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英美和聯合國一旦公佈制裁名單,格式都一樣。譬如英國財政部制裁伊斯蘭恐怖份子,也一樣公佈出生日期、護照號碼、護照有效期限、地址,以及放炸彈等恐怖活動之做案性質,不值得大驚小怪。
正如有人指出,香港特區政府經濟事務局也公佈過同類全球制裁罪犯的私隱資料。
不可以說特府小家氣,不過在修女學校年年考第一的香港女特首,高聲抗議,可能從未想過自己會登上同類排名榜,對此未能「一笑置之」,也做不到「嗤之以鼻」,反應情緒化,只是心理上一時無法調節。
特區政府聲稱考慮以國安法私隱法等控告美國政府,但美國全不理會。畢竟拉登被英美等制裁通緝多年,從未發表過聲明說要控告英女皇政府。國際玩家級數畢竟不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
有效期限格式 在 王婉諭 Facebook 八卦
我是 4 個孩子的媽媽,我參選的最大初衷,是為了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但是,台灣的虐嬰事件頻傳,常常聽這些故事、講這些事情,都讓我悲從中來,相信每位爸媽都是。
保護兒童生存與發展權,是國家的責任,怎麼好像變成是我們必須透過一個個讓人心酸的故事,才去一步步地求來?
這週二,我和時代力量的夥伴一同召開親子正義政見發表記者會。做爸媽的,除了希望能減輕育兒的重擔之外,更希望的時孩子能健康成長!
上一篇我談到育兒量能的增加,為的就是希望父母在育兒這件事情上,能夠「自由選擇」最符合自己需求的方式,在公托、私托、親帶當中可以自己做選擇,而不是被迫的只能有一個方式。
選擇機構托育,是當下最普遍的方式,但層出不窮的機構意外或兒虐事件,是爸媽心底深深的隱憂,因此除了解決托育量能之外,必須同步的是,如何確保托育品質?
以下是我們提出的第二波親子政見!
💡托育機構的協助改善與監督管理💡
1、改善教保員勞動環境
身為 4 個孩子的母親,我知道要照顧好嬰幼兒,是多麽勞心勞力。當一大群嬰幼兒全部都仰賴照顧者,會是多麼的辛苦與困難?
這就是目前托育的普遍現狀,教保員在同時要照料多位孩子時,稍有不慎就容易有意外產生。許多研究已指出,降低師生比,能有效降低幼兒意外事故發生。
📢 我們呼籲:在積極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仍必須同時檢視孩子的安全、孩子的需求。
教保員是長時間的嬰幼兒照顧者,不是廉價勞工,給教保員更多的保障,就是給孩子安全成長的機會。除了降低師生比之外,我們也希望積極檢視承包政府的委託方案者,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案例、公家機關聘僱的教保員的薪資應一致、輔導教保人員組成工會、教保員在職進修加入勞權課程,以及讓教保職業工會能一同進行陪檢….等,全面提高教保員的勞動環境。
2、以更透明的機制杜絕不肖業者
幼兒園的違規事件頻傳,超收學童、幼保員無照的新聞,屢見不鮮,然而,被裁罰的業者,往往改名異地之後重新營業,爸媽無從追查,可能持續受騙。
① 兒虐案件全公開:
0~2歲及3~5歲,因為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衛福部及教育部),且適用的法規也不同(兒少法及幼照法),目前即使兩部法都有規定違法資訊應公開,卻有很大的落差程度。現在只有衛福部有做公開平台。
📢 我們認為:不論是違反兒少法或幼照法的單位,都應該完整統一揭露,且揭露資訊,應溯及負責人及更名歷程,統一格式為可搜尋亦追查,以免托育單位更名躲藏!
②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稽查過程全揭露:
以美國為例,所有幼托機構中稽查報告、違規、被投訴、法律訴訟等資訊,都向人民完全公開。而台灣目前能給家長的,卻只有評鑑指標、機構名稱、地址,經過改名異地之後,這些資料已不具任何參考價值。
📢 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公開詳細稽查報告、違規事項、被投訴記錄及醫療院所向政府通報在園所受傷人數等,全面揭露!
