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語錄.埃及法王遊行》
* 如果我對雲說話,千萬不要見怪,城市就是一個幾百萬人一起孤獨生活的地方。—-梭羅
* 月亮的鐮刀在深秋的夜晚割倒花朵,而所有花朵都在無窮的渴望中等待月亮親吻。
——索德格朗《月亮》
* 當記憶的花園逐漸荒蕪,一個人會開始珍愛最後殘存的花草。為了不讓它們枯萎,我從早到晚灌溉澆水,悉心照料。因為怕忘記,我回想,再回想。——奧爾罕·帕慕克
* 大多數引起人的不幸、痛苦、絕望、羞辱、逆境的真正原因並非是人性中的惡,而是簡單的惰性。—-馬洛伊·山多爾《草葉集》
* 熱愛書吧,它會使你的生活變得舒暢愉快,它會幫助你辨別形形色色的思想、感情、事物,它能教你尊敬別人和自己。
—— 高爾基
* 友誼意味著兩個人和世界,然而愛情意味著兩個人就是世界。在友誼中一加一等於二;在愛情中一加一還是一。—-泰戈爾
* 處理人間事務時粗線條即可,不必過分深究。世間萬事萬物,總存在太多彼此矛盾的方面和各不相同的形式,考慮多了,反而迷茫。—-蒙田《蒙田隨筆》
* 我已成為過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過是我往日的記憶殘片。我心目中最寶貴的東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壽終正寢。我只是按照過去的記憶坐臥行止。—-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
* 有時候,壓力太大反而會導致一事無成。你應該去精進那些自己擅長的事情,不要試圖讓一切十全十美。—-梅耶·馬斯克《人生由我》
* 小羅斯福差不多十五歲左右,父親覺得兒子自學得差不多了, 才把他送到麻州Massachusetts的格羅頓學校Groton School。
這是美國人教育小孩的方法:小時候讓你人格、個性自由發展,有一個快樂的童年記憶,然後到了一定年紀,要求你過自律的生活,開始嚴格的離開父母親,離開這個家,不可以過安逸的日子。
格羅頓學校非常著名, 所有想要上哈佛、麻省理工學院的人,大概都會先去念這家寄宿學校。小羅斯福開始接受所謂正規的學校教育,而且必須離開他的父母親。母親莎拉當時在日記裡寫:「我一方面拂去他收集的鳥類標本灰塵,看著他行李已經打包,還在河裡游泳。我懷著沉重的愁情,我知道必須跟我的寶貝兒子離別了,我很難過。」
小羅斯福在格羅頓學校裡總共待了四年。在這四年裡,他跟校長建立很好的友誼。學校基本上是非常斯巴達式的教育,住宿的校舍一點都不豪華,相當的簡陋,房間跟房間只隔著窗簾,根本沒有門。小羅斯福的學校房間大概只有他原來自己家裡房間的十分之一,疏疏落落的放一些家具。他每天早上七點起床、七點半吃早餐、八點十五分朝會、上課、中午休息用餐、上課、運動,晚餐時間要穿著整齊做晚間禮拜,接著晚自習──這就是格羅頓學校的一天作息。
課程裡有非常密集的古典課程,我們看他第一年的紀錄,他修了拉丁文、希臘文、幾何、英國文學作文、古代史、科學、聖經研究︙︙我之前提到,他的成績向來不好,在這裡也一樣,就拿B。不過,老師對他的評語已覺得他聰明、好學,成績不是頂尖,鋒頭沒有很健,踢得一腳好球──這是同窗對他唯一留下的印象,他的同學做夢也沒有想過他會成為美國總統。因為家族影響力的關係,一九○○年他還是進入哈佛大學。
