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邁的路平,不只做表面功夫-從東京考察看起】
新任市長陳其邁 Chen Chi-Mai 競選時多次宣示「我路平一定會比前市長更好且耐用」,未來會參考 #東京道路標準,這項路平任務已交付新任副市長林欽榮。
林欽榮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管線單位的控管是路平很重要的關鍵,所以他要強迫管線單位成為路平的夥伴,而且要用透地雷達密集化3D地下圖籍。至於路平的方法,林欽榮要推動營建文化革命,即道路該刨鋪的深度都要到位、監造及交通疏導不馬虎、檢覈要確實。
好過日派出特派員,帶大家看看東京的路平,可以看到幾個值得高雄學習之處:
1. #負責任的工程與監造單位:特派員在令和元年第一天造訪皇居時,發現皇居門口道路刨鋪時,工程單位的名稱、施工時間,竟然都鑲嵌在工事起訖點,展現施工單位的自豪。未來讓路平結果透明化,讓市民檢驗,是市府第一步。
2. #共同管溝施作:特派員在東京地下鐵A13出口,看到了一個「銀座共同溝」的展示區,原來,早在關東大地震後,在1926年,銀座就建設了日本第一條共同管線。而在1963年日本更立法實施《關於共同溝的整備等的特別措置法》,逐步推動建設。高雄是在2000年謝長廷市長任內,完成全國第一條共同管線,2004年進行全市共同管線整體規劃通盤檢討,2018年獲得 #前瞻計畫 補助進行縣市合併之通盤檢討,近年逐步納入重劃區施工規範,也預計要趁輕軌二期與黃線施工同步進行沿線共同管溝施作,但因經費關係,離全市普及還有距離。
3. #結合路安設計:除了馬路鋪平外,路緣石的平整施作,和人行道的平整結合,以及促進道路安全的設計、標線劃設...這些需要通盤考量,我們希望除了路平,工程時也一併考慮NACTO或營建署設計規範,來增加道路安全,才能有效降低道路傷亡。
4. #城市使用區劃:東京市區絕少看到貨櫃車、拖板車,原因自然是港區、工業區和城市使用分區的充分區隔,道路的有效疏導。南高雄許多路段因為重車、拖板車頻繁輾壓,道路品質很難變好,2018年起市府爭取到中央 #前瞻基礎建設經費,重新改良路基底,讓道路變好許多,然而這些政績竟然都被韓市府收割。不論國七蓋不蓋,或是怎麼蓋,港區物流的調整,貨運的嚴格分流,對於減少道路損耗都有相當幫助。
林欽榮受訪時,提到「人民有感的路平」是最快速的市政績效;他有十足信心,但也不免有點擔心「#深怕自己被路平埋藏了」。
這句話其實深有玄機,過去我們都知道,選舉到了政府就會把馬路鋪平。其實,路平有一定工法可循,近幾年市府工務單位陸續引進新工法,韓市府任內鋪路也是延續如此作法。只是韓市府花更多錢鋪路,甚至因應選舉,把救急的第二預備金都灑下去提早刨鋪道路,甚至讓「燈亮路平水溝通」成為唯一政績指標。這種過度放大的宣傳手法,其實不利於城市政策大方向的討論。
林欽榮雖有工務專業,但他很清楚,要路平,背後的管線管理、貨運路網調整、都市計畫調整......這些才是百年大計,卻是一任市長任內看不出來的。再者,高雄這座城市最重要的問題,是城市轉型,產業升級,如果媒體聚焦在鋪路,那對市民來說其實並沒有好處。
公共討論的淺碟化、民粹化、弱智化,是韓國瑜留下的最壞遺產,要如何克服,有賴於公民意識地繼續提升。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交通局(3/23)】 #電動自行車改裝及販售問題 在第十次臨時會以及第四次定期會中,智翔都有對電動自行車的改裝、納管議題提出質詢,交通局也回覆會配合交通部「非法電動自行車聯合稽查專案計畫」來進行抽查及攔檢,至今成效為何? 實施至今有何困難點? 且近日報載,中國的零組件也以廢五...
