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日劇粉絲限定】《零失誤!商務日文書信決勝技巧》贈書活動
#易懂的圖解說明
利用表格、圖解方式,說明信封、明信片及商務書信的不同格式寫法。清楚易懂,一看就會!
#豐富的書信範例
從社內所需的通知單、會議紀錄、請假單、出差報告等,到社外常用的詢價、訂貨、糾紛及社交應酬,模擬日本上班族會面臨的各種情況作為範例,直接套用,不用再煩惱如何下筆!
#大量的單字例句
收錄大量單字、例句,寫書信時可直接替換,不怕詞窮!並針對特別單字有「正確用法」及「忌諱事項」的說明,避免誤觸文化地雷! 另精選「商務書信常用詞彙」,以書信核心字彙搭配例句,是書信寫作的最佳語料庫。
#深入的文化介紹
例如漢字過多容易造成閱讀上的壓迫感,故商務書信中部分詞彙,如「」「」「」等,都習慣以假名呈現而不用漢字;為了保持信件的機密性,日本的信封多為雙層設計,但卻得避免使用於弔唁信,以免給人壞事「重疊、重複」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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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只要完成以下步驟,就有機會得到《零失誤!商務日文書信決勝技巧》一本喔!
☞ 活動時間:3/11至3/17 23:59
◆中獎公佈:2020.3.18
◆中獎回覆:3/19中午12:00前 (須提供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以便寄送贈書)
【獎品內容】
《零失誤!商務日文書信決勝技巧》1本 2名
※本活動感謝《眾文圖書》贊助提供
【活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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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讚&"公開"分享此篇PO文(權限請設定為公開)
③留言回答以下問題:「如果要跟日本人進行商務往來,你最怕出什麼失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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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注意事項】
❶ 本活動參加者FB帳號需為真實身份,不得使用人頭帳號、假帳號參加,若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手段參加活動,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將自動取消中獎資格,請務必注意!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地區,一帳號限參加一次,一地址限中獎一次,重複參加將取消抽獎資格。個資資料寄件完畢將會刪除不作他用。若因提供資料有誤或查無此人、招領逾期等個人原因遭退件,請恕無法重寄。
❷ 本活動有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中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❸ 本活動於3/18 18:00前在《哈日劇網誌》(https://www.facebook.com/hotjpdrama/notes ) 公佈得獎者,並於此文章下方回覆中獎人留言,請中獎人於3/19中午12:00前私訊粉絲團 ,請提供收件人姓名、寄件地址及手機號碼,無法取得聯絡者視同放棄,不再選取候補。
書信範例直式 在 GINO Tsai Facebook 八卦
我知道這種文章沒什麼人按讚,也沒什麼人有興趣,不過剛喪貓的我看了很痛心,更氣無法親手揍扁這家伙!!!! 惟一,只希望靠這連署的方式讓法官聽到我們的聲音.....重判他!殺一儆百!
我已經投書了,就算按讚人不多也一定盡力而為~
大家也幫忙,好嗎?
2016 / 07 / 02 更新
大橘案在您協助寫信給法官的行動下,
原本交付簡易法庭處理,
已更改為八月依正常程序開庭處理,
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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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律師7月1日貼文
•
因為各位關心大橘子朋友的努力,以及台北地方法院對於真相的堅持,大橘子案改為通常程序,將在八月開庭審理。
也就是說,被告會經過公開的法院審理程序,讓法官決定應該給予何種刑度,而且不一定會判六個月以下。
************************************
我們相信,
台灣的動保改革,
絕對會在大家努力下,
逐漸展現不一樣的面貌。
謝謝大家撥冗寫信,
一同為大橘子申冤,
感謝您!
*******************************
這張照片中,
陳皓揚已將大橘子的前腳折斷,
一路抓著他走進地下室...
他的一舉一動,
都被監視畫面錄到。
他踹貓,
用膝蓋、傾全身之力壓制貓身,
置貓於死地的企圖明顯,
事畢,還脫下手套,
將貓踢至角落...