③ 全面提高罰則:
超收、無照的不肖業者已不是零星幾起,而是逐漸氾濫或一犯再犯。然而,裁罰金額往往只有數萬到 30 萬不等,遠低於其獲利金額。
杜絕不肖業者,也是鼓勵優良業者,讓消費者清楚自己的選擇為何,便能讓更多有心守護嬰幼兒的業者得以安穩立足與發展。
📢 我們呼籲:中央應提高罰則,杜絕業者繼續超收,以維護幼生受教權。
3、保障托育機構中家長權益
以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的實際案件為例,該幼兒園嚴重超收,以致於多數學生在密室中上課,長期處在通風不良且膳食不足的環境下,增加生病機會。甚至還透過娃娃車,將孩子載送至未告知家長的他處安置。
事情被舉發後,家長因園方的威脅和其違規事項未能即時改善,只好委屈退園。
身為爸媽的你我都清楚,既然都已知園所的不安全,我們當然不可能再把孩子往危險中推,這絕不是因為個人因素離園。
但以新北教育局的退費標準,讀完 8 週(2 個月)就不予退費,將退費事宜回歸至家長和業者協調,基於家長與業者的立場衝突,不可能達成協議。
任何父母都可以想像,這是以上種種事多麼荒堂離譜的劇情,但卻真實上演在我們的育兒機構當中。
類似的違規事件頻繁,但公私幼數量明顯不足,造成幼兒園成為賣方市場,家長經常考量現實問題不敢向業者提出妥適要求,無法讓消費者與園所存有平等對等的關係。
① 針對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政府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家長基本權益。
② 政府應對幼兒園加強法令宣導與稽查,尤其是常見的違規事項,超收、開分科教學(才藝班)、師生比不符、娃娃車規範等。
③ 退費制度合理化:非個人因素離園,應明訂或協助處理退費。
④ 限期改善之天數及期限,應規定寫入文函 ,並招開說明會,讓稽查單位和家長有所本共同監督。
身為媽媽,我會用盡全力保護我的孩子,想盡辦法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接下來,我也會提出關於社會安全網的政見。
希望別再有更多令人心酸、遺憾的事發生。
#請大家幫忙分享一起討論
#政黨票請支持時代力量
#才能讓我進國會盡一份力
有效期限格式 在 王婉諭 Facebook 八卦
我是 4 個孩子的媽媽,我參選的最大初衷,是為了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但是,台灣的虐嬰事件頻傳,常常聽這些故事、講這些事情,都讓我悲從中來,相信每位爸媽都是。
保護兒童生存與發展權,是國家的責任,怎麼好像變成是我們必須透過一個個讓人心酸的故事,才去一步步地求來?
這週二,我和時代力量的夥伴一同召開親子正義政見發表記者會。做爸媽的,除了希望能減輕育兒的重擔之外,更希望的時孩子能健康成長!
上一篇我談到育兒量能的增加,為的就是希望父母在育兒這件事情上,能夠「自由選擇」最符合自己需求的方式,在公托、私托、親帶當中可以自己做選擇,而不是被迫的只能有一個方式。
選擇機構托育,是當下最普遍的方式,但層出不窮的機構意外或兒虐事件,是爸媽心底深深的隱憂,因此除了解決托育量能之外,必須同步的是,如何確保托育品質?
以下是我們提出的第二波親子政見!
💡托育機構的協助改善與監督管理💡
1、改善教保員勞動環境
身為 4 個孩子的母親,我知道要照顧好嬰幼兒,是多麽勞心勞力。當一大群嬰幼兒全部都仰賴照顧者,會是多麼的辛苦與困難?