有一張小羅斯福油畫像是在他進哈佛大學時畫的,現在掛在羅氏宅邸,非常的帥,像電影明星休葛蘭Hugh Grant迷人。
那時的美國處於一個急遽變化的時代。二十世紀初,由於工業革命,全世界有數百種發明陸續問世,包括電梯、地下鐵、電話、汽車等,都在那個時候發明。
美國在這方面的發展尤其很快,當時的美國GDP總量已經超越英國。
現在很多美國人覺得:「噢!我們的經濟、我們的工作被誰偷走?」其實我想告訴美國人:「請回頭看看你們當時的經濟怎麼發展起來。」當時的美國從農業轉成高度的工業化社會, 變成世界的經濟強國。西部拓荒已經結束,一八六○年時美國人口只有三千萬,到一九○○年是七千五百萬人。換句話說不只兩倍,是兩倍半,這兩倍半的人口激增主要來自於各地移民對美國的夢想,但是外來移民激增以後,城市自然擁擠不堪,衛生狀況很糟,財富分配不均衡。
四十年之內,美國人口從本來三千萬變成七千五百萬,可能四十年前來的移民也是落魄戶,過四十年之後他們的經濟狀況好一點了,但是看到新來的移民就覺得別人是落魄戶。
新人總被舊人看不起,每個人都會遺忘自己過去的貧窮。
我們現在談貧富差距,會說:「吉尼係數如果是多少多少,這個國家社會就會顛覆。」我為美國人、也為所有人回憶一下,當時美國1% 的公司占了全美製造業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完全由少數幾個寡頭公司,壟斷全美所有的製造業。在這個時刻,美國工業大幅成長還有另一個原因,外來移民使勞工工資非常便宜,便宜到什麼程度呢?便宜到在磨坊、工廠裡頭工作的人,平均每日工資是一.五美元;女工和童工更低, 一個禮拜收入只有六塊錢:換句話說,一天大概只有一塊錢。
當時是沒有週休二日的,連禮拜天都不休息,所以一天連賺一塊錢都不到。
童工是整個美國二十世紀初經濟發展非常重要的基礎,後來被稱作「國家的恥辱」,可是也因為童工工資很便宜,美國經濟才在二十世紀初大幅崛起。
那時美國有一百七十萬名低於十六歲的童工在工廠或農場裡工作,大部分是十四歲、十六歲以下的小男孩,還有很多是十歲或十五歲的女孩, 這些人工資就更便宜了。
全美國20%的男孩沒有上學,都在當童工。紐約市有三分之二的居民住在很髒亂、擁擠的地方──這就是一九○○年代經濟全面起飛的美國。
當時的貧富差距有多嚴重?現在我們說中國大陸的貧富差距很嚴重,1%的家庭控制全中國40%的財富,但你絕對猜不到,一九○○年美國是1%的人口──不是家庭──控制了全美90% 的財富。這就是當時的美國。
小羅斯福一九○○年進入哈佛大學,哈佛大學已經是全世界著名的名校,創校二五○年,是美國權貴子弟最熱衷的大學。他高中的時候體育成績還可以,到大學的時候也不行了。第一年參加合唱團,第二年開始對校園刊物有興趣,第三年就擔任《哈佛日報》的總編輯。更重要的是,他開始參加很多慈善團體的工作。沒有人知道為什麼這樣一個小孩在那個出生背景會注意到這些事情,可能是他在學校裡廣泛的閱讀,每天讀報紙。他發現美國財富太過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他看到同年齡的男孩很多都在做童工,自己的日子卻過得這麼好。
他每次在父親的車裡,看到在馬路上發派報紙的童工,看到在馬路邊賣糖、賣吃的那些小孩,想想自己旅遊時所坐的豪華郵輪,就覺得很慚愧;這是他加入慈善工作的理由。
所以,一個人不管他出身如何,不見得需要經歷貧窮,心中有一種善良,才能讓他去關心比他窮困的人。
他在大學時主修歷史和政治,輔修英文。一個美國人為什麼要輔修英文?
