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停終於看見彩虹!!! (#慶記外帶)
【相關報導】
快訊/15:27敲槌 「同婚專法」三讀通過成亞洲第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17/1446444.htm?from=fb_gee_video
同婚關鍵第4條通過 幸福盟: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17/1446754.htm?from=fb_gee_video
「同性二人結婚登記」蔣萬安7藍委投贊成 林岱樺13綠委跑票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17/1446791.htm?from=fb_gee_video
影/林昶佐裸上身手舉彩虹旗 「517之後,想結婚的就結婚吧!」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17/1446520.htm?from=fb_gee_video
☛入手黑貓即即X赤柴歪歪廢萌LINE貼圖
http://bit.ly/2JqmTv1
#即新聞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9萬的網紅眼球中央電視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雙主播:沒有營養的生活智慧王 https://reurl.cc/QmLrp 廣告配音:星期天配音是對的 https://reurl.cc/QmLrZ 妙蛙發財種子:臺灣の製藥 https://www.facebook.com/twdrug/ 就決定是你了!發財! 蟯蟲檢查做得好,一目千里沒煩...
林岱樺同婚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八卦
歷經兩次協商之後,立法院今天終於針對同婚專法的內容進行實質討論,就現有行政院、賴士葆委員及林岱樺委員提案的三個版本每個條文,一一討論相關的問題。
然而,因為賴士葆委員堅持保留他明顯違憲的版本,不願與其他版本協商討論,上午發言完畢後即離席而去,所以今天無法作成協商結論,仍要等到周五院會才能處理、作出決定。院長在協商最後也宣告,本案將會列為周五議程的第一案,先於其他議案進行處理。
雖然如此,今天出席的委員仍認真討論每個條文,提出可能的問題和建議。這陣子引發外界許多討論的條文,也都在協商過程中得到充分的討論,包括法案名稱、立法目的、定義、成立關係之年齡、登記為同性婚姻(政§4)或同性家屬(賴§5)或伴侶(林§4)、開放親生子女收養(政§20)或僅得約定監護(賴§15、林§21)、宗教自由條款(政§26、林§27)、跨國同性婚姻之成立(時力黨團修正動議§27),但最後仍無法作成結論。
許多同志家庭在意的子女收養問題,今天在場許多委員發言指出目前政院版規定僅限於收養親生子女,將使現存為數不少的收養子女仍然無法得到身分的保障。我國本就開放單身收養,且收養的程序十分嚴謹,必須經過試養、社工機構評估、法院裁定等階段,每個階段更需考量兒童最佳利益來把關,最後才有可能成立收養。
單身同志歷經這樣嚴謹的過程而收養了孩子,事後與他人成立第二條關係,若對方有意願也有能力共同養育這個孩子,卻不允許他和孩子透過前述嚴謹的收養程序來建立親子關係,讓他們在法律上成為完整的家庭,這違背兒童最佳利益,也違反兒童權利公約,而這些孩子又何辜。何況收養是基於自由意願,如有人擔心收養會稀釋繼承的應繼分,則不收養即可。
至於宗教自由條款,林岱樺委員的版本更是大大擴張了政院版內容而成為「合法歧視條款」,許多委員對院版及林版這項條款的訂定提出質疑,吳志揚委員也認為本條「說不清楚就不要訂」。我認為這樣的規定會產生競合問題,因為同婚專法是特別法,一但制定這樣的條文,可能導致其他一般性法規(如林靜儀委員現場舉例醫事相關法規有不得因性傾向而拒絕醫療的規定)產生適用問題,最後院長也請法務部和各黨團回去再斟酌。
此外,林岱樺版獨有的「防偽條款」、「全民監視條款」(林§8)則各黨團有共識,建議不予採納。
感謝今天在場外數千位支持同婚的朋友,大家一路的支持讓我們更有力量,這幾天讓我們繼續一起努力,鼓勵更多委員出席投票,守住政院版草案,為台灣社會走出更平等的未來。
林岱樺同婚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八卦
今天中午周春米委員召開會議,協商行政院「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和賴士葆委員所提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會議上許多委員充分表達意見,但沒能對條文進行實質討論,留待後續院長召集協商。
至於信望愛基金會、異象國際公益展望基金會強力遊說、林岱樺委員提出的「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要到明天才能確定是否排入院會的正式議程,也才能確定後續的處理程序、是否一起排入協商。
林岱樺委員提出的草案宣稱是「折衷版」,但事實上只有名稱折衷,條文和說明卻充滿赤裸裸的歧視,不僅只能登記伴侶(草案第四條說明),部分條文甚至超越賴士葆版本,如:
1.增訂「假結婚條款」:只要其中一方的三親等內血親(如:姪子姪女、伯、叔、姑、舅、姨)、檢察官或社福機關認為兩人「非出於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或非以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之意思,而締結第二條關係」,就可以訴請法院介入,確認關係不成立(草案第八條)。但兩個人建立永久結合關係,究竟為何是讓這些人來監督、確認?這些人又如何判斷當事人是不是真的符合這些要求?
2.擴充「宗教自由條款」:良心、信仰自由等均不因本法施行而受影響,條文說明中更直接寫明「表達及教導不贊同第二條關係之意見等,並不構成歧視」(草案第二十七條)。這條規定根本是變相的「合法歧視條款」。
若將立法院現有的所有同婚相關草案版本一字排開,從2016年在跨黨派立委支持下初審完成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到這幾個月陸續提出的專法版本,政院版其實才是真正的折衷版,無庸置疑。
賴士葆委員提出的版本則混淆了親屬法體系中的「配偶」和「家屬」,而且是「和尚條款」、「修女條款」,僅保障同性別二人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同性家屬關係,卻沒有釋字提及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也未規定同居義務,完全違背大法官解釋。
賴委員今天在現場質疑憲法怎能對抗公投?但事實上公投結果的位階只是法律,而大法官解釋的位階則是憲法,台灣是民主的國家,也是法治的國家,憲法位階高於法律應該是最基本的法治原則,且去年通過的公投第十二案,事實上也是在釋字七四八解釋的基礎上才得以成立(參見中選會107/04/18新聞稿第二段: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7news/27215)。
台灣已經有上萬對同性配偶、上百個生養孩子的同志家庭和我們共同生活在這塊土地上,他們只需要和一般人一樣的法律適用,讓他們可以無後顧之憂的相愛成家、養兒育女、相伴到老。同性婚姻已經是我們無法閃避的歷史責任,我們必須勇敢面對,做出符合憲法要求、平等價值的決定。
林岱樺同婚 在 眼球中央電視台 Youtube 的評價
本集雙主播:沒有營養的生活智慧王
https://reurl.cc/QmLrp
廣告配音:星期天配音是對的
https://reurl.cc/QmLrZ
妙蛙發財種子:臺灣の製藥
https://www.facebook.com/twdrug/
就決定是你了!發財!
蟯蟲檢查做得好,一目千里沒煩惱!
●Facebook粉絲專頁《眼球中央電視台》
https://www.facebook.com/EYECTV
#韓國瑜 #黃捷 #2020總統大選