日昨凌晨,
收到王老師的簡訊,
很擔心大橘子案拖得太久,
寄給法官的信件若太少人響應,
可能會讓叛虐殺貓咪罪犯陳皓揚,
最終以繳交罰款了事。
王老師一直很相信台灣的司法制度,
相信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虐貓犯會得到嚴懲。
現在陳皓揚被起訴,
但,卻是交付簡易法庭,
可由法官直接判決。
在偵查庭時,
陳皓揚辯稱是因為大橘子咬他,
他一時情緒失控才失手殺貓,
這只是為了脫罪之詞!
事實是他的行為早已有預謀,
一般人怎麼會戴防咬手套去摸貓?
除非他以前侵犯貓有被咬的紀錄!
王老師為大橘案奔走,
四處尋求協助,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在電腦前動動手指!
這是愛貓者與虐貓者最後對決的時刻!
一人一信,
請法官依法懲處惡性重大虐待動物者--陳皓揚,
不得易科罰金,
虐殺動物行為應受到坐牢的法律制裁。
在呂秋遠律師的鼓勵下,
王老師今天寫了篇文章,
她為大橘子案在做最後的努力,
您願意幫大橘子寫封信?
幫忙王老師轉貼訊息嗎?
********************************
一隻貓咪之死,
帶給我們什麼改變?
其實,只有愛媽最有感。
在呂秋遠律師的鼓勵下,
王老師今天寫了篇文章,
她為大橘子案在做最後的努力,
您願意幫大橘子寫封信?
幫忙王老師轉貼訊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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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子已經死了六個月,
誰能還給她一個公道?
大家好,我是來自法國但已住在台灣的王嫻如老師、一位每天在台北溫州街路上關心這些沒有人要的浪貓孩子們的愛心媽媽。
大橘子還活著的時候,我每天餵養大橘子,每天看著她、關心她,每天擔心她在街上的安全。
今天她被殺害了,檢察官否認我對她的愛這件事實,檢察官覺得她是不需要被法律保護的。
為了大橘子的案件,我們大家這麼的努力,但到最後,檢察官仍然決定不開庭而選擇「簡易判決」來處理這起令人害怕的虐殺動物的案件。
從一開始檢察官的想法就是:虐殺動物只是一件小事情,不值得浪費時間跟人力來開庭處理!
「簡易判決」就是一個無法上訴的制度,犯了罪、殺貓的人可以要求開庭;保護動物的我們、失去貓女兒的我卻不可以要求開庭!
動保法是一個不完整、漏洞百出的法律,無法真正保護到我們街頭的毛孩子們。這公平嗎?是民主國家的法律制度嗎?
大橘子一案,所有的人證、物證都是齊全的。殺害大橘子的人是有計畫性的犯案,
他在殺害了大橘子之後,半小時內,還想要立刻再殺第二隻貓「布丁」。
這樣的行為充滿了惡意,無法讓人原諒,然而,檢察官忽視這一切的事實,還是關心著學生的未來。
我們的大橘子還在動保處的冰箱裡,看著人類的遊戲!到底誰可以還給我的大橘子一個公道?我只是要求一個公開的、民主的開庭程序,來進行公平的審判。
請大家幫忙我寫一封信,寄給法官要求開庭當證人!而不是用簡易判決來草草了事!
為了大橘子,為了所有街頭的毛孩子們,我需要大家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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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子案檢方起訴交付簡易判決,
為避免易科罰金狀況發生,
再次發起一人一信呼籲法官依動保法判刑,
投書信箱,請選擇台北市地方法院---
http://www.judicial.gov.tw/email/write.asp
參考範例內容---
案號105年簡字1266號能股,陳皓揚虐殺大橘子貓案件,
央請法院傳喚證人王老師作證,
證明大橘子確實沒有攻擊性、個性溫順,
當天的情況並不是被告辯稱被攻擊後才還手。
且被告戴有防抓咬手套、早有預謀殺害的動機,
在案發地點的錄影帶中,
陳皓揚將大橘子的前腳反折一路高舉抓進地下室,
他踹貓,用膝蓋、傾全身之力壓制貓身,
置貓於死地的企圖明顯,
事畢,還脫下手套,
將貓踢至角落...