不是因為他英文講得不好,而是他想讓自己的英文更漂亮,演講時更動人。這兩件事情使他後來從政,不論是當紐約州議員,還是成為美國總統的演說,還是宣戰時的演說,都成了經典演講。
他在哈佛大學的成績又如何呢?
比他高中的時候還爛,是C。
父親在他大一時去世了,留給他一筆財產。
在美國,父母不會一下子給你幾百萬美元的財產,都是用信託的方式,當時他一個月可以拿到將近五百美元左右,一年是約六千美元。當時很多學校老師年薪不過五百美元,他等於一個月可抵老師的一整年,生活算是相當相當的好,但他並沒有太揮霍。
他本來也可以成為媽寶。因為爸爸死了,媽媽生活沒有重心就搬到哈佛大學附近。同學就開他玩笑,說他是長不大的小男孩,但是他常常說:「我的母親對我的影響是什麼?就是如何對一個愛你的人Say no,你如何拒絕,而又不傷害他。」
所以,小羅斯福若與他人之間有一種特殊的交往能力,他認為是從如何應付他強勢的媽媽學來的。
他在哈佛大學的時候多次參加慈善機構的募款,自己也常捐款,替貧窮的機構當志工,比他花在學校上課的時間來得更多,這也影響了後來他的婚姻。大四的時候,他和他的一位堂妹擦出愛情火花,隔一年宣布訂婚,畢業後隔一年就在紐約市結婚;他的妻子就是後來美國最著名的總統夫人伊蓮娜.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他們交往的過程小羅斯福的媽媽反對得不得了,媽媽好不容易搬到哈佛大學附近,而且買了很漂亮的、當地一條叫Commonwealth 的大道上的一座豪宅,就是希望他能多結交波士頓名流,希望他開舞會。
可是,小羅斯福會應付他媽媽,說我在圖書館學習,其實他是去幫貧窮的孩子補習,還參與一些慈善機構工作。—-陳文茜《文茜說世紀典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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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美國國家地理雜誌
【埃及舉行盛大遊行,慶祝王室木乃伊遷入新館】4月3日,在埃及電影明星、歌手、舞者和衛兵的護送下,22位法老和古代王室成員的木乃伊在開羅街頭巡遊,從歷史悠久的埃及博物館搬到最近落成的埃及文明博物館(NMEC)。其中大多數木乃伊來自古埃及文明的黃金時代——新王國時期(約公元前1539年至公元前1075年)。此次搬遷的18位法老和4位王室成員中包括數位古埃及的王室名人,其中拉美西斯二世,通常被稱為「拉美西斯大帝」,被認為是《出埃及記》中提到的法老;還有哈特謝普蘇特,她是威嚴的領袖、傑出的建築大師,也是古埃及為數不多的女法老之一。許多埃及人期待著這次遊行,認為這是疫情期間難得的慶祝時刻,但也有人擔心木乃伊的遷移會帶來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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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嘉航空 - 北極光(六)
話說我第一晚去到挪威的Tromso已經見到極光,心情極好之餘,人亦有點囂,覺得極光並不是傳說中那麼難遇上。而且之後幾天不是更北,而是差不多最北,睇極光又有幾難喎!不過看極光這個活動始終是晚上才可進行,而人在挪威,總有其他活動的。
今天就是Tromso之旅。雖說晚上會上郵輪,但也真有整整一天的時間讓我好好了解這個小城。在香港我們只偶爾在酒店吃Buffet的時候,才有機會看看冰雕,而且好似人咁大已經被譽為大型雕塑,但在北歐則真是隨街都有雪雕,而Tromso也不例外,隨便行出酒店外,已有十個八個雪雕在供候,雖然雕功並不精細,但個個牛咁大,對於在南方生活的我來說,真是很有氣氛、也很好玩,童真也在不知不覺間自動番埋嚟。
玩完一輪雪之後,係時候觀光了。計劃是先過河,回程才參觀大島的景點。於是行去搭巴士。由於那天是假期,所以街上人不多,但亦見到有規模不大的嘉年華活動,有遊戲、有表演,頗為熱鬧。慢慢的行十分鐘左右已經去到巴士站,路線20或者24都可以帶我到全球最北的主教座堂(Artic Cathedral)了。咦,車站冇寫車費嘅!唔緊要喇,等一陣問司機都一樣啫!