標線型人行道規範 在 邱顯智 Facebook 八卦
「你與罰單,恰恰是秒速五公分的距離」
來考考各位,下面這張圖裡面,有哪些是路面邊線呢?那些是快慢車道分隔線呢
最近在新聞媒體上,有個報導引起我的注意。有民眾因為駛出「白線外」,也就是平面道路的路肩,遭警察開罰600元。
什麼是路肩呢?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可能你會疑惑,一般行駛在路上的快慢車道分隔線,也是白色實心線,這兩者要如何分辨呢?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1條,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
沒錯,十五公分跟十公分,這兩條線的區別,就只有這五公分的差距,這五公分,很可能也是你與罰單的距離。
同樣是白色實心線,對於一般使用機車上下班通勤,長期被宣導機慢車靠右行駛的族群而言,這兩條線是很容易混淆搞錯的。
其實,各位只要打開GoogleMap,往歐洲國家與日本看,他們的一般道路規劃,除了明確的隔開機動車輛跟慢車及行人之外,路肩的設置也不會如台灣劃設,時常能見到可以塞下一整台家庭轎車的路肩。
當然,我在這裡並不是鼓勵騎乘路肩的這種行為,因為路肩的功能,是提供車輛發生故障或其他緊急事故停下使用,以及讓緊急車輛避開交通壅塞的通道。
但是,路肩的設置準則,其實規範的相當籠統。從民眾提供的相關照片看來,也不乏畫有禁止停車線(黃線),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卻也設置路肩,造成機慢車族群行駛道路的權利,遭到擠壓的狀況。
不僅如此,道路邊線的標線,也容易與快慢車道分隔線混淆。
我在這邊呼籲交通部,除了加強教育宣導路肩不得行駛之外,台灣路肩設置過寬、排擠行車空間與人行道空間、讓停車空間亂無章法、與慢車道標線混淆等問題,應該要好好檢討了。
同時,各地方道路與主要道路,路肩畫設的合理性,什麼情況下應設置路肩,也要有明確的界定,別再讓大而無當的路肩,繼續造成道路上的混亂。
交通部
公路總局:公路人
標線型人行道規範 在 邱顯智 Facebook 八卦
週一我在臉書指出路肩劃設與道路邊線的問題,果不其然,連 林佳龍 部長都分不出來「道路邊線」與「快慢車道分隔線」,認為機車行駛在上沒有問題。
這就是台灣公路最美的風景。即便你是聰明用路人,恐怕還是得吃下「任意駛出邊線」的罰單。
更不要說,有些路段的停止線畫到路肩上,誤導用路人路肩可以行駛。更不要說超級寬的路肩,變成汽車的大型停車場。更不要說,劃上禁止臨停紅線的路肩,卻不把空間還給機車族與行人。
這些荒謬的道路邊線,劃設時沒有明確的評估與界定,更沒有配合路段、路寬,畫設適宜的寬度。機車族群需要的行車空間,行人非常需要的實體人行道,變成一段又一段不能行駛、行走的路肩。
今天部長說,會以機車為主題,重新檢討道路的設計跟規範,包含標線,因為以汽車為主對機車族的確很不友善;會在全國道路安全會報中,要求各縣市政府針對這件事情做檢討,並提出改善計畫,也將列為專案檢討改善。
公路總局:公路人,該醒醒了吧。
2020-11-09 你與罰單,恰恰是秒速五公分的距離
https://bit.ly/2Uhc6HG
標線型人行道規範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評價
【智翔的議會質詢-交通局(3/23)】
#電動自行車改裝及販售問題
在第十次臨時會以及第四次定期會中,智翔都有對電動自行車的改裝、納管議題提出質詢,交通局也回覆會配合交通部「非法電動自行車聯合稽查專案計畫」來進行抽查及攔檢,至今成效為何? 實施至今有何困難點?