這就是目前托育的普遍現狀,教保員在同時要照料多位孩子時,稍有不慎就容易有意外產生。許多研究已指出,降低師生比,能有效降低幼兒意外事故發生。
📢 我們呼籲:在積極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仍必須同時檢視孩子的安全、孩子的需求。
教保員是長時間的嬰幼兒照顧者,不是廉價勞工,給教保員更多的保障,就是給孩子安全成長的機會。除了降低師生比之外,我們也希望積極檢視承包政府的委託方案者,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案例、公家機關聘僱的教保員的薪資應一致、輔導教保人員組成工會、教保員在職進修加入勞權課程,以及讓教保職業工會能一同進行陪檢….等,全面提高教保員的勞動環境。
2、以更透明的機制杜絕不肖業者
幼兒園的違規事件頻傳,超收學童、幼保員無照的新聞,屢見不鮮,然而,被裁罰的業者,往往改名異地之後重新營業,爸媽無從追查,可能持續受騙。
① 兒虐案件全公開:
0~2歲及3~5歲,因為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衛福部及教育部),且適用的法規也不同(兒少法及幼照法),目前即使兩部法都有規定違法資訊應公開,卻有很大的落差程度。現在只有衛福部有做公開平台。
📢 我們認為:不論是違反兒少法或幼照法的單位,都應該完整統一揭露,且揭露資訊,應溯及負責人及更名歷程,統一格式為可搜尋亦追查,以免托育單位更名躲藏!
②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稽查過程全揭露:
以美國為例,所有幼托機構中稽查報告、違規、被投訴、法律訴訟等資訊,都向人民完全公開。而台灣目前能給家長的,卻只有評鑑指標、機構名稱、地址,經過改名異地之後,這些資料已不具任何參考價值。
📢 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公開詳細稽查報告、違規事項、被投訴記錄及醫療院所向政府通報在園所受傷人數等,全面揭露!
③ 全面提高罰則:
超收、無照的不肖業者已不是零星幾起,而是逐漸氾濫或一犯再犯。然而,裁罰金額往往只有數萬到 30 萬不等,遠低於其獲利金額。
杜絕不肖業者,也是鼓勵優良業者,讓消費者清楚自己的選擇為何,便能讓更多有心守護嬰幼兒的業者得以安穩立足與發展。
📢 我們呼籲:中央應提高罰則,杜絕業者繼續超收,以維護幼生受教權。
3、保障托育機構中家長權益
以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的實際案件為例,該幼兒園嚴重超收,以致於多數學生在密室中上課,長期處在通風不良且膳食不足的環境下,增加生病機會。甚至還透過娃娃車,將孩子載送至未告知家長的他處安置。
事情被舉發後,家長因園方的威脅和其違規事項未能即時改善,只好委屈退園。
身為爸媽的你我都清楚,既然都已知園所的不安全,我們當然不可能再把孩子往危險中推,這絕不是因為個人因素離園。
但以新北教育局的退費標準,讀完 8 週(2 個月)就不予退費,將退費事宜回歸至家長和業者協調,基於家長與業者的立場衝突,不可能達成協議。
任何父母都可以想像,這是以上種種事多麼荒堂離譜的劇情,但卻真實上演在我們的育兒機構當中。
類似的違規事件頻繁,但公私幼數量明顯不足,造成幼兒園成為賣方市場,家長經常考量現實問題不敢向業者提出妥適要求,無法讓消費者與園所存有平等對等的關係。
① 針對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政府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家長基本權益。
② 政府應對幼兒園加強法令宣導與稽查,尤其是常見的違規事項,超收、開分科教學(才藝班)、師生比不符、娃娃車規範等。
③ 退費制度合理化:非個人因素離園,應明訂或協助處理退費。
④ 限期改善之天數及期限,應規定寫入文函 ,並招開說明會,讓稽查單位和家長有所本共同監督。
身為媽媽,我會用盡全力保護我的孩子,想盡辦法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接下來,我也會提出關於社會安全網的政見。
希望別再有更多令人心酸、遺憾的事發生。
#請大家幫忙分享一起討論
#政黨票請支持時代力量
#才能讓我進國會盡一份力
有效期限格式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評價
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被大家戲稱「天下第一爛路」、「馬路,果然試騎起來像是在騎馬的路」
台中市在2015年時就開始實施,面沿道路縱向挖掘應按損害範圍進行「車道刨封」;路面沿道路橫向挖掘則應依施工長度以3.5公尺寬度進行刨封,這樣將從原先「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希望即時恢復路面品質,確保行車安全。