車嚟喇!問司機幾多錢一個人,佢擰擰頭,哦,佢唔識英文,我於是將挪威克郎攤喺手上任佢揀!搞掂。之後一過橋,Artic Cathedral已經大大隻咁企喺面前,再行上斜路就去到門口喇。可惜,除了6月至8月,這裡沒有管風琴彈奏表演,而我們當天亦錯過了集會時間,所以聖堂的大門已關上,不能入內,只可以在外圍走一個圈,但這個圈也走得很開朗舒暢,因為從每一個方向望出去的景致也不一樣,所以也走了成個鐘頭。接著便試著從另一邊走,看看會遇上甚麼風景人情。其實行呀行的,沿途都是差不多的風景,於是便去巴士站搭車返大島。
巴士到站了。上到去又把錢攤開讓司機自己揀,但這個司機擺擺手的似乎不想收我錢!有冇咁著數呀!我定望睛望著他,他見我唔郁,又嘰呢咕嚕咗一尐唔知乜嘢,我繼續定睛望著他,這時有個當地人走出來說,坐車要用咭,並且把他的一張給我看,是一張類似我們八達通的物體,我跟他說我沒有呀,而且我之前也是就咁樣俾現金㗎。那位先生幫我翻譯給司機聽,司機聽完之後又同那位先生講了一輪,然後那位先生跟我說,司機說不收你錢,你搵個位坐就得喇!我瞪大對眼望住個司機,雖然司機唔知佢究竟翻譯咗尐乜,但佢仍向我點點頭表示那位先至講的是真話。百般困擾,在沒有特別執到的感覺下,唯有坐免費車。到今日我都唔知點解搭同一條線會有兩個處理方法。
再回大島之時竟讓我見到無印良品,當然無印的簡約風與這地很相近,而日本人亦很喜歡挪威,別忘了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和他的近期作品《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都與挪威拉上關係。
之後在大島繼續閒蕩,渡過了一個很愉快的早上。期間還去過他們的圖書館。其實最初是被她的外形吸引,以為是一家博物館,入到去才知是圖書館,而最震撼的是館內有很多小朋友,我指的是只有三、五歲的小人兒,他們在圖書館內自行走動,自行拿書看,但整間圖書館寧靜依然,沒有小孩哭鬧聲更沒有父母叱喝聲,這場面怎不叫人感動,國民質素就是這樣鍊成的的!這是多麼平和的場面,我當時怕打擾了而沒有拍照,今日在心底重溫,回味尤甘!
吃過午飯之後,本想去Tromso的另一邊走走,計劃中是去Polar Museum,Polaria等等,但被自己跣親後,就邊度都唔駛去!如果你之前冇聽到,可以補聽6月20號,或去我個facebook page補睇。其實就跣親事件還要多記一筆,就是那間711的售貨員,他在我坐在裡面個多小時內,不但未對我表露任何不滿神色,還不時問我有甚麼要他幫忙,真的很感謝他!
當日在711坐到差不多,便蹣跚地走回酒店,左手膊頭很痛,連抬高手一吋的能力也沒有。只好在房裡休息,希望可以在上船前復原,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一直等到五點九便請門房代叫計程車。這裡的計程車原來是由他開出的地方開始起錶,所以到得酒店已是16歐羅,而我重懶有嘢,要喺酒店坐到咁上下至上車,於是咪又俾佢跳多咗幾歐羅囉!
最後,原來用腳走不到五分鐘的路程,計程車埋單卻要20歐羅。無論如何,上船了,希望今晚能再見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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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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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