許多士兵及軍官戒備著,將我衣物及所有裝備拆散,攤平擺放在地面上(如台灣流行的開箱圖同樣擺放方式),當時天氣驟降近零度,我冷到顫抖,邊接受他們高精度偵訊檢查,從一開始就沒收兩部手機、SD記憶卡、護照證件台胞證,強制我提供所有平台帳戶密碼、通訊資料、所有照片,進行資訊徹查,還得像犯人一樣拿著牌子左右兩邊站著軍官士兵捏住我雙手進行拍攝,也要我用手指著護照及台灣身分證上的中華民國國旗進行拍照,再來就是錄影自白跟一問一答,其他更細的偵查內容及可怕的問題,下面敘述中一一提及。
上述及接下來審訊過程中,都會有人扮白臉跟黑臉,時不時用朋友的口吻與我聊天,即使不會抽菸也要遞菸到我那禁錮雙手中被迫而抽,這過程面對我的軍官要一直帶話給軍營中最大的上級,猜測是「營長」,好讓營長下下一步指令(我不能看見軍營大官跟內部建築就是),一直審查到天黑
(內蒙當時天黑是晚上九點半),就把我與裝備重新扣押上車,移轉到「公安局」,軍官遞出一份「犯人轉交」文件要我跟公安局長簽名,簽完後解放軍審查階段完事,將由公安局接手。
公安局接手後,局長頻用威脅的話語:「關死你、坐牢坐死你、搞死你、你死定了、保證讓你回不去」,不斷刺激我。
而公安局使用與解放軍相同偵查方式,同樣問題內容再次審訊,並要我寫上白紙黑字自白書,調查我從幾年哪家醫院出生,幼時待過的地區、讀過的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大學、補習班,各年級老師是誰,位置地點名稱年份都要交代清楚,裝備同樣被拆解細查,我還在細語中聽到他們談話提到「這件事已經上報到中央,可大條了。」
直到深夜,來了數名武裝特警跟一位金屬邊眼鏡平頭穿大衣的高官,局長馬上接待,而局長奉承的嘴臉馬上上來,對我說話的口氣也變很好,緊接著高官向我說明:「因為你身分特殊,所以將你拘捕,為了國家安全必須偵訊你,現在必須跟我走。」,我與行李都被押上了車,前後左右皆有武裝特警押著,行駛數小時前往城市中的警察大隊所在處,直到早上有一度歸還我手機,並威脅著不能對外聯繫及刪除檔案,他們很快就會得知,我回答他們:「正常程序,審查小事有甚麼好對外說的?」,他們才放心些,手機充飽100%電後繳還他們,便對我做了一整天的審查,我被關押在電影情節中才會出現的正方形小房間,六面牆單一顏色,中間一張如嬰兒椅的椅子,將我手腳扣在椅子上,正向面對一張電腦偵訊台,上頭有許多儀器鏡頭,那幾位偵訊官背後還有束強光打著我的臉。
過程曾因為質疑我說謊,拿出手機資料佐證,我看見手機電量僅剩24%,但當時手機自充飽100%後才過一小時左右,為何就瞬間掉電這麼兇?何況我手機是新買幾個月的旗艦機,到底對手機做了些甚麼....?
最後警察大隊偵訊完之後,中央政府人員派人趕到我所在的偵訊位置(猜測從北京趕來的,因為離北京近),警察大隊那些高官看到中央人員,自動讓位轉由中央接手偵訊,同樣以解放軍、公安局、警察大隊相同問題偵訊一遍,且更加細膩可怕。
中央人員為兩位年輕人穿襯衫,一高胖戴黑框眼鏡頭髮長,一瘦矮皮膚偏黑刺蝟頭,他們會用問一件嚴肅可怕的機密問題,再用大量不相關的圖影聲光刺激、大量不相關問題來塘塞我,好讓我忘卻或是心房攻破。
甚至中共認為我是台灣間諜,不斷逼問我「暱稱暗號、單位代號、代號單位?」又接著逼問我「在台被抓的大陸間諜被關押在哪裡?地點位置?機構名稱?單位代號多少?」不論我怎麼回答他們就是不相信,起初還解讀我是很資深的特務,僵持問題時間太長,一直都有他們要的答案,加上多方確認我的背景資訊,最後以簽屬「大量文件」後釋放我,而這些文件概要是要我承認這些偵訊「內容屬真」、「自願偵訊」、「違反國家安全法」、「本人身分確認」
(我是否為人大代表、種族、是否使用正確普通話偵訊、黨派、是否意願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等雜項文件)
上述的所有機構審訊過程中,自解放軍逮捕那一刻,都一直有錄影機拍攝我,連如廁也跟著。
整體過程我把自己塑造成熱愛祖國青,歌頌兩岸統一、一國兩制、一個中國、服從黨的指揮、只有一位最高領導習主席,然後講話自然不做作,口條順暢、態度心情正向且開心,但其實我怕死了!!!我很怕被消失...
