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發展不應建築在犧牲環境保護上!』
昨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通過,看似解決了眼前的問題,但卻是讓爭執已久的未登記工廠問題繼續「懸而未決」!
不可諱言,在過去,未登記工廠為台灣創造了經濟產值;在現在,許多未登記工廠已經成為世界第一,甚至全球唯一。但是,未來呢?未來我們希望看到的又是怎樣的光景?如何讓農地農用,如何符合完整的國土規劃?如何強化監管機制?如何定義污染等級,這都是政府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由於執政黨已經勢在必行,工輔法的修正成為不可逆的結果。但是,我必須提醒政府,未登記工廠的存在是政府長期漠視的結果。因此,政府首要的責任應該是讓台灣已經失控的工業用土地價格趨於正常化,讓閒置工業區的硬體建設改善、加強,讓這些未登記工廠能夠回到工業區內,這才是根本之道。
在環境保護上,這次的修法,對於未來的污染級別認定,我堅決反對由經濟部單方面決定,必須與環保署、農委會共同研商,這對保護農地來說,是最基本的態度。而各行政機關也必須正視自己的責任,加速改善各種環境,反思自己過去的缺失。
最後,我還是強調,產業發展跟環境保護一樣重要,也是政府不能也不該迴避的責任,這次的修法,已經定義台灣產業與農地的未來,而這個未來,我們的世代子孫都必須共同承擔。
未登記工廠定義 在 I Love 闕枚莎《粉絲團》 Facebook 八卦
【民政部門質詢】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枚莎今天下午對社會局進行質詢,如何打造更友善的老人生活空間及幼兒托育場所,是枚莎長期關切的議題,因此枚莎對於目前台北市老人住宅以及公辦民營托育中心所遭遇的困境,提出質詢並要求社會局提出解決辦法,並朝「健康銀髮養生村」之概念來推動。除此之外,枚莎還有針對本市公民會館設置的問題,向民政局質詢:
壹、老人住宅問題
一、高齡社會: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超過人口7%的稱為高齡化社會,達14%稱為高齡社會,達20%稱之為超高齡社會。枚莎指出目前台北市老年人口比例、扶老比、老化指數逐年升高,老年人口比例已達14.08%,儼然台北市已從高齡化社會轉為高齡社會。
二、老人住宅(公寓)入住率問題:
目前台北市四處公辦民營的老人住宅(公寓),總共可容納人數為376人,入住人數為271人,入住率只有72%,希望局長了解問題之後,能立即提出改善方案。
三、借鏡先進國家:
枚莎以國外經驗說明,該如何讓「老人住宅」、「在地老化」與「終生住宅」的概念結合,並藉此提升老人住宅的入住率,以及提供一個舒適、安全的空間,是政府亟需考量的問題。
四、建議:
有鑑於台北市高齡社會來臨與老人住宅入住率未提升的問題,闕枚莎要求社會局必須檢討目前老人政策,並針對民眾對於老人住宅入住的意願、租金與伙食費的價格、在地老化的服務、終生住宅的推動、軟硬體設備的要求…等意見,做一完整的問卷調查,以及邀請專家學者及長青社團召開研討會來共同討論。
貳、公辦民營托育中心
一、額滿問題:
台北市目前有14家公辦民營托育中心,總共登記報名2455人,但實際錄取的收托人數只有580人,錄取率才23.62%,錄取人數實在太少,枚莎要求社會局應評估增加收托人數以及增設托育中心。
二、建置托育中心家庭保全數位監控:
枚莎認為應在公辦民營托育中心裡,建置家庭保全監控系統,讓家長可隨時隨地利用上網裝置查看幼兒生活動態或掌握其學習狀況,不但減少了家長對幼兒安全的疑慮、更大大提高家長參與幼兒成長過程的時間比例。除此之外,也可提升民眾對於市府公辦托育中心的信心。
參、打造文創匯聚的南港公民會館
一、南港公民會館因時空背景問題,使用率較差加上需提供空間讓新移民來使用,因此於95年06月12日廢止,南港公民會館改為新移民會館後,南港沒有再設置公民會館。經枚莎向民政局質詢後,建議再次設置的地點,希望能以區內具有歷史意義或紀念性之公有建築物為選址,並提出南港瓶蓋工廠一址給民政局做考量,而藍世聰局長亦深表贊同,希望能替南港爭取到具有歷史紀念性的公民會館。
二、枚莎認為若要再設置,應該試著仿效信義公民會館,運用古蹟與文化創意產業的結合,打造具有人文氣息的環境,提供時下青年一個休憩放鬆的空間。
未登記工廠定義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八卦
哈囉大家我懸崖編🏞️,又來到每週一工的時間,農地違章工廠究竟應該由哪些單位管轄,各單位依據的法源是什麼,又能怎麼處理,其實在名字上就已經透露出玄機啦,快跟著我一起看下去吧。
首先,農地違章工廠可以拆解成「農」「地」「違章」「工廠」幾個部件,剛好,這幾個部分分別說明了農地違章工廠觸及的不同面向,也對應了政府機關中的不同單位,以下分為別大家介紹在這個脈絡中每個字詞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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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ㄋㄨㄥˊ:指的是農業。
📓法源:農業發展條例。📌處置方式: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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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在農地上,當然與農業脫不了關係,農業的部分會由「農政單位」(農業局/處)去認定案件是不是為農用,但農政單位即便認定非農地農用,也沒有裁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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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ㄉㄧˋ:指土地使用分區,也就是俗稱的「地目」。
📓法源:區域計畫法。📌處置方式:要求限期改善,另外可裁罰、斷水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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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單位」(地政局/處)在農地違章工廠案件中,去認定使用是否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雖然可行使的裁罰手段在法規上寫得很重,但實際上沒有執行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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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ㄨㄟˊㄓㄤ:指沒有取得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的建物。
📓法源:建築法。📌處置方式:要求限期改善,另外可裁罰、斷水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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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違章工廠在不正確的地方建造,當然無法取得建造及使用執照,也就是所謂的「違建」。建管單位(工務局/處、建管處)就是認定案件有沒有建造及使用執照,認定為違建之後,排入拆除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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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ㄍㄨㄥ ㄔㄤˇ:依《工輔法》認定法律定義上的工廠。
📓法源:工廠管理輔導法。📌處置方式:要求限期改善,另外可裁罰、斷水電、拆除...,且地方不作為實可由中央代行斷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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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單位」(經發局、建設處、產業發展處、觀光處...)在農地違章工廠案件中,認定案件是否為法律定義上的「工廠」,再確認案件是否有「工廠登記」,若為應登記而未登記的工廠,就可以依照工輔法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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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辛苦大家了,但有沒有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情,其實很多單位都擁有「處置」農地違章工廠的正當性,那麼為什麼我們會希望由經發單位依據《工輔法》處理呢?
實際上,地政以及建管單位要處理的「違法個案」並不僅只有農地違章工廠,在資源分配排擠下,很難有實際的作為,但經發單位依據《工輔法》,是最對症下藥的處置,也才能最有效的處理農地違章工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