林岱樺同婚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評價
今天在同性婚姻的協商,我再次強調,賴士葆委員所提的「同性家屬」以及林岱樺委員所提的「同性結合」,都無法解決目前同志被剝奪婚姻權利的問題。因為,大法官釋憲文解釋得非常清楚,人民擁有婚姻自由與平等權,而不是「家屬自由」、「結合自由」。
而且,賴版讓同性伴侶之間建立「同性家屬」關係,這到底是什麼概念?我跟我弟、我爸難道不是同性家屬?義大利?維大力?
總之,這兩個提案不止無法保障人民的平等權,還會創造更多的不平等。詳情請看影片。
希望接著的協商過程能就事論事、就婚姻論婚姻,不要再迷航。讓台灣祝福每一段姻緣、保障每一份幸福。

林岱樺同婚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評價
今天立法院進行同婚專法的政黨協商,很多朋友在立院外守候。
剛好,今日臺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安排進行我提出要求的「受理同性婚姻登記配套方案」專案報告,讓我們有機會釐清二個很重要的問題:
✅ 如果立院在5月17日通過行政院版(同性婚姻),那未來「伴侶註記」機制可能就逐漸退場。但對於將來若伴侶註記退場後,「已經註記伴侶、尚未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應該如何處理呢?
簡言之,我的立場是,在「立院通過政院版同性婚姻專法」的前提下,若未來保留伴侶註記制度,就該研議擴大到異性戀伴侶也能適用;若中央決定停止伴侶註記制度,那「已註記、未登記」的同性伴侶權益不能受到影響。
我提醒民政局藍世聰局長,未來到內政部開會時,應該採取這樣的立場向中央建議。
✅ 若5月17日立法院通過掃把星賴士葆或葛林岱樺德的版本(同性家屬或同性結合)版,不是同性婚姻,就會衍生「同性伴侶能否依照釋字748號解釋登記結婚」的法律問題。
若立法院通過「不是婚姻的專法」,5月24日當天,有同性伴侶到戶政事務所,主張「直接依照748號解釋本文登記結婚」,民政局如何因應?
藍世聰局長的回覆是「立法院通過的法,我們不管喜不喜歡,還是要依法去執行。有不周或認為礙難執行的部分,就只能尋求釋憲」。
依照民政局的回覆,若立法院制定「不是婚姻」的專法,台北市民政局的立場,就是依照專法執行,不接受主張釋字748號登記結婚。最後就是走上「戶所拒絕登記,人民打行政訴訟最後聲請釋憲」的路徑(重新跑一次釋憲流程啦)。
🌈🌈🌈
今天在立院外守候的朋友辛苦了!各位的努力是非常重要的。
依照民政局藍局長的回覆,若立法院通過一部「不是婚姻的專法」,屆時戶政機關「不接受依照748號解釋直接登記結婚」!
5月17日,立法院將針對同性婚姻專法進行表決。請大家繼續努力,守住蘇貞昌政院版(同性婚姻版)的底線!
🌈🌈🌈
今天的專案報告有兩個題目:「社子島開發」和「同性婚姻登記配套措施」。
現行的台北市議會錄音錄影規則並未開放現場直播。但我認為這是人民關心的議題,因此提出開放直播的提議。
經召委陳政忠議員和其他議員同仁同意,共同促成這次直播
也謝謝打臉名嘴頻道的RJ團隊到場採訪!
大家繼續一起推動議事公開透明~
完整3小時會議影片網址:
https://youtu.be/TvAmaX8tAoc

林岱樺同婚 在 林岱樺版同婚專法非折衷版竟允許「姑姑」拆散同性關係 - Dcard 的八卦
太扯!允許拆散同婚王血紅這根本是邪教啊!,反同陣營另推林岱樺版擬取代賴士葆版同婚專法,行政院在2月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 ... ... <看更多>
林岱樺同婚 在 [討論] 林岱樺很少被抓出來鞭? - 看板HatePolitics 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