還不斷用非常訓斥的口吻罵著[我持有是台灣地區私自護照、私自身分證、私有人民政府,是不是打算叛國搞獨立追隨叛亂分子首領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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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黨派民調等等資訊。
學校結構教育機構、交通建設。
不斷使用單眼相機拍照記錄我GOOGLE MAP所戳記的地點跟備註,還有顯示衛星雲圖查看台灣各地建築物。
在我完成單人單騎蒙古國橫穿後進入新疆,因為身分在案,同樣備受相同偵訊方式仔細檢查一遍,然後不讓我在新疆多做逗留騎行,迅速返台。
許多私下跟我聊過的朋友有聽過更多更細的敘述,這過程我沒有照片也不可能拍下照片,但我絕對能清楚敘述每個人長相特徵及環境裝潢周遭。
我對友情是凌駕於政治、宗教、貴賤之上,如果看完這則經歷而對我產生激動負面版印,那就代表你打破了這段友情。
我沒有要別人選擇哪種立場是正確還是錯誤的,我們身在民主、自由且有文化的國家,尊重任何選擇。
所有人從出生都沒有選擇權,注定要被引導該如何做,但所有人都在為選擇做出努力,爭取自己的選擇權,台灣加油。
#我本名曹耀文
#一九九一一零二三
#生性樂觀不自殺
#我這輩子不會再去中國
#單人單騎橫貫蒙古
!!!重要補充聲明!!!!(三立新聞已修正撤下報告)
【說明澄清各項「惡意扭曲造謠」的留言及斷章取義不正確的報導】
1.我的壯遊經歷分享屬於個案,從頭到尾都沒提及台灣人去「一定出事」諸此之類說法。
2.文章照片的國旗,地點位於外蒙古,文章內完全沒提及我在中國掛國旗。
3.文章中提到我是有經驗的「中國深度旅遊玩家」,一定知道甚麼禁忌不該拍照不該前往。
4.【三立新聞】不實報導且標題聳動,記者扭曲我的本文,同時且也有向我提問,扭曲我的回答、扭曲事情真相。
5.我在中國旅行沒有掛國旗沒有亂拍照,被刪除的照片只是餐廳以及路途上幫助我的人...等相關照片。
6.我擁有合法有效紙本台胞證,擁有「蒙古簽證」。
7.內蒙古有數個出境口岸前往蒙古國,我是從「新巴爾虎西旗」到「阿日哈沙特口岸」鎮被逮捕。
8.本文中提到中央人員(猜測來自北京),我還特別括弧是猜測並不是確定陳述。
9.我去中國數次,也很好奇為何我這次被抓?所以不要再自我膨脹說自己去了中國為何沒被抓!!!倖存者偏差
10【三立新聞】採訪以及與記者電訪都有提到我有在中國掛中華民國國旗,屬於不實報導。
11.【三立新聞】電視新聞影片撥放我在中國掛國旗屬於不實,所有掛國旗照片為蒙古國。
12.我不是軍事專家,也不是愛好者,矮矮寬寬的車,我就覺得像「悍馬」。
13.我從「呼倫貝爾市」出發,橫穿蒙古國到中國新疆。
14.我沒闖軍事基地,也沒有私自跨越邊界。
15.新聞報導前,我有傳文字檔及電訪語音檔給【三立新聞】,皆說明我並沒有在中國掛國旗。
16.報導出來後,有請【三立新聞】立刻修正,我並沒有在中國掛國旗。
17.我不會出席並拒絕第四台談話性節目,第四台政論節目。
18.文章中我有說明最後中國確認我為熱愛自行車合法旅遊青年。
19.路線為「高德地圖」及「百度地圖」導航,並無基地禁區之說。
20.本文有提到5/31事情發生,那時候尚未成功挑戰蒙古國橫穿,我不可能因為此插曲中斷我的挑戰。
21.挑戰完成回台時間為七月底,且需要整理照片、車損、裝備、遊記....等
22.我這次個人旅遊經歷分享在八月、九月、十月,上述時間發佈都一樣敏感。
23.我在中國騎行沒有安裝VPN也沒有翻牆。
24.我在蒙古國不用翻牆,但我也不敢寫出此經歷,因「終點落在中國新疆」。
25.正確報導、文筆皆正確表達我想法為「自由時報」此篇報導。
26.請多數人學習【蒙古國(外蒙古)】、【中國內蒙】地理位置以及國家別。
27.沒有任何立場對與錯,我們是民主國家,都該尊重任何選擇與人權。
28.【【【最後中國釋放我在新巴爾虎西旗,讓我繼續往阿日哈沙特口岸騎行,釋放後又在讓我騎同個地點,請問我這樣子是騎在禁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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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共諜案 在 黃智賢世界 Facebook 八卦
可怕的”化解美國反中聯盟之道”
1
8月4日一家台灣媒體,登出”化解美國反中聯盟之道”為題的社論,建議北京如何應對美國的招式。
完全大錯特錯。
錯的分析,加上錯誤的解方,足以致命。
看了之後,我有點驚嚇,還以為是美國智庫的說帖翻成中文呢!