2.管線單位違反自治條例罰鍰明年編36萬元,前一年度罰鍰決算是54萬元,很明顯遠遠超過我們的設想,管線單位遵守我們自治條例的狀況也很差,建請修正自治條例加重罰則,減少管線單位違規濫挖。
3.配合人手孔蓋地下化或人手孔蓋的「微創開孔工法」,即便有些孔蓋因一些必要的因素無法順利下地,但透過新的「微創開孔工法」則可以有效減少孔蓋升降造成的方形切割對路面平整帶來的影響。
4.依據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第二十條所示,挖掘道路施工前,申請人應依道路復舊需求蒐集現場資料,並邀集相關管線機構至現場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
另,第三十條管線機構應將所屬現有及計畫之管線埋設資料,依本府規定之年限及指定之座標系統、數值資料檔格式,提供或傳送本府建立公共管線資料庫。違者依第三十三條開罰(五、違反第二十條規定,未於施工前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未停止挖掘並進行協調、未依期限修復路面或修復平整度未符合標準。)
以最近頭份市施作綠網建置工程、汙水下水道工程……等工程為例,縣府是否針對管線單位不同的測量問題是否有個別輔導,我們經常看到施工單位有探挖、試挖以釐清管線所在的方式再做施工,一方面浪費時間,二方面也增加了誤挖管線的風險。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訂於民國 92 年 12 月 15 日,至今已經17年了,為何我們的圖資建置的狀況並沒有想像中的完整,我想請教目前苗栗縣管線圖資有多少筆資料、目前有管線的地區建立圖資的補正率 ? 預計何時建置可達100% ?
為減少管線施工誤挖,高雄市今年新建置3D公共管線圖資系統,以3D資訊分析與施工前了解管線是否衝突,預計年底上線測試,究竟苗栗縣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有沒有具體的作為 ?
有效期限格式 在 有效期限格式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八卦
提供有效期限格式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保存期限製造日期英文有關歷史與軍事文章或書籍,歡迎來你不知道的歷史故事提供您完整相關訊息. ... <看更多>
有效期限格式 在 有效期限格式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八卦
提供有效期限格式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保存期限製造日期英文有關歷史與軍事文章或書籍,歡迎來你不知道的歷史故事提供您完整相關訊息. ... <看更多>
有效期限格式 在 Re: [請益] 製造日期/使用期限的日期格式- 看板Deutsch - 批踢踢 ... 的八卦
※ 引述《robinhood (Bring Me To Life)》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我手邊有2罐在德國買的化妝品
: 只在罐底找到疑似日期的標示
: 分別是
: -6073 和 -6031
: 不知道德國產品的日期標示的格式為何?
這兩個應該不是製造或者保存期限的相關標示
請問你買的東西是哪個牌子呢?哪樣產品呢?
如果你買的是國際大型化妝保養品公司的產品
例如,歐萊雅集團(旗下開架包括歐萊雅,卡尼爾,媚比琳..等等)
他們的產品製造日期標示法是以一個字母(表示年)加上三碼數字(表示出廠日)
..E054...(前後也許各有字母或數字,用以表示商品類型,出廠工廠...)
E表示08年,054表示是約莫二月底製造完成的
然後就是看商品質地決定可以放幾年
一般有水成分,常開來用的是3年(未開封狀態下)
歐盟化妝保養品類商品現在都強制註明開封後保存期限
找包裝上一個很像開封小罐子的圖示
例如那個上面註明12M
表示開封之後能用一年
(但坦白說,這個我是沒在管他的.只是要注意東西在用時保持罐內剩餘物質地的乾淨)
google到一個網頁有收集各家國際廠牌的標示說明
https://vanessalin.pixnet.net/blog/post/17657555
基本上就是這樣
跟是不是在德國買無關
至於德國本身製造,只限於德國內銷的化妝保養品牌
說真的我好像沒看過耶
這種上面可能會跟食物一樣標:mindestens haltbar bis 00.00.00 (分別是日,月,年)
以上是我的猜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79.200.230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