光天化日之下行兇、更視動保法如無物。
希望法院能夠改為通常程序處理。
刑事案件具社會教化意義功能,
台灣動保法存在是用以昭告社會大眾動物保護的目的,
按動物保護法第6 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動物在臺灣應該獲得更好的對待、應該獲得人類應有的尊重,
虐殺動物行為應受到嚴厲法律制裁。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全民所希望的是公正的審判,
請求法官就陳皓揚的犯罪行為依據動保法規定求處一年刑期,
並公開審理程序,以正視聽。
投書信箱,請選擇台北市地方法院---
http://www.judicial.gov.tw/email/write.asp
書信範例直式 在 我是賀禎禎 - 攝影教學 & 自助旅行 & 數位生活 Facebook 八卦
【文長、感嘆文】
問我,為何選擇 canon 而不是 nikon ...
當年走進相機店,其實什麼功課也沒做,店員問我:想買哪一台單眼? 我說 "都好" ,於是他端出這一台說 "這台 canon 350D 賣的很好,搭配 1855 鏡頭 22000 (好像是)"。
Canon 一用就十年多,直到現在,才有這些多的 canon 攝影教學。
昨天帶一對學生去資展買相機,在上課前書信往來,也是問我,買哪台相機好? 我推了 Nikon / Canon 讓他們去資展選,他們把玩了一下,覺得 Nikon D7200 太沉拿不動,於是買了我建議的 760D。
「我覺得銷售人員的熱情很重要」,聽兩位學生表示,他們在 Nikon 攤位,店員對於價格以及介紹,都不如全國電子攤位那麼熱情,我以為他會推薦 D5500 給我學生,但似乎並沒有這麼做,也因為這樣,Canon 又多賣了兩台 760D。
為何我一開始不推 D5500? 很簡單,因為我對它並不是十分熟悉,另一方面以我簡單在三創試玩的比較,D5500 在 LV 對焦,明顯不如 760D ,基於我推薦的相機,我必須對我學生負責,所以我推薦我熟悉的 76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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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 Canon 今日會賣的遠超過 Nikon 相機,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經營市場、通路,從我一開始買 350D 開始,到現在寫了數十篇,以 Canon 為範例的教學文章,再看看我二個月前開始寫的 760D 教學使用手冊....這些,都不是 Nikon 在台灣消費市場經營的方向與方式。
如果我一開始就推 D5500 ,我相信我學生很可能會買,畢境 D5500 比 760D 更輕巧一點,但 "我對 D5500 不熟" ,我沒有什麼機會去接觸他,只能依我短暫的試用情況下去做判斷 (這下,你們知道我為何常去三創的原因) ,我推薦相機,我一定要為我的決定負責,基於我多年對 Canon 的熟悉,再加上我已經寫了 760D 使用說明書,我很有自信,對我學生所買的相機 "負責"。
每次電腦展、資訊展,Nikon 攤位經常冷清清,連 Sony 熱度早超過了 Nikon ,我想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真的要說 Nikon 消費市場銷售越來越差,真的是多年下來的原因。
Canon 賣的好,我自然也不敢自認我推了多少,但我敢相信我貢獻不少,在沒有任何品牌情節下,網路搜尋 760D / D5500 ,你會相信我寫的文章、教學而買 760D,還是只看討論區的心得去買 D5500?
更重要的,我早在五年前就以 Canon 為基礎、範例在寫攝影教學,早在二年多前就寫了 Canon 650D 說明書,多少人因為我的教學,傾向買了 Canon 單眼相機,又因為自己買了,進而影響別人購買?
我一直認為,消費者不是不敢買、不想買相機,而是需要更多的幫助他們使用、上手,而不應該只是在資訊展想破頭做廣告、打折扣,這次買了,他們不會用,賣掉了,還會再買下一台嗎? 為何不努力一點積極經營消費者事後的體驗、學習,顯然各家廠牌都不願意做。
Canon 也沒好到哪,至少是彩虹、台灣佳能,我寫的 760D 背後的故事,大家也都知道了,所有 Canon 器材,全都是我自己花錢買的,他們今天遇上一位玩家這麼用力介紹、分享、推薦他們相機,我只能說只是 "剛好" 而已,但寫了合作提案、企畫案,連個禮貌的回信也沒有...,讓我更是感到失望,也因為對於攝影教學、寫作的熱情,這幾年下來我仍舊不斷的寫、教。
所以昨天推學生買 760D,心中仍是有些複雜,既是相信這台相機真的不錯,又是覺得彩虹、台灣佳能這麼默視消費者的權利感到無比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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