我其實非常不願意反駁,以免得罪人。
但因為是社論,代表報社立場。
深恐許多人震懾於社論,而被誤導,幾番思索,不得不說真心話。
2
社論認為”美國這次的反中運動,不分朝野府會且得到兩黨和民意支持”。
這一點,其實我在幾年前早已提出。
但事實上,美國歷年來的反中,基本上都是兩黨一致且得到民意支持。
從美國參加八國聯軍,到二次大戰前的歷次排華運動,到麥卡錫的白色恐怖,哪一次不是這樣 ?
社論完全忽視美國反中的根本原因,只以美國的態度為最高圭臬。
事實上,中國必須要深刻的了解美國為什麼會這樣 ?
美國的反中,有美國因為自身困境而找代罪羔羊的因素,有白種人的種族傲慢,有對中國這個文明的隔閡,有因為中國不再衰弱的驚疑,和對”共產主義”這個東西的恐懼。
更深層的,是美國要延續對全球和利益的獨霸。
要深刻了解美國,才會懂美國的反中,既有短期的川普和疫情的原因,更有長期的結構性因素。
但是無論是短中長期原因,都來自美國內在,其實跟中國未必有什麼關係。
除非中國退回滿清末年,民國的軍閥割據,和文革的錯誤路線,美國才能高枕無憂。
3
社論說; “ 即使中國不必為新冠肺炎負全責,但畢竟難辭其咎。”
這樣的斷語,是完全昧於事實,對大陸的栽贓。
難辭其咎,意思是真的有錯誤。
但是,從張繼先首先證實新冠肺炎,12月31日武漢衛健委公告,1月初美國CDC得到高福警告,1月20日鍾南山證實人傳人,1月23日武漢悲壯封城。
如果我們公平客觀比較各個政府的效率,公衛專家的警覺性。
事實證明,沒有任何一個政府表現比北京好。
完全沒有。
要說中國難辭其咎,實在太過分。
更不要說,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將14億人的危機化解,疫苗開發,中藥治療,防疫物資生產等等。
當然,其中2個多禮拜,有李文亮醫師被公安警告的遺憾,也有武漢和湖北的顢頇。
但我在台灣,只因警告有社區感染,我還被警察提告,變成出庭新冠肺炎防治法的刑案被告呢!
不要忘記,這是全新的病毒。
難辭其咎,是要人跟人比,而不是人跟神比。
更不要拿現有的,對新冠病毒的理解,跟去年12月,人類一無所知比。
4
社論說: “香港國安法壓抑香港人民的自治權利,加上新疆反人權的舉措,,。”
這樣的論斷,完全配合了美國對北京的指控。
配合不要緊。
但違背真實與真相。
美國有40多個國安相關的法律。
動輒以國安之名封殺華為,搶劫抖音,這是人權?
台灣國安五法,比香港過分,美國怎麼不反台 ?
香港應該如2019年那樣,成為西方間諜騷動顏色革命和港獨的暴亂之都?
才叫做自治 ?
怎麼英國不給香港一樣的自治? 不給英國人民同等的自治 ?
加泰隆尼亞鬧獨立,西班牙和歐盟全部壓制,美國怎麼不反歐盟不反西班牙 ?
空口說新疆的反人權舉措,社論為什麼不看看,大陸近年來,是全球反恐攻最成功的地方 ?
為什麼不正視,新疆的疆獨恐怖主義,如何被成功改變 ?
要不要誠實講,西方各國對待恐怖主義和回教,有人權嗎 ?
5
社論提出了五點建議,其中除了智慧財產權和重視基礎科學這種老生常談之外,可怕的是以下四點:
1)
要求北京落實中華民族是愛好和平民族,還要檢討與調整。
奇怪,四處挑釁的,不是美國 ?
侵略他國的列強,中國可在其中 ?