且近日報載,中國的零組件也以廢五金的名義,開始在電動自行車的業者間流通,要抽查業者成效恐怕不大。
同時交通部在去年已預告修法,規範電動自行車需掛牌,違者可罰新台幣1200-3600元,新法實施後兩年內的電動自行車都要掛牌後才能上路,那在尚未實施前,交通局是否有配合警察局規劃做應對?
連帶許多衍伸的未戴安全帽、超速、酒駕等問題,智翔提醒交通局,在全面掛牌前,仍要積極取締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
#人行道設置問題
標線型人行道無法有效發揮作用,是台灣目前普遍的現況,以桃園區大有路為例,雖有劃設標線型人行道,但如果沒有設置軟桿,違停車輛依舊橫行,讓人行道如同虛設,阻礙交通也影響用路人安全。
因此智翔今天提供兩點建議,參考墨爾本市中心的街道設計,同樣是位於熱鬧商業區中的十米寬的道路,也能設置實體人行道,並保留路邊停車空間;或以新竹市為例,如果無法設置實體人行道,那標線型同樣可以加入如路口槽化線、公車避車彎、內縮的汽機車停車空間,讓整體規劃完善。
智翔認為,道路與人行道的規劃,不脫「以設計引導行為」的思維方式,期許交通局能逐漸改善市民用路的品質。
#桃園客運電動車火災
日前桃園客運修車廠發生火警,共燒掉了六輛電動公車,交通局能否公開這次通盤檢討的報告以及過往的評鑑項目?
智翔也認為,桃客公車使用的是中國製電池,既然桃客有申請政府的補助,那應該盡量使用台灣製的電池,且我們龜山區就有製造電池的廠商,使用中國製電池,保固與維修都有疑慮,請交通局再加強電動車國產化的把關。
#讓座系統成效不佳
台北市、桃園市的公車讓座鈴上路後成效不佳,可能的原因包括疫情、造成情緒勒索、無法顧及隱私等,也可能忽視市民的隱性需求。
若讓座系統的立意是良善的,那在宣導教育上,
交通局應多加強,讓真正有需求的人放心使用,以免造成又一樁浪費公帑之事。
#桃林鐵路自行車道沿線Ubike站點
桃林鐵路市民使用率及滿意度都相當高,但智翔還是反應一下市民在遊憩時遇到的狀況,一為市民常常在全長十公里的路程中,不知何處可以轉彎或出入散步的區域,建議可以設置沿路的里程數與路標標誌。
另外則是沿路的Ubike站點,尤其是健行路到煉油廠之間的柏油路段,是可以考慮的站點,再請交通局評估後,我們可以來會勘處理。
標線型人行道規範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評價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標線型人行道規範 在 張淵翔 Youtube 的評價
5/7議會第19屆第5次定期會交通處及公車處業務報告及詢答
一、針對環境永續的問題提出:
1.空氣污染:塞車造成車輛怠速,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在和平島與潮境公園路段。
2.標線型人行道:提供一個民眾安全走路的環境。
3.準點的公共運具到站系統:太陽能電子紙的智慧站牌。
4.共享電動機車需要的配套:停車格。
5.電動汽機車的通電站。
二、禁行大客車行駛路段
三、女性與孩童專用候車專區
四、海科館轉運站的完工啟用期程:將相關民間客運業者引進轉運站
五、水上計程車
回覆
交通處處長:
1.標線型人行道有明定規範,相對多與及坡度大,有些地方不適宜設置
2.共享機車,希望由業者主動提出後做檢討
3.禁行大客車,與海科館討論
4.調和街轉運站到今年年底,超前部署
公車處處處長:
調和街可以試辦太陽能電子紙智慧型站牌
標線型人行道規範 在 擺脫「行人地獄」標籤標線型人行道成短期解方-民視新聞 的八卦
【民視即時新聞】最近台灣「 人行道 」的議題,因為受到國際媒體的關注,也引發國內網友討論,倡議要讓 人行道 變成道路標準配備,但要改造出讓大家安全、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