中印邊界衝突,中國不是一再忍讓 ?
衝突根源,不是因為英國帝國主義,把中國領土話給印度 ?
釣魚台難道不明不白變成日本領土才行 ?
該讓日本公務船橫行,驅趕台灣漁民 ?
還說“東南亞要更重視他國利益,維護南海主權不應是北京專利”。
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北京不是一直跟各國商討,說明要共享?
問題是國際海洋法公約,美國可沒有參加。
2)
社論說”南海是公海,大陸經常驅離接近其島礁領海的美國艦艇。”
意思是因為如此,所以遭致蓬佩奧否定中國南海主權。
這根本是倒果為因,要中國放棄領土。
所以任何國家,可以容忍他國軍艦在領海內出沒 ?
美國軍艦在公海來來回回,北京有驅離?
侵門踏戶到了12海里以內,還不能驅離 ?
還是你根本否認那些島礁是中國領土 ?
3)
社論說,”南海問題需要中美日及所有主權聲索國達成大共識”。
這是偷換概念,偷偷把美國和日本變成事主。
太荒謬了。
請問,南海干日本和美國什麼事 ?
有什麼資格講話 ?
那日本跟韓國和俄羅斯的領土糾葛,是不是中國也要有發言權 ?
美國認為太平島是礁岩,不是島,大陸跟台灣可以同意嗎 ?
所有真正相關的聲索國,才有起碼的發言權吧 !
竟然說, 中國要跟美日取得共識。
那,台灣跟日本在釣魚台有共識嗎 ?
4)
說孔子學院透過學術獎助金干預學術自由。
這個最好有證據。
如果以目前看到的例子,提供獎學金,讓愛好中國文化的西方學生到中國留學。
這叫做干預學術自由 ?
美國叫囂孔子學院的種種錯,但就是舉不出個例子來。
但果然有了響應的廣大群眾,把美國的指控,當成中國的罪狀。
討論中美事宜,分析由來,提供建議,也許立意良善。
但分析錯誤,認為一切是中國的錯,到底為什麼?
6
社論提供的建議,無非是要中國道歉認錯退讓。
北京如果喝了這碗藥,到底是化解美國的步步進逼,還是鼓舞了美國的壓制之道 ?
要警醒。
歷年共諜案 在 小劉醫師-劉宗瑀Lisa Liu粉絲團 Facebook 八卦
很快的台灣就要變成這樣
#只隔了一張選票的距離
被問了哪些?
「社群平台:LINE、微信、臉書、IG、推特、GOOGLE、奇摩、所有電子信箱,所有帳密都被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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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工作過的公司背景及地點、收入、生活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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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伴侶親屬的收入、工作、生日、地址、身分、姓名、電話、聯繫方式。
健保勞保國民年金退休金資料、民生政府機構單位有哪些。
年輕人常用平台社團資訊,例如PPT、Dcard、臉書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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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結構教育機構、交通建設。
不斷使用單眼相機拍照記錄我GOOGLE MAP所戳記的地點跟備註,還有顯示衛星雲圖查看台灣各地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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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選舉將至,可見各方角逐演出的丑戲,從圖博>新疆>香港,「反送中」社運延燒半年,仍然有人選擇忽略,甚至無邏輯式遮住自我感官。
有人說是假消息抹黑,若僅一則消息,如果說是假的,那我也不可否認。
從過去到現在案例來看,為何各大國際傳媒頻繁報導「圖博藏人自焚絕食至死、新疆教育營集中營鎮壓、香港黑警馬腳破綻百出」,換個角度想想,台灣、香港都有過社會運動,兩者人口相差三倍之多,為何香港社運的自殺個數會這麼高?有人認為這是香港人憤慨自殺嗎?難道許多人都覺得電影情節是不可能在現實中上演的?
是的,在我親身經歷前,也認為這些情節只會在電影中...
我是名台灣客閩青年,科大畢業服役一年,生性樂觀喜愛挑戰,壯遊中印之旅、縱貫中南半島,無關心任何政治與其立場為白色,家中更沒有任何企業政治背景,簡單說就是一名純白素人,自認為是中國深度旅遊玩家,去過的小鄉村、貼近過的庶民生活,比大多數的台灣人還要多。
猶記得前陣子鬧得沸騰事件「台灣青年赴中旅遊,在旅社因亮出彩虹旗、國旗,被人舉報,結果僅公安做筆錄並盤查行李後了事。」
五月,我挑戰台灣首位用自行車野營方式「單人單騎橫貫蒙古國」,
事情發生在5/31下午,騎行在內蒙自治區路上,目標前往口岸過境至蒙古國,半途在草原上休息之際,中共解放軍駛著汗馬車直馳我來,上頭坐著兩名軍官及士官武裝攜帶槍械,並第一時間沒收證件及手機後,將我與所有裝備押上汗馬車前往軍營。(我有看到軍營單位是3XX旅12營)
我被扣押在軍營前的室外廣場,身邊包圍許多士兵及軍官戒備著,將我衣物及所有裝備拆散,攤平擺放在地面上(如台灣流行的開箱圖同樣擺放方式),當時天氣驟降近零度,我冷到顫抖,邊接受他們高精度偵訊檢查,從一開始就沒收兩部手機、SD記憶卡、護照證件台胞證,強制我提供所有平台帳戶密碼、通訊資料、所有照片,進行資訊徹查,還得像犯人一樣拿著牌子左右兩邊站著軍官士兵捏住我雙手進行拍攝,也要我用手指著護照及台灣身分證上的中華民國國旗進行拍照,再來就是錄影自白跟一問一答,其他更細的偵查內容及可怕的問題,下面敘述中一一提及。
上述及接下來審訊過程中,都會有人扮白臉跟黑臉,時不時用朋友的口吻與我聊天,即使不會抽菸也要遞菸到我那禁錮雙手中被迫而抽,這過程面對我的軍官要一直帶話給軍營中最大的上級,猜測是「營長」,好讓營長下下一步指令(我不能看見軍營大官跟內部建築就是),一直審查到天黑
(內蒙當時天黑是晚上九點半),就把我與裝備重新扣押上車,移轉到「公安局」,軍官遞出一份「犯人轉交」文件要我跟公安局長簽名,簽完後解放軍審查階段完事,將由公安局接手。
公安局接手後,局長頻用威脅的話語:「關死你、坐牢坐死你、搞死你、你死定了、保證讓你回不去」,不斷刺激我。
而公安局使用與解放軍相同偵查方式,同樣問題內容再次審訊,並要我寫上白紙黑字自白書,調查我從幾年哪家醫院出生,幼時待過的地區、讀過的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大學、補習班,各年級老師是誰,位置地點名稱年份都要交代清楚,裝備同樣被拆解細查,我還在細語中聽到他們談話提到「這件事已經上報到中央,可大條了。」
直到深夜,來了數名武裝特警跟一位金屬邊眼鏡平頭穿大衣的高官,局長馬上接待,而局長奉承的嘴臉馬上上來,對我說話的口氣也變很好,緊接著高官向我說明:「因為你身分特殊,所以將你拘捕,為了國家安全必須偵訊你,現在必須跟我走。」,我與行李都被押上了車,前後左右皆有武裝特警押著,行駛數小時前往城市中的警察大隊所在處,直到早上有一度歸還我手機,並威脅著不能對外聯繫及刪除檔案,他們很快就會得知,我回答他們:「正常程序,審查小事有甚麼好對外說的?」,他們才放心些,手機充飽100%電後繳還他們,便對我做了一整天的審查,我被關押在電影情節中才會出現的正方形小房間,六面牆單一顏色,中間一張如嬰兒椅的椅子,將我手腳扣在椅子上,正向面對一張電腦偵訊台,上頭有許多儀器鏡頭,那幾位偵訊官背後還有束強光打著我的臉。
過程曾因為質疑我說謊,拿出手機資料佐證,我看見手機電量僅剩24%,但當時手機自充飽100%後才過一小時左右,為何就瞬間掉電這麼兇?何況我手機是新買幾個月的旗艦機,到底對手機做了些甚麼....?
最後警察大隊偵訊完之後,中央政府人員派人趕到我所在的偵訊位置(猜測從北京趕來的,因為離北京近),警察大隊那些高官看到中央人員,自動讓位轉由中央接手偵訊,同樣以解放軍、公安局、警察大隊相同問題偵訊一遍,且更加細膩可怕。
中央人員為兩位年輕人穿襯衫,一高胖戴黑框眼鏡頭髮長,一瘦矮皮膚偏黑刺蝟頭,他們會用問一件嚴肅可怕的機密問題,再用大量不相關的圖影聲光刺激、大量不相關問題來塘塞我,好讓我忘卻或是心房攻破。
甚至中共認為我是台灣間諜,不斷逼問我「暱稱暗號、單位代號、代號單位?」又接著逼問我「在台被抓的大陸間諜被關押在哪裡?地點位置?機構名稱?單位代號多少?」不論我怎麼回答他們就是不相信,起初還解讀我是很資深的特務,僵持問題時間太長,一直都有他們要的答案,加上多方確認我的背景資訊,最後以簽屬「大量文件」後釋放我,而這些文件概要是要我承認這些偵訊「內容屬真」、「自願偵訊」、「違反國家安全法」、「本人身分確認」
(我是否為人大代表、種族、是否使用正確普通話偵訊、黨派、是否意願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等雜項文件)
上述的所有機構審訊過程中,自解放軍逮捕那一刻,都一直有錄影機拍攝我,連如廁也跟著。
整體過程我把自己塑造成熱愛祖國青,歌頌兩岸統一、一國兩制、一個中國、服從黨的指揮、只有一位最高領導習主席,然後講話自然不做作,口條順暢、態度心情正向且開心,但其實我怕死了!!!我很怕被消失...
還不斷用非常訓斥的口吻罵著[我持有是台灣地區私自護照、私自身分證、私有人民政府,是不是打算叛國搞獨立追隨叛亂分子首領蔡英文。]
至於他們還有拿哪些資訊跟問題?我大概說明一下有哪些,因為資訊問題量太大,我無法記得全部。
社群平台:LINE、微信、臉書、IG、推特、GOOGLE、奇摩、所有電子信箱,所有帳密都被拿走。
所有銀行帳戶及歷年存款金額紀錄。
所有工作過的公司背景及地點、收入、生活花費。
近年跟我聊天平台上有互動的人,一生跟我比較要好的朋友鄰居同學老師。
手機內所有儲存的電話號碼,以及當兵所存的所有長官電話。
一年兵役所有位置資訊及內容。
好朋友伴侶親屬的收入、工作、生日、地址、身分、姓名、電話、聯繫方式。
健保勞保國民年金退休金資料、民生政府機構單位有哪些。
年輕人常用平台社團資訊,例如PTT、Dcard、臉書社團。
飲食文化、進口商品本土商品消費文化。
政治黨派民調等等資訊。
學校結構教育機構、交通建設。
不斷使用單眼相機拍照記錄我GOOGLE MAP所戳記的地點跟備註,還有顯示衛星雲圖查看台灣各地建築物。
在我完成單人單騎蒙古國橫穿後進入新疆,因為身分在案,同樣備受相同偵訊方式仔細檢查一遍,然後不讓我在新疆多做逗留騎行,迅速返台。
許多私下跟我聊過的朋友有聽過更多更細的敘述,這過程我沒有照片也不可能拍下照片,但我絕對能清楚敘述每個人長相特徵及環境裝潢周遭。
我對友情是凌駕於政治、宗教、貴賤之上,如果看完這則經歷而對我產生激動負面版印,那就代表你打破了這段友情。
我沒有要別人選擇哪種立場是正確還是錯誤的,我們身在民主、自由且有文化的國家,尊重任何選擇。
所有人從出生都沒有選擇權,注定要被引導該如何做,但所有人都在為選擇做出努力,爭取自己的選擇權,台灣加油。
#我本名曹耀文
#一九九一一零二三
#生性樂觀不自殺
#我這輩子不會再去中國
#單人單騎橫貫蒙古
!!!重要補充聲明!!!!(三立新聞已修正撤下報告)
【說明澄清各項「惡意扭曲造謠」的留言及斷章取義不正確的報導】
1.我的壯遊經歷分享屬於個案,從頭到尾都沒提及台灣人去「一定出事」諸此之類說法。
2.文章照片的國旗,地點位於外蒙古,文章內完全沒提及我在中國掛國旗。
3.文章中提到我是有經驗的「中國深度旅遊玩家」,一定知道甚麼禁忌不該拍照不該前往。
4.【三立新聞】不實報導且標題聳動,記者扭曲我的本文,同時且也有向我提問,扭曲我的回答、扭曲事情真相。
5.我在中國旅行沒有掛國旗沒有亂拍照,被刪除的照片只是餐廳以及路途上幫助我的人...等相關照片。
6.我擁有合法有效紙本台胞證,擁有「蒙古簽證」。
7.內蒙古有數個出境口岸前往蒙古國,我是從「新巴爾虎西旗」到「阿日哈沙特口岸」鎮被逮捕。
8.本文中提到中央人員(猜測來自北京),我還特別括弧是猜測並不是確定陳述。
9.我去中國數次,也很好奇為何我這次被抓?所以不要再自我膨脹說自己去了中國為何沒被抓!!!倖存者偏差
10【三立新聞】採訪以及與記者電訪都有提到我有在中國掛中華民國國旗,屬於不實報導。
11.【三立新聞】電視新聞影片撥放我在中國掛國旗屬於不實,所有掛國旗照片為蒙古國。
12.我不是軍事專家,也不是愛好者,矮矮寬寬的車,我就覺得像「悍馬」。
13.我從「呼倫貝爾市」出發,橫穿蒙古國到中國新疆。
14.我沒闖軍事基地,也沒有私自跨越邊界。
15.新聞報導前,我有傳文字檔及電訪語音檔給【三立新聞】,皆說明我並沒有在中國掛國旗。
16.報導出來後,有請【三立新聞】立刻修正,我並沒有在中國掛國旗。
17.我不會出席並拒絕第四台談話性節目,第四台政論節目。
18.文章中我有說明最後中國確認我為熱愛自行車合法旅遊青年。
19.路線為「高德地圖」及「百度地圖」導航,並無基地禁區之說。
20.本文有提到5/31事情發生,那時候尚未成功挑戰蒙古國橫穿,我不可能因為此插曲中斷我的挑戰。
21.挑戰完成回台時間為七月底,且需要整理照片、車損、裝備、遊記....等
22.我這次個人旅遊經歷分享在八月、九月、十月,上述時間發佈都一樣敏感。
23.我在中國騎行沒有安裝VPN也沒有翻牆。
24.我在蒙古國不用翻牆,但我也不敢寫出此經歷,因「終點落在中國新疆」。
25.正確報導、文筆皆正確表達我想法為「自由時報」此篇報導。
26.請多數人學習【蒙古國(外蒙古)】、【中國內蒙】地理位置以及國家別。
27.沒有任何立場對與錯,我們是民主國家,都該尊重任何選擇與人權。
28.【【【最後中國釋放我在新巴爾虎西旗,讓我繼續往阿日哈沙特口岸騎行,釋放後又在讓我騎同個地點,請問我這樣子是騎在禁區嗎???】】】
歷年共諜案 在 歷年共諜案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我們都能挖掘 ...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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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共諜案 在 [分享] 我國的共諜問題- 看板Military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昨天一篇美國售新加坡F35的報導,在本版引起一陣質疑,憑啥美國肯賣新加坡,卻不肯
賣更需要、處境更危險的台灣?
對此,有一個主流回應是,台灣共諜太多,美國不信任我們。但這同樣肇致質疑:台灣有
共諜,新加坡就沒有?別拿共諜當藉口了!!
今天,我想從法規層面講講共諜的問題。以下以公司法為案例:
民國107年7月,為了因應年底的國際洗錢防制評鑑,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司法22條之1,要
求依照我國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必需揭露公司的實質受益人(Beneficial owner)。
依照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所公布的指引,實質受益人,指的是對公司
具有最終控制權的自然人,其認定標準有三:
1. 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25%的自然人,
2. 有權選任或解任公司過半董事之人,
3. 實質上影響公司重大決策之人。
https://myppt.cc/ZMP4q
https://myppt.cc/QdBC0
國際法之所以要求公司揭露實質受益人,是為避免這些自然人透過各種空殼公司,層層交
叉持股,隱身幕後而從事洗錢工作。
比如毒販Walter為了洗白贓款,以叔叔為人頭成立A空殼公司,再由A公司出資成立BCD三
家公司(叔叔持有100%的A公司股份,A公司持有100%的BCD公司股份),並讓BCD公司互相
締結紙面交易,偽造營業額,將贓款洗白成公司的合法收入。檢調經常碰上的問題,是他
們查到BCD公司的可疑金流,卻不知道背後實際控制公司的自然人。因為Walter利用人頭
和空殼公司掩蓋自己的真實身分。因此,新加坡、美國、英國等國,都援用FATF標準,要
求公司揭露其背後的實際控制者,以監控洗錢行為。
我國立法院正是在這樣的國際背景下,開始修正公司法,但是,修正出來的條文卻悄悄的
變了樣。
公司法22之1規定:「公司應每年定期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
資本總額超過10%之股東之姓名或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身分證
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中央主
管機關建置或指定之資訊平台......。」
與新加坡等國採取的FATF標準,要求公司揭露直接或間接持股25%的自然人不同,我國公
司法要求公司揭露持股10%的股東。
別看我國公司法要求揭露到10%的持股,好像比FATF要求的25%還嚴格,真正的貓膩在於,
人家的公司必須揭露間接持股的自然人,我國公司只需揭露股東。
設想一個情境,Walter為了洗白贓款,先在開曼群島設立一家空殼公司A,再讓A公司來台
灣投資設立另一家公司B。Walter自身持有A公司100%的股份,再讓A公司持有B公司100%的
股份。請問:B公司要不要揭露Walter?
依照FATF標準,Walter是透過空殼公司,間接持有B公司股份的自然人,B公司必須揭露Wa
lter White。
依照我國公司法22條之1,Walter不是B公司的股東,B公司不必揭露Walter。
換句話說,在我國公司法下,Walter只需要在海外設立空殼公司,就可以輕鬆繞開公司法
的規定,開心從事他的販毒洗錢事業。
同樣是防制洗錢,為什麼我國不援引國際上廣泛採取的FATF標準,而要自創一個漏洞極大
的規範?看看經濟部怎麼說的:
https://myppt.cc/F8iDE
「經部官員指出,當時與法務部、七大工商團體交換意見,工商團體一致認為揭露至實質
受益人執行上有難度,會增加企業成本、影響投資意願,最終由政院拍板改採折衷方案。
」
工商團體認為採取國際通用標準會影響投資意願?這是什麼意思?依照國際標準揭露實質
受益人,為什麼會影響投資意願?
工商團體言下之意,是某些和Walter一樣,實際控制公司的幕後金主,並不想被揭露,如
果公司法強制公開他們的身分,這些金主將不願意投資我國公司。
這些幕後金主可能是任何人,可能是某個低調的大老闆,可能是某個犯罪集團首腦,可能
是是某個意圖洗白賄款的議員,也可以是某個假外資之名,繞開投審會審查,滲透我國重
要產業的中國間諜。不知有多少中國人暗中投資了多少我國公司,透過我國公司從事了多
少非法業務,他們不想被公開,被投資的台商們也不想被查到,因此施壓經濟部,千萬不
要採用國際標準。
這也是同年公司法修法草案本來想賦予董事查詢公司資料的權利(草案第193之1條),卻
被我國科技業擋下的原因。因為他們擔心,現行公司法根本揪不出中資,倘若允許董事查
閱公司資料,中資將可輕易獲取我國科技業的商業機密。
https://myppt.cc/gLqIR
所以,回到最初的問題:台灣有共諜,新加坡就沒有??
這點我無法回答,但我可以回答各位:新加坡的法規可以揭露犯罪、洗錢、和間諜行為,
而我國的法規則縱容犯罪、洗錢和間諜行為繼續猖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6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77397525.A.22B.html
第二,你也太敏感了吧?還以為你是對內容有意見,結果只是不爽我的用字遣詞。
台灣的法規不行。
,結果似乎被誤解了。
,難道不算縱容嗎?
調查所有公司的內部資料,要求公司主動揭露重要資訊,也是防治犯罪非常重要的一環。
縱容囉?
抓不到,談刑期有什麼用?
訂好。但現在不是。
今天是國際上明明有完善的規範與通用的標準可以參考,但我國立法者卻以「影響投資意
願」為由偏離國際通用標準,開一個漏洞給罪犯鑽。這不是單純的「啊我失誤了法規沒訂
好」。
想抓人,現行法規也確保他們「抓不到」。
空有刑法107有什麼用?公司法開了一個空子讓間諜鑽,可以「不被發現」的偷偷洗錢,
根本抓不到,根本無法起訴,你107就是講心酸的。
題就在於你始終看不清這點。
法規比我國完善。
已?
接軌。結果我國立法院用不合理的理由,刻意不採用國際標準,跑去自創一個充滿漏洞法
規,導致我們抓不到洗錢。算不算縱容?
。現行法規卻刻意偏離國際上有效運行的標準,開了一個漏洞,讓自然人可以用各種空殼
公司逃避追訴,這是單純的「法規不完善」嗎?
是實際控制公司的「自然人」。因為這些幕後金主會用各種空殼公司來掩蓋身分,你就算
抓得到公司洗錢,也找不到真正的金主。
要求公司揭露金主,就是讓檢調查到「公司」犯罪時,可以輕易的追索到背後金主,繩之
以法。
司從事間諜等違法事業。
因為這是我要強調的重點,台灣共諜這麼多,從來就不只是「刑度」的問題,這反而是最
枝微末節的,台灣真正的問題,是監管法官充滿立法者刻意保留的漏洞,導致我們根本「
抓不到」人,公司法就是非常明顯的案例。你抓不到人,刑度就算加到唯一死刑,也沒有
用。
董監事更可能面臨刑責或行政責任。
你是要揭露幕後金主,還是為了保護金主而進監獄?
的困境,你好像都看不懂。
如果因為「反正中共不缺」,就認為「監控也沒屁用」,進而決定「乾脆別監控」,那才
是真正的滑坡理論。
你朋友不揭露你,他會被關,懂嗎?
※ 編輯: jump2j (1.200.9.227 臺灣), 02/27/2023 13:53:13
※ 編輯: jump2j (61.56.168.5 臺灣), 02/27/